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年6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中江生态环境局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信息。信息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8-7250250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公示日期
1
四川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
中江县南华镇五块碑社区2社
四川安桓在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
附: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1、四川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公示本).pdf
注: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建设单位:,四川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项目代码2409-510623-04-01-398322建设单位联系人吴玥联系方式15982303159建设地点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五块碑社区2社地理坐标(104度38分53.508秒,31度2分19.76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中“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川投资备【2409-510623-04-01-398322】FGOB-2489号总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万元)61.8环保投资占比(%)0.31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20,000.00—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TSP、VOCs,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不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废水不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不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B、附录C。此外,本项目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因此不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3—综上,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情况规划名称:《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审批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川府函〔2012〕113号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召集审查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4〕200号)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名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2005年,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中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江府发〔2005〕89号),面积约2.5km2。2008年,中江县启动园区扩区工作,扩区后园区规划(下称“08版规划”)面积增加至14.3km2,规划主导产业为电子、重装配套加工、食品、医药、纺织服装、建材和化工等产业,并申报省级“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简称“中江经开区”或“经开区”)。同年11月,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审查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川环建函〔2008〕947号)。201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川府函〔2012〕113号),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与08版规划一致,规划主导产业为食品医药、纺织服装和机械电子。2015年7月,经省政府以川府函[2015]153号文件认定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为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定名为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本项目属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和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项目位于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与园区规划相符。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中江经济开发区(“现定名为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014〕200号),本项目与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本项目与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要求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鼓励①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和功能①本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入园项目②园区主导产业或重要项目剂项目,不在园区禁止引的上下游企业,或有利于区域符合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许类。的企业,若与园区或各片区主②根据《中江县经济开发业发展不形成交叉影响,鼓励其区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发展。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禁止①基础化工、制浆、印染、皮革故本项目符合园区规鞣制、冶金、黄磷和水泥制造等划。的行重污染项目。③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业类②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录》(2024年本)(国符合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第7号)可知,本项目所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用设备不含落后生产许不属于上述鼓励类、禁止类,工艺装备,本项目产品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的其他不为其中的落后产品。符合项目。④通过原辅材料和能源、入园企业应采用国际或国内先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制、管理、员工、废弃物染治理技术,至少应达到相应及产品八个方面和同行符合要求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业清洁生产现状水平为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和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项目,属于园区规划环评允许类行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分区的项目。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入的产业类型中,为允引入型允类清洁生产业情况对比,初步判定企—5—一、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和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2023年12月27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文件描述:“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故本项目为允许类。此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所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品之列。本项目已于2024年9月26日在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409-510623-04-01-398322】FGOB-2489号。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二、与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的通知分析本项目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属于《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中第五条提到的化工行业: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属于本指引第四条中提到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的建设项目。具体分析如下:表1-3与《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的通知分析文件名称规范文件的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川经信规〔2024〕4号(一)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含下游深加工的固废、废气、废液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空气分离制氧项目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否(二)化工行业中,以爆炸性化学品、剧(高)毒化学品、液化烃类易燃易爆化学品为主要原料的项目。本项目主要原料不是爆炸性化学品、剧(高)毒化学品、液化否—6—烃类易燃易爆化学品(三)化工行业中,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否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不属于《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中第四条提到的必须进入化工园区行业,所以本项目属于不必须进入化工园区的建设项目。三、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由德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可知,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如下:(1)环境管控单元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及德阳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德阳市“三线一单”图集德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所在地NA1.15图例市圾政府驻地县级政府驻地市有答生态保护红线四用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标2020.12—7—控的通知》德府发【2021】7号,本项目属于德阳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图1-1四川省“分区管控”数据分析系统查询截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位于德阳市中江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中江医药食品产业功能区),管控单元编号:ZH51062320004)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如下图所示:(图中▼表示项目位置)本系统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如果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电话028-80589216(来电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导出文档、导出图片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制造业选择行业104.648196查询经纬度31.021943立即分析重置信息分析结果导出文档导出图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所属制造业行业,共涉及7个管控单元,若需要查看管控要求,请点击右侧导出按钮,导出管控要求进行查看。序号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城市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1ZH51062320004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德阳市中江县环境综合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2YS5106233110001中江县其他区域德阳市中江县生态分区生态空间分区一般生态空间3YS5106232210001凯江-中江县-西平镇-控制单元德阳市中江县水环境分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4YS5106232310003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德阳市中江县大气环境分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8—图1-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查询结果图本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7个,涉及到管控单元见下表:表1-4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市(州)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YS5106232210001凯江-中江县-西平镇-控制单元德阳市中江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YS5106232310003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中江医药食品产业功能区)德阳市中江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YS5106232510001中江县水资源重点管控区德阳市中江资源管控分区生态用水补给区YS5106232530001中江县城镇开发边界德阳市中江资源管控分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06232550001中江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德阳市中江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06233110001中江县其他区域德阳市中江生态空间分区生态空间分区一般生态空间ZH51062320004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中江医药食品产业功能区)德阳市中江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要素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9—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见下表: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的具体要求符合性项目对应情况介绍(1)本项目不属于低于清洁生产二级标准的项目,本项目无新增磷石膏堆场。(1)禁止新建、改扩建低于清洁生产二级标准的项目。禁止在(2)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绵远河、石亭江1公里范围内新增磷石膏堆场。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围内。禁止开(3)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发建设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符合活动的产能行业的项目。(4)按照工业园区最新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空要求(4)本项目按照工业园区最(5)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间新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普适性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布单执行。德阳市清单管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及园内企业的转型、关闭、处置及局(5)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控要求监管工作。约园区(含中江医药食品产业束功能区)不属于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1)本项目不属于磷水污(1)严格控制新建涉磷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和中重度污染限制开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和中重化工、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发建设度污染化工、医药、农药和(2)现有排放VOCs和恶臭污染物的项目,应提高其治理水平,活动的染料中间体项目。(2)本项目排放VOCs含量符合要求(3)新建冶金、电镀、有色金属、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少且不产生恶臭污染物。制造等企业,原则上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水泥行业严格(3)本项目不属于冶金、电镀、有色金属、化工、印染、分析类别对应管控要求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新、扩改建项目应满足替代要求。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11—制革、原料药制造等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现有属于园区禁止引入产业门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现有园区污水处理厂应限期开展提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率达100%,其水污染物排放按所处流域和处理规模应逐步或依法限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或《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现有石亭江和绵远河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应开展节能环保提标升级改造,其污染物排放应逐步或依法达到区域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大气和水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3)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推进医药、化工等行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入园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鼓励(1)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2)本项目不在石亭江和绵远河岸线1公里范围内。(3)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符合—12—纳管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通过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协同处理废水。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按照新增排放量进行2倍量替代。新建化工、电镀类项目,其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地方或行业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及新建处理规模大于1000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岷江、沱江流域新建、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相应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应达到二级清洁生产及以上水平。2025年底前,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新建化工、电镀类项目,其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地方或行业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总磷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扎实推进医药、机械设备制造、化工、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全面达标。(7)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提升废气收集率,推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要求进行总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电镀类项目。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本项目无锅炉。本项目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本项目不属于含磷项目。本项目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针对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所排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全部进入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凯江。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同时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13—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100%。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的情形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的界定参见《四川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VOCs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环境风险联防联控要求///—14—防控防控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建设相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企业用地,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合成革、家居、制鞋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应当按照有关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进行综合治理,禁止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漆作业,严禁露天焚烧建筑垃圾;餐饮服务业油烟必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新建涉高VOC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2倍削减量替代。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建立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针对化工园区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区域、流域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化工园区应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涉及汞、镉、砷、铅、铬五类重金属废水零排放。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新、改、扩建项目,严控准入要求。严格涉重金属企业和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本项目用地不属于已污染地块。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电镀等行业。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本项目不属于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重点行业。本项目不属于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项目。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废间,并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本项目用地不属于已污染地块。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电镀等行业。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本项目不属于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重点行业。本项目不属于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项目。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废间,并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符合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1)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20%。(2)鼓励引导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回用设施,适时推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循环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3)鼓励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回用,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火电、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1)本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20%(2)本项目所在园区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3)本项目不属于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企业。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能源结构以天然气和电为主,禁燃区内除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设施外,禁止新建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本项目能源结构以天然气和电为主,无新建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符合禁燃区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属于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符合其他资///—16—源利用效率要求YS5106232210001-凯江-中江县-西平镇-控制单元单元级空间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严控磷铵、黄磷等产业违规新增产能加快退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涉磷企业:/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1、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2、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推进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系统建设与提标升级改造,大力推进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问题排查及整治;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推进医药、化工等行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入园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3、加强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鼓励纳管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通过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协同处理废水。4、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所排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全部进入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凯江。符合环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按本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支流岸符合—17—境风险防控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突出全防全控,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确保将风险防范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实现对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和主要环境风险类型的动态监控。线一公里范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以水定产,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符合YS5106232310003-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中江医药食品产业功能区)单元级空间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1、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1.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不属于火电、钢铁、铸造(含烧结、球团、高符合—18—2、加快推进火电、钢铁、铸造(含烧结、球团、高炉工序)水泥、焦化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稳步实施陶瓷、玻璃、铁合金、有色、砖瓦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扬尘污染控制要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持续开展VOCs治理设施提级增效,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石化、化工等行业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炉工序)水泥、焦化等行业,不涉及锅炉设备;本项目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针对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有效治理。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YS5106232510001-中江县水资源重点管控区单元级空间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9—YS5106232530001-中江县城镇开发边界单元级空间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无序蔓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开发空间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滩地2.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报国土空间规划原审批机关审批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占用河道、湖面、滩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量不得超过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不新增使用土地资源开发。符合YS5106232550001-中江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单元级空间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20—YS5106233110001-中江县其他区域单元级空间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ZH51062320004-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中江医药食品产业功能区)单元级空间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引入印染、冶炼、涉涂装的家具制造项目;2.其余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印染、冶炼、涉涂装的家具制造项目;2.本项目满足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满足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满足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满足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满足工业重点单元总符合—21—染物排放管控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对入园企业配套的电镀生产及机加表面处理的含重金属废水,应分质、分类收集,单独处理;其中电镀废水必须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2.电子信息企业执行四川省“三线一单”中电子信息差别化环境准入指标体系;3.其余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体准入要求;1.本项目不涉及含重金属废水。2.本项目不属于电子信息项目。3.本项目满足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污染地块管控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满足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能源利用效率要求:同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满足工业重点单元总体准入要求符合综上,本项目与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相符。—22—其他符合性分析四、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5。表1-6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性本项目有机废气采取2个集气罩+夹套管道间接冷却+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中华人民共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装置+1根15m排和国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气筒(DA003)排符合防治法》(2018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放年修正)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本项目有机废气采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取2个集气罩+夹境准入,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涉及套管道间接冷却+1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套二级活性炭吸附涉及装置+1根15m排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气筒(DA003)排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放。项目废气处理四川省打赢蓝设施效率为90%。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达标城市实行废气已采取严格的天保等量替代,攀枝花市实行1.5倍削减末端治理措施,经卫战等九个实量替代。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施方②新、改、扩建涉及排放。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符合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2019〕4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号)③扎实推进重点领域VOCs治理。加强VOCs的收集和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储存、装卸等环节的排放。推进石化、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文件名称①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案的通知(川府发严格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城市新增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项目,VOCs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化工等—2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①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②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③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本项目有机废气采取2个集气罩+夹套管道间接冷却+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①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②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③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本项目有机废气采取2个集气罩+夹套管道间接冷却+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计划。符合《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德府发〔2022〕28号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控制VOCs污染排放,强化源头削减,推动企业选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及清洁生产工艺,严格限制生产或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新建、改建、扩建类项目。强化有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胶黏剂等产品,推动汽修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涂料,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本项目有机废气采取2个集气罩+夹套管道间接冷却+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环大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本项目在涉及有机废气产生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符合—24—气〔2021〕65号)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宜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应根据废气排放特征,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净化工艺和设备,使废气在吸附装置中有足够的停留时间,选择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活性炭,并足额充填、及时更换。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比表面积不低1100m2/g(BET法)。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艺宜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活性炭、活性炭纤维产品销售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后经夹套管道间接冷却到40℃以下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要求选择的活性炭的碘吸附值≥800mg/g。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保证活性炭的吸附效率。《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川环发〔2023〕4号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加强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加快推进重点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本项目在涉及有机废气产生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夹套管道间接冷却到40℃以下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不使用锅炉和窑炉。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25—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以及《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宜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重庆港总体规划(2035年)》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市级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过长江通道线位调整的除外。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的,依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规定管控。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符合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养殖等活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遵守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挖沙采石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涉及上述岸线保护区符合—26—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涉及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除外。本项目不涉及上述流域范围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大渡河、岷江、赤水河、沱江、嘉陵江、乌江、汉江和51个(四川省45个、重庆市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选址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位于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禁止建设以下燃油汽车投资项目(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投资项目除外):(一)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二)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三)外省现有燃油—27—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本省(列入国家级区域发展规符合划或不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的项目除外);(四)对行业管理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企业进行投资企业原有股东投资或将该企业转为非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除外。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且不属于上述行业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本项目不属于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符合严格限制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水域实施航道整治工程;确需整治的,应当经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属于航道整治工程符合—28—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不属于采砂行业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不涉及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涉及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不涉及上述区域符合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符合综上,本项目东侧与凯江最近相距2.2m,凯江为涪江右岸一级支流,涪江为长江上游支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七、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五块碑2社,属于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厂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便利,道路、给排水、光纤等设施已经建设完毕,可为本项目提供完备的配套服务。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零星分布有五块碑村的居民区。项目所在厂区周边500m范围外环境关系如下:表1-8项目外环境概况一览表序号名称方位距离性质备注1四川恩丰有限公司北354m企业建筑用石加工居民2戴家沟居民区北15m约80户,240人区兽药、饲料添加3四川德合制药有限公司西北400m企业剂生产生产编织袋、塑4西北255m企业料薄膜、塑料管四川立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9—5茗馨苑生态休闲庄西北340m企业农家乐6百顺物流西北296m企业物流7四川科飞饲料科技有限公司80m企业生产饲料8四川德成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42m企业生产兽药9中江县志诚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相邻企业生产编织袋10中江县志诚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相邻企业生产钢化玻璃11中江县合家粮油食品厂144m企业生产挂面、谷物磨制12中江县凯讯电子有限公司270m企业生产网络变压器、滤波器等13居民区1#西南416m居民约9户,35人14四川鸿途精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南293m企业机械加工15四川万凤粮油有限公司西南337m企业大米、面条加工16中江县中港塑料制品厂西南38m企业生产PVC包装管、塑料盒等17四川成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西南198m企业生产塑料制品18中江昌荣印务有限公司西南258m企业包装印潢19德阳耀发锻铸有限公司西南268m企业机械制造20居民区2#93m居民约32户,130人21居民区3#348m居民约30户,120人22四川双栖醉床上用品有限公司30m企业生产床上用品23中江振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5m企业生产塑料制品24中江县北塔驾校训练场东南81m企业驾校训练场25居民区4#东南172m居民约15户,50人26中国石油加油站东南361m企业加油站27居民区5#东南327m居民约9户,35人28四川宏旭建材有限公司东南424m企业新型建筑材料制造29四川栎州恒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南393m企业建筑工程施工30阳光盛源物流中心东286m企业物流—30—31居民区6#东367m居民约21户,85人32居民区7#东北154m居民约35户,130人33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三厂中江办公基地东北316m企业办公基地34居民区8#东北446m居民约15户,60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本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医药、食品类企业;项目周边无公园、学校、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重要公共设施、水厂及水源保护区等;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北侧15m处的戴家沟居民区。项目污染物排放: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经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在满足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周边企业正常生产营运及产品质量造成不良影响,不对周边企业生产造成制约。项目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喷塑粉尘经系统抽风装置收集+二级滤芯粉末回收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2个集气罩+夹套管道间接冷却+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不会对戴家沟居民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周边环境对项目建设影响:建设单位在选址时,已对周边企业进行了考察,周边企业正常生产不对本项目建设、生产造成影响。因此,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外环境无重大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3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四川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主要源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不断扩大的需求,随着厂区和现代化生产线的逐步发展,公司将专注于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的一体化生产,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产品。金属表面处理剂混合生产分装,主要为汽车、电子品等金属零部件生产加工行业提供清洗剂。为满足市场需求,拓展业务领域,提升生产能力,四川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在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五块碑村2社建设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80万件,环保陶化剂年产能3万吨,环保硅烷陶化剂3万吨,无磷脱脂剂4万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修订本,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6汽车制造业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属于分类管理名录中第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第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中“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四川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即成立了项目组,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所规定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四川通瑞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五块碑村2社;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20,000.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00m²,主要购置剪板机、冲压机、自动喷塑线、烘道、烘干炉、喷淋装置、搅拌罐、纯水机、称重式灌装机等设备。外购钢板,经剪板、冲压成型、脱脂清洗、水清洗、喷塑、固化,生产出冲压件;外购树脂、氟锆酸、硝酸、硅烷偶联剂、表面活性剂、碳酸钠、消泡剂等原料经投料、搅拌混合、化验、分装等工序生产出环保陶化剂、环保硅烷陶化剂、无磷脱脂剂。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冲压件(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80万件,环保陶化剂年产能3万吨,环保硅烷陶化剂3万吨,无磷脱脂剂4万吨。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年劳动定员为50人,年工作300天,1班制,每班8小时,不设食堂。三、产品简介以及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有冲压件(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环保陶化剂、环保硅烷陶化剂、无磷脱脂剂。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1全厂产品方案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年产量备注1冲压件长150-350mm,宽150-300mm,厚10-20mm80万件5300t/a(平均6.623kg/件)2环保陶化剂25kg/桶30000t/a3环保硅烷陶化剂25kg/桶30000t/a4无磷脱脂剂25kg/桶40000t/a产品图片:—33—图2-1产品图四、项目组成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2-2:表2-2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备注施工期营运期主体工程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0968.38m2,标准厂房,车间北面:自西向东依次布置液体原料放置区、粉体原料放置区、成品区、实验室;车间南面:15套搅拌罐区、纯水机、称重式灌装机、废水回收桶放置区、喷塑线、烘道、烘干炉、喷淋装置区、剪板机、冲压区、原料区、一般固废间、危废间。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和建筑固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新建仓储设施原料区建筑面积约2000m2,暂存原材料。环境风险新建成品区建筑面积约2500m2,暂存成品。环境风险新建公用工程供电设施市政电网依托供水设施市政自来水管网依托排水设施本项目室内采用粪便污水与洗浴废水合流排水管道系统,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依托消防设施设置火栓,消防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依托办公办公面积约1,800.00m2,位于厂房南侧生活污水、新建—34—生活设施区生活垃圾环保工程废水治理清洁拖把、员工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0.5m3)隔油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新建的预处理池(100m3)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凯江脱脂废水、水清洗废水经自建1座生产废水处理设施(20m3/d)处理废水新建废气治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2个集气罩+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塑粉粉尘:系统抽风装置收集+二级滤芯粉末回收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2)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2个集气罩+夹套管道间接冷却+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新建噪声治理噪声:产噪设备安装于钢结构厂房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进行减震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设备噪声新建固废治理一般固废:1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暂存一般固废,位于厂房东南侧。一般固废新建危废:1间危废贮存库,占地面积10m2,暂存危险废物,位于厂房东南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新建地下水防治危废暂存间地面:地面防渗层采用粘土铺底,并铺设20cm的P6防渗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设置防漏裙脚或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10cm)+设置不锈钢托盘;液体原料存放区、粉体原料存放区、成品区、搅拌罐区、称重式罐装机区、废水回收桶放置区、喷淋装置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地面:地面防渗层采用粘土铺底,并铺设20cm/新建—35—的P6防渗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设置防漏裙脚或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10cm);油水分离器区域、涉油设备地面:地面防渗层采用粘土铺底,并铺设20cm的P6防渗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五、项目主要设备表2-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数量(台/个/设备型号工序备注套)1冲压机JH21-6015冲压成型外购2冲压机JH21-20015冲压成型外购3冲压机JH21-63010冲压成型外购4剪板机QC12Y4-25002剪板外购5喷淋装置20m×2.4m×3.5m清洗外购6烘干炉烘干外购7自动喷塑线喷塑外购8烘道固化外购9搅拌罐3m3(常温)8搅拌混合外购10搅拌罐3m3(电加热)7搅拌混合外购11纯水机UF-20T/D5纯水处理外购12称重式灌装机GC20L-X32纯水处理外购13100kg5投料外购处理塑粉粉14外购装置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处理吸收有15外购置机废气序号设备名称33m×2.4m×2.6m电子台称二级滤芯过滤回收—36—16袋式除尘器/1处理投料粉尘外购序号名称规格及材质年耗量(t)最大暂存量(t)备注1钢材5350400外购2塑粉25kg/袋,粉末13.61.2外购3树脂25kg/桶,液态5000400外购4氟锆酸25kg/桶,液态3000200外购5硝酸25kg/桶,液态2005外购6硅烷偶联剂200kg/桶,液态8000800外购7表面活性剂250kg/桶,液态100001000外购8碳酸钠50kg/袋,粉状2000200外购9消泡剂50kg/桶,液态10050外购10机油0.10.1外购主要能源1水97955t/a市政管网2电20万Kw.h/a市政电网3天然气7000m3/a市政管道项目塑粉用量计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信息,本次项目冲压件(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平均规格为250mm×225mm×15mm,喷塑厚度80μm,塑粉密度1.34kg/L,年产量5300吨(80万件,平均单件重6.623kg)。根据《喷塑行业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治—37—理方法探讨》(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26(6):74-77),静电喷涂塑粉附着率约为80%~90%,本次评价附着率按80%计。喷涂面积:单位面积×喷涂次数×产品数量=【(长×宽+长×高+宽×高)×2】×800000=101400m2项目理论塑粉用量:【S总×喷塑厚度d×塑粉密度(1.34t/m3)】÷附着率=【101400m2×80μm×1.34t/m3】÷(0.80)≈13.6t。2、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表2-5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塑粉,属于热固性粉末涂料的一种,主要应用于金属制品的涂装,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酚羟基树脂、钛白粉、硫酸钡、二氧化硅、滑石粉,不含铅、铬、镉、汞等重金属(见附件)。环氧树脂,成膜剂,1塑粉是泛指分子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有机化合物,无臭、无味、黄色粉末,熔点为145-155℃,引燃温度490℃,溶于丙酮、乙二醇、甲苯等有机溶剂,环氧树脂的分解温度在300℃以上。树脂,为聚氨酯改性有机硅树脂,无色透明液体,无刺激性气味,在2树脂正常的储存和操作条件下稳定。用作锆化合原料、镁铝合金、催化剂、钢及有色金属合金、以及原子3氟锆酸能工业和高级电器材料、耐火材料、电真空技术材料、光学玻璃原料、4硝酸强酸性,对光敏感。分子量为63.01,熔点/凝固点(℃):-40℃,密度/相对密度(水=1):ρ(20)1.39-1.413g/mL。能与水混溶。硅烷偶联剂,化学名为3-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分子式C9H23NO3Si,硅烷偶分子量为221.37,无色至淡黄色液体,熔点/凝固点:<-70℃,初5联剂沸点和沸程:217℃,闪点:96℃,具有增加粘接力,提高强度及防潮性,改善力气性能的特性。溶于水。表面活性剂,无色澄清的液体,为特殊醇醚复合物,pH大于7,熔点<5度,常温加温无泡,清洗性能领先于同类型结构的产品,具有优秀渗透,乳化,润湿,分散性能,在中性或者酸性体系去油污速度超表面活6快,优良的水洗性和配套性,和硅烷,陶化配套性好,对后工序无不性剂良影响,非常适应电泳、粉末、液体涂料等各种涂装前处理,耐弱碱耐强酸,耐硬水,耐强电解质,不含APEO,不含磷,氮,生物降解性碳酸钠,白色粉末,为强电解质,分子量105.99,密度为2.532g/cm3,7碳酸钠熔点为851°C,易溶于水和甘油,微溶于无水乙醇,难溶于丙醇,具氟锆酸,分子式H2F6Zr,分子量207.2,为无色透明液体,呈酸性。烟火、陶瓷、搪瓷和玻璃的生产等。硝酸,分子式HNO3,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有窒息性刺激气味,具好,绿色环保。易溶于水。有盐的通性,属于无机盐。—38—8消泡剂消泡剂,白色/半透明液体,成分为改性聚硅氧烷,耐高温、耐酸碱,PH6~8,在25℃下,粘度为600~1800mpa.s,耐热性好,化学性稳定,无腐蚀,不燃,不爆,具有无毒、无味、贮藏稳定和使用方便等特点。9机油沸点>300℃,不易挥发。闪点大于200℃,可燃。用于厂区内设备运转及维修保养,为淡黄色油状液体,主要起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依托设施依托可行性分析可行性结论依托设施给排水管网给排水管网完善,无需另行建设。依托可行给排水管网供电系统本项目供电系统,供电电源可靠,能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依托可行供电系统道路本项目周边已建设完成水泥道路。依托可行道路—39—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环保设施及已建公辅设施可行。九、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车间整体主要包括15套搅拌罐区、纯水机区、废水回收桶放置区、成品区、液体原料放置区、粉体原料放置区、喷塑线、烘道、烘干炉、喷淋装置区、剪板机、冲压区、原料区。为尽量减轻项目运行对北侧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将生产设备尽量设置在厂区南侧,远离戴家沟居民区;项目将排气筒布设在厂区南侧,尽量减少对北侧戴家沟居民区的影响;本项目的废气环保设备主要布置于生产车间的南侧,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办公区产生影响,且距离本项目较近的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位于本项目的北侧,位于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产生的废气对其影响较小;将主要产噪设备放置于远离办公楼,噪声影响较小。总体而言,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清晰,流程顺畅,互不交叉干扰,具有良好的操作空间和人员空间,布局紧凑、运输便捷,将建筑空间利用最大化,同时做到了生产办公分离,使得生产和办公相互不干扰,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也降至最低。综上所述,评价认为项目总平面布局较合理。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施工工艺及产污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和工程验收。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水,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图①基础工程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地基开挖、沉淀池开挖及场地硬化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投入使用—40—由于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行,将产生一定的设备噪声,同时产生扬尘,不同的条件下,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不同。此外,基础开挖引起原有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同时产生一定的施工废水。②主体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主要是指对厂房和办公综合楼等建设。施工过程中挖掘机、打夯机、装载汽车等运行时会产生噪声,施工物料运输、装载等过程产生扬尘,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③装饰工程装饰工程施工主要是指对相关主体工程建筑进行室内外装修。在对构筑物的室内外进行装修时(如表面粉刷等),钻机、电等产生噪声,室内外装修产生的废气、废弃物料及废水。施工人员会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④设备安装在基础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安装机械噪声、施工物料废弃物;施工人员会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气、施工废水、废弃物料(建筑弃渣及其他废料)、水土流失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污染物。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一)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1、冲压件(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冲压件(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外购钢板,经剪板、冲压成型、脱脂清洗、水清洗、喷塑、固化,生产出冲压件(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冲压件(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如下:新能源汽车支架类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如下:钢板准备:选择适当规格和质量的钢板材料。剪板:对于部分不符合尺寸的钢板按要求进行精确剪切,剪板机属于冷态机械剪切,无粉尘产生。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及噪声。冲压成型:将剪切好的板材放入冲压机中,根据设计要求,使用专业的模具进行冲压成型。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噪声。脱脂清洗:按要求将液压成型后的工件挂到两条固定流水线挂钩上,然后工件通过喷淋装置喷淋脱脂液进行脱脂清洗,脱脂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本工艺所用无磷脱脂剂溶液为自产原料,由厂区内专用生产线生产,设计产能为40000吨/年,可完全满足项目自身12吨/年的使用需求。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脱喷淋装置无磷脱脂剂脱脂清洗-一清洗废水喷淋装置水水清洗一水洗废水烘干自动喷塑线塑粉喷塑一粉尘、噪声烘道天然气固化一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成品—42—脂废水。水清洗:脱脂清洗后的工件,按要求通过喷淋装置用水喷淋清洗,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脱脂溶液,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水清洗废水。本项目喷淋装置工艺装置布置情况为:本项目喷淋装置整体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分为脱脂清洗区域、水清洗区域,喷淋装置含喷淋隧道、储液槽、喷淋管道、水压监测报警系统等,喷淋系统全线封闭仅留工件进口和出口,喷淋隧道内部不同高度均设置有喷头,喷淋隧道下方设置储液槽,喷淋水降落后收集至储液槽内循环使用,储液槽采用不锈钢板制作。烘干:经水清洗处理的工件进入烘干炉中进行烘干,烘干炉采用天然气燃烧直接加热方式烘干,天然气燃烧热气通过烘干炉中部进入利用热空气烘干工件上的水分。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按要求将冲压件挂到轨道上自动运行进入喷塑房进行静电粉末喷塑处理,喷塑房设有敞开式进出口,采用全自动静电喷涂设备喷塑。此过程产生污染物主要为塑粉粉尘、噪声。固化:喷塑完成后的冲压件经全自动喷涂线轨道自动转移到固化烘道进行固化,热源采用天然气燃烧直接加热,固化时间15分钟左右,温度180℃,固化后经全自动喷涂线轨道运出,人工卸下即为成品。此过程产生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2、环保陶化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环保陶化剂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纯水处理、投料、搅拌混合、化验、分装。环保陶化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如下:环保陶化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如下:纯水处理:通过纯水制备机制备纯水后,利用流量计定量注入搅拌罐。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废过滤介质、噪声。投料:将袋装、桶装原料运输至搅拌罐附近,首先启动搅拌罐内搅拌电机,在搅拌状态下,按配方比例依次加入树脂、氟锆酸,硝酸少量多次在搅拌状态下加入,少量非整桶物料预先在搅拌罐旁称重计量后再倒入搅拌罐。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包装桶。本项目在搅拌状态下加入硝酸时采取少量多次加入,因硝酸储存于密闭包装桶中,搅拌均在常温常压下进行,且硝酸在产品中含量为0.7%,故硝酸挥发量较少,不进行定量分析。搅拌混合:物料投加完毕后,在常温常压下进行搅拌,各种物料在搅拌罐内设备原料工艺污染物纯水制备机自来水纯水制备浓水纯水处理废过滤介质噪声电子台秤树脂氟锆酸硝酸废包装桶投料搅拌罐搅拌混合噪声PH计化验清洗废水称重式灌装机分装成品—44—充分搅拌约30分钟。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化验:将搅拌混合后的混合物取样进行性能测试,成品检测用实验室PH计,不使用化学试剂,整个检测过程无废水产生,合格产品进入下一步,不合格产品重新加工。分装:将化验合格后的产品由称重式罐装机注入包装桶内,送入成品库房。3、环保硅烷陶化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环保硅烷陶化剂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纯水处理、投料、搅拌混合、化验、分装。环保硅烷陶化剂生产工艺流程产污图如下:环保硅烷陶化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如下:纯水处理:利用纯水制备机制备纯水,利用流量计定量注入搅拌罐。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废过滤介质、噪声。纯水制备浓水纯水处理投料搅拌混合化验分装成品—45—投料:将原料运输至搅拌罐附近,首先启动搅拌罐内搅拌电机,在搅拌状态下,按配方比例依次加入硅烷偶联剂、氟锆酸。物料均由人工投料,整桶物料直接加入搅拌罐,非整桶物料预先在搅拌罐旁称重计量后再倒入搅拌罐。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包装桶。搅拌混合:物料投加完毕后,在常温常压下进行搅拌,各种物料在搅拌罐内充分搅拌约30分钟。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化验:将搅拌混合后的混合物取样进行性能测试,成品检测用实验室PH计检测,不使用化学试剂,整个检测过程无废水产生,合格产品进入下一步分装,不合格产品重新加工。分装:将化验合格后的产品由称重式罐装机注入包装桶内,而后送入成品库房。4、无磷脱脂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无磷脱脂剂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纯水处理、投料、搅拌混合、化验、分装。无磷脱脂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如下:无磷脱脂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如下:纯水处理:利用纯水制备机制备纯水,利用流量计定量注入搅拌罐。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废过滤介质、噪声。投料:将原料运输至搅拌罐附近,首先启动搅拌罐内搅拌电机,在搅拌状态下,按配方比例依次加入表面活性剂、碳酸钠、消泡剂。袋装物料(碳酸钠)由人工拆袋、投料,人工拆袋、投料时轻拿轻放,非整袋、整桶物料预先在搅拌罐旁称重计量后再加入搅拌罐。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和投料粉尘。搅拌混合:物料投加完毕后,当环境温度高于20度时,搅拌罐于20~30℃加热条件下进行搅拌,各种物料在搅拌罐内充分搅拌约30分钟。此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化验:将搅拌混合后的混合物取样进行性能测试,成品检测用实验室PH计投料搅拌罐搅拌混合噪声PH计化验清洗废水称重式灌装机分装成品—47—测试,不使用化学试剂,整个检测过程无废水产生,合格产品进入下一步,不合格产品重新加工。分装:将化验合格后的产品由称重式灌装机注入包装桶内,送入成品库房。5、纯水制备工艺流程纯水制备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如下:纯水制备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如下:原水罐:原水罐主要起缓冲调节作用,原水罐上装有自动进水的电磁阀,当原水罐的水位处于中液以下时,原水的电磁阀打开,进水至高位时,进行电磁阀关闭。砂滤:采用石英沙介质过滤器,主要目的是去除原水中含有的泥沙、铁锈、胶体物质、悬浮物等颗粒在20µm以上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自动过滤系统,采用进口品牌自动控制阀,系统可以自动(手动)进行反冲洗、正冲洗等一系列操作。保证设备的产水质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设备配备有自我维护系统,降低维护费用。活性炭过滤:采用活性炭过滤器,目的是为了去除水中的色素、异味、生化有机物等。由于活性炭滤料的多孔结构,以及活性炭吸附的有营养的有机物提供了细菌与藻类繁殖的环境,再考虑其对于有机物的吸附饱和,活性炭过滤器的定期擦洗是必要的。在不考虑节水的情况下,需要定期清洗。此外,当污染指数(SDI)>4时也需要进行反洗。反渗透系统:采用反渗透技术进行脱盐处理,去除水中钙、镁等物质及其他杂质,降低水的硬度,脱盐率98%以上,生产出达到国家标准的纯净水。反渗透的运行操作是自动,浓水排放流量为固定。此外,在反渗透正常运行启机时,冲洗阀门会自动打开,用进水自动冲洗,以减少反渗透膜上的沉积物,降低污染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纯水罐:为防止空气中的微生物污染纯水罐内水质,系统设置不锈钢纯水罐,纯水进入纯水罐待用。纯水制备过程中主要产生纯水制备浓水、废过滤介质、设备运行噪声。(二)主要产污环节分析根据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见下表:表2-7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物一览表污染物类别产污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废气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投料投料粉尘废水员工生活办公生活污水脱脂清洗脱脂废水水清洗水清洗废水固化冷却循环废水纯水处理纯水制备浓水生产车间员工洗手废水、清洁拖把废水噪声设备运行设备运行噪声固废员工生活员工生活垃圾剪切边角料脱脂清洗废无磷脱脂剂桶—49—喷塑废包装袋纯水处理废过滤介质投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设备维护、清洁废机油及桶、废抹布油水分离器隔油油水分离器废油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水处理设施污泥(三)项目水平衡1、用水情况用水:本项目运营后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清洁拖把、员工洗手用水、脱脂液配制用水、水清洗用水、纯水制备用水。(1)办公生活用水本项目不设食宿。本项目投产后劳动定员为50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的通知(川府函〔2021〕8号)及厂区实际情况,用水量按70L/人·d计,年生产300d,则生活用水量为3.5m3/d(1050.0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m3/d(840m3/a)。(2)清洁拖把、员工洗手用水清洁拖把、员工洗手用水量为0.12m3/d(36m3/a),按照排污系数按90%计,废水产生量为0.108m3/d(32.4m3/a)。(3)脱脂液配制用水项目采用脱脂液进行脱脂,脱脂进行1次,采用喷淋装置进行喷淋脱脂,脱脂液循环使用,脱脂液每周更换一次,每次配制12m3(每日损耗水量1m3),根据每配置1m3脱脂液使用无磷脱脂剂,一次使用240kg无磷脱脂剂(12t/a),脱脂液配制用水量2m3/d(600m3/a)。(4)水清洗用水项目在脱脂后进行水清洗,本项目进行1次水清洗,采用喷淋方式,清洗水循环使用,水清洗循环装置总水量为每周12m3,循环使用每周更换一次,循环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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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金属表面前处理剂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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