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柳胥路南侧、西塘河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柳胥村,北至柳胥路,西至西塘河,东至
七里港,南至七里港支流,占地面积约33333.33m2(约50亩)。根
据《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港湾片区WJ0201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
划》,调查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对应《土壤环境质量 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属于一
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
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
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识别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结果,第一次进场采
样共布设7个土壤点位,4个地下水监测点,土壤和地下水井设置深
度均为6m,其中GW3点位设置为7.5m,存在1.5m高的堆土,本次
共送检土壤样品32个(包括3个现场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包
括1个现场平行样),本次设置全程序空白样2个,运输空白2个。样品现场封存后运送至具有CMA资质的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进行实验室分析。
本次调查土壤检测因子为pH、7项重金属(砷、镉、铅、铜、
镍、六价铬、汞)、27项VOCs、11项SVOCs、石油烃(C
10
-C
40
)、
氨氮;地下水检测因子与土壤保持一致并加测总磷。根据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土壤污染物
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
值以及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DB36/1282-2020)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
下水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Ⅳ类水质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
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
(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
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后续地块开发利用的依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