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家具建设 高端智能化电子器件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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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辐〔2025〕3号
2025年7月1日
见附件嘉环海辐〔2025〕3号 奕瑞影像审查意见.pdf

2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博仕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600万平方米功能性弹性体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13号
2025年6月3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113号 浙江博仕达新材料.pdf

3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倬瑜服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多功能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14号
2025年6月30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114号 倬瑜服饰有限公司.pdf

4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联丰东进电子有限公司年新增120万套高端智能化电子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15号
2025年7月2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115号-联丰东进.pdf

5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市茂顺纺织有限公司年新增高档纺织烫金面料230万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16号
2025年7月3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116号-茂顺.pdf

公告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

嘉环海辐〔2025〕3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源项目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环评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结论。二、该项目拟在海宁市海昌街道漕河泾路2号C幢厂房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企业生产和销售用于工业检测、安防检测、医疗等领域的X射线源和X射线管,预计年生产、使用、销售26000支X射线源及配套核心部件,本项目在C幢厂房一二三层分别建设测试区,合计配备25个铅房和63个铅箱,具体位置布局详见《环评报告表》。三、你单位须认真落实好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等,落实辐射环境管理有关要求,确保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辐射保护要求。2.按规范做好项目辐射防护工作,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落实辐射屏蔽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声光报警安全装置、监视装置等,确保射线装置使用安全。3.加强三废治理。落实工作期间机械排风,降低室内臭氧和氮氧化物浓度。4.制定完善射线装置安全使用管理、人员培训、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辐射安全年度评估以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并在项目运行中加以落实,确保环境、公众、工作人员的安全,做好各类辐射活动台帐管理。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根据《环评法》等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六、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在项目投入运行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按证管理。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七、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日抄送: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7月1日印发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嘉环海建〔2025〕113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博仕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600万平方米功能性弹性体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浙江博仕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浙江博仕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600万平方米功能性弹性体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杭州广澄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博仕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600万平方米功能性弹性体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海宁市发改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结论。二、该项目拟在海宁市马桥街道海昌南路西侧、经编十六路南侧区域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购置压延线、贴合生产线、涂层生产线、ERP智能管理系统等设备,从事功能性弹性体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的生产加工,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8600万平方米功能性弹性体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的生产规模。三、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环评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和企业环保管理依据,企业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落实污水零直排区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环评报告表》相关限值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设备密闭化和自动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各废气特点,分别采取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贴合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和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投料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和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压延和涂贴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和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以及《环评报告表》内相关限值要求。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应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置并采取有效隔声减震措施,生产车间须采取整体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做好厂区绿化美化工作。(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固体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四、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SO2≤0.211吨/年、NOX≤0.899吨/年、VOCs≤5.014吨/年,其它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环评报告表指标内。按《环评报告表》相关意见,在项目投运前落实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和排污权有偿使用;未落实排污指标前,项目不得投入运行。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加强职工环保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定期监测各类污染源,建立健全各类环保运行台帐,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和事故性排放。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防范制度,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敏感物料储存、使用过程的风险防范,落实好相关的应急措施。项目废水、废气、危废贮存库等环保治理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符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根据《环评法》等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八、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九、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30日抄送:海宁市发改局,杭州广澄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6月30日印发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嘉环海建〔2025〕114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倬瑜服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多功能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浙江倬瑜服饰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浙江倬瑜服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多功能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浙江嘉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倬瑜服饰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多功能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海宁市发改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结论。二、该项目拟在海宁市斜桥镇桐九公路东侧、新民路南侧区域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面积15000平方米,拟购置砂光机、喷漆房、拼板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将具备年产多功能家具6000套的生产能力。三、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环评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和企业环保管理依据,企业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落实污水零直排区要求。项目水帘除漆废水经收集和处理后与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环评报告表》内相关限值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设备密闭化和自动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各废气特点,分别采取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木工粉尘、砂光粉尘、打磨粉尘和涂装废气经收集和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置并采取有效隔声减震措施,生产车间须采取整体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做好厂区绿化美化工作。(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固体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四、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0.061吨/年,其它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环评报告表指标内。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加强职工环保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定期监测各类污染源,建立健全各类环保运行台帐,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和事故性排放。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防范制度,加强敏感物料储存、使用过程的风险防范,落实好相关的应急措施。项目废水、废气、危废贮存库等环保治理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符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根据《环评法》等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八、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九、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30日抄送:海宁市发改局,浙江嘉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6月30日印发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嘉环海建〔2025〕115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联丰东进电子有限公司年新增120万套高端智能化电子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海宁联丰东进电子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海宁联丰东进电子有限公司年新增120万套高端智能化电子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海宁联丰东进电子有限公司年新增120万套高端智能化电子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海宁市发改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环评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结论。二、该项目拟在海宁市盐官镇G525国道北侧、园区五路东侧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征土地面积16635平方米,新建厂房面积39227.71平方米,购置扁线连绕机、自动锡焊机、全自动检测线等生产设备,实施后将形成年产120万套高端智能化电子器件的生产能力。三、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环评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和企业环保管理依据,企业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扬尘、固废等污染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场界噪声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落实污水零直排区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废水纳管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NH3-N、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建设规范化排污口。(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设备密闭化和自动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锡焊、灌胶及浸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分质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评报告表》中限值要求。(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置并采取有效隔声减震措施,生产车间须采取整体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做好厂区绿化美化工作。(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固体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四、加强现有生产环保工作。结合《环评报告表》和环保管理工作要求,持续提升现有生产装备水平,强化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水平和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达总量排放。五、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5.789吨/年,其它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环评报告表指标内。按《环评报告表》相关意见,在项目投运前落实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和排污权有偿使用;未落实排污指标前,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六、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加强职工环保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定期监测各类污染源,建立健全各类环保运行台帐,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和事故性排放。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防范制度,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敏感物料储存、使用过程的风险防范,落实好相关的应急措施。项目废水、废气、危废贮存库等环保治理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符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七、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八、根据《环评法》等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九、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2日抄送:海宁市发改局,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7月2日印发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嘉环海建〔2025〕116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市茂顺纺织有限公司年新增高档纺织烫金面料230万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海宁市茂顺纺织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海宁市茂顺纺织有限公司年新增高档纺织烫金面料230万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海宁市茂顺纺织有限公司年新增高档纺织烫金面料230万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海宁市经信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环评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结论。二、该项目拟在海宁市许村镇联盟行政村南园路8号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利用自有空余厂房,淘汰老旧设备,购置烫金压胶机、打卷机、环保设备等生产设备,实施后将形成年新增高档纺织烫金面料230万米的生产能力。三、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环评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和企业环保管理依据,企业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落实污水零直排区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废水纳管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NH3-N、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建设规范化排污口。(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设备密闭化和自动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调配、烫金、清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DB33/962-2015《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评报告表》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置并采取有效隔声减震措施,生产车间须采取整体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做好厂区绿化美化工作。(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固体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四、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2.455吨/年,其它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环评报告表指标内。按《环评报告表》相关意见,在项目投运前落实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和排污权有偿使用;未落实排污指标前,项目不得投入运行。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加强职工环保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定期监测各类污染源,建立健全各类环保运行台帐,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和事故性排放。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防范制度,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敏感物料储存、使用过程的风险防范,落实好相关的应急措施。项目废水、废气、危废贮存库等环保治理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符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根据《环评法》等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八、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九、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3日抄送:海宁市经信局,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7月3日印发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功能家具建设 高端智能化电子器件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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