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绕膜搬迁 缠绕膜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6月2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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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缠绕膜搬迁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锡协路182号
无锡昌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新视野环保有限公司
无锡昌淼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6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公司核定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吨缠绕膜。公司原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鸿路6号,因企业发展需要,拟投资500万元,租赁无锡东申智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有厂房3250平方米,购置流延膜机组、团粒机、翻卷机、打包机等设备,建设年产5000吨缠绕膜搬迁项目,成品缠绕膜厚度≥0.025mm。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5000吨缠绕膜的生产能力。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水一起接管至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梅花港。本项目接管污水中pH值、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2)废气:本项目融化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和表9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噪声源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油抹布手套、废油、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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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锂离子电池(圆筒电池)建设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1号
村田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
橙志(上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公司引进卷绕机、圆筒电池组装等进口设备11台套,拟在现有厂房新增筒型电池的生产,总投资5800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筒型电池4800万片。本次扩建过程中同步对现有电极及小容量电池的工艺进行技改,同时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大容量电池产能削减5000万个。项目建成后,厂区①年产成品锂离子电池包装(PACK)1500万个;厂区②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芯(CELL)5400万个、成品锂离子电池包装(PACK)5400万个、液态角状锂离子电池300万个、新型锂离子电池8200万个(含正、负极电极30504卷)、筒型电池4800万片。
(1)废水环保措施:本项目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RO浓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反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蒸发器→干燥机)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废气治理环保措施:本项目投料颗粒物经设备投料口上方的集气罩以及房间整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FQ-2-23)排放;注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浓缩+RTO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FQ-2-1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2限值。(3)固废环保措施: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4)噪声环保措施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缠绕膜搬迁 缠绕膜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