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膜回收利用及地膜生产 有机肥厂建设 塑料软包装 燃气锅炉房、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了拟审批的公示,在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我局现正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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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至6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八师环审〔2025〕41号 关于新疆蓁塑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残膜回收利用及地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八师环审〔2025〕41号
2025.6.23
2
八师环审〔2025〕42号 关于149团年出栏100万羽肉鸡笼养基地配套年产15万吨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doc
八师环审〔2025〕42号
2025.6.23
3
八师环审〔2025〕43号 关于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5万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八师环审〔2025〕43号
2025.6.23
4
八师环审〔2025〕44号 关于新疆华泓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软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八师环审〔2025〕44号
2025.6.23
5
八师环审〔2025〕45号 关于新疆北泉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配套燃气锅炉房、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项目项目批复.doc
八师环审〔2025〕45号
2025.6.23
八师环审〔2025〕41号关于新疆蓁塑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残膜回收利用及地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疆蓁塑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新疆蓁塑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残膜回收利用及地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新疆蓁塑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残膜回收利用及地膜生产项目,拟建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西古城镇13连,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00m2,总建筑面积13157.33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条造粒生产线、8条打包膜生产线、8条打包带生产线,同时建设相应配套环保、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14000吨、打包膜4480吨、打包带17920吨。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二、由新疆益谦合环保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选用评价标准正确,评价技术方法符合环评要求,得出的评价结论客观实际,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基本可行,可以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蓁塑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残膜回收利用及地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碳诺评估发〔2025〕八师第36号),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在拟建地点建设。该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15.14t/a。项目位于大气联防联控一般控制区域,执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量削减要求,应削减的区域总量指标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15.14t/a,非甲烷总烃指标从石河子开发区康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实木餐椅30000张、木门500套喷漆废气治理工程减排量中支付。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到以下几点:(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的污染。(二)加强废气治理工作。运营期废旧地膜储存在彩钢棚内,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残膜回收加工造粒车间各熔融挤出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软帘”,设置引风机将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引入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吹膜车间打包膜、打包带生产线各熔融吹膜、印刷、干燥设备上方均安装“集气罩+软帘”,设置引风机将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引入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三)强化噪声防治工作。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加装减震基础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清洗废水及破碎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第八师150团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方式,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三级沉淀池、冷却池、污泥堆棚、防渗化粪池采用一般防渗方式,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对于项目其他区域,可作为“简单防渗区”,需做好一般地面硬化,并及时收集各类污水和污染物。(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塑料膜和打包带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造粒生产线;分拣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150团垃圾填埋场处置;清洗废渣及泥沙待生产季结束后统一清掏,经自然干化后,含水率小于60%,采用密闭的污泥运输车辆运至150团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于回收单位;废水性油墨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滤网收集后委托相应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建设。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均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六)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催化燃烧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换,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定期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废气处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四、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五、《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第八师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23日抄送:新疆益谦合环保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师150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6月23日印发八师环审〔2025〕42号关于149团年出栏100万羽肉鸡笼养基地配套年产15万吨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石河子市东阜城镇康鑫养殖专业合作社:你单位报送的《149团年出栏100万羽肉鸡笼养基地配套年产15万吨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我局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149团年出栏100万羽肉鸡笼养基地配套年产15万吨有机肥厂建设项目,拟建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东阜城镇5连三支渠东,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6栋鸡舍进行改造,新建4座标准化鸡舍,新建有机肥生产车间900平方米,硬化仓储地坪2700平方米,购买有机肥生产设备,同时建设道路、围墙、绿化、供电系统、给排水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肉食鸡的年出栏量由20万羽增加到100万羽,配套年产15万吨有机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二、由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选用评价标准正确,评价技术方法符合环评要求,得出的评价结论客观实际,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基本可行,可以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于149团年出栏100万羽肉鸡笼养基地配套年产15万吨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碳诺环境评估发〔2025〕八师第35号),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在拟建地点建设。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的污染。(二)加强废气治理工作。运营期有机肥车间产生的恶臭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肥粉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项目区恶臭污染源产生环节须加强控制管理,喷洒生物除臭剂,粪污日产日清,加强项目区绿化,厂界氨、硫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鸡舍臭气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要求。(三)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通过合理饲喂,避免惊吓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鸡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进入集粪池收集后,通过排污管道进入有机肥加工车间,制成有机肥外售,实现废物的综合利用;场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五)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运营期鸡粪、除尘灰及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运至有机肥加工车间的发酵池内进行高温好氧堆肥发酵,制成粉状生物有机肥外售;废包装桶由供货商回收利用;病死鸡送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旧药品、药品废包装、废机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定期更换的废布袋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针对环境风险类型,储备必需的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定期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废气处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在此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四、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五、《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第八师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23日抄送: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八师149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6月23日印发八师环审〔2025〕43号关于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5万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你单位报送的《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5万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我局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5万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拟建于新疆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十六连,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猪舍30栋,建设熏蒸间1间、洗消烘中心1间、干湿分离机房1间、库房1间、堆粪场1座、沉淀池两座及配套设施,购置自动化养殖设备及粪污处理设备一套。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5万头,项目总占地面积100212m2,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万元。二、由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选用评价标准正确,评价技术方法符合环评要求,得出的评价结论客观实际,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基本可行,可以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石河子市花园镇一帆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5万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碳诺环境评估发〔2025〕八师第41号),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在拟建地点建设。项目运行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35t/a、二氧化硫0.7t/a、氮氧化物0.87t/a。因项目位于大气联防联控重点控制区,总量指标应实行倍量替代要求,因此替代量为颗粒物0.7t/a、二氧化硫1.4t/a、氮氧化物1.74t/a。该指标从新疆晨光众邦碳素有限公司关停1台煤气发生炉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余量33.914t/a、二氧化硫余量3.743t/a、颗粒物余量687.4775t/a)中支付。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的污染。(二)加强废气治理工作。项目建设1台3t/h生物质专用锅炉用于生产、生活区冬季供暖,生物质专用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经“袋式除尘器+SCR脱硝”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乌一昌一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4﹞14号)“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难以稳定达到50毫克/立方米的应配备脱硝设施”要求;项目区恶臭污染源产生环节须加强控制管理,喷洒生物除臭剂,粪便进行堆肥后及时周转,加强项目区绿化,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要求;食堂饮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三)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运行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动物叫声通过合理饲喂,避免惊吓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粪尿及冲洗水经“漏粪板+粪污储存池”糊化后排入地下排污管网进入集污池,员工生活污水由排污管网排放至集污池,集污池内的粪污采用固液分离机固液分离,液体进入场内的氧化塘,经微生物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制成液体有机肥还田;场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五)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猪粪、饲料残渣及定期清掏的氧化塘污泥经固液分离后清运至堆粪场经好氧堆肥发酵后还田,堆粪场应采取防雨、防渗漏、防溢流等措施;场内设置病死猪尸体暂存场所,病死猪尸体交由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废脱硝催化剂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锅炉炉渣、除尘灰定期清理送堆肥区作为掺和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针对环境风险类型,储备必需的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定期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废气、废水处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在此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四、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五、《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第八师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23日抄送: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第八师143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6月23日印发八师环审〔2025〕44号关于新疆华泓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软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疆华泓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年产2万吨塑料软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新疆华泓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软包装项目,拟建于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十二路以南、东七路以东交汇处。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新疆赛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石河子开发区3号标准厂房,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购置九色高速印刷机、多功能拉链制袋机、三边封机、八边封制袋机、自立吸管双出制袋机、高位三合一无溶剂复合机、标志性自动混胶机、高速分切机、工业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主要生产干果、果蔬原浆、奶粉、面粉、鲜奶制品包装袋以及酸奶吸嘴袋等各类软包装膜、袋。项目占地面积5200m2,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二、由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选用评价标准正确,评价技术方法符合环评要求,得出的评价结论客观实际,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基本可行,可以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年产2万吨塑料软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碳诺评估发〔2025〕八师第14号),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在拟建地点建设。该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432t/a。项目位于大气联防联控重点控制区,应执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倍量替代要求,应削减的区域总量指标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864t/a,该指标从新疆晨光众邦碳素有限公司关停1台煤气发生炉工程减排量(余量1.164t/a)中支付。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到以下几点:(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的污染。(二)加强废气治理工作。运营期印刷车间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设置集气罩收集措施,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三)强化噪声防治工作。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加装减震基础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石河子市第二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生产废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原料桶、废油墨、废稀释剂、废催化剂、废过滤袋、废机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六)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换,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定期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废气处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四、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第八师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23日抄送: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6月23日印发八师环审〔2025〕45号关于新疆北泉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配套燃气锅炉房、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疆北泉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新疆北泉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配套燃气锅炉房、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新疆北泉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配套燃气锅炉房、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项目,拟建于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大连东路88新疆北泉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工程内容为建设锅炉房一座,总占地面积410m2,安装2台燃气锅炉(2t/h、4t/h各1台)。项目总投资510万,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二、由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选用评价标准正确,评价技术方法符合环评要求,得出的评价结论客观实际,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基本可行,可以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北泉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配套燃气锅炉房、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碳诺环境评估发〔2025〕八师第40号),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在拟建地点建设。该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0.982t/at/a、二氧化硫0.389t/a、颗粒物0.172t/a。因项目位于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区,需执行倍量削减要求,应削减的区域总量指标为:氮氧化物1.964t/a、二氧化硫0.778t/a、颗粒物0.344t/a。该指标从新疆晨光众邦碳素有限公司关停1台煤气发生炉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余量31.95t/a、二氧化硫余量2.965t/a、颗粒物余量687.1335t/a)中支付。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到以下几点:(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的污染。(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乌一昌一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4﹞14号)中锅炉氮氧化物50mg/m3的标准要求。(三)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项目区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锅炉的定期排水及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排入排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河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运营期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弃润滑油桶、维护产生的含油抹布均由设备维护单位带走,不在厂区内储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定期更换后带走,不在厂区贮存。(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环境风险类型,储备必需的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四、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第八师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23日抄送: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八师石河子石总场(北泉镇)。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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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残膜回收利用及地膜生产 有机肥厂建设 塑料软包装 燃气锅炉房、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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