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4403001921755419
建设单位法人:吴晖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云鹏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823162455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14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第一阶段3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代码:202144030400015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2001号
中心坐标:经度:114.09594 纬度: 22.53705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区管理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1-12-21
环评审批文号:深环福批〔2021〕000013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300MA5EXLTD7C002V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5-06-16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216684.35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83071.05
运营单位名称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EXLTD7C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0300359174752B
验收监测单位 :深圳市沃特虹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85382717L
竣工时间 :2025-05-07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06-30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07-28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sz-water.com.cn/#/newsDetail?id=1938928725768544256&column=TongZhiGongGao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相关业务。
实际建设情况 :城镇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相关业务。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污水处理工程规模30万m3/d,主要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OA生化池、二沉池。
实际建设情况 :污水处理工程规模30万m3/d,主要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OA生化池、二沉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包括“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OA生化池+二沉池””。
实际建设情况 :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包括“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OA生化池+二沉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除臭范围分为 3 个区域,分别为预处理区、生化区和污泥区;新建 4 个排放口(1#、2#、3#、4#),其中 1#用于排放预处理区废气、2#用于排放生化区废气,3#、4#用于排放污泥区废气;总风量220000方/小时。
实际建设情况 :除臭范围分为 4个区域,分别为预处理区、生化区、二沉池区和污泥区;新建 2 个排放口(1#、2#),1#用于排放预处理区和生化区废气,2#用于排放污泥区和二沉池废气;总风量340000方/小时。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有变动,具体为“新增二沉池收集处理系统,减少排放口数量。”根据《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试行)》,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第一阶段3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实际二沉池恶臭气体由无组织排放变为由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排放口数量减少、但高度未降低,不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建设期间第一阶段3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 一级A标准,同时氨氮、总磷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标准限值,依托现有排放口排入深圳河。
实际建设情况 :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建设期间第一阶段3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 一级A标准,同时氨氮、总磷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标准限值,依托现有排放口排入深圳河。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10950.0
10950.0
0.0
0.0
10950.0
10950.0
direct
COD(吨/年)
0.0
954.07
5475.0
0.0
0.0
954.07
954.07
direct
氨氮(吨/年)
0.0
25.18
547.5
0.0
0.0
25.18
25.18
direct
总磷(吨/年)
0.0
4.73
0.0
0.0
0.0
4.73
4.73
direct
总氮(吨/年)
0.0
235.28
1642.5
0.0
0.0
235.28
235.28
direc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第一阶段30万m3/d污水处理系统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 一级A标准(氨氮、总磷不低于地表水V类标准)
工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OA生化池+二沉池。处理能力:30万m3/d。
监测位置:污水进口和污水出口。监测频次:连续2天、1次/天。监测因子: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以N计)、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色度(稀释倍数)、pH(无量纲)、粪大肠菌群数(个/L)。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预处理区处理系统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 表1。
处理工艺为“光催化氧化+化学洗涤(碱洗)+生物除臭+干式过滤(应急)”,风量140000 m3/h。
监测位置:处理前和处理后。监测频次:连续2天、出口4次/天。监测因子:氨、硫化氢、甲硫醇和臭气浓度。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生化区处理系统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中表1
处理工艺为“光催化氧化+生物除臭+干式过滤(应急)”,风量130000 m3/h。
监测位置:处理前和处理后。监测频次:连续2天、出口4次/天。监测因子:氨、硫化氢、甲硫醇和臭气浓度。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二沉池处理系统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中表1
处理工艺为“生物除臭+干式过滤(应急)”,风量70000 m3/h。
监测位置:处理前和处理后。监测频次:连续2天、出口4次/天。监测因子:氨、硫化氢、甲硫醇和臭气浓度。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全部恶臭气体处理系统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 表2
除臭范围分为 3个区域,分别为预处理区、生化区和二沉池区。
监测位置:厂界和厂内浓度最高处。监测频次:连续2天、4次/天。监测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硫醇和甲烷。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构筑物
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其余侧执行2类标准,
新建构筑物均位于地下,噪声设备均在构筑物内。
监测位置:厂界。监测频次:连续2天、2次/天。监测因子:昼间和夜间。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次第一阶段污水处理工程主要依托原有工程的现状砂滤池和现状紫外消毒渠,确保建设期间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 一级A标准(氨氮、总磷不低于地表水V类标准);依托原有工程现状排放口、排入深圳河;依托原有工程现状污泥处理区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后外运。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本次第一阶段污水处理工程主要依托原有工程的现状砂滤池和现状紫外消毒渠,确保建设期间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 一级A标准(氨氮、总磷不低于地表水V类标准);依托原有工程现状排放口、排入深圳河;依托原有工程现状污泥处理区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后外运。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第一阶段3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不新增用地、原址改扩建,不涉及林地补偿、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等情况。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第一阶段3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不新增用地、原址改扩建,不涉及林地补偿、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等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