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餐厨混合油脂招标采购公告(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5)



餐厨混合油脂

起拍价:
7230.00

加价幅度:
10.00

报盘方式:
单价报盘

保证金:
5000.00

联系人:
戴均增

联系方式:
15267790412

我司将持续供应的餐厨混合油脂在“易招易拍”(www.ezaisheng.cn)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兹邀广大客户前来竞价,我司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竞价,烦请各位客户认真阅读《竞价公告》。

2025-07-01 14:00:00起-2025-07-01 14:30:00止(延时除外)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温瞿东路899号

销售合同-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油脂(毛油)产品(2025年7月第一批次)出售.doc

竞买须知

关于看货验质

提倡到我公司现场看货验质,未看货即参与竞价者视为认可货物质量,对报价负责;看货验质时间:2025-05-15 00:00:00-2025-05-23 00:00:00

货品质量约定

由于竞卖方所售货物
CRT屏玻璃属于废旧物资,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竞卖方对所售货物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

货品去向约定

对于竞卖方提供的
餐厨混合油脂,买方不得将其进入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领域。竞买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货物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竞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竞买方承担。

竞价要求

竞买方参与竞价的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营业执照为进口的需要提供进出口资质)、开票资料、竞价保证书、资质证书及环评批复等;若竞标人不是法人代表,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
参与竞价的竞买方与本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买方必须已在本站完成账户注册、实名认证。如有帐户注册、实名认证、竞价报名等问题请及时拨打易再生网客服电话:400-6666-890进行咨询。
竞价资料获取:请电话联系我公司联系人索取。
计价公式

序号
物资种类
描述
计价公式

1
玻璃类
彩色电视机产出,散装。(现货)客户自提,销售方负责装卸货物,不收取装卸费用。
暂无计价公式

合同起止期限:2025-05-15 00:00:00--2025-05-23 00:00:00

竞价参与方式及流程

参加竞价仅限公司行为,个人行为的竞价不计入有效竞价;
此次竞价为网上竞价,所有相关资料需按照易再生网旗下竞价平台“易招易拍”(www.ezaisheng.cn)中竞价的流程进行操作。
以下简述此次线上竞价的主要流程:

第一步 打开“易招易拍”网站(www.ezaisheng.cn)  > 点击导航栏目“正在竞拍或即将开始”> 通过货品分类或直接点击货品图片查看竞价货品详情:

第二步 竞买方报名,进入竞价货品详细介绍页面后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然后通过线下转账方式支付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第三步 提交资质:根据页面提示提交参与竞价需要的资质。

第四步 资质审核后,需要客户现场看货后进行点击“确认看货”。

第五步 竞价开始后竞买方可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价及加价,在竞价结束前,客户可以多次报价。

第六步 2025-05-14 13:30:00--2025-05-14 15:30:00(延时除外) ,竞价准时结束。竞价资料须在竞价结束前完成操作,逾期者取消竞标资格。

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竞价设有起拍价及保留价,竞价参与客户满足1家及以上,且报价超过保留价,则此次竞价成功;竞买方报价低于保留价或者报价客户少于1家,则竞价失败。

2.在竞价结束前 2 分钟内,如果有客户出价竞拍,则本次拍卖结束时间顺延2分钟,在顺延的2分钟内如有客户再次出价,则继续延时【2】分钟,如此循环,直至再无客户出价为止。

3.竞价成功客户在我公司通知竞价成功后,须【3】日内与我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因竞价成功客户原因,【3】日内未能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成功客户自动放弃资格,我公司将扣除全部竞价保证金,并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履约及付款事宜须按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执行。

竞价地址:

1.1.1.1销售合同1.1.1.21.1.1.31.1.1.4.项目名称: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混合油脂(毛油)产品(2025年7月第一批次)出售1.1.1.5.甲方(卖方):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1.6.乙方(买方):签订地点:温州市瓯海区1.1.1.7.签订时间:年月日1.1.1.81.1.1.9合同主要条款1.1.1.10甲方: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经竞拍,确定为本次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油脂(毛油)收购商。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混合油脂(毛油)产品(2025年7月第一批次)出售事宜,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成交通知书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4、遴选响应文件5、遴选文件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1、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2025年7月份计划出售的混合油脂(毛油),具体以实际计量为准。2、本项目油品质量交付标准:①水杂≤3%。如超过交付标准,双方进行协商采取减重处理,按每车实际超出的水分比例扣减该车的发货重量。(举例:水分及挥发物的交付标准是≤3%,发货一车过磅重量30吨,如双方鉴定实际发货水杂为5%,超出2%,进行减重处理,计算可得:减重数量0.6吨【计算公式:30*(5%-3%)】,最后本车油脂实际重量以29.4吨【计算公式:30*[1-(5%-3%)]】结算。)②酸值≤25mgKOH/g。如发现本批次交付的酸值大于25mgKOH/g,则每增加2mgKOH/g扣除本批次油品总价值的1%。3、油品分批次进行提货,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4、乙方收到通知后需在48小时内自行前往服务地点对混合油脂(毛油)进行提货,油脂现场装车完毕后取随车样,由甲方立即对样品进行质量检测,确定是否达到质量交付标准;各车次的油脂酸价需每车检测,甲方需在装油过程前、中、后分别采样并混合,样品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乙方接收货物后可自行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如有异议应当于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则视为无异议;若甲方对乙方的检测结果存在异议,则由甲方自行进行复测;若乙方对甲方复测结果存在异议,则由双方共同送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最终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偏差较大的一方支付。乙方需及时响应并提货(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迟除外),每延迟12小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处罚金额达到履约保证金50%时,自动解除合同,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5、运输车辆由入库收购商自行安排,遴选人不对车辆罐体洁净度作任何承诺,不对运输安全和运输过程作任何承诺,离场后遴选人对油品质量概不负责。请入库收购商自行把控采购及过程风险。6、服务期: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2025年7月第一批次计划出售的混合油脂(毛油)约68吨,。7、服务地点: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温瞿东路899号。四、合同价格1.产品名称数量(单位:t)单价(元/t)总价(元)备注工业级混合油约68//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以过磅实际数据为准,最终出售数量的决定权归甲方所有。含税(13%),自提。合计人民币/元整(¥/(含税))产品名称数量(单位:t)单价(元/t)总价(元)备注工业级混合油约68//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以过磅实际数据为准,最终出售数量的决定权归甲方所有。含税(13%),自提。合计人民币/元整(¥/(含税))五、付款方式与结算1、按批次结算,每次接到甲方混合油脂(毛油)出让通知后,需在48小时内将该批次货款的90%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到达甲方厂区提货。甲乙双方对实际交付的油脂过磅数量及油品质量确认无误后进行本次货款的最终清算。2、合同履行完毕且全款到账后甲方向乙方开具专用发票。六、双方责任1、甲方(1)提供相关的协助服务,配合乙方履行好合同义务;2、乙方(1)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货款。(2)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七、履约保证金的罚没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合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八、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破坏性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时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双方协商解决。九、税费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2、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十、违约终止合同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十一、争端的解决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法定地址所在人民法院起诉。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十二、转让和分包及货物不可替代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履行合同的义务。十三、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叁份,纸质原件、扫面件、复印件等核验与原件无误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经办人: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地址: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温州龙湾支行开户银行:帐号:90080078801000000571帐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温州市瓯海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厨混合油脂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