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汽车零部件 汽车零部件 增产汽车零部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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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环保验收意见.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名称: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单位:,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6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黄以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黄以建设单位: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盖章)编制单位: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盖章)电话:15250058098电话:15250058098传真:/传真:/邮编:215400邮编:215400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132号科轮工业园9#厂房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132号科轮工业园9#厂房目录表一项目概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表二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2.1工程内容及规模2.2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表三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3.1废水3.2废气3.3噪声3.4固废表四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4.1项目变动情况4.2项目变动影响分析表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主要结论5.2审批意见落实情况表六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6.1监测分析方法6.2质量控制措施表七验收监测内容7.1废气监测内容7.2噪声监测内容7.3废水监测内容表八验收监测结果及工况记录8.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8.2验收监测结果8.3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表九验收监测结论附图及附件表一项目概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建设项目名称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扩建√建设地点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132号科轮工业园9#厂房主要产品名称汽车零部件设计生产能力年增产汽车零部件80万件实际生产能力年增产汽车零部件80万件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4年7月开工建设时间2025年3月调试时间2025年4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5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28日-4月29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投资总概算3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60万元比例20%实际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比例20%验收监测依据一、验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2018年10月26日施行);验收监测依据(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验收监测依据月29日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9)《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控[1997]122号,1997年9月);(10)《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1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验收监测依据二、验收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3)《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8]34号,2018年1月);验(4)关于转发《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收监知》的通知(苏州市环境保护局,苏环管字[2018]4号,2018年2月测8日)。依三、验收依据的有关项目文件及资料据(1)《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7月);(2)《关于对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苏环建【2025】85第33号,2025年3月11日);(3)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仅有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吴塘河。厂区污水排口废水排放执行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即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表1-1污水排放标准限值排放口名称执行标准指标标准限值单位本项目厂区排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pH6~9无量纲COD500mg/LSS400mg/L《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氨氮45mg/LTN70mg/LTP8mg/L本次新增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回用处理设施一套,对全厂喷涂废气喷淋废水单独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限值,具体见表1-2。表1-2回用水标准限值表(mg/L)因子pHCOD悬浮物石油类TN色度限值6.0~9.050/11520(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依托现有DA002、DA003排气筒,因此DA002、DA003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标《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全厂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其厂房外浓度限值与《挥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3页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值一致)。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全厂烘道天然气燃烧有组织排放的烟尘、NOX、SO2,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表3、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详见下表。表1-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表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mg/m3)DA002、DA003非甲烷总烃40151.8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DA003颗粒物10150.60.5DA002SO28015/0.4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NOx18015/0.12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4页烟尘2015/工业炉窑所在厂房生产车间门、窗等排放口的浓度最高点5.0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无组织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基准含氧量9%(其他工业炉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5全厂非甲烷总烃///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表1-4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执行标准级别单位昼间夜间四周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dB(A)6555(4)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标准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5页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内容。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6页表二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2.1工程内容及规模2.1.1项目由来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4日,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弇山西路132号科轮工业园9#厂房,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的加工销售。公司现有项目为“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金属制品350万件项目”、“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汽车零配件项目”。“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金属制品350万件项目”年产脚踏车零件、汽机车零件、木工工具、金属五金手工具等各类金属制品及塑胶制品、金属表面研磨、粉末涂装加工产品350万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6年10月18日取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太环计[2006]257号),于2008年7月8日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太环计[2008]190号);“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汽车零配件项目”年喷涂汽车零配件800万件,该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于2016年纳入“整改一批”。公司于2022年11月取得全厂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专家咨询意见,并进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变更,已取得变更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5月5日至2028年5月4日。目前现有项目均正常运行中。表2-1现有项目环评及验收批复情况项目名称报告类别项目内容环评批复情况环保工程验收情况在产状态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金属制品350万件项目报告表年产脚踏车零件、汽机车零件、木工工具、金属五金手工具等各类金属制品及塑胶制品、金属表面研磨、粉末涂装加工产品350万太环计[2006]257号太环计[2008]190号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汽车零配件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年喷涂汽车零配件800万件2016年纳入“整改一批”正常生产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金属制品350万件、汽车零验收后变动影响分前处理废水由委托敬得(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租赁厂区东侧)处理后接管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变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有效期为2023年5月5日至2028年5月4日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7页配件800万件项目析更为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接管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设施强化改进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现投资300万元建设“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依托现有租赁厂房,全厂租赁面积4750m2,新增相应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增产汽车零部件80万件。该项目已在2024年5月14日取得太仓市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405-320585-89-01-210203)。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委托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3月11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5】85第33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4月竣工建成,2025年4月开始调试。验收工作的开展: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对其建成运行“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5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28日-29日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2.1.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单位: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地点: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132号科轮工业园9#厂房;职工人数:现有项目员工人数为60人,本项目增加8人,全厂职工68;不设食堂和宿舍,午餐外购;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8页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两班制,每班12h,年生产小时数7200h。2.1.3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2.1.3.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132号科轮工业园9#厂房,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本项目厂区周边简图见附图2。本项目需以厂房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但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保护目标,满足本项目厂房边界外5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2.1.3.2平面布置本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2.1.3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1,公用及辅助工程情况见表2-2。表2-2项目产品方案序号工程名称产品名称环评年设计能力实际建设能力年运行时数扩建前扩建后1机加工、前处理、粉末喷涂生产线1条脚踏车零件、汽机车零件、木工工具、金属五金手工具等各类金属制品及塑胶制品、金属表面研磨、粉末涂装加工产品350万件/a350万件/a350万件/a7200h2机加工、喷漆线1条喷涂汽车零配件800万件/a800万件/a800万件/a3汽车零部件生产线1条汽车零部件080万件/a80万件/a表2-3公用及辅助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内容与设计能力环评建设内容与设计能力实际建设内容与能力备注扩建前扩建后主体工程租赁厂房4750m24750m26250m2在原有9#厂房基础上,增加租赁11#厂房主体工程租赁厂房4750m24750m26250m2(1500m2),主要用于产品、原料(不涉及油漆等)和危废仓库辅助工程原材料及成品仓库1200m21200m21200m2与环评一致辅料(化学品)仓库100m2100m2100m2与环评一致给水5345t/a5293t/a5293t/a与环评一致排水系统生产废水3600t/a3100t/a3100t/a与环评一致生活污水1400t/a1592t/a1592t/a天然气15.15万m3/a40.45万m3/a40.45万m3/a与环评一致供电系统30万kWh/a45万kWh/a45万kWh/a与环评一致空压机4台4台4台与环评一致环保工程废气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喷粉后固化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后固化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后固化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与环评一致(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喷粉后固化废气)喷漆后烘烤废气、前处理酸洗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后烘烤废气、前处理酸洗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后烘烤废气、前处理酸洗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与环评一致(本次扩建项目增加喷漆线,喷漆后烘烤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3排放与环评一致(本次扩建项目增加喷漆线,喷漆、调漆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其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0页中水帘过滤为喷漆房内配套,不属于依托现有)喷粉粉尘经负压收集+干式袋式除尘后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粉粉尘经负压收集+干式袋式除尘后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粉粉尘经负压收集+干式袋式除尘后15m排气筒DA004排放与环评一致(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喷粉粉尘)/抛丸、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与环评一致(本次扩建项目增加抛丸、喷砂粉尘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少量机加工切削液挥发油雾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机加工委外,无油雾排放废水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吴塘河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吴塘河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吴塘河与环评一致生产废水1套,12.5t/h,调节+中和+混凝絮凝+沉淀+污泥处理1套12.5t/h,调节+中和+混凝絮凝+沉淀+污泥处理;1套1t/h,调节+物化反应+混凝沉淀+消毒+回用1套12.5t/h,调节+中和+混凝絮凝+沉淀+污泥处理;1套1t/h,调节+物化反应+混凝沉淀+消毒+回用与环评一致(增加1套喷淋废水回用处理设施,单独处理全厂喷涂废气喷淋废水及喷枪清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10m210m2与环评一致危废暂存区30m230m272m2较环评扩大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1页42m2,更有利于危废贮存噪声隔声、减振等隔声、减振等隔声、减振等与环评一致2.1.4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表2-4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主要成分、规格年用量环评设计用量实际变化扩建前扩建后用量量最大贮存量来源及运输脱脂剂偏硅酸钠、磷酸三钠、碳酸钠等20t20t20t4t表调剂磷酸氢二钠、碳酸氢钠、焦磷酸钠和钛化合物5t5t5t0.5t皮膜化成剂正硅酸钠、磷酸三钠、氢氧化钠25t25t25t3t盐酸浓度为28%40t40t40t2t铝材铝300t300t300t10t钢、铁材钢、铁1000t1000t1000t50t铝镁合金板铝镁合金30t30t30t1t研磨材料80t80t80t5t外购,粉末涂料环氧树脂、颜料、钛白粉50t50t50t25t国内汽运焊条1.8t1.8t1.8t0.5t钢板4000t4000t4000t20t油性油漆亲有机物的黏土25-40%、乙酸乙酯15-20%、4,4'-(1-甲基亚乙基)双苯酚与(氯甲基)环氧乙烷的聚合物27.5-35%、4-甲基-2-戊酮7-10%、炭黑1-2%、2-巯基苯并噻唑锌盐1-2%、正丁醇1-2%2t2t2t1t固化剂正丁醇25-50%、C18-不饱和脂肪酸二聚体与三亚乙基四胺的聚合物和聚(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的反应产物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2页25-50%、三乙烯四胺1-5%PAC聚合氯化铝1t1.1t1.1t1tPAM聚丙烯酰胺500kg550kg550kg0.5t碱氢氧化钠600kg630kg630kg0.5t双氧水H2O250kg50kg0.05t稀硫酸30%600kg630kg630kg0.5t除臭剂次氯酸钠50kg50kg0.05tGV61901A水性双组份黑色环氧底漆芳香族环氧化合物25-30%、1-甲氧基-2-丙醇7-10%、五氧化二磷3-5%、氧化锌2-2.5%、其余为水48t58t58t2tSC71001A水性环氧固化剂脂肪胺加合物20-25%、丙二醇单丁醚15-20%、异丙醇10-12.5%、1-甲氧基-2-丙醇5-7%、1,3-间苯二甲胺0.5-1%、亚硝酸钠0.1-0.2%、其余为水12t13.25t13.25t0.5t钢材钢板、不锈钢等2000t2000t80t切削液矿物油≤30%,添加剂≥50%,其他≤20%1.2t0-1.2t0.4t机油矿物油2t0-2t0.4t棕刚玉砂料氧化铝10t10t3t钢丸钢15t15t3t表2-5主要生产设备类别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台)环评设计数量扩建前扩建后实际数量变化量车床/冲床/现行车HHBB0.5t有设粉末涂装线包括脱脂槽、酸洗槽、表调槽、化成槽、水洗槽、粉末喷涂间备其中脱脂槽2050*1200*1050mm/2.6吨酸洗槽2050*1200*1050mm/2.6吨表调槽1200*1000*1080mm/1.3吨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3页化成槽1200*1000*1080mm/1.3吨水洗槽10300*1500*2150mm/600*1100*1300mm/主副槽23吨粉末喷涂间T8m*W2.24m*H3.45m铣床22焊接机ZX7-31510输送机TX100裁剪机除尘设备2MW*2.5MH*4.5MD热风循环烤箱20.68ML×3.0MW×1.8MH=212平打包机JD13/16空压机SGD-37B4冲床22喷漆房24*8*4m烘道30m废气处理设施472NO8O/132S2-24污水站12.5t/h抛丸机Q034,自带滤筒除尘喷砂机BY-1350-12A,自带滤筒除尘滚抛机Q3210,自带滤筒除尘数控车床非标-4线割机GSII-4000DG-2本铣床MCV-850-2次磨床PSG-250SK3-2扩倒角机HZ-500-2建新火焰处理房2m*2.5m*4.5m,自带水幕、水槽增生自动除尘房2m*2.5m*4.5m,自带水幕、水槽产线自动喷漆喷房4.0m*2.5m*4.5m,2把自动喷枪,自带水帘幕烤炉20.68m×3.0m×1.8m,热风循环,天然气加热气动打磨机22000RATEDR.P.M喷淋废水回用处理设施1t/h2.2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4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棕刚玉砂料、钢丸钢材委外加工机加工N、S1-1、G1-1、S1-2喷砂、滚抛N、G1-2转挂火焰处理N、S1-3、G1-3除尘N、S1-4喷漆G1-4、G1-5烘烤G1-5、G1-6N、G1-7、G1-8包装入库汽车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喷砂、滚抛:合格工件通过喷砂机、滚抛机除锈去毛刺,喷砂、滚抛设备密闭,均自带配套滤筒除尘,砂料、丸料通过设备自带的回收系统收集后回用,该过程产生粉尘转挂:人工将合格工件挂在输送链条上,通过PLC全自动行车输送系统运送。天然气水性底漆、固化剂天然气产品检查挂具抛丸、工件抛光图2-1工艺流程简述:机加工:委外加工。G1-2、设备噪声N。第15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外加工图2-1汽车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机加工:委外加工。喷砂、滚抛:合格工件通过喷砂机、滚抛机除锈去毛刺,喷砂、滚抛设备密闭,均自带配套滤筒除尘,砂料、丸料通过设备自带的回收系统收集后回用,该过程产生粉尘G1-2、设备噪声N。转挂:人工将合格工件挂在输送链条上,通过PLC全自动行车输送系统运送。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5页火焰处理:工件通过输送系统进入火焰处理房,通过火焰枪喷出的火焰燃烧工件表面杂质,燃烧灰渣掉入房内水幕、水槽内,火焰处理房燃料为市政天然气,处理温度600-800℃,每个工件处理时间约5S,水槽定期清渣产生废固渣S1-3,设备运行过程产生设备噪声N,天然气燃烧产生燃烧废气G1-3。除尘:上述工件通过输送系统进入自动除尘房,通过压缩空气吹掉工件表面剩余的火焰处理灰渣,每个工件处理时间约5S,灰渣掉入房内水幕、水槽内,水槽定期清渣产生废固渣S1-4,设备运行过程产生设备噪声N。喷水性漆:上述除尘后的工件通过输送系统进入喷漆房内喷涂,设有1间喷房、2把自动喷枪,水性涂料、固化剂8:1调漆,调漆过程位于喷房内,人工将水性漆、固化剂按照比例加入喷房的漆料桶内,漆料桶自动搅拌后工作时漆料由吸入皮管吸入喷枪喷涂,调漆、喷涂过程产生漆雾G1-4、有机废气G1-5。烘烤:喷涂后工件进入烤炉内100℃左右烘烤30-40min,烘烤后自然冷却15min,天然气热风循环烘烤,该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5、天然气燃烧废气G1-6。下件检查:人工对自然冷却后的工件检查喷涂质量,需返工补喷的不良品先委外进行剥漆,剥漆后进入喷房重新喷涂,部分表面喷涂不光滑、有小颗粒的工件进入抛光工序。挂具抛丸、工件抛光:人工通过气动打磨平台对表面喷涂不光滑、有小颗粒的工件进行局部抛光,输送链条的挂具通过抛丸机去除表面漆皮,抛丸机密闭,自带配套滤筒除尘,丸料通过设备自带的回收系统收集后回用,该过程产生设备噪声N,粉尘G1-7、G1-8。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6页表三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3.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吴塘河。出租方已于2023年6月15日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苏城水排字第2023(088)号,有效期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8年6月14日。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喷涂废气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喷漆房内水幕槽废水),本次新增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回用处理设施一套,对全厂喷涂废气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喷漆房内水幕槽废水单独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排放情况见下表:表3-1废水产生及治理排放情况产污类别污染因子环评设计实际建设治理设施排放去向治理设施排放去向生活污水CODSSNH3-NTNTP/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CODSS石油类色度总氮调节+反应+混凝沉淀+消毒+回用(设计能力1t/h)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调节+反应+混凝沉淀+消毒+回用(设计能力1t/h)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图3-1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7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简述洗气塔洗气水及喷枪清洗废水定期排入收集池,废水在收集槽内经水泵提升至反应器。反应器内精准控制反应条件,使废水中的一部分有机污染物、部分色素和SS转化为易于去除的悬浮颗粒,废水中的悬浮胶体(部分为色素和有机物,部分为无机杂质)反应器内与定量投加的药剂发生化学反应,为被转化为沉淀颗粒,并且反应器内设有酸碱度控制系统,可以精准控制废水的酸碱度,使废水的酸碱度控制在化学反应的最佳酸碱值,然后废水自流进入混凝沉淀槽。废水经反应器处理后自流进入混凝沉淀槽,由程序自动控制,依次完成pH调整、反应、混凝、絮凝和沉淀等工序。将废水中的悬浮污染物变成污泥分离去除,并且该系统考虑隔渣功能,可将废水中的漂浮油漆渣隔除在池顶,池顶的浮渣只需定期撇除即可。混凝沉淀出水自流进入除臭水槽,在消毒槽内定量投加除臭药剂,以消除废水中的异味,并且防止废水中的剩余有机物发酵产生异味。沉淀槽底部的污泥,经压泥泵增压进入压滤机脱水减重后委外安全处置。损耗108108-火焰处理、自动除尘水槽补充水循环21600喷枪清洗托10自来水喷淋废水412损耗54处理设施63喷漆房内水槽补100回用91充水循环10800回用91损耗48240生活用水192城区污水处理图3-2本项目水平衡图第18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简述:洗气塔洗气水及喷枪清洗废水定期排入收集池,废水在收集槽内经水泵提升至反应器。反应器内精准控制反应条件,使废水中的一部分有机污染物、部分色素和SS转化为易于去除的悬浮颗粒,废水中的悬浮胶体(部分为色素和有机物,部分为无机杂质)反应器内与定量投加的药剂发生化学反应,为被转化为沉淀颗粒,并且反应器内设有酸碱度控制系统,可以精准控制废水的酸碱度,使废水的酸碱度控制在化学反应的最佳酸碱值,然后废水自流进入混凝沉淀槽。废水经反应器处理后自流进入混凝沉淀槽,由程序自动控制,依次完成pH调整、反应、混凝、絮凝和沉淀等工序。将废水中的悬浮污染物变成污泥分离去除,并且该系统考虑隔渣功能,可将废水中的漂浮油漆渣隔除在池顶,池顶的浮渣只需定期撇除即可。混凝沉淀出水自流进入除臭水槽,在消毒槽内定量投加除臭药剂,以消除废水中的异味,并且防止废水中的剩余有机物发酵产生异味。沉淀槽底部的污泥,经压泥泵增压进入压滤机脱水减重后委外安全处置。图3-2本项目水平衡图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8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损耗10-210研磨表面处理损耗50200950污水处理站城区污水处理-1000脱脂水洗损耗20-500自来水5293-520表调损耗50-1000-(3100)3100损耗61图3-3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520酸洗、水洗损耗20皮膜化成、水洗950-5006-129喷枪清洗损耗20520喷淋塔500-108-除尘水槽补充水循环21600损耗208生活用水城区污水处理厂1800城区污水处理厂-1592-第19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图3-3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19页喷漆房内水槽补废水处理设施3.2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本次扩建项目增加的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后烘烤废气、抛丸以及喷砂粉尘。喷漆后烘烤废气、前处理酸洗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3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其中水帘过滤为喷漆房内配套,不属于依托现有)。抛丸、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尾气达到《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排放要求。本项目使用活性炭为颗粒活性炭,碘值为825mgg,具体见附件8活性炭检测报告。表3-2废气产生及治理排放情况第20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3.2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本次扩建项目增加的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后烘烤废气、抛丸以及喷砂粉尘。喷漆后烘烤废气、前处理酸洗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3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其中水帘过滤为喷漆房内配套,不属于依托现有)。抛丸、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尾气达到《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排放要求。本项目使用活性炭为颗粒活性炭,碘值为825mg/g,具体见附件8活性炭检测报告。表3-2废气产生及治理排放情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20页产污类别污染源污染因子环评要求实际建设治理设施排放去向治理设施排放去向无组织废气工件喷砂、滚抛粉尘颗粒物设备自带滤筒除尘无组织排放设备自带滤筒除尘无组织排放工件抛光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挂具抛丸粉尘颗粒物设备自带滤筒除尘无组织排放设备自带滤筒除尘无组织排放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SO2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NOX烟尘有组织废气喷漆、调漆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DA003排气二级活性炭吸附DA003排气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水帘幕过滤+喷淋塔过滤DA003排气水帘幕过滤+喷淋塔过滤DA003排气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喷漆后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DA002排气二级活性炭吸附DA002排气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SO2DA002排气DA002排气有组织废气NOX有组织废气烟尘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21页废气治理设施第22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22页3.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及公辅设备在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上述噪声经安装基础减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排放。3.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危废暂存处已采取了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蚀、防风、防雨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固渣、废滤芯、废尘物、一般废包装材料,委托个人回收处理。(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废废包装材料、废漆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滤芯委托资质单位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委托资质单位江苏永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太仓市伟阳淳德物业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治理排放情况见下表:表3-3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及排放一览表固废名称属性产生工序形态废物类别及代码环评预估实际产生预估量(t/a)处理处置方式产生量(t/a)处理处置方式废固渣一般废物火焰房、自动除尘房内水槽清理固态SW59900-099-S591外售处置1委托个人回收处理废滤芯、废尘物喷砂、滚抛粉尘处理固态SW59900-009-S5955一般废包装材料原辅料供应固态SW17900-005-S1755危废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原辅料供应固态HW49900-041-492委托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转移0暂存0.16委托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漆物挂具去除漆皮固态HW12900-252-120.5转移0暂存0.02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23页等渝金成镍业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固态HW49900-039-4928转移暂存0废过滤棉喷漆、烘干废气处理固态HW49900-041-491.5转移暂存0.2废滤芯挂具抛丸粉尘处理固态HW49900-041-490.5转移暂存0.02废切削液机加工液态HW09900-006-0910实际建设机加工委外,因此不产生废机油设备维护保养液态HW08900-249-0820污泥喷淋废水回用处理半固态HW17336-064-176转移暂存0.5委托江苏永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办公生活固态SW64900-099-S642.4环卫部门处置2.4委托太仓市伟阳淳德物业有限公司清运注:因本项目投产时间较短,目前产生的危废还未进行转移。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24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危废仓库项目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详见下表:表3-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序号贮存场所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1危废仓库危废废包装材料HW49900-041-4972m²封口15t2废漆物HW12900-252-12防漏袋装3废活性炭HW49900-039-49防漏袋装4废过滤棉HW49900-041-49防漏袋装5废滤芯HW49900-041-49防漏袋装6污泥HW17336-064-17防漏袋装第25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危废仓库项目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详见下表:表3-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贮存场所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危废废包装材料HW49900-041-4972m2封口15t废漆物HW12900-252-12防漏袋装危废废活性炭HW49900-039-49防漏袋装仓库废过滤棉HW49900-041-49防漏袋装废滤芯HW49900-041-49防漏袋装污泥HW17336-064-17防漏袋装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25页表四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4.1项目变动情况(1)实际建设机加工委外本项目实际建设无数控车床、线割机、铣床、磨床、倒角机,涉及的机加工工艺委外,因此不使用切削液、机油,同时工件抛光(气动打磨)产生的颗粒物和机加工切削液挥发油雾不再产生,一般固废不涉及边角料,危废也不涉及废切削液、废机油。(2)新增租赁面积公司在原有9#厂房基础上,增加租赁11#厂房,主要用于产品、原料(不涉及油漆等)和危废仓库,其中危废仓库面积为72m2;以上租赁厂房均位于园区内,不涉及敏感目标。4.2项目变动影响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项目变动情况进行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具体分析情况见下表4-2。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26页表4-2变动影响分析一览表变动类别重大变动认定条件变动情况变动影响分析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规模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其他/无//最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相关环保治理措施,运营过程中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的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可纳入验收管理。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28页表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主要结论(1)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本次扩建项目增加的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后烘烤废气、抛丸以及喷砂粉尘。喷漆后烘烤废气、前处理酸洗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3排放(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其中水帘过滤为喷漆房内配套,不属于依托现有)。抛丸、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检测数据可知尾气达到《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排放要求。(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喷漆房内水幕槽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吴塘河。生产废水经本次新增喷淋废水回用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的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及公辅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基础减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4)固废: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废固渣、废滤芯、废尘物、一般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危废废包装材料、废漆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滤芯、污泥)、生活垃圾。废固渣、废滤芯、废尘物、一般废包装材料委托个人统一回收处置;危废废包装材料、废漆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滤芯由资质单位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污泥由资质单位江苏永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太仓市伟阳淳德物业有限公司清运。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29页5.2审批意见落实情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委托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3月11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5】85第33号。审批意见落实情况详见下表5-1。表5-1环评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审批意见内容落实情况是否落实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仓市城厢镇拿山西路132号科轮工业园9#厂房,扩建完成后年增加生产汽车零部件80万件,产品方案见《报告表》。该项目已取得太仓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文件(备案证号:太行审投备〔2024〕306号,项目代码:2405-320585-89-01-210203)。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仓市城厢镇拿山西路132号科轮工业园9#厂房,建成后年增产汽车零部件80万件。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本项目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本单位已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须经规范化排污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外排,增加1套喷淋废水回用处理设施,单独处理全厂喷涂废气喷淋废水及喷枪清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经规范化排污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的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扩建新增喷漆线产生的调漆、喷(1)本项目扩建新增喷漆线产生的调漆、喷漆废气引入现漆废气引入现有的“水帘过滤+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后烘烤废气引入现有的“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须按《报告表》要求填放、更换活性炭并做好台账记录;新增抛丸、喷砂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须加强管理,控制全厂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的相关要求。扩建完成后全厂须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任何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不得设置任何燃煤(油)锅炉设施。有的“水帘过滤+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后烘烤废气引入现有的“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按《报告表》要求填放、更换活性炭并做好台账记录;新增抛丸、喷砂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控制全厂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排放要求。(3)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建设任何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不设置任何燃煤(油)锅炉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本项目已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是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废固渣、废滤芯、废尘物、一般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危废废包装材料、废漆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滤芯、污泥)。废固渣、废滤芯、废尘物、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危废废包装材料、废漆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滤芯由资质单位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污泥由资质单位江苏永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太仓市伟阳淳德是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物业有限公司清运。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是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应急管理规定,防止生产过程中、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已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应急管理规定,防止生产过程中、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要求;应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均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要求;已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排污口须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设置。本项目排污口已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设置。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建设单位已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本项目建设施工期须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已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根据项目区域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单位:吨/年):有组织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628、VOCs0.404、S020.103、NOx0.566。该项目最终允许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排污许可证核定量为准。根据检测数据核算,本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颗粒物、VOCs、S02、NOx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总量控制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本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你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已建成,已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进行了排污登记管理,已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5857933226070001Q目前正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你单位须自收到我局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表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环评和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已执行现行有效的排放标准。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将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33页表六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6.1监测分析方法6.1.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表6-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类别检测项目名称检测依据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低浓度颗粒物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1263-2022无组织废气二氧化硫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2009氮氧化物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蔡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479-20096.1.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本项目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6-2。表6-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类别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噪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6.1.3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表6-3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类别检测项目名称检测依据pH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废水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色度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HJ1182-2021总氮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参考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中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章节内的要求进行,监测全过程受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质量手册》按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监测点位、确定监测因子与频次,以保证监测数据具有科学性参加竣工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经考核合格并持证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气验收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有关规定执行。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应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噪声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A),若大于0.5dB(A)6.2质量控制措施及有关程序文件控制。6.2.1监测点位布设、因子、频次和代表性。6.2.2验收监测人员资质管理上岗。6.2.3监测数据和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6.2.4确。6.2.5测试数据无效。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35页6.2.6废水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为保证验收过程中废水监测的质量,监测布点、监测频次、监测要求按照《江苏省日常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样采集、分析控制要求》(苏环监测[2006]60号)的要求执行,样品采集过程中采集10%平行样,测定时加测10%的平行样。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36页表七验收监测内容7.1废气监测内容表7-1废气监测内容表类别监测点位编号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周期有组织废气DA002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次/天,连续监测2天DA003排气筒出口低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3次/天,连续监测2天上风向G1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3次/天,连续监测2天下风向G2无组织下风向G3废气下风向G4厂区内G57.2噪声监测内容表7-2噪声监测内容表类别监测点位编号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周期厂界东侧外1米N1厂界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厂界南侧外1米N2厂界噪声厂界西侧外1米N3厂界北侧外1米N47.3废水监测内容表7-3废水监测内容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周期废水污水站回用水进口、出口pH4次/天,连续监测2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氮石油类色度本项目验收监测布点图见图7-1。监测类别监测日期监测点位图厂界无组织废气、厂区内无组织废气2025.4.17-4.18北内部路OG4OG3OG2OG5内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邻小风向OGI内部路注:OG1-0G5表示无组织废气监测点厂界噪声2025.4.17-4.18北内部路N4®R内部N3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NI邻路厂®N2内部路注:为声源:N-N4表示噪声测点图7-1验收监测布点图第38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厂区内无组织废气2025.4.17-4.18厂界噪声2025.4.17-4.18图7-1验收监测布点图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38页表八验收监测结果及工况记录8.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对其建成运行“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5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28日-29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运行正常,各项环保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8.2验收监测结果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39页8.2.1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表8-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标准限值是否达标第1次第2次第3次均值DA002排气筒出口标干风量(m3/h)2025.4.1710445109351034710576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1.11.21.11.120达标排放速率(kg/h)1.15*10-21.31*10-21.14*10-21.16*10-2二氧化硫排放浓度(mg/m3)NDNDNDND80达标排放速率(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3)NDNDNDND180达标排放速率(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0.500.480.480.4940达标排放速率(kg/h)5.22*10-35.25*10-34.97*10-35.15*10-31.8达标标干风量(m3/h)2025.4.1810922107281061010753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1.21.11.11.120达标排放速率(kg/h)1.31*10-21.18*10-21.17*10-21.18*10-2二氧化硫排放浓度(mg/m3)NDNDNDND80达标排放速率(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3)NDNDNDND180达标排放速率(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0.490.490.490.4940达标排放速率(kg/h)5.35*10-35.26*10-35.20*10-35.27*10-31.8达标DA003排气筒出口标干风量(m3/h)2025.4.1723422239312374523699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NDNDNDND10达标排放速率(kg/h)0.6达标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40页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0.500.490.490.4940达标排放速率(kg/h)1.17*10-21.17*10-21.16*10-21.17*10-21.8达标标干风量(m3/h)2025.4.1822243240242447523581//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NDNDNDND10达标排放速率(kg/h)////0.6达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0.490.560.630.5640达标排放速率(kg/h)1.09*10-21.35*10-21.54*10-21.33*10-21.8达标注:“ND”表示未检出,低浓度颗粒物检出限1.0mg/m3,二氧化硫检出限3mg/m3,氮氧化物检出限3mg/m3,非甲烷总烃检出限0.07mg/m3;“/”表示实测浓度小于检出限故未计算表8-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气象参数2025年4月17日,天气:多云/南风,风速:2.3m/s;2024年4月18日,天气:晴/南风,风速:2.3m/s。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标准限值判定123监控点最大值厂界上风向G1总悬浮颗粒物(μg/m3)2025.4.17212202212212500达标厂界下风向G2234248225248厂界下风向G3230234227234厂界下风向G4228231240240厂界上风向G1二氧化硫(mg/m3)0.0200.0210.0230.0230.4达标厂界下风向G20.0290.0300.0310.031厂界下风向G30.0430.0440.0460.046厂界下风向G40.0550.0540.0560.056厂界上风向G1氮氧化物(mg/m3)NDNDNDND0.12达标厂界下风向G20.0050.0050.0080.008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41页厂界下风向G30.0140.0110.0130.014厂界下风向G40.0180.0220.0180.022厂界上风向G1非甲烷总烃(mg/m3)0.840.900.880.904.0达标厂界下风向G21.591.601.761.76厂界下风向G31.581.611.471.61厂界下风向G41.381.251.411.41厂区内G53.633.683.523.686.0达标厂界上风向G1总悬浮颗粒物(μg/m3)2025.4.18213203205213500达标厂界下风向G2230218232232厂界下风向G3230230228230厂界下风向G4249230228249厂界上风向G1二氧化硫(mg/m3)0.0130.0130.0120.0130.4达标厂界下风向G20.0240.0260.0250.026厂界下风向G30.0520.0510.0500.052厂界下风向G40.0610.0620.0610.062厂界上风向G1氮氧化物(mg/m3)NDNDNDND0.12达标厂界下风向G2NDNDNDND厂界下风向G30.0120.0070.0090.012厂界下风向G40.0190.0160.0130.019厂界上风向G1非甲烷总烃(mg/m3)0.981.061.001.064.0达标厂界下风向G21.921.892.032.03厂界下风向G31.811.861.771.86厂界下风向G41.661.801.831.83厂区内G52.102.141.972.146.0达标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42页注:“ND”表示未检出,总悬浮颗粒物检出限168μg/m3,二氧化硫检出限0.007mg/m3,氮氧化物检出限0.005mg/m3,非甲烷总烃检出限0.07mg/m3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43页8.2.2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8-4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气象参数2025年4月17日昼间,多云,最大风速:2.3m/s2025年4月17日夜间,多云,最大风速:2.3m/s2025年4月18日昼间,晴,最大风速:2.3m/s2025年4月18日夜间,晴,最大风速:2.3m/s日期测点编号测点位置昼间厂界噪声dB(A)夜间厂界噪声dB(A)监测值标准值判定监测值标准值判定2025.4.17N1厂界东外1m6165达标5255达标N2厂界南外1m6453N3厂界西外1m5850N4厂界北外1m63522025.4.18N1厂界东外1m6065达标5255达标N2厂界南外1m6353N3厂界西外1m5850N4厂界北外1m6351备注:排放限值参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南侧、东侧均有相邻企业产生噪声。8.2.3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表8-5废水检测结果采样时间及频次采样地点检测项目单位:pH为无量纲,色度为倍,其他项目为mg/L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氮石油类色度2025.4.28第一污水站回用水进口7.7901.98*10314.90.2420第二7.5801.92*10315.90.2320第三7.6901.85*10314.50.2220第四7.41001.89*10315.30.2220平均值7.6901.91*10315.20.2320第一污水站回用水出口7.324411.770.1020第二7.726401.670.0910第三7.528431.620.0910第四7.227421.730.0920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44页平均7.426.2541.51.700.09152025.4.29第一污水站回用水进口7.5851.98*10314.70.2220第二7.4952.11*10314.50.2320第三7.71002.14*10315.00.2320第四7.5952.06*10313.80.2220平均7.593.752.07*10314.50.2320第一污水站回用水出口7.228441.570.1010第二7.424431.640.0810第三7.223461.520.0820第四7.125451.670.0910平均7.22544.51.60.0912.5《城市污水再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6-9/50151.020备注:污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8.3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表8-6废水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统计表污染物来源治理设施监测指标监测日期进口排放浓度出口排放浓度去除效率(%)污水站调节+物化反应+混凝沉淀+消毒+回用pH2025.4.287.67.42.63悬浮物9026.2570.83化学需氧量1.91*10341.597.83总氮15.21.7088.82石油类0.230.0960.87色度201525pH2025.4.297.57.24悬浮物93.752573.33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45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06月30日,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为组长单位,组织验收监测单位(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上海志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及二位专家,根据《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5】85第33号)等要求,对“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工作组经现场踏勘、审核与评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名称: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地点:公司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132号,租赁苏州科轮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科轮工业园9#、11#厂房,建筑面积6250m2。项目性质: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规模和内容:公司在原有车床、冲床、粉末涂装线(包括脱脂槽、酸洗槽、表调槽、化成槽、水洗槽、粉末喷涂间)、铣床、输送机、裁剪机、热风循环烤箱、打包机、空压机、喷漆房、烘道基础上增加抛丸机、喷砂机、滚抛机、数控车床(实际取消)、线割机(实际取消)、铣床(实际取消)、磨床(实际取消)、倒角机(实际取消)、火焰处理房(自带水幕、水槽)、自动除尘房(自带水幕、水槽)、自动喷漆喷房(2把自动喷枪,自带水帘幕)、烤炉(热风循环,天然气加热)、气动打磨机;项目在公司原有年产脚踏车零件、汽机车零件、木工工具、金属五金手工具等各类金属制品及塑胶制品、金属表面研磨、粉末涂装加工产品350万件和喷涂汽车零配件800万件基础上,审批年增产汽车零部件80万件。本次扩建的汽车零部件生产流程为机加工、喷砂滚抛、火焰处理、除尘、喷水性漆、烘烤、检验、挂具抛丸和工件抛光、产品出厂。定员和工作时数:本项目在原有60人基础上增加8人,年工作300天,实行8小时三班制,年工作时长7200小时;项目内无住宿,餐饮外购。(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4日,原有“年产脚踏车零件、汽机车零件、木工工具、金属五金手工具等各类金属制品及塑胶制品、金属表面研磨、粉末涂装加工产品350万件”项目(太环计[2006]257号)经太仓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太环计[2008]190号);“年喷涂汽车零配件800万件”完成自查评估报告并于2022年11月完成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专家咨询,主要内容为将公司原有前处理废水由委托敬得(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租赁厂区东侧)处理后接管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变更为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接管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废气处理设施强化改进,以上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于2024年5月14日取得太仓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太行审投备[2024]306号);公司于2024年7月委托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3月11日取得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5】85第33号。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4月竣工建成并进行生产调试。2025年4月,公司委托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新建项目”进行整体验收监测,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5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28日-4月29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CH2503095)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编号:913205857933226070001Q);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三)投资情况本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0%,用于废气、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所涉及到研发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实际验收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主体生产工艺均无变化。项目实际建设取消本次环评审批增加的数控车床、线割机、铣床、磨床、倒角机,以上委外加工;工件抛光(气动打磨)产生的颗粒物和机加工切削液挥发油雾不再产生,同时一般固废不涉及边角料,危废也不涉及废切削液、废机油;此外,公司在原有9#厂房基础上,增加租赁11#厂房,主要用于产品、原料(不涉及油漆等)和危废仓库,其中危废仓库面积为72m2;以上租赁厂房均位于园区内,不涉及敏感目标。《关于印发688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等进行综合分析,项目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验收范围。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公司租赁厂房厂区雨污分流,原有项目生产废水(研磨表面处理、脱脂水洗、表调、酸洗和水洗、皮膜化成和水洗)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规模为1套12.5t/h,流程为调节+中和+混凝絮凝+沉淀)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本次扩建项目不增加生产废水外排,全厂生产废水外排量减少;本次“以新带老”对将原有纳入处理设施的喷淋废水、喷漆房水帘水进行单独收集,与喷枪清洗废水一并进入新建处理规模为1t/h、处理工艺为调节+物化反应+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回用,零外排;其他的火焰处理、自动除尘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无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接管送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吴塘河。科轮工业园于2023年6月15日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苏城水排字第2023(088)号,有效期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8年6月14日。(二)废气项目原有喷粉粉尘经负压收集+干式袋式除尘后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粉后固化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以上的喷粉和后固化废气;本次扩建项目增加喷漆线的喷漆后烘烤废气与公司原有喷漆后烘烤废气、天然气燃烧尾气经烘道风管收集后,与前处理酸洗废气合并经原有的“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原有的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本次扩建项目增加喷漆线,喷漆、调漆废气与公司原有的调漆、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合并经水帘过滤(本次喷漆房配套)后依托原有“喷淋塔+干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原有的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以上使用碘值为825mg/g的颗粒炭;以上未收集到的废气车间无组织外排;本次扩建项目增加产品滚抛、喷砂以及挂具抛丸粉尘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工件抛光粉尘以及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以上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抛丸机、喷砂机、滚抛机、气动打磨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风机等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四)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项目危险废物中的废包装材料、废漆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滤芯委托资质单位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委托资质单位江苏永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项目新建面积72m2的危废仓库,位于11#厂房北侧,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固渣、废滤芯、废尘物、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依托现有面积10m2的一般固废仓库,位于9#车间东北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标准》(GB18599-2020)。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太仓市伟阳淳德物业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验收监测期间,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主体工程和各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负荷符合验收要求,监测结果表明:(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新增喷淋废水处理设施出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氮、石油类、色度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二)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m高DA002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以及15m高DA002、DA003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浓度和速率符合《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标准;15m高DA002排气筒外排烘道天然气燃烧排放的SO2、NOx、烟尘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以及表5的基准含氧量;核算项目外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的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SO2、NOx的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总悬浮颗粒物的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厂区内车间东北侧门外1米处通风代表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四)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五)其他方面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公司在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进出口、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五、验收结论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无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之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零部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后续要求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2、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2024]16号)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3、加强项目废气的收集,按照《江苏省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定期更换符合碘值要求的活性炭,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安全风险辨识,确保总体安全运行、稳定达标。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七、验收人员信息验收组名单见签到表。太仓明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5年06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汽车零部件 汽车零部件 增产汽车零部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