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辽源市人民政府2025)


使用土地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辽源市国有林场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范围
  拟使用土地位于西安区灯塔镇新力村、高古村交界处,拟使用收土地共计2.6776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2074公顷、林地2.4702公顷。
  四至:西至高古村现状林地,北至高古村现状林地,东至新力村现状林地、南至新力村现状林地(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使用土地目的
  本次使用土地拟作为特殊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三、拟使用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上述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使用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登记工作。
  四、相关规定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种)各类农作物和树木,以及抢建建(构)筑物(包括:蔬菜大棚、温室、看护房等)。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