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地招标采购公告(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林甸县鹤鸣湖镇庆丰村八屯东至村部南板路5.46亩造林地竞价发包
联系人:张庆祝
联系电话:18846295678
法定代表人:张庆祝
法人电话:18846295678
地块名称:八屯东至村部南板路
坐落: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鹤鸣湖镇/庆丰村
转出面积:5.46亩
项目编号:LDX_CQ_2025_S_33614
转出土地用途:林业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旱田
挂牌价格:4368.0 元(总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承包期为一个采伐期,本合同在五年内,不允许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五年之后可以依法转让、转包、入股、出租给任何人员,但转包之前必须经甲方同意,签订三方转包合同,否则转包无效。承包费一次性交齐。有意参与者需先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需使用线上支付,线上支付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及农业银行、邮政银行APP(银联范围)扫码支付保证金及价款。有意参与竞标者根据想要参与的项目的保证金金额,需查看微信、支付宝、及农业银行、邮政银行APP(银联范围)支付额度,如保证金金额大于支付额度,请提前做好支付额度提高申请,保障保证金能够一次性支付。保证金缴纳截止至2025-07-08 15:00:00,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合同以上传模板为准。
受让方条件:只限庆丰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交易保证金(元):4368.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服务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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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地承包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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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地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为加大资源管理力度,经村两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研究,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现将学田村,位于面积亩林地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签订此承包合同。1、承包期限为一个轮伐期,林木采伐后,村集体有权将土地收回。2、承包费共计元整,一次交清。交款账号:3、乙方在20年完成造林亩。造林质量标准必须符合黑龙江省造林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当年造林成活率在95%以上。造林第二年,保存率在85%以上。低于85%,村有权收回承包林地,并不退承包费。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和管理林地情况。允许乙方在林地内打井、在林地四周挖掘护林沟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管护措施的建设,但费用需由乙方自负。允许乙方进行林下养殖等多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不允许套树种造林、林粮间种、林药间种。5、承包期结束,乙方保证边界四至清晰及承包时的面积。6、本合同在五年内,不允许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五年之后可以依法转让、转包、入股、出租给任何人员,但转包之前必须经甲方同意,签订三方转包合同,否则转包无效。7、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有国家政策性调整,致使本合同终止,则按政策执行,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经济责任。若国家征占该土地,合同自动解除,地上附属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如果只征占部分面积,甲乙双方协商减去征占面积变更合同后,可继续履行。8、乙方单方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单方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承包费2倍的经济损失。9、承包期间若国家对该林地优惠政策,由乙方享受。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11、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县乡经管站备案两份。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法人代表:乙方: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林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