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江苏]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项目调试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我单位(公司) 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项目的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公示: 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6日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我单位(公司)承诺对
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