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用品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年7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4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6—84052183(电话)  0576—84052186(传真)
 
通讯地址:台州市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80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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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荣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 万只清洁用品技改项目
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 35 号 2 幢
台州市黄岩荣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杜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07-03
见附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版—荣锋家居用品报告.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台州市黄岩荣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只清洁用品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台州市黄岩荣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47638604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37cy4w建设项目名称公州市黄甹荣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只清洁用品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足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浙江杜金环境利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T33X3U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陈为裕2015035330350000003512330007BH001343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张莹第2章~第5章BH051138陈为裕第1章、第6章、附图附件BH001343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台州市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3平面布置图附图4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5项目周边示意图附图6项目周边环境照片附图7黄岩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台州市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黄岩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10台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2021-2035年)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不动产权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台州市黄岩荣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只清洁用品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504-331003-07-02-44250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35号2幢地理坐标121度6分32.653秒,28度36分46.67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504-331003-07-02-442507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6环保投资占比(%)8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544.68(租赁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α]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α]芘、氰化物、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35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台环发[2024]31号)及台州市黄岩区“三区三线”,本项目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也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根据《台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综上可知,项目的实施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其他符合性分析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结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项目拟建地区域环境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地表水水质能够满足Ⅲ类功能区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能源采用电能,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符合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和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等,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35号,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台环发[2024]31号),属于台州市黄岩区北洋-头陀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100320063)。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见附图2,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1“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件。重点加快园区整合提升,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不断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从事清洁用品生产,主要采用注塑等工艺,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敏感点有一定的防护距离,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企业厂区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黄岩符合污分流。实施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深入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烟气清洁排放改造。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CODCr、氨氮、VOCs排放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严格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定期监测等措施。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相关企业按规定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加强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演练。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落实产业园区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意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大力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减少工业新鲜水用量,提高企业中水回用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项目能源采用电能,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实施过程中加强节水管理。符合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台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台环发[2024]31号)相关要求。2、“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台州市黄岩区“三区三线”划分图,本项目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相关划分要求。3、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第三次修正),本项目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35号,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达标,企业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突破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措施,有效地控制污染,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北洋-头陀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100320063)”,项目的建设符合该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落实了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后,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总量控制替代削减情况详见表3-14,污染物经区域替代削减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4、建设项目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35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要求。(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清洁用品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也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且已在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完成备案,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5、与相关整治规范的符合性分析(1)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表1-2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主要任务方向具体方案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符合绿色发展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要求;不涉及限制类工艺和装备,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符合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符合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本项目不涉及。/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本项目不涉及。/辅材料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符合严格生产环节控制,减少过程泄漏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企业按照要求执行。符合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LDAR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开展LDAR工作。开展LDAR企业3家以上或辖区内开展LDAR企业密封点数量合计1万个以上的县(市、区)应开展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2年,15个县(市、区)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5年,相关重点县(市、区)全面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本项目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小于2000个,不开展LDAR工作。符合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实施高效治理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本项目注塑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活性炭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符合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按要求启动、运行、检修、关闭治理设施。符合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开度、视频等)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本项目不涉及。/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中的相关要求。(2)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符合性分析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污染防治总图布置1易产生粉尘、噪声、恶臭废气的工序和装置应避免布置在靠近住宅楼的厂界以及厂区上风向,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满足环保要求。项目采用新料PP粒子进行注塑,基本不产生粉尘、恶臭,且与敏感点距离满足环保要求。符合原辅物料2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塑料作为生产原辅料。本项目使用环保型新料,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废塑料的使用。符合3进口的废塑料应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GB16487.12-2005)要求。现场管理4增塑剂等含有VOCs组分的物料应密闭储存。本项目不涉及。/5涉及大宗有机物料使用的应采用储罐存储,并优先考虑管道输送。★本项目不涉及。/工艺装6破碎工艺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本项目破碎工艺采用干法破碎技术。符合7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本项目设置采用全自动符合备气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鼓励企业选用密闭自动配套装置及生产线。★机械手生产。废气收集8破碎、配料、干燥、塑化挤出等易产生恶臭废气的岗位应设置相应的废气收集系统,集气方向应与废气流动方向一致。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企业视其废气产生情况可不设置相应的有机废气收集系统,但需获得当地环保部门认可。企业使用新料PP粒子进行生产,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符合9破碎、配料、干燥等工序应采用密闭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法做到密闭部分可灵活选择集气罩局部抽风、车间整体换风等多种方式进行。本项目采用密闭式破碎机。符合10塑化挤出工序出料口应设集气罩局部抽风,出料口水冷段、风冷段生产线应密闭化,风冷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本项目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局部抽风收集。符合11当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时,排风罩设计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放点,除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外,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排风罩设计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靠近污染物排放点,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符合12采用生产线整体密闭,密闭区域内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0次/小时;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小时。本项目不涉及。/13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本项目废气收集和输送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建成后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符合废气治理14废气处理设施满足选型要求。使用塑料新料(不含回料)的企业视其废气产生情况可不进行专门的有机废气治理,但需获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认可。本项目采用塑料新料为原料,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15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符合环境管内部管16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包括环保人员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废气例行监测企业应按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符合理理制度等。17设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有效落实环境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企业近要求设置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有效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符合18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等。本项目不涉及。/档案管理19加强企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企业应按要求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符合20VOCs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完整,定期更换VOCs治理设备的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应有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企业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具备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符合环境监测21企业应根据废气治理情况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每年定期对废气总排口及厂界开展监测,监测指标须包含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设施须监测进、出口参数,并核算VOCs去除率。企业需根据本环评要求,定期对废气排放口、厂界开展监测。符合说明:加★的条目为可选整治条目,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明确整治要求。6、“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应重点审查“四性”要求,对不符合“五不准”要求的建设项目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具体见表1-4。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均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台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台环发[2024]31号)中相关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开展了工程分析、污染源强核算及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因此,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技术可行,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各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投产后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均采取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台州市黄岩荣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企业租用台州市黄岩北洋汽塑模具厂位于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35号的闲置车间(建筑面积5544.68m2),拟投资200万元,购置注塑机、破碎机、搅拌机、植毛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1200万只清洁用品技改项目。本项目已在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504-331003-07-02-4425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项目报告类别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定见表2-1。表2-1项目环评类别判定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主要从事清洁用品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植毛等,不涉及电镀工艺,不使用再生塑料、胶粘剂和溶剂型涂料,环评类别判定为报告表。3、项目工程组成本项目主要的工程组成见表2-2。表2-2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主要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F注塑区、植毛区、修毛区、破碎区、搅拌区、组装区。2F包装区、半成品仓库、原料仓库。3F包装。4F成品仓库。公用工程给水由区域市政供水管网供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雨水经雨水管道排至雨水管网。供电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注塑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破碎机密闭运行,加强车间通风。搅拌粉尘搅拌机密闭加盖,加强车间通风。修毛粉尘加强车间通风。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固废暂存设置规范的满足要求的一般固废堆场(车间1F,约10m2),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设置规范的满足要求的危废仓库(车间2F,约5m2),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储运工程存储生产车间2F设有半成品仓库、原料仓库,4F设有成品仓库。4、项目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3。表2-3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名称产量塑料重量备注清洁用品畚箕120万只/a120t/a约100g/只刷子960万只/a1008t/a约105g/只(含PET塑料丝,不含配件)扫把120万只/a174t/a约145g/只(含PET塑料丝,不含配件)合计1200万只/a1302t/a/5、主要生产设施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见表2-4。表2-4本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型号/规格位置1注塑注塑卧式注塑机13HD-260L1F2立式注塑机3TY-600J1F3破碎破碎机1/1F4搅拌搅拌机2/1F5植毛、修毛植毛植毛机4VM70-25A1F6修毛修毛机5/1F7切毛切毛机1/1F8组装组装钻床1/1F9辅助/冷却塔1//10/空压机1/1F6、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5。表2-5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规格最大储存量备注1PP1150t/a25kg/袋150t新料,颗粒状2色母7t/a25kg/袋1t新料,颗粒状3PET塑料丝150t/a0.5kg/捆5t/4铁管120万根/a//扫把配件5竹把手960万只/a//刷子配件6液压油0.34t/a170kg/桶0.17t/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6。表2-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1PP聚丙烯是丙烯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系白色蜡状材料,外观透明而轻。密度为0.89~0.91g/cm3,易燃,熔点165℃,分解温度可达300℃以上。在155℃左右软化,使用温度范围为-30~140℃。在80℃以下能耐酸、碱、盐液及多种有机溶剂的腐蚀,能在高温和氧化作用下分解。聚丙烯广泛应用于服装、毛毯等纤维制品、医疗器械、汽车、自行车、零件、输送管道、化工容器等生产,也用于食品、药品包装。是一种无色、无臭、无毒、半透明固体物质。2PET聚对苯二甲酸类塑料(简称PET或PETP),主要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和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又俗称涤纶树脂。它是对苯二甲酸与乙二醇的缩聚物,与PBT一起统称为热塑性聚酯,或饱和聚酯。PET塑料分子结构高度对称,具有一定的结晶取向能力,故而具有较高的成膜性和成性。另外PET塑料具有优良的耐磨耗摩擦性和尺寸稳定性及电绝缘性。PET做成的瓶具有强度大、透明性好、无毒、防渗透、质量轻、生产效率高等因而受到了广泛的应用。PET树脂的玻璃化温度较高,结晶速度慢,模塑周期长,成型周期长,成型收缩率大,尺寸稳定性差,结晶化的成型呈脆性,耐热性低等。3色母色母(ColorMasterBatch)的全称叫色母粒,也叫色种,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亦称颜料制备物(PigmentPreparation)。色母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可称颜料浓缩物(PigmentConcentration),所以它的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加工时用少量色母料和未着色树脂掺混,就可达到设计颜料浓度的着色树脂或制品。4液压油液压油就是利用液体压力能的液压系统使用的液压介质,在液压系统中起着能量传递、抗磨、系统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琥珀色液体,具有特有的气味,沸点:>290℃,相对密度(水=1):0.896kg/m3,闪点:222℃,自燃温度>320℃。7、水平衡损耗17281728冷却用水新鲜水2778损耗1571050生活用水893化粪池893纳管排放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8、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70人,实行8小时三班制,年工作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9、厂区平面布置企业车间功能布局情况具体见表2-7。表2-7厂区平面布置情况一览表厂房主要内容及规模生产车间1F注塑区、植毛区、修毛区、破碎区、搅拌区、组装区、一般固废堆场。2F包装区、半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危废仓库。3F包装。4F成品仓库。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粉尘废气PP、色母搅拌注塑修边检验组装包装入库品图2-2畚箕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粉尘粉尘PET塑料丝粉尘PP、色母搅拌毛废塑料丝铁管料次粉尘边角破碎注塑修边检验植毛修边角料粉尘边角料次品破碎组装固废包装入库图2-3扫把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粉尘废气PET塑料丝粉尘PP、色母搅拌注塑修边检验植毛修毛废塑料丝竹把手包装入库图2-4刷子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说明:①搅拌将PP和色母分别拆包计量,人工投入搅拌机内进行充分混合,混合后的原料通过人工投入注塑机的斗料中。②注塑原料经注塑机加热呈熔融状态,将熔融的物料利用压力注入模具中压制成型,注塑机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注塑温度约为180℃左右。③修边、检验对注塑成型的塑料件进行人工修边,去除多余边角料,并经检验合格后进入后续工序。修边和检验产生的边角料和次品由破碎机破碎后回用。④植毛、修毛扫把、刷子塑料丝为外购已裁剪至所需长度PET塑料丝,少量需利用切毛机进行裁剪。本项目采用全自动植毛机,通过植毛机对塑料件打孔并把塑料丝植入塑料件孔内,再由修毛机整修至统一长度。本项目植毛过程无需用到胶水,不涉及加热等。打孔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由破碎机破碎后回用。⑤组装、包装入库将成型的塑料件、竹把手/铁管进行组装,最后将产品进行包装。少量铁管需利用钻床进行打孔后组装。2、产排污环节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整个生产过程都会产生,故未在图中标识)和固废,具体见表2-8。表2-8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类别污染源/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废气搅拌颗粒物品边角料粉尘边角料次破碎组装注塑非甲烷总烃破碎颗粒物修毛颗粒物废水员工生活CODCr、氨氮噪声生产设备LAeq固废修边、检验、植毛边角料和次品组装(打孔)废金属屑修毛废塑料丝原料使用废包装材料废油桶设备维护废液压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企业租赁台州市黄岩北洋汽塑模具厂位于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35号的空置厂房作为生产用房,无原有污染情况和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及达标区判定根据黄岩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环境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项目所在地台州市区的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见表3-1。表3-12023年台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限值占标率达标情况μg/m3μg/m3%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91506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94048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428053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27060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8215055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33566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457560达标CO年平均质量浓度500///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700400018达标O3最大8小时年均质量浓度94///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3316083达标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区域大气环境中SO2、NO2、CO、O3、PM10、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因此可判定本项目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达标区。(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浓度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其他污染物(TSP)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远大检测H22082378)在项目所在区域的检测结果,监测点位信息见表3-2,具体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见表3-3。表3-2其他污染物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名称坐标经度纬度监测因子监测日期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表3-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因子平均时间评价标准/(mg/m3)监测浓度范围/(mg/m3)最大污染指数超标率达标情况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周边TSP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35号,周边地表水体主要为小里岙溪和永宁江,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属于椒江(温黄平原)水系,编号59,水功能区为“永宁江黄岩工业、景观娱乐、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为“工业、景观娱乐用水区”,目标水质为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水质现状参考2023年永宁江口断面的常规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数据详见表3-4。表3-4永宁江口断面地表水常规监测数据单位:mg/L(pH除外)项目名称pHDOCODMn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平均值88.75.018.02.20.280.0740.02Ⅲ类标准6~9≥5≤6≤20≤4≤1.0≤0.2≤0.05水质类别I类I类Ⅲ类Ⅲ类I类Ⅱ类Ⅱ类I类根据监测结果,永宁江口断面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台州市永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对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进行了检测(报告编号:永恒检测(2025)第2504281号),监测结果见表3-5。表3-5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检测点空间相对位置/m昼间夜间XYZ监测值标准值监测值标准值移建居社区-11040.11.249604250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58.626.31.255604650注:①以生产车间墙体东南角(即东经121°6'33.54"、北纬28°36'45.72")、地面0m高度为(0,0,0)点,东西向为X轴、南北向为Y轴,垂直高度为Z轴。②移建居社区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③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临长宁路,根据《黄岩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年修编)》,长宁路声环境质量功能区为4a类,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建筑为3层砖混结构,临长宁路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位于本项目东北侧,环评按不利情况考虑,报告中以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建筑背向长宁路侧作为本项目噪声影响受声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可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可不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在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正常生产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但存在文化区和居住区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6。表3-6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因素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方位与厂界距离/m经度纬度环境空气北洋镇中心小学121°6'40.46"28°36'56.44"文化教育区学生空气质量二类区北278北洋中心幼儿园121°6'35.13"28°36'58.29"文化教育区学生北317宁源水岸小区121°6'41.23"28°37'2.12"居住区人群北457北洋镇中心卫生院121°6'31.38"28°36'56.93"医疗卫生区人群西北275北洋居社区121°6'19.42"28°37'1.47"居住区人群西北448移建居社区121°6'26.67"28°36'46.64"居住区人群西、北31北洋镇人民政府121°6'19.06"28°36'53.79"行政办公区人群西364小里桥村121°6'45.86"28°36'41.98"居住区人群东39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7。表3-7工业企业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距厂界最近距离/m方位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XYZ移建居社区-11040.11.231WGB3096-2008/2类朝南、5层砖混结构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58.626.31.239EGB3096-2008/2类朝南、3层砖混结构注:①以生产车间墙体东南角(即东经121°6'33.54"、北纬28°36'45.72")、地面0m高度为(0,0,0)点,东西向为X轴、南北向为Y轴,垂直高度为Z轴。②移建居社区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③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临长宁路,根据《黄岩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年修编)》,长宁路声环境质量功能区为4a类,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建筑为3层砖混结构,临长宁路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位于本项目东北侧,环评按不利情况考虑,报告中以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建筑背向长宁路侧作为本项目噪声影响受声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35号,无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破碎粉尘、修毛粉尘和注塑废气。(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详见表3-8。表3-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60所有合成树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颗粒物20所有合成树脂(2)厂区内无组织废气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详见表3-9。表3-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厂界无组织废气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详见表3-10。表3-10本项目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标准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1颗粒物厂界1.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2非甲烷总烃4.0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用水即可。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关于行业标准中生活污水执行问题的回复》(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2019.3.21)“若生活与生产废水完全隔绝,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风险,这类生活污水可按一般生活污水管理”。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可按一般生活污水管理,纳管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椒江。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即准地表水Ⅳ类标准),详见表3-11。表3-11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无量纲)污染物纳管标准排放标准pHGB8978-19966~9准地表水Ⅳ类6~9CODCr50030氨氮DB33/887-2013351.5(2.5)*总磷80.3BOD5GB8978-19963006SS4005石油类200.5注:*每年12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3、噪声根据《黄岩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年修编)》,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1003-3-09,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详见表3-12。表3-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分类,危险废物厂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等有关环保要求。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因子为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主要考虑CODCr、NH3-N和VOCs。2、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详见表3-13。表3-13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汇总表单位:t/a类型污染物名称总量控制值废气VOCs0.312废水废水量893CODCr0.027氨氮0.0013、总量削减替代量根据《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所在地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VOCs替代削减比例为1:1。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VOCs总量削减替代比例为1:1。污染物总量控制平衡方案见表3-14。表3-14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平衡方案单位:t/a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排放总量总量控制建议值削减替代比例需替代削减量废气VOCs0.3120.3121:10.312废水CODCr0.0270.027//氨氮0.0010.001//综上所述,项目新增的CODCr、氨氮来源于生活污水,不需要进行区域替代削减;VOCs需进行区域总量调剂。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等内容。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环评不开展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废气污染源强分析①搅拌粉尘本项目使用的PP和色母均为颗粒状,破碎后的边角料颗粒物粒径较大,且搅拌时搅拌机加盖密闭,故投料、搅拌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②破碎粉尘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成大颗粒后回用。企业采用密闭破碎工艺,塑料边角料、次品通过进料口投料进行破碎,破碎机进料口处设有挡帘,出料口采用密闭抽屉式设计,破碎时关闭抽屉,形成密闭状态,破碎后的固体颗粒存储于密闭抽屉内,破碎完成后,打开抽屉转移塑料颗粒。由于破碎粒径较大,且采用密闭破碎,在破碎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环评不对破碎粉尘进行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③修毛粉尘本项目修毛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塑料粉尘,由于塑料丝粒径较大,修毛过程产生的粉尘大部分可在车间内沉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环评不对修毛粉尘进行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④注塑废气本项目原料使用PP塑料粒子,塑料颗粒在注塑机内加热塑化后呈热熔融状态,PP塑料粒子注塑温度约为180℃,热分解温度为300℃以上。注塑成型温度在塑料粒子分解温度以下,在正常温度条件下生产,整个加热过程为物理变化过程,不易发生分解现象,不会使原材料发生裂解。挥发生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参考《浙江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版)塑料行业中“塑料皮、板、管材制造工序”的单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位排放系数-0.539kg/t原料。本项目实施后塑料用量约1215t/a(包括新料1150t/a、色母7t/a、破碎后回用料约58t/a),则注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约为0.655t/a。环评要求在产生注塑废气的16台注塑机出件口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集气罩尺寸0.5m×0.5m,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单台注塑机理论集气风量为540m3/h,注塑废气理论收集风量为8640m3/h,考虑漏风系数,风量以9500m3/h计。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收集效率按70%计,处理效率按75%计,则注塑废气的产排情况见表4-1。表4-1项目注塑废气产排情况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t/a)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注塑非甲烷总烃0.6550.1150.0161.70.1970.027由上表可知,注塑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注塑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集气罩收集不低于15m排气筒注塑废气活性炭吸附(DA001)高空排放图4-1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本项目废气防治措施参数情况见下表。表4-2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汇总表类目排放源生产单元注塑生产设施注塑机产排污环节注塑废气污染物种类非甲烷总烃排放形式有组织污染防治设施概况收集方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70处理能力(m3/h)9500处理效率(%)75处理工艺活性炭吸附是否为可行技术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排放口类型一般排放口高度(m)≥15内径(m)0.5温度(℃)25地理坐标121°6'33.07",28°36'46.08"编号DA001活性炭吸附装置管理要求: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以废治废”活性炭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环函[2023]81号),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管理要求如下:①活性炭装填量及更换周期本项目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注塑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风量为9500m3/h。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本项目注塑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装填量为1t。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以废治废”活性炭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环函[2023]81号),应采用碘吸附值高于800mg/g的颗粒状活性炭,设计过流气速≤0.6m/s,活性炭层厚度宜≥400mm,停留时间≥0.75s,活性炭更换周期不超过3个月或500小时。②设施运行管理1)应具备VOCs治理设施启动、关停、运行等日常管理能力,做好相关活性炭更换、装填、运行等工作;2)熟悉预防使用活性炭吸附设备突发安全事故应对措施;3)熟悉相关活性炭吸附配套预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4)做好活性炭吸附日常运行维护台账记录,包括开启时间、关停时间、更换时间和装填数量,以及要求提供活性炭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合格材料;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需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废气达标排放。(3)废气污染源非正常工况下排放情况本项目各类生产设施开启前,配套废气处理装置先开启,基本可以确保废气收集及处理。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可能性主要是各类废气处理设施发生非正常运行,即处理设施损坏,处理效率下降至一半,则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源强见表4-3。表4-3废气污染源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1DA001处理设施效率下降至50%非甲烷总烃3.40.0321h0-1次从上表数据可知,在非正常工况下,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将明显高于正常情况,故企业需引起充分重视,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切实防止非正常情况的发生,并做好以下工作: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废气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4)达标分析及影响分析①有组织达标分析表4-4废气有组织排放参数与相应标准对比表废气种类污染物种类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达标分析排放标准本项目标准值本项目标准值注塑废气(DA001)非甲烷总烃0.016/1.760达标GB31572-2015由上表可知,项目废气污染因子能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工艺废气经处理后其有组织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②无组织排放情况说明本项目在加强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能满足相关要求。(5)废气影响分析总结本项目工艺废气经上述处理方案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废气量较小,且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2、废水(1)废水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生活用水等。项目冷却环节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即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①冷却水本项目注塑过程需用水冷却,冷却水为间接冷却,与工件不接触,不易被污染,故冷却水可循环使用(不添加阻垢剂),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即可。本项目设有1台冷却塔,冷却塔的循环水量为20m3/h,参照《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14),冷却塔风损、蒸发等损耗量为循环量的1.2%,冷却塔年最大运行时间为7200h,则补水量约为1728t/a。②生活污水本项目实施后劳动定员70人,年生产300天,用水量按50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1050t/a。生活污水的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893t/a。水质类比城市生活污水水质资料,CODCr350mg/L、NH3-N35mg/L计,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313t/a、NH3-N0.031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即准地表水Ⅳ类标准)后外排。废水产排情况见表4-5。表4-5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排情况表名称废水量(m3/a)污染物名称产生情况纳管排放情况最终排放情况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纳管量(t/a)纳管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生活污水893CODCr0.3133500.3133500.02730氨氮0.031350.031350.0011.5(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口①废水治理设施情况表4-6本项目废水治理设施情况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参数治理设施编号治理工艺处理能力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生活污水CODCrTW001化粪池//是,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氨氮/②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4-7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排放口地理坐标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排放口类型DW001厂区总排口CODCr121°6'34.44"E28°36'47.52"N间接排放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GB8978-1996500一般排放口氨氮DB33/887-201335(3)依托设施可行性分析①依托污水厂概况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位于黄岩区江口街道前洋王村,总占地面积114940.67平方米。1997年5月,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通过了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对《台州市黄岩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浙开环建[1997]42号),环评批复建设规模:近期8万m3/d,远期最终规模为28万m3/d,污水处理厂工艺为氧化沟工艺。2014年10月,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通过了原黄岩区环保局对《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黄环管[2014]104号),对一期工程(8万m3/d)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提高到一级A标准排放至椒江,同时进行二期4万m3/d的扩建工程,再生水处理规模2万m3/d,采用改良型A/A/O(厌氧/缺氧/好氧)工艺,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至椒江。2018年10月,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通过了原黄岩区环保局对《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黄环管[2018]20号),出水标准由原先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标至《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制值》(准Ⅳ类);调整后续生化工艺:一期调整主要由“活性炭加砂高效沉淀+转盘过滤+消毒”变更为“曝气生物滤池+生物滤池+反硝化+一期高效沉淀池+V型深度处理+臭氧接触消毒”,二期调整是由“改良AAO工艺+混合反应池+转盘过滤+消毒”变更为“改良AAO工艺+高效沉淀+V型滤池+臭氧接触”,并于2018年10月29日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污水处理能力为12万m3/d。2020年6月,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通过了原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黄至物化污泥浓缩池物化污泥脱水机污泥外运生化污泥脱水机房生化污泥缓冲池至生化污泥浓缩池.PACPAM碳源碳酸氢钠粉末磁粉活性炭微砂高效沉淀池提升泵池反硝化生物滤池曝气生物滤池二次提升泵池终沉池臭氧或次氯酸钠V型滤池臭氧接触池碳源市政污水—>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改良AAO生物池送水池泵臭氧臭氧接触池V型滤池PACPAM高效沉淀池二次提升泵池椒江芦村河栅渣外运栅渣外运沉沙外运鼓风机房(现状)输送机输送机砂水分离空气粗格栅及进水泵池(现状)中、细格栅(现状)曝气沉砂池(现状)改良AAO池送水池泵臭氧接触池V型滤池高效沉淀池二次提升泵池污泥回流污泥浓缩池(现状)污泥泵池臭氧PACPAM臭氧接触池V型滤池高效沉淀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池岩江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台环建黄[2020]22号),三期扩建后全厂总设计规模达16万m3/d,污水处理厂工艺为预处理+改良AAO工艺+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具体工艺流程见图4-2~图4-4。图4-2一期提标工程调整后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虚线为应急工段)图4-3二期扩建工程调整后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图4-4三期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②设计进出水水质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设计参数见下表。表4-8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标准单位:mg/L污染因子CODCrBOD5SSNH3-NTN总磷(以P计)进水浓度≤380≤180≤200≤35≤45≤4.0出水浓度≤30≤6≤5≤1.5(2.5)≤12(15)≤0.3注:每年12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③近期出水水质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为了解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情况,本环评引用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发布的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污水处理厂近期运行情况见表4-9。表4-9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情况排放口时间pH值化学需氧量/(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废水瞬时流量/(L/s)一期、二期排放口2025/6/237.0614.150.010.16987.565794.982025/6/227.1413.830.010.11997.416776.262025/6/217.0613.410.04760.10247.39869.242025/6/207.112.780.02130.11286.991999.362025/6/196.9412.090.06160.08376.1011029.42025/6/186.9513.290.010.08284.6681039.312025/6/176.8811.60.010.11343.8331100.2平均值/13.020.02440.11216.2806944.11三期排放口2025/6/236.668.730.02750.06544.811299.642025/6/226.767.620.010.04615.243226.812025/6/216.696.950.010.04255.749327.22025/6/206.656.390.010.04465.035473.392025/6/196.655.930.010.0514.694484.492025/6/186.656.240.01490.0763.054494.662025/6/176.617.020.03940.15141.999476.35平均值/6.980.01740.06814.3693397.51排放标准6~9301.5(2.5)0.312(15)/由上表可知,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标准限值(准地表水Ⅳ类)。④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根据表4-9数据可知,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现阶段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日平均水量约为11.59万m3/d,尚有4.41万m3/d的余量。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3.0m3/d,废水经预处理后可达标纳管,不会对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废水经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3、噪声(1)噪声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的运行,噪声源强详见表4-10~表4-12。表4-10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型号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声压级/dB(A)/距声源距离/mXYZ1生产车间1F卧式注塑机HD-260L75/1墙体隔声、减振-10.48.41.22卧式注塑机HD-260L75/1-12.49.81.23卧式注塑机HD-260L75/1-14.810.71.24卧式注塑机HD-260L75/1-16.812.11.25卧式注塑机HD-260L75/1-19.013.41.26卧式注塑机HD-260L75/1-21.114.51.27卧式注塑机HD-260L75/1-22.915.91.28卧式注塑机HD-260L75/1-25.117.01.29卧式注塑机HD-260L75/1-27.318.11.210卧式注塑机HD-260L75/1-29.319.41.211卧式注塑机HD-260L75/1-31.420.61.212卧式注塑机HD-260L75/1-33.421.81.213卧式注塑机HD-260L75/1-35.523.01.214立式注塑机TY-600J75/1-1.83.91.215立式注塑机TY-600J75/1-4.05.31.216立式注塑机TY-600J75/1-6.46.11.217破碎机/80/12.27.41.218搅拌机/70/10.64.21.219搅拌机/70/1-42.61.220植毛机VM70-25A75/1-41.441.91.221植毛机VM70-25A75/1-39.040.71.222植毛机VM70-25A75/1-37.139.41.223植毛机VM70-25A75/1-34.938.31.224修毛机/70/1-55.234.81.225修毛机/70/1-52.033.11.226修毛机/70/1-48.831.51.227修毛机/70/1-45.729.41.228修毛机/70/1-42.527.61.229切毛机/70/1-30.435.71.230钻床/75/1-52.642.41.231空压机/85/1-38.026.51.2注:以本项目生产车间墙体东南交角(即东经121°6'33.54"、北纬28°36'45.72")、地面0m高度为(0,0,0)点,东西向为X轴、南北向为Y轴,垂直高度为Z轴。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11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东南西北1生产车间1F卧式注塑机13.22.161.816.150.260.848.949.80:00~24:00东21南15西21北1529.245.827.934.81m2卧式注塑机15.72.359.315.949.960.048.949.928.945.027.934.93卧式注塑机18.21.956.816.349.661.748.949.828.646.727.934.84卧式注塑机20.62.154.416.149.560.848.949.828.545.827.934.85卧式注塑机23.22.151.816.149.360.749.049.828.345.728.034.86卧式注塑机25.62.049.416.249.361.149.049.828.346.128.034.87卧式注塑机27.82.447.215.849.259.949.049.928.244.928.034.98卧式注塑机30.32.244.716.049.160.449.049.828.145.428.034.89卧式注塑机32.82.142.316.149.161.049.049.828.146.028.034.810卧式注塑机35.12.239.916.049.160.549.049.828.145.528.034.811卧式注塑机37.62.237.416.049.060.549.049.828.045.528.034.812卧式注塑机39.92.235.116.049.060.449.149.828.045.428.134.813卧式注塑机42.32.232.716.049.060.449.149.828.045.428.134.814立式注塑机3.52.571.515.756.959.448.949.935.944.427.934.915立式注塑机6.12.668.915.653.259.148.949.932.244.127.934.916立式注塑机8.62.166.416.151.660.848.949.830.645.827.934.817破碎机1.87.673.210.667.257.253.955.88:00~17:0046.242.232.940.818搅拌机1.64.073.414.258.251.043.945.137.236.022.930.119搅拌机1.62.173.416.157.956.043.944.836.941.022.929.820植毛机56.915.818.12.448.949.949.659.70:00~24:0027.934.928.644.721植毛机54.215.920.82.348.949.849.560.327.934.828.545.322植毛机51.915.823.12.449.049.949.459.728.034.928.444.723植毛机49.415.925.62.349.049.849.360.228.034.828.345.224修毛机65.32.69.715.643.954.146.244.922.939.125.229.925修毛机61.72.713.315.543.953.745.244.922.938.724.229.926修毛机58.13.016.915.243.953.144.744.922.938.123.729.927修毛机54.42.720.615.543.953.944.544.922.938.923.529.928修毛机50.72.724.315.544.053.844.344.923.038.823.329.929切毛机44.215.930.82.344.044.844.155.123.029.823.140.130钻床66.910.68.17.648.950.951.852.127.935.930.837.131空压机46.24.028.814.259.065.959.260.138.050.938.245.1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12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声源名称型号声源相对位置/m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声压级/dB(A)/距声源距离/m1废气处理设施风机(DA001)/-10.04.41.285/1消声、减振0:00~24:002冷却塔/-4.20.61.270/1减振(2)降噪措施企业需采取如下隔声降噪措施: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各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安装消声装置,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3)环境影响分析①噪声预测软件简介本项目噪声预测采用美国BREEZENOISE噪声模拟软件,该软件是三捷软件开发团队根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正式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的相关模式要求编制的,具有与导则严格一致性的特点,模式包括工业源模块、交通源模块、城市轻轨与铁路源模块等,适用于噪声领域各个级别的评价。②预测结果1)预测方法根据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噪声源的分布位置,对主要噪声源做适当的简化(简化为点声源),按照BREEZENOISE的要求输入噪声源设备的坐标和声压级,计算各受声点的噪声级。2)声源条件本环评BREEZENOISE预测软件中输入的噪声源强数据参考同类型设备的噪声类比数据,其中预测的噪声级为采取相应噪声控制措施后的噪声级。预测按不利条件考虑,即考虑所有声源均同时运作发声。3)预测范围和点位本次预测范围包括项目厂界外50m以内的网状区域,同时对四侧厂界处的噪声贡献值进行预测。4)预测结果根据以上预测模式和简化声源条件,对本项目噪声设备的声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计算,预测结果详见表4-13和表4-14。表4-13本项目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点位位置时段贡献值/dB(A)GB12348-2008标准值/dB(A)是否达标东厂界昼间50.465达标南厂界54.365达标西厂界36.965达标北厂界49.465达标东厂界夜间36.455达标南厂界54.355达标西厂界36.955达标北厂界49.455达标表4-14工业企业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声环境保护目标时段噪声背景值/dB(A)噪声现状值/dB(A)噪声标准/dB(A)噪声贡献值/dB(A)噪声预测值/dB(A)较现状增量/dB(A)超标和达标情况移建居社区昼间49496026.849.00达标夜间42425026.842.10.1达标小里桥村零散居民点昼间55556021.355.00达标夜间46465017.846.00达标由上表可知,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综上,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1)固废源强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主要为边角料和次品、废金属屑、废塑料丝、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①边角料和次品本项目修边、检验和植毛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塑料边角料和次品,边角料和次品产生量约为5%,本项目塑料用量为1157t/a,则边角料和次品产生量约为58t/a,塑料边角料和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②废金属屑本项目组装过程中,少量铁管需进行打孔,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废金属屑产生量约为0.06t/a,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塑料丝本项目修毛过程中会产生塑料丝边角料,塑料丝边角料约占原料使用率的3%,本项目PET塑料丝用量为150t/a,则废塑料丝产生量约4.5t/a,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④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色母等原辅料包装物以及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全厂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5.0t/a,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⑤废活性炭本项目注塑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附录A,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产生情况见表4-15。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表4-15废活性炭产生情况一览表污染源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活性炭装填量活性炭吸附废气量活性炭更换次数废活性炭产生量注塑废气活性炭吸附9500m3/h1t0.343t/a4次/a4.343t/a注: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以废治废”活性炭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环函[2023]81号),活性炭更换周期不超过3个月或500小时,环评按3个月更换一次。⑥废液压油主要产生于设备日常维修、更换,项目液压油用量为0.34t/a,产生量按使用量的85%计算,则废液压油产生量为0.289t/a,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⑦废油桶本项目液压油为铁质桶装,包装规格为170kg/桶,空铁桶重约20kg/个,根据项目液压油年使用量,废油桶产生量约0.04t/a,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⑧生活垃圾本项目实施后劳动定员70人,生活垃圾的产生系数按0.5kg/人·d,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5t/a。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下表。表4-16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汇总表序号固废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有毒有害成分产生量(t/a)利用或处置量(t/a)最终去向1废金属屑组装固态/0.060.06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2废塑料丝修毛固态/4.54.53废包装材料原辅料包装固态/5.05.0小计9.569.564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固态有机废气4.3434.343委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5废液压油设备维修保养液态废矿物油0.2890.2896废油桶原辅料包装固态废矿物油0.040.04小计4.6724.6727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态/10.510.5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一般固废堆场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贮存场所应当具备水泥硬化地面以及防止雨淋的遮盖措施。企业在车间1F拟建设1个10m2的一般固废堆场。(3)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在生产车间2F建设一个约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贮存各种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主要用于厂内危废的暂存。暂存间内各种危废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于专门的容器中(防渗),分类存放在各自的堆放区内,不叠层堆放,堆放时从第一堆放区开始堆放,依次类推。具体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情况汇总详见下表。表4-17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危险特性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危废仓库废活性炭HW49900-039-49T车间2F约5m2密闭袋装约3t半年废液压油HW08900-218-08T,I密封桶装废油桶HW08900-249-08T,I加盖堆放(4)日常管理要求①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的处理及管理对于一般固废,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必要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对于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工业固体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23]28号)进行管理。②危险固废的处理及管理对于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建设符合标准的专门设施和场所妥善保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示牌。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执行,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对于危险废物管理,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建立规范的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情况。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进行管理。项目固废处置时,尽可能采用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措施,并且需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识别本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详见下表。表4-18本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污染源产排污环节污染途径污染物类型排放形式影响对象DA001注塑大气沉降非甲烷总烃连续、正常土壤危废仓库地面漫流危废渗滤液事故土壤原料仓库地面漫流液压油泄漏、伴生/次生火灾爆炸土壤(2)防治措施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①做好事故安全工作,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做好风险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流措施。②加强厂区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1)加强管道接口的严密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2)做好固废堆场的防雨、防渗漏措施。3)防止地面积水,在易积水的地面,按防渗漏地面要求设计。4)排水沟要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5)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6)制订相关的防水、防渗漏设施及地面的维护管理制度。(3)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防渗要求防渗级别工作区防渗要求一般防渗区危废仓库、油类仓库、生产车间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项目对厂区地下水基本不存在风险的车间及各路面、室外地面等部分一般地面硬化注:本项目危废仓库和原料仓库位于车间2F,危废仓库已做防腐、防渗等措施,故危废仓库和油类仓库按一般防渗区要求管理。6、生态本项目使用已建厂房,不新增建设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可不开展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详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序号危险单元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别环境影响途径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1废气处理设施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大气厂内员工、周边近距离居住区人员2危废仓库各类危险废物废液压油等泄漏、伴生/次生火灾爆炸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厂内员工、周边近距离居住区人员、周围地表水体、厂区附近土壤、地下水3原料仓库液压油液压油泄漏、伴生/次生火灾爆炸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厂内员工、周边近距离居住区人员、周围地表水体、厂区附近土壤、地下水(2)危险物质及风险源分布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的计算序号危险物质名称临界量(t)实际储存量(t)q/Q1油类物质25000.170.0000682危险废物5030.06合计//0.060068注:危险废物临界量参照《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表1中“储存的危险物质”临界值选取;危险废物实际储存量按危废仓库最大储存量计算。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1,未超过临界量。(3)影响途径项目原料及产品在生产及仓储时如果操作不当遇到热源、明火会引起火灾事故,引发环境污染。(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加强企业管理,进行消防培训及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加强消防训练和演习。建设单位应及时到消防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消防法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消除隐患,确保安全。②组织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应按有关消防法规、规范要求在厂区内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感应报警喷淋系统等,指定专人管理及维护保养。③成立事故应急小组,规定应急状态下的联络通讯方式,一旦出现事故,及时做出反应,避免事故扩大化。④定时进行防火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厂区内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及时消灭火灾隐患。⑤为全面加强企业环保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企业应严格参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安委[2024]20号)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5)风险评价结论根据分析,在做好事故性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防可控的。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污染。9、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1)环境管理项目生产运行阶段,建设单位应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并配备兼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人员,主管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2)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相关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要求,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确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制定监测方案。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详见表4-22。表4-22环境监测计划表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废气有组织DA001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无组织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次/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次/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噪声厂界昼、夜间LAeq1次/季《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投入生产后,应该及时自行组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本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内容建议如下表所示。表4-23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序号监测点位验收监测项目验收监测执行标准1厂区废水总排口pH、COD《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2雨水总排口pH、COD、氨氮等/3注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4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5厂区内车间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6厂界噪声等效A声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3)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见表4-24。表4-2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表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62塑料制品业292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2925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2924,年产1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2921、塑料板、管、型材制造2922、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2923、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2926、日用塑料品制造2927、人造草坪制造2928、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其他本项目主要从事清洁用品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植毛等,塑料年用量小于1万吨。因此,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10、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在建设项目实施时,必须配套“三废”污染物的处理、处置设施,实现废水、废气的达标排放。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16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8%,具体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如下:表4-2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项目环保投资内容具体措施环保投资(万元)废气治理废气治理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管道等10废水治理污水处理依托出租方化粪池0噪声治理建筑隔音措施设备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工作等3固废处置生产固废建设规范化固废暂存库等1环境风险防范分区防渗、配备风险防范设施、物资等措施2合计1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注塑废气(DA001)非甲烷总烃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投料搅拌粉尘颗粒物搅拌机加盖密闭,加强车间通风破碎粉尘颗粒物破碎机密闭,加强车间通风修毛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地表水环境厂区总排口(DW001)CODCr、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声环境生产车间噪声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安装消声装置,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①建设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②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洁用品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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