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挂牌价
2,000,000
元/宗

保证金
400,000元

债权本金
8,727,494.38元

债权利息
0.00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0117ZQ250053

债权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张毅、黄裕林2户债权资产

债权总额
992.853929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

本金
872.749438万元

利息
以实际发生为准

费用
以实际发生为准

债务人所属行业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

债权抵押情况
详见资产清单

债权现状
上述债权资产的权利人为江苏张家港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资产包内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5.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重要事项
1.标的债权系金融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截至2025年3月31日,标的债权总金额为992.853929万元,其中剩余贷款本金872.749438万元,利息、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3.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5年3月31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总额与公告的标的债权总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4.担保信息详见资产清单。 5.本公告关于标的债权的描述是基于债权现状确定的。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2.最终受让方在《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产权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江苏产权按照双方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到指定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标的债权全部交易价款且江苏产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债权权属资料移交。标的债权涉案诉讼主体、申请执行主体及抵押权主体等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 5.如挂牌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余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由江苏产权负责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经交易相关方申请,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冻结: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不应价导致标的债权未成交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非由转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6)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债权资产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除转让方向江苏产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外(如有),其余一切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债权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须承担相关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江苏产权有权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解除《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并另行处置标的债权。 9.转让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转让方已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不得为以下人员或机构: (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并登录系统进行线上支付。江苏产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江苏产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江苏产权(E交易)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40】万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产权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三)《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江苏产权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本公告及江苏产权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挂牌之日起7日(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

项目竞价日期
另行通知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依照江苏产权交易规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江苏产权组织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四、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债务人黄裕林原抵押物已于2025年3月法拍结束,转让方已收到法拍款和执行款合计328727元,本次转让债权包含328727元。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经理

联系电话
0512-66987120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

                
资产清单

单位:万元

借款人
本金余额
利息金额
垫付金额
担保方式
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名称

张毅
822.749438
以实际发生为准
以实际发生为准
保证
张家港保税区江海潮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生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金生典当(苏州)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德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德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自然人谢金生、张添越、范淑娟、范淑慧

黄裕林
50.00
以实际发生为准
以实际发生为准
保证
郭永兰

附件:
债权转让协议样本.pdf
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docx

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债权转让协议甲方(债权转让人):乙方(债权受让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1/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债权转让协议编号:甲方(债权转让人):乙方(债权受让人):【】身份证号:第一条签约背景及协议目的鉴于:甲方与债务人【】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甲方因此对该债务人享有相应的合法债权:甲方有意愿将其享有的上述债权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该债权。根据平等互利、互守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债权事宜达成协议,并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协议。第二条协议术语定义与解释2.1“债务人”指与甲方签订《》(编号:【】)的相对方,即【】2.2“债权”指甲方对《标的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享有的并依法可向乙方转让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其他债权。2.3“附属权利”指与债权相关的由甲方享有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权等附属权利。2.4“转让价款”指乙方受让债权所应向甲方支付的价款。2.5“书面”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6“元”指人民币计价单位。2/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2.7“日(天)”指公历日。2.8“工作日”指银行正常营业的日。2.9“双方”指本协议的缔约方,即债权转让方和债权受让方。2.10“签署”指协议任一方在合同签署栏加盖公章,或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签约人签字的行为。当受让人是自然人时,“签署”指受让人本人在合同签署栏签字的行为。第三条瑕疵披露及风险揭示3.1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账面金额与本协议第四条第4.2.2款表述的金额所列资产金额以及债务人的财务记载不一致。3.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乙方受让标的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3.2.1标的债权项下债务关联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注销、被撤销、解散、关停、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3.2.2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期间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3.2.3标的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未生效、无效或消灭等情形;3.2.4债权资料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不真实等情形:3.2.5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3.2.6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3/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3.2.7标的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灭失或部分灭失;3.2.8因通知条款不完善导致标的债权催收风险;3.2.9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其他瑕疵及风险。3.3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金请求权,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3.4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无法享有甲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3.5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债权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因上述瑕疵或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甲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乙方自行作出判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6乙方确认,基于债权资产的特殊性,甲方就转让的资产只进行现状出售,乙方独立判断资产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且乙方在报价前,已经认真审阅了资产文件和供投资者审阅文档,对资产的情况进行了审慎的调查,乙方知悉、预见、理解并完全接受资产的所有风险、瑕疵(不论是否已经发生或已经在本协议及其附件、资产文件或供投资者审阅文档中予以规定、提示或显示)。同时,乙方不得以债权资料原件缺失为由拒绝付款或进行交割,甲方不承担提供债权资料原件的责任。3.7乙方确认,本协议第三条作为影响乙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条款,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已充分向乙方披露相关信息、向乙方着重作出提示并根据乙方要求进行解释说明,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知悉、了解3.1-3.7条款的法律含义和责任。第四条转让债权4.1甲方同意将其与债务人签署的《》(编号:【】)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债权。4/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4.2债权转让具体信息见下表4.2.1转让债权基本信息债务人姓名债务人证件类型债务人证件号码贷款发放日期4.2.2标的债权清单(单位:人民币元,保留至角分)截止日期借款人借款本金余额利息垫付费用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合同编号其他罚息:复利:4.3债权转让价款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以下第【】方式受让债权。4.3.1乙方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4.3.2其他【】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5.1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报名期间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支付转让款【】%的保证金,即【】元(大写:【】),在乙方按照4.3的约定支付转让款时,保证金转化为转让款。5.2双方约定乙方采用如下第【】种方式付款5.2.1在【】年【】月【】日前,向江苏产权系统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5.2.2分【】期支付转让款5/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第一期:【】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大写:【】)第二期:【】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大写:【】)第三期:【】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大写:【】)5.2.3其他【】5.3乙方将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乙方同意江苏产权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向甲方划转交易价款:(1)江苏产权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向甲方划转交易价款;(2)江苏产权在收到乙方额外出具的划款商请函后向甲方划转交易价款。甲方指定账户为:开户银行:【】银行地址:【】户名:【】账号:【】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6.1依法收取乙方支付的债权转让价款。6.2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6.3在下列情形满足时,甲方应向债务人通知债权转让事项:6.3.1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6.3.2其他【】。6.4自本协议生效日之日起,甲方应严格遵循国家及内部相关规定管理、处置贷款债权,甲方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妨碍或限制乙方受让贷款债权后权利行使的单方行动。自本协议生效日之日起至债权转让生效之日期间,就标的债权所产生的一6/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切权益、获得的任何形式的收回与清偿等,仍归甲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5自债权转让生效之日,为乙方依法受让所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6.5.1《【】合同》(编号:【】),共【】页6.5.2借据,共【】页6.5.3其他【】里6.6其他【】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7.1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价款。7.2乙方保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能力,已就受让债权事宜取得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乙方确认其已全面知晓甲方所转让债权的全部事项后依法受让该债权。7.3债权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债务人所偿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及其他款项。7.4债权转让生效后,在债务人逾期时,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追偿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款项,并可以直接以债权人的身份自行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7.5其他【】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乙方逾期支付的,应以转让价款总额为基数,向甲方支付万分之【】/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对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7/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未支付保证金的,乙方应当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2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对本协议项下任一条款之违反,即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因违约行为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8.2.1守约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所有合理费用和开支等。8.2.2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的损失、合理利润的损失等。第九条所有权、风险转移9.1自债权转让生效之日起,甲方享有的债权即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成为新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生效日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9.1.1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为债权转让生效之日。9.1.2本协议生效日之日为债权转让生效之日。9.1.3其他【】9.2自债权转让生效之日,标的债权本身存在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转移至乙方。第十条保密10.1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获取的相对方的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外,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公开该等信息。但双方涉及本协议的雇员以及负有保密义务的顾问、顾问涉及本协议的雇员除外。8/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10.2保密期限为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年。第十一条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定金的,自双方签署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足额定金后生效。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协议解释13.2协议未列入之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13.3协议中的标题仅为参考而设,并不构成本协议中任何及所有条款的含义、释义或结构的组成部分,也不对其产生任何影响。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15.1书面函件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彼此有效通讯地址,任一方以及法院、仲裁机构以快递方式向对方以下地址发出书面函件及诉讼、仲裁文书的,自发出日(邮戳)次日起满2日视为对方收到。地址错误、无人签收或接收方拒绝签收的均不影响送9/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达效力。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地址的通知按上述规则视为被对方收到前,原地址视为没有变化。甲方通讯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乙方通讯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15.2电子邮件除前述诉讼、仲裁文书外双方也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的,通知方应同时发送手机短信至收件人手机提醒收件并防止出现邮件系统故障或病毒导致的无法接收。电子邮件自进入接收邮件一方信息系统时视为送达。甲方电邮地址:【】,收件人手机:【】乙方电邮地址:【】,收件人手机:【】第十六条其他条款16.1可分性本协议任何条款若被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视为已从本协议其它条款中分离并终止,且并不影响到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执行。但部分条款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致使本协议目的落空、或继续履行明显不经济的除外。16.2转让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协议所约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三人代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相关义务与责任的,应当经甲方同意。甲方拒绝第三人代为履行的,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同意或不知情情况下接受第三人代为履行,不代表甲方同意承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义务。16.3版本与份数10/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同等效力。16.4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系双方经过充分的沟通、谈判、协商后确定的,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16.5合同的构成以下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不同文件的条款之间有冲突,文件之间的优先效力顺序如下:口本合同及其附件:□其他16.6其他约定事项:附件:【】(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署页)11/1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本页无正文,为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页)甲方(债权转让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乙方(债权受让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2/1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申请受让的标的物名称及项目编号标的物名称: 项目编号:意向受让方名称主营业务范围或从业经历指定联系方式住 所邮 编联 系 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传 真意向受让方承诺:1、拟以不低于该项目转让公告中公示的挂牌价格受让 持有的转让标的。2、我方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我方不是受让价款来源于转让方信贷资金的社会投资者、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转让方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是国家***向社会公布的重大案件通缉人。3、我方参与本次收购已经履行完毕所有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必要的有权机构的审批,不存在妨碍收购转让标的的任何障碍。4、我方符合本次债权转让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5、对于参与本次收购过程中,我方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本次收购之用途,不会用于本次收购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6、我方知悉并接受如下事项:转让方就标的债权只进行现状出售,经独立判断标的债权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我方对标的债权的风险特征已有充分的调查和理解,我方自愿承担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债权转让后,我方不以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第三人)欺诈、胁迫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转让合同。我方同时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向转让方的前手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且保证其向第三方转让标的债权时将会要求第三方做出同等承诺。7、一旦被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产权”)确定为受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项目公告确定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并按成交金额的1‰向江苏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收取;如本项目是江苏产权通过组织竞价或公开竞买方式而促成交易的,项目成交后,除按照以上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外,我方另按增值部分(即成交金额大于挂牌价格的部分)1%的标准向江苏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8、在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未及时全额支付,江苏产权有权从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优先直接扣收),江苏产权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按法律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意向受让方(签章):年月日金JSCQ江苏产权江苏省产权交易所JiangsuAssetsandEquityExchange(交易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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