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 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现状用途为农用地,后续地块整体规划为商住用地。

地块名称:清江浦区南苑路南侧、勤政路东侧、光辉路北侧、长阳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围500m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且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可接受的,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士壤污染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商住用地用地使用。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36073096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