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01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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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备案证明
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我局申请备案,项目编码为2506-430211-04-02-355050,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 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
3.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728号。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基于公司MES、PLM、ERP、OA等信息化软件业务系统集成融合、数据互通、资源协同,实现生产工序自动化、智能化。购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与仓储设备,包括波峰焊、回流焊、全自动选择性涂覆机等自动化生产设备,以及货架、输送机、升降机等相关配备设施、控制系统、软件系统等智能仓储设备,建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智能化仓储生产线。
5.项目总投资额:16000万元。
6.涉及相关资质资格及相应开发建设规模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划的相关管控要求,并在已获得土地权属上按照使用用途和经审定的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具体实施。
8.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海绵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9.本备案文件仅表明项目已履行告知承诺程序,不构成备案机关对备案信息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
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企业承诺:
1.我公司所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
2.此次申报的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范围内或者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核准项目、不含国家禁止的建设内容。
3.该备案项目信息不涉及任何国家保密和商业秘密内容,同意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4.我公司在备案之后将认真履行有关节能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要求,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我公司将按照《企业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要求,项目开工前每季度,开工后每月,竣工验收后30天内分别报送项目进度,并通过在线平台及时报送变更信息。
如有填报信息不实,违反或未履行声明与承诺事项的情形,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025年6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