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质气雾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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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环管影(增)[2025] 号)关于铝质气雾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穗环管影(增)[2025]115号
2025-07-02
赛邦金属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中7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联系电话:020-82628751传真:
穗环管影(增)〔2025〕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铝质气雾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赛邦金属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铝质气雾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一、赛邦金属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中7号,于2001年取得《关于金属包装物品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增环影〔2001〕155号),2006年完成竣工验收(增环管验字〔2006〕19号);2003年由增城市美业制罐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赛邦印铁制罐有限公司;2012年取得《关于广州赛邦印铁制罐有限公司>的审查批复意见》(增环评〔2012〕86号),2015年完成竣工验收(穗增环管验〔2015〕37号);2017年取得《关于赛邦金属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厂区气雾罐生产线及底面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增环评-1-〔2017〕72号),未投产。铝质气雾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0-440118-07-02-421935)在原项目已建厂房A-2第一层、第二层区域规划增设2条铝质气雾罐生产线,改变部分废气及废水的处置方式及排放路径,预计年新增铝质气雾罐(金属罐)0.6亿个,技改后年产印刷金属薄板5000万张、金属罐1.8亿个。技造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新增员工,总投资38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25〕495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至中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营运期项目涂布和铝质气雾罐自动化生产工序产生的TVOC、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柔性版印刷”及“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2-值。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2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标准与《关于印发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的较严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他炉窑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印刷工序产生的TVOC、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甲苯、二甲苯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3-浓度、氨(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六)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2.2825吨/年(其中有组织1.0880吨/年,无组织1.1945吨/年)、化学需氧量0.5229吨/年、氨氮0.0030吨/年。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为挥发性有机物4.565吨/年,在“十四五”减排量中预支;化学需氧量1.0458吨/年、氨氮0.0060吨/年,来源于广州增城北控水处理有限公司。(七)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4-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五、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2日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各科室(部门),朱村街城乡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办公室2025年7月2日印发-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铝质气雾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