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燃气管迁改工程 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能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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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312(锡沪路-锡虞立交段)高压燃气管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5〕138号G312(锡沪路-锡虞立交段)高压燃气管迁改工程项目.pdf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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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泉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5〕139号江阴泉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能项目.pdf
2025-6-3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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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数据局文件锡数投许〔2025〕138号关于G312(锡沪路-锡虞立交段)高压燃气管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锡市锡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你中心申请报批的《G312(锡沪路-锡虞立交段)高压燃气管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云林街道、安镇街道和新吴区江溪街道,为中环G312国道改扩建的配套工程,设计起点为锡虞立交北侧现状2.5MP燃气管,终点为锡东门站,同时在气源起点处为规划东亭高中压调压站预留支管。燃气主管管径为DN600,设计压力为2.5MPa,支管管径为DN300,管道全长约14.5km(含DN300支管长度约0.3km),设置截断阀阀井一座。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中心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本项目。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中心必须落实-1-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落实以下要求:(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敷设管道优先避让环境敏感区,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临时堆管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采取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尽量少占基本农田、林地,开工前明确占用范围,并按有关规定完成临时征地手续、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采取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貌,根据沿线实际环境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植被恢复及绿化,实施生态补偿。(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应优化工程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开挖选择枯水期施工,监测施工期水质,在下游设置拦污装置,河流底质采取分层分类开挖和堆放,做好河流原貌恢复。严禁在环境敏感区设置施工营地、清洗机械设备、排放污水。采取定向钻方式穿越时,应及时回收废弃泥浆,沉淀池和泥浆池应做好防渗,废弃泥浆收集后处理。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在河堤范围内清洗设备及车辆。管道布设和焊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废水、废油等污染周边水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应全-2-部收集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等;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堆放物料采取遮盖措施,作业面和土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配备顶盖密封并进行出入清洗。确保施工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符合排放标准,鼓励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机械。运营期定期检测阀门、管线密闭性,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避免夜间施工,减轻噪声影响。(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废料和一般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集中清运、规范处置。废机油、废弃劳保用品及废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管道清管作业废渣运送至当地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路由、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方案,远离集中居民区,确需穿越集中居民区的管道应采取绕避、拆迁等措施,减缓环境风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禁止在管道两侧和站场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无法绕避环境敏感区的管道,应采用提高设计等级、选用高等级钢材、增加管道壁厚、加强防-3-腐、增设紧急截断阀等防护措施。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强化管道和站场周围居民的环境风险宣传,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提高巡线频率,增设线路警示牌。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应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八)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监测计划,实施有效的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确保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到落实。(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中心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四、本项目按规定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负责,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抽查。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4-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批。(项目代码:2501-320200-89-05-421677)无锡市数据局2025年6月30日抄送: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数据局办公室,2025年6月30日印发-5-无锡市数据局文件锡数投许〔2025〕139号关于江阴泉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阴泉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报批的《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江阴泉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周庄镇泉能路228号,拟利用毗邻现有厂区空地,新增建设2台450吨/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理线(4#炉、5#炉,水冷炉排炉,额定蒸发量200吨/小时),并配套建设固废预处理、储存、上料系统、烟气处理系统、除灰除渣系统、水工系统和其他辅助设施等,同时对现有1-3#焚烧炉部分设施进行局部技改升级。项目建成后,全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置能力达1900吨/天。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1-用”,符合国家、江苏省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符合无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江苏周庄绿色生态智创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年)》及规划环评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及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本项目。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落实以下要求:(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处置单位固体废物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1要求。(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经“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低温SCR脱硝”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80m高排气筒排放,氟化氢浓度参照执行《欧盟工业排放指令》(EU2010/75/EC)中垃圾焚烧烟气排放限值,氨逃逸参照执行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硫化氢、氨执行《恶臭-2-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2、表4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锅炉排水作为循环系统补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车辆和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出渣系统,冷却塔排水部分(7200吨/年)回用于车辆及地面冲洗,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剩余部分(11520吨/年)及生活污水(3168吨/年)暂接入山泉污水处理厂,待兴泉污水处理厂改造完成后改接入兴泉污水处理厂。(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3-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报告书》确定的接收和处置废物种类,禁止接收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接收湿料,对照入厂控制标准,对拟入厂废物取样检测,不合格原料不得入厂。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苏环办〔2024〕191号)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脱硫灰、一级布袋除尘灰在危险特性鉴别结论形成前按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规范执行系统申报、跨省备案及电子联单制度。(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固废车间、固废预处理车间、危废暂存库、渣坑、飞灰库、氨水储罐、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场所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并整改风险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罐区围堰、事故应急池等足够容量的事故-4-废水收集能力,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八)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及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九)本项目以固废车间、固废预处理车间、飞灰库、活性炭仓、消石灰仓、氨水储罐区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同时保留现有项目厂区边界100m卫生防护距离不变。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十)你公司应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文)要求,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备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备设施,确保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三、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39.3123吨,二氧化硫116.9856吨,氯化氢38.9952吨,氟化氢3.8995吨,氮氧化物183.2774,一氧化碳194.976吨,氨31.3043吨,硫化氢0.01068吨,汞及其化合物0.039吨,镉、铊及其化合物0.117吨,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1.1699吨,二噁英类0.195gTEQ。(无-5-组织)颗粒物0.9031吨,氨气0.0835吨,硫化氢0.0155吨。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接管量/外排量:4080/4080吨,化学需氧量1.5924/0.204吨,悬浮物0.911/0.0408吨,氨氮0.0691/0.01632吨,总氮0.0935/0.04896吨,总磷0.0204/0.00204吨。工业废水接管量/外排量:11520/11520吨,化学需氧量0.576/0.576吨,悬浮物0.4608/0.1152吨。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五、项目投产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七、本批复生效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6-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批。(项目代码:2412-320267-89-02-606218)无锡市数据局2025年6月30日抄送: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数据局办公室,2025年6月30日印发-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压燃气管迁改工程 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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