平价风电招标采购公告(2025)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合浦乌家风电场平价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北审批建准〔202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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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北审批建准(2021)93号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合浦乌家风电场平价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合浦乌家风电场平价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报批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属新建(项目代码:2020-450000-44-02-017098),建设地点位于北海市合浦县乌家、星岛湖等乡镇境内,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42983平方米,其中永久用地25259m,临时用地217724m2。建设内容:拟安装34台单机容量为3MW的风电机组,34台35kV箱式变电站(一机一变);风机轮毂高度为140m,叶轮直径156m,装机总容量100MW(全场限发2%);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和一台容量为10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新建5回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至风电场升压站的35kV集电线路,总长约36.52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22.85km,地埋电缆长度13.67km,全线杆塔107基;新建场内道路15.64km,改扩建场内现有道路23.16km,新建进站道路0.1km,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新建配套环保设施等。飄审類瞽审峩出从升压站以220kV等级电压接入电网系统,送出线路不属于本报告评价内容。项目建成后风电场年发电量为233601MW·h,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290小时。项目设置1个弃土场和1处施工临建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风机及其场内道路、集电线路等均位于洪潮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外。项目区域不是鸟类的重要迁徙通道,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迁徙鸟类、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点及附近地表水体等。项目投资762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4万元。项目具体规划布局、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环境保护目标等详见《报告书》。二、项目2020年7月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桂发改新能(2020)728号)。项目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三、项目要重点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O(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布局,避让自然植被生长良好区域,保护周围植被;优先利用已有道路,尽量减小施工用地;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用地-2-恢复原有使用功能。2.项目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有效鸟类保护措施。加强鸟类保护宣传,切实履行保护职责,加强鸟类保护。根据跟踪观察结果对风机运行时间进行调整,如在鸟类迁徙季节如发现风机运行严重影响到鸟类的生存,须及时采取风机停运等调整措施。(二)落实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施工期落实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风电机组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食堂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后引至综合楼顶排放。(三)落实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1.妥善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施工场地汇水。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汇水范围外的农田施肥;施工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汇入周边沟渠。施工期区域汇水均不会进入洪潮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3-区域。2.风机运行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场地绿化施肥。项目运营期排水为汇水区域的雨水。(四)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五)项目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21年7月1日前,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管理,2021年7月1日起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施工期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集中处置;风机箱式变压器不在场内维修,设备检修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运营维护专业公司返厂修理,正常情况无废变压器油产生;报废设备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含油抹布、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六)运营期产生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储运和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定进行,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并设立明显的危废标志,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4-处置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处理、处置。(七)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及升压站周边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八)项目少量风机机位距洪潮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乌家镇岭顶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乌家镇瓦联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较近,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及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须设置截(排)水沟、挡土墙、沉淀池、事故油池等有效措施,事故油池须按要求进行硬化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水源地环境安全。(九)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四、项目建设须按《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常使用。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5-(报批稿)送达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和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报告。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1年4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广西南宁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价风电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