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变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内的咨询电话;变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变卖公告、图片、视频、变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变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变卖价款中扣减。
变卖公告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于2025年7月12日10时至2025年9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1?spm=a213w.6688509.crumbs.2.p2yoTK,户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2970瓶玛歌纳德庄园谷地干红葡萄酒
评估价:71280元;变卖价:39916.8元;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标的物详情参见附件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展示图片等影像资料仅供参考,竞拍需实地看样了解,按现状拍卖,参拍视为知悉并认可现状。竞拍成功标的物需自提。标的物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甄别。
“依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乙醇含量10%以上的饮料酒可免除标注保质期。本案葡萄酒的酒精度为12%,瓶身标注保质期为10年,生产日期为2010年,罐装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请各意向竞买人仔细参考、谨慎购买”。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当事人地址等,在本次确定拍卖日的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拍卖时间。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变卖所展示的财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 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咨询或看样预约:028-85511018、15528688197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助拍”,上述手机微信同号。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二、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价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变卖。
3、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变卖款项支付
变卖尾款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账号:9558854402026369903;转账时务必备注:(2025)川7101执恢76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标的物交付
变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15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 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 822 287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028-85511018、15528688197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助拍”,上述手机微信同号。(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28-60669115(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四川省 成都市 青羊区
图片展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