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6月27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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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兴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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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开环许〔2025〕19号关于宜兴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兴市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贵司报送由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的《宜兴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宜兴开发区〔2025〕104号)、《宜兴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5万m3/d)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其批复、《宜兴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技术评估意见(海林湾评估〔2025〕13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报告书》结论等,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述内容建设。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108号,拟投资4228.45万元,对一期项目进行改扩建。在厂内空地上新建5000t/d含氟废水预处理装置,现有2000m3/d除氟除钙沉淀池废水处理线调整成事故及应急处理线,同时新建7500m3/d再生水深度处理单元。项目建成后,处理能力为25000m3/d,其中17500m3/d尾水依托现有排口排入烧香港,7500m3/d排入生态安全缓冲区,作为河道生态补水。服务范围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主要服务对象为服务范围内涉及氟化物、重金属的工业废水(周边区域或生产废水水质复杂的企业排污纳管一事一议)。各接管企业的工业废水需预处理达到其行业标准排放要求,并与污水厂签订排水协议,原则上协议标准不得严于企业的行业标准。本项目未对备案证中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态缓冲区进行评价。二、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的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取提升工艺水平、优化装备参数和加强现场管理等扎实有效的环境管理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依托现有入河排污口。含氟废水专管输送采用“含氟废水调节池+一级除氟高效沉淀池+二级除氟高效沉淀+除钙沉淀池”的工艺处理,经预处理后与综合废水一并采用“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池+水解酸化池+多模式AO池+MBR池+臭氧高级氧化池+紫外消毒池”的工艺处理,接收的工业废水和自身产生的各类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设备冲洗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污泥浓缩液和滤液等)经本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水排入烧香港。尾水:COD、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4440-2022)中表1中B标准,pH、SS、石油类、氟化物、重金属及未列明因子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4440-2022)标准,BOD5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再生水:COD、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BOD5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标准,其他因子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新增含氟废水预处理线(包括新增调节池、一级除氟高效沉淀池、二级除氟高效沉淀池)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化学洗涤+生物除臭”装置(即除臭系统一)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新增污泥浓缩池2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化学洗涤+生物除臭”装置(即除臭系统二)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项目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工程设计中在不影响处理工艺及检修、安装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封闭式构筑物;脱水污泥封闭存放并及时清运,定时清洗脱水机,污泥储存库定期冲洗和喷洒。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栅渣、沉砂沉渣、脱水物化污泥、脱水生化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及时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含氟废水调节池、一级除氟高效沉淀池、二级除氟高效沉淀池、活性炭罐区及溢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做好各防渗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现场巡查,及时修复破损沉降地面,确保防腐防渗层的功能性和完整性。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要求记录一般固废的产生、贮存、处置等信息。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生态环境部2016年第7号公告)要求记录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产生、贮存、处置等信息。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苏环发〔2022〕5号)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健全内部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管理责任制度。三、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由宜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仅从环保角度作出,其他要求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批。项目代码:2501-320257-89-01-346265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6月27日抄送: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6月27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