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生产线技术改造、其它生产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技术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152900329114433E
建设单位法人:蒋黎林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宏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8951321158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片区纬四路以南、经二路以东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稻瘟灵生产线技术改造、其它生产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08-152998-89-02-103096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片区
中心坐标:经度:105.106944 纬度: 37.683056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10-25
环评审批文号:阿环审〔2024〕18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52900329114433E001P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4-01-23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8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28.0
运营单位名称 :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152900329114433E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阿拉善盟蒙环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152900733284549T
验收监测单位 :宁夏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41100MA77426W34
竣工时间 :2025-02-05
调试起始时间 :2025-02-06
调试结束时间 :2025-05-07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07-02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07-29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p-home.c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技术改造
实际建设情况 :技术改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四聚乙醛生产线解聚催化剂由原环评的98%硫酸变更为85%磷酸,四聚乙醛产品生产规模为2000t/a;稻瘟灵生产线产能由原来的2000t/a变更为1000t/a,同时依托稻瘟灵装置新增300t/a苯锈啶原药产品。 杀螺胺乙醇胺盐生产线为保证产能,延长反应周期需新增5000L酰化釜1个,8000L水解釜1个,同时杀螺胺乙醇胺盐废水处理装置将1套薄膜蒸发器变更为2套三效蒸发装置。杀螺胺乙醇胺盐生产规模为1800t/a; 溴虫腈生产线将内酯化反应工艺中酰化剂三氯化磷变更为三氯氧磷,将吡咯环化反应和缩合后应工艺中缚酸剂三乙胺均变更为氨,溴虫腈生产规模为1500t/a。
实际建设情况 :四聚乙醛生产线解聚催化剂由原环评的98%硫酸变更为85%磷酸,四聚乙醛产品实际生产规模为1800t/a;稻瘟灵生产线产能由原来的2000t/a变更为1000t/a,实际生产规模为800t/a;同时依托稻瘟灵装置新增300t/a苯锈啶原药产品,实际生产规模为270t/a; 杀螺胺乙醇胺盐生产线为保证产能,延长反应周期需新增5000L酰化釜1个,8000L水解釜1个,同时杀螺胺乙醇胺盐废水处理装置将1套薄膜蒸发器变更为2套三效蒸发装置。杀螺胺乙醇胺盐实际生产规模为1440t/a; 溴虫腈生产线将内酯化反应工艺中酰化剂三氯化磷变更为三氯氧磷,将吡咯环化反应和缩合后应工艺中缚酸剂三乙胺均变更为氨,溴虫腈实际生产规模为1350t/a。
变动情况及原因 :实际生产规模减小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四聚乙醛生产线解聚催化剂由原环评的98%硫酸变更为85%磷酸; 2、稻瘟灵生产线产能由原来的2000t/a变更为1000t/a; 3、同时依托稻瘟灵装置新增300t/a苯锈啶原药产品。 4、杀螺胺乙醇胺盐生产线为保证产能,延长反应周期需新增5000L酰化釜1个,8000L水解釜1个,同时杀螺胺乙醇胺盐废水处理装置将1套薄膜蒸发器变更为2套三效蒸发装置。 5、溴虫腈生产线将内酯化反应工艺中酰化剂三氯化磷变更为三氯氧磷,将吡咯环化反应和缩合后应工艺中缚酸剂三乙胺均变更为氨。
实际建设情况 :1、四聚乙醛生产线解聚催化剂由原环评的98%硫酸变更为85%磷酸,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2、稻瘟灵生产线产能由原来的2000t/a变更为1000t/a,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3、同时依托稻瘟灵装置新增300t/a苯锈啶原药产品,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4、杀螺胺乙醇胺盐生产线为保证产能,延长反应周期需新增5000L酰化釜1个,8000L水解釜1个,同时杀螺胺乙醇胺盐废水处理装置将1套薄膜蒸发器变更为2套三效蒸发装置,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5、溴虫腈生产线将内酯化反应工艺中酰化剂三氯化磷变更为三氯氧磷,将吡咯环化反应和缩合后应工艺中缚酸剂三乙胺均变更为氨,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无变化。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本次技改后,各产品生产工段产生废气不再进入危废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而经各自车间废气预处理措施处理后汇入总管,由技改后“四级氧化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污染物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需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大气污染物防治对策与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及挥发现象。需确保各类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后,工艺废水经车间中和三效蒸发后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废气处理废水、氯化铵废水处理系统出水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 (SL 368-2006)工业用水标准要求,回用于厂区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后,产生滤渣、蒸馏釜残、废活性炭、污泥、废过滤介质、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蒸发废盐均属于危险废物,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分类、分区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其中滤渣、蒸馏釜残、废活性炭、生化污泥依托厂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理,废过滤介质、蒸发废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不在厂内暂存。 副产品氯化铵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运营过程中需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转移的相关管理要求,同时,应确保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过程的管理(有台账)要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本次技改涉及的生产车间、管线等各类构筑物需确保采取有效防渗对策措施,并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 964-20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HJ 1209-2021)等相关要求,完善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根据有关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
实际建设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车间工艺废气经车间废气预处理措施处理后汇入总管,由“四级氧化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阶段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满足相应的执行标准限值要求,并针对各主要排放环节提出了相应控制措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入中水回用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 (SL 368-2006)工业用水标准要求,回用于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过程中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定期培训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滤渣、蒸馏釜残、废活性炭、污泥、废过滤介质、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蒸发废盐暂存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送至内蒙古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协议见附件6)。生活垃圾收集后园区环卫部门处理(见附件9)。依托的现有厂区危废库已建成,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项目生产装置、罐区、围堰、污水处理管线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等不同防渗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本项目利用厂区的3个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分别为 J1、J2、J3。其中J1位于污水处理站南侧下游(下游监测井)、J2位于甲一生产车间西北侧(下游监测井)、J4位于厂区地下水上游(上游监测井)。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落实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园区环境应急联动,应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事故状态时的应急能力,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程度。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设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备案,企业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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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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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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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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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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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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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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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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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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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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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吨/年)
0.0
4.87
4.87
0.0
0.0
4.87
4.87
颗粒物(吨/年)
0.0
2.35
2.35
0.0
0.0
2.35
2.35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9.61
9.61
0.0
0.0
9.61
9.61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厂区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系统
《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冷却用水及洗涤用水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系统废水、公用工程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等。 四聚乙醛生产工艺废水、稻瘟灵生产废水、杀螺胺乙醇胺盐以及溴虫腈生产工艺废水经车间中和三效蒸发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其他废气处理废水以及公用工程废水均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出水符合《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冷却用水及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回用于废气处理装置补充水、车间及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等。 厂区已建成一座占地面积2654.24m2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400m3/d,污水处理工艺:微电解+电气浮+芬顿氧化+厌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A/O(硝化/反硝化池)+高级氧化+膜浓缩。污水处理站于2020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厂区已建成1套处理能力为100m3/d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采用三级“双氧化+斜管沉淀+预处理+RO膜系统”的处理工艺,中水回用处理系统于2022年8月通过验收。
监测结果表明,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出水水质满足《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中工业用水要求。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四级氧化塔+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25m高的排气筒,设置VOCs、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
VOCs、氨、氯化氢(溴化氢参照氯化氢)、氯气(溴参照氯气)、氯苯类、甲醛、丙烯腈、颗粒物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 -2020)表1中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排放限值; 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吡啶、乙醛、甲苯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
各车间工艺尾气经车间废气预处理措施预处理后汇入总管,由四级氧化塔+二级活性炭处理,最终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并设置VOCs、颗粒物在线监控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四级氧化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排口DA009检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氰化氢、氟化氢、氯气、氯化氢、氨、丙烯腈、苯、苯系物、甲醛、氯苯类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 -2020)表1中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吡啶、乙醛、甲苯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铬酸雾、硫酸雾、氟化物、酚类、丙烯醛、甲醇、苯胺类、硝基苯类、氯乙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三甲胺、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采用了负压收集处理,成品干燥等均采用彩钢复合板封闭,引风接入各自车间尾气系统,封闭房形成微负压,从而实现无组织废气变为有组织尾气,集中处理排放,改善了生产车间现场环境。设备、管道密闭,密闭投料。
厂界氯化氢(溴化氢参照氯化氢)、氯气(溴参照氯气)、甲醛、氯苯类、丙烯氰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 -2020)中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 -2020)附录C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二硫化碳、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甲醇、乙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限值》(GB163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厂界甲苯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采用了负压收集处理,成品干燥等均采用彩钢复合板封闭,引风接入各自车间尾气系统,封闭房形成微负压,从而实现无组织废气变为有组织尾气,集中处理排放,改善了生产车间现场环境。设备、管道密闭,密闭投料。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1#、下风向2#~4#检测因子氰化氢、甲醛、氯化氢、氯气、苯、氯苯类、丙烯腈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铬酸雾、硫酸雾、氟化物、酚类、二甲苯、乙醛、丙烯醛、甲醇、苯胺类、硝基苯类、氯乙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限值》(GB163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氨、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苯乙烯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 甲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厂房隔声、减振、基座减振,出风口安装消音装置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运营过程中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定期培训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四周1#~4#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稻瘟灵生产线技术改造、其它生产装置技术升级及环保技术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