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7月3日受理秀洲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7- 03 1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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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年7月3日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受理日期
环评机构
环评文件链接

1
秀洲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项目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路段 345 号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4-5 楼
嘉兴市秀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7.3
浙江嘉兴环发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附件:秀洲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秀洲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嘉兴市秀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附图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附图2企业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照片附图4实验室平面布置图附图5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秀洲区三区三线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秀洲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项目项目代码2502-330411-04-01-45060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路段345号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4-5楼地理坐标(120度36分54秒,30度43分5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733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554.96环保投资(万元)28环保投资占比(%)1.8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07.5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专项设置原则(对比情况见表1-1),本项目无需开展专项评价。1.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类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别专项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大气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废气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不涉及废水直排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技术导则》(HJ169-2018)附险目录B计算,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Q值小于1设置原则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3“三线一单”符合性1.3.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关于全面落实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59号),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涵盖所有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等;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国家海洋局的相关规范要求划定,并纳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路段345号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4-5楼,用地性质为农业科研用地。项目拟建地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项目不涉及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重要性、其他生态功能重要性、水土流失敏感性以及其他生态敏感生态保护红线等六种类型的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全面落实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1.3.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且项目不使用高耗能、低效率的设备,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1.3.3环境质量底线目前本项目附近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环境质量能达到相关要求。经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可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按本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固废按本环评要求收集处理后,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1.3.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路段345号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4-5楼,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位编码:ZH33041130001)。项目管控单元生态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具体可见表1.3-1。表1.3-1管控单元生态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1、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本项目属于农业科研项局约束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是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2、、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不属于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3、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的防护带。本项目与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设置了一定的隔离带。4、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本项目不涉及。5、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污染排放管控1、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无需总量调剂。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本项目不涉及。3、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本项目不涉及。4、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技术模式对农田退水进行科学治理,有序推进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应配合做好生态公益林建设。2、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排放。3、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要求企业做好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的评估及相关工作。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本项目施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2、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所有设备用电驱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各项管控措施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1.4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符合性分析: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选址地属于秀洲区一般管控单元(ZH33041130001)。根据分析(见表1.3-1),本项目可以满足所在区域“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2、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废气排放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废水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后纳管,最终送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过程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贮存过程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综上所述,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3、项目用地为农业科研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2-330411-04-01-450609”出具了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1.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根据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22〕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具体可见表1.4-1。表1.5-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节选)的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不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涉及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不涉及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类别判定2.1环评类别判定及排污许可证类型判定2.1.1环评类别判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工程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第98点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的“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1.2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本项目属于农业科研实验室项目,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要求,项目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暂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内容2.2项目建设内容2.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秀洲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嘉兴市秀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项目投资:1554.96万元(5)项目选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路段345号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4-5楼(6)建设内容:投资1554.96万元,新建集农作物分子育种、稻米品质分析、农业理化检验检测等一体的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507.53平方米,包括实验样品预处理间、实验操作间、检测间和高通量净化分析间、试验样品和试剂仓储间、废液暂存间、化学品存储室等;配套农作物生物育种实验仪器装备93套,包括生物分子育种检测设备、田间生物表型监测设备、稻米品质分析设备等。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2-1。建设内容表2.2-1工程组成一览表类别项目组成主要功能生物育种实验操作间、检测间和高通量净化分析间、试验样品和试剂仓储间、废主体工程验室液暂存间、化学品存储室等,用于农作物分子育种、稻米品质分析、农业理化检验检测等科研研究。辅助工程办公室设置办公区域依托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预沉淀+酸碱中和调节+微废水电解反应+多程催化氧化+吸附过滤”集成式一体化工艺进行污水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能力为5000L/D。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一套,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0m高排气筒废气环保工程排放.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五楼实验室北侧,面积各为固体废物6m2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噪声降噪隔声措施储存化学品仓库(原辅料仓库)储运工程运输/给水市政给水管网设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道系统;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道,排水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公用工程供热/供电市政供电污水处理厂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2.2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企业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2-3。表2.2-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统计表新建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507.53平方米,包括实验样品预处理间、实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消耗量包装规格备注一、耗材1一次性手套盒/年1050副/盒外购2一次性口罩盒/年1050个/盒外购二、试剂1MS培养基瓶/年5500ml玻璃瓶主要成分为无机盐、蔗糖、维生素,用于植物组织培养,提供植物细胞生长所需的营养和生长因子2植物凝胶瓶/年10100g玻璃瓶主要成分为结冷胶,用于固体培养基,帮助支持植物细胞和组织生长3琼脂糖瓶/年6100g玻璃瓶主要成分是琼脂(多糖),用于制备电泳和培养基,作为固体介质,提供稳定的支持环境。4乙醇瓶/年9500ml玻璃瓶用作消毒剂,用于实验室的和试验器皿的消毒和杀菌。5磺基水杨酸瓶/年7500ml玻璃瓶水杨酸与磺酸的衍生物,作为生化分析中的试剂,尤其在酶抑制反应中6无菌水瓶/年251L玻璃瓶纯化水,用于溶解试剂、稀释样品,或在实验室中提供洁净的水源。7PBS缓冲液瓶/年100g玻璃瓶成分为NaCl+Na₂HPO₄+KCl+KH₂PO₄用于维持生物样品的pH稳定,广泛应用于细胞培养和生物实验。8甘油瓶/年8500ml玻璃瓶用于样品保存、冻存及作为保护剂,帮助减少冷冻过程中细胞的损伤。9氢氧化钠瓶/年500g玻璃瓶作为强碱,用于调节pH、制备缓冲液及清洗消毒。10盐酸瓶/年500ml玻璃瓶用于酸碱反应、调节pH。11硝酸瓶/年500ml玻璃瓶用于实验室化验测试。12硫酸瓶/年500ml玻璃瓶用于实验室化验测试。13氯化钠瓶/年8500g玻璃瓶用作电解质,调节细胞外液的渗透压,广泛用于生物实验中。14甲醇瓶/年500ml玻璃瓶作为溶剂,用于DNA提取和酶反应实验15异丙醇瓶/年3500ml玻璃瓶用作消毒剂、溶剂及清洗仪器。16氯化镁瓶/年500g玻璃瓶用于缓冲液制备、细胞培养及作为试剂用于化学反应。17氯化钙瓶/年6500g玻璃瓶提供钙离子支持生物实验,或作为电解质来源。18氯化钾瓶/年500g玻璃瓶作为电解质补充剂,维持细胞功能正常。19碘化钾瓶/年500g玻璃瓶用于直链淀粉含量检测的定性定量分析的指示剂20α-淀粉酶瓶/年100g玻璃瓶成分为α-1,4-葡萄糖苷酶(由微生物或植物提取),用于实验室研究,催化淀粉的水解。21纯水瓶/年101L/桶用于溶解试剂、清洗仪器或作为实验反应的介质。三、其他1水t/a450//2电万kwh/a33.31//项目主要物料理化性质详见表2.2-4。表2.2-4本项目物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名称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毒理性质磺基水杨酸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易吸潮,遇铁颜色变红,高温时分解为硫酸和水杨酸,易溶于水、乙醇,溶于乙醚,熔点约120℃(成为无水物);分子量254.21,密度为0.8g/cm3无资料LD50:1850mg/kg(大鼠经口)异丙醇无色透明液体,有似乙醇和丙酮混合物的气味,溶于水、醇、醚、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分子量60.1,相对密度(水=1):0.79,沸点80.3℃,熔点-88.5℃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会猛烈反应。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的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LD50:5045mg/kg(大鼠经口)乙醇无色液体,有酒香,与水以任意比互溶,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分子量46.07,密度0.79g/cm3,熔点-114℃,沸点78℃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LD50:7060mg/kg(兔经口);7430mg/kg(兔经皮)氢氧化钠白色不透明固体,易潮解,易溶于水、乙醇、甘油,不溶于丙酮;分子量40.01,密度2.13g/cm³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具有强腐蚀性。LD50:40mg/kg(小鼠腹腔)甲醇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0.791g/cm3,分子量32.04,熔点-97.8℃,沸点64.8℃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LD50:5628mg/kg(大鼠经口);15800mg/kg(兔经皮)硝酸纯品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沸点86℃,熔点-42℃,相对密度(水=1):1.5,不燃强氧化剂。能与多种物质如金属粉末、电石、硫化氢、松节油等猛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与还原剂、可燃物如糖、纤维素、木屑、棉花、稻草或废纱头等接触,引起燃烧并散发出剧毒的棕色烟雾。具有强腐蚀性。/盐酸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沸点-85℃,熔点-114.2℃,相对密度(水=1):1.19,不燃无水氯化氢无腐蚀性,但遇水时有强腐蚀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LD50:900mg/kg(兔经口)硫酸纯品为无色透明油状液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与易燃物(如LD50:2140硫酸体,无臭;沸点330℃,熔点10.5℃,相对密度(水=1):1.83苯)和可燃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遇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燃烧。有强烈的腐蚀性和吸水性。mg/kg(大鼠经口)2.2.3项目主要设备本项目设备清单见表2.2-5。表2.2-5企业主要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液质联用仪2植物光合作物智能测量系统3元素分析仪4定量PCR仪5蛋白纯化仪6789PCR仪5冷冻离心机11冷冻台式微型离心机称量系统-精密天平6小型高速离心机3灭菌器超纯水仪3超低温冰箱超净工作台台式恒温振荡器移液器6无损检测仪光照培养箱倒置显微镜冷冻干燥仪恒温混匀仪冰箱超声波清洗机卧式冰柜硫酸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与易燃物(如LD50:2140硫酸半自动移液工作站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与易燃物(如LD50:2140硫酸台式多功能冷冻离心机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与易燃物(如LD50:214010121314小型切向流膜分离系统151617稻米烘干、鼓风干燥机181920212223242526超声波细胞粉碎机2728293031电子天平132电子天平233智能光照培养箱34智能人工气候箱35卤素水分测定仪36电脑水分测定仪37恒温金属混匀仪38多功能全自动样品浓缩仪39高通量动植物组织研磨机40振动筛分仪41电子鼻42生物信息服务器43水稻害虫刺探电位仪44水稻昆虫摄影专用相机45水稻亩穗数测量仪46TOC分析仪47土壤样品干燥箱48稻米品质物性测定仪49谷物快速粘度分析仪50色差仪51精米机52自动数粒仪(分样型)53种子净度工作台54种子风选净度仪(适用于小颗粒种子)355种子风选净度仪(适用于中颗粒种子)356真空数种置床仪57作物考种分析系统58烧杯3059试管8060锥形瓶3061量筒3062容量瓶4063移液管1564玻璃滴管2065漏斗1066布氏漏斗567分液漏斗568冷凝管69培养皿10070载玻片/盖玻片3071玻璃棒2072圆底烧瓶1573平底烧瓶1574量杯2075称量瓶1076玻璃比色皿1077气体洗瓶278结晶皿79表面皿80干燥管81砂芯漏斗82洗耳球1083塑料滴管1002.2.4项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2-1。图2.2-1本项目水平衡图2.2.5项目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员工5人,全年工作日250天,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8:30~17:30)。2.2.6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路段345号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4-5楼,东侧为浙江知丰食品有限公司;南侧为嘉湖公路,再往南为中国石化加油站;西侧为洪新公路,300米处为大通新村;北侧为荒地,200米处为群力港。本项目四楼设置为保鲜库,北侧设置一人工气候室;项目五楼北侧设置培养箱放置间、废液暂存间、废水处理间、餐厅等;南侧为实验室区域,设置检测间、高通量净化分析间、天平室、高温室、实验操作间、试验样品处理间等,东南侧为办公区。具体平面布置见图2.2-2、2.2-3。图2.2-2四楼实验室平面布置图图2.2-3五楼实验室平面布置图2.3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3.1主要污染因素及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为农业科研型项目,根据不同需求进行农作物分子育种、稻米品质分析等农业科研实验,主要工作流程见图2.3-1和图2.3-2。图2.3-1农作物分子育种实验及产污环节图工艺说明:(1)选种:根据不同需求(抗病、抗倒伏、抗冷性、提高产量、改善营养成分等)选择不同品种的种子(2)种子预处理:清洗并筛选出干瘪、破碎等不合格的种子,干燥处理。此过程产生种子清洗废水、破碎干瘪种子。(3)温室种植:根据作物类型选择适合的播种介质,如土壤、营养土或无土栽培基质,维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和营养条件,以促进种子发芽和幼苗的生长。定期检查幼苗的发芽率、均匀性以及生长情况,记录数据。此过程产生种植残留的废水。(4)性状观测\n(株高、分蘖数等):明确要观测的性状,例如:株高、分蘖数、叶片数量、产量、抗病害性状。株高:株高应在生长中期或成熟前进行测量。随机选择若干植株(推荐选择20-30个代表性植株),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将测量工具垂直放置于植物的基部,测量至植物最高部分(通常是尖端)。将每株植物的高度记录于表格中,包括植株编号和对应的株高。计算平均株高、标准差等统计指标,以评估植株的生长情况。分蘖数:分蘖数可在分蘖期进行观察。同样随机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植株进行观察。检查每株植物的基部,计算并记录活体分蘖的数量。将每株植物的分蘖数记录在表格中,包括各个样本的编号和分蘖数量。计算平均分蘖数以及统计显著性,评估不同处理对分蘖数的影响。叶片数量观测:随机选择样本植株,逐株数叶片并记录。产量:在收获期对每个处理组进行设定的收获方法,记录产量数据(如总果实数、重量等)抗病形状观测:观察植株受病害影响的表现,比如病斑数量和严重程度,根据预设分级标准记录。(5)杂交选育:明确需要改良的性状(如抗病性、耐逆性、产量等),选择具有优良性状和遗传基础的亲本,着重考虑其表型、基因组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良好的配合力。在合适时间,选取花期一致的雄性和雌性亲本,用适当方法进行人工授粉,将雄性亲本的花粉传递到雌性亲本的柱头上。定期观察杂交种的生长情况,成熟后进行采收,收集并处理成熟的杂交种子,标记来源和遗传背景。收集杂交后代,进行田间播种,根据杂交后代的生长特征、性状表现等进行初步筛选。此过程采用有机溶剂进行DNA的提取,采用硫酸、硝酸进行DNA的破碎和化验测试,产生实验室废液和废气。(6)品系筛选:根据表型观察结果,选择表现优异的个体进行繁殖。进行分子标记分析,以筛选出具有目标基因型的植株。使用SNP、SSR等标记协助选择目标个体。根据育选结果与目标,选择需要再次杂交的优良个体(可能与其他亲本杂交)。重复上述杂交和选育步骤,逐步改善性状。对选择的优良品系进行进一步的交配和繁殖,以固化优良性状。最终筛选出需要的品系,并进行登记记录。此过程产生不合格的废弃植物残体、种子。(7)数据整合:对育种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实验数据,撰写实验报告,为后续的育种工作提供参考。图2.3-2稻米品质分析实验及产污环节图工艺说明:(1)样品制备:收集代表性稻米样本(如不同品种、不同生长条件的稻米)。清洗稻米,去除杂质,将稻米样本在适宜的条件下干燥(如常温干燥或烘干)。此过程产生破碎米壳、米粒和大米清洗废水。(2)理化指标检测分析:蛋白质:在天平室称取0.5克稻米样品后,放入消化瓶中。然后在通风橱下,实验室工作台上进行检测实验,加入2ml的浓盐酸(HCl)作为消化剂,进行消化处理,使用Kjeldahl法消化(约在400℃下持续加热1-2小时)。消化后,冷却并进行中和处理,使用氢氧化钠(NaOH)中和消化液。制备成样品溶液,稀释至100ml。取出样品,使用凯尔达尔法测定其中的氮含量,并计算蛋白质含量,记录数据。此过程产生实验室废液、废水和废气。直链淀粉:称取1克稻米样品,磨成细粉。在100毫升的水中溶解样品,搅拌均匀。加热溶液至100℃,使淀粉完全溶解。取样品中的一部分,加入数滴碘化钾溶液,观察颜色变化。如果显现蓝色,说明样品中含有直链淀粉。使用分光光度计测定蓝色复合物的吸光度(通常设置在620nm波长)来量化淀粉含量。根据标准淀粉溶液的吸光度绘制标准曲线,从而计算样品中的淀粉含量。(3)食味品质评价:样品准备:选取多种稻米样品,每种样品至少2-3份,确保有代表性。将稻米样品清洗去除杂质和表面的灰尘。根据稻米的品种,浸泡一定时间(通常为30分钟至2小时),以改善后续的蒸煮效果。通常为1:1.2(稻米:水)至1:1.5之间,具体可根据稻米品种和水分含量调整。使用蒸锅或电饭煲进行蒸煮,确保熟米的均匀性。蒸煮完成后,取出米饭,冷却至室温备用。感官评价:选取5-10名训练有素的评价员,确保其对稻米食味的评价具有一致性和可靠性。制定评价标准,包括色泽、气味、口感、风味、外观、整体接受度等。在实验室中进行盲评,确保评价员不了解样品的来源和品种。将样品随机编号,每位评价员独立记录对每一个样品的评分。此过程产生食味评价后剩余的废弃米饭。(4)数据统计分析:使用评分表记录每位评价员在各个指标上的评分(通常使用1-9分制,1为最差,9为最好)。计算每个样品在每个指标下的平均评分,统计不同样品的评分差异,分析哪些指标更受欢迎。根据平均分和各项指标的得分,进行综合性结果分析。讨论评价结果的可能原因,结合不同稻米品种的特点做出合理的解释。(5)数据整合:对测定数据进行整理和核对,并对实验结果进行讨论,分析影响稻米品质的因素,如品种、栽培方法、环境等。(6)撰写实验报告:将完整的测定数据整理成检测报告,总结实验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打印并出具报告。2.3.2营运期污染因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见表2.3-1。表2.3-1本项目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一览表类别生产单元污染源/工艺名称主要污染因子废气实验室溶液配制、实验检测无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有机废气(乙醇、甲醇、异丙醇)废水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Cr、氨氮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栽培育种、实验室分析废水、大米种子清洗废水CODCr、氨氮、SS噪声设备运行设备噪声噪声固体废物实验、检测实验室废液实验、检测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及耗材实验、检测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及耗材实验、检测废弃植物残体、种子、米饭废水处理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员工生活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路段345号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4-5楼,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农业科研用地,建筑面积约507.53平方米。本项目原来厂房为闲置科研厂房,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嘉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嘉兴市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和桐乡市6个城市大气功能区均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区,根据公报,受臭氧(O3)影响,2023年嘉兴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除臭氧(O3)外其余指标均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浓度为29μg/m3,同比上升11.5%;臭氧(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90百分位浓度为165μg/m3,同比下降5.7%;全年优良天数为30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3.6%,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由上可知,嘉兴市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考虑到2023年度《2023年嘉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部分数据未公开,环评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仍沿用2022年度数据。表3.1-12022年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浓度达标情况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76011.7达标百分位(98%)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11507.33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84070达标百分位数(98%)日平均质量浓度598073.75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37061.43达标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9615064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53571.43达标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667588CO百分位数(95%)日平均质量浓度1000400025达标O3百分位数(90%)8h平均质量浓度172160107.5不达标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嘉政办发[2019]29号),到2030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30µg/m3左右,O3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根本好转。随着《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推进,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将稳步改善。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杭州塘及其支流,根据浙政函[2015]71号《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杭州塘(杭嘉湖平原河网17)水功能区属运河嘉兴过渡区(F1203101103036),水环境功能区属运河嘉兴过渡区(330411FM220201000380),控制目标为类,范围为运河农场(12036'18”,30°42’20”)至龙凤桥(120°43’10”,30°45'30”),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水质标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完成合格后再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不直接排入附近水体。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嘉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嘉兴市8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中Ⅱ类14个、Ⅲ类68个、Ⅳ类1个,分别占16.9%、81.9%、1.2%。与2022年相比,Ⅲ类及以上比例下降1.2个百分点,Ⅳ类比例上升1.2个百分点。83个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年均值浓度分别为4.1mg/L、0.34mg/L和0.129mg/L,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同比分别下降6.8%、12.8%和11.0%。另根据《2023年秀洲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秀洲区9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连续四年100%实现Ⅲ类水,其中石臼漾水厂省控断面水质为Ⅱ类;三项主要污染物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同比改善4.3%、28.6%和10.6%;新塍塘饮用水水源地石臼漾水厂取水口水质为Ⅱ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3年秀洲区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3.1.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外周围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3.1.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未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3.1.5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非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故不开展监测。3.1.6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原料、固体废物暂存区域按要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2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路段345号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4-5楼,根据调查,本项目周围主要是农田和企业,确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保护目标如下:(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居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环境保护目标(2)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3)地下水环境:企业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地表水环境:地表水保护目标为厂区附近地表水,主要为杭州塘支流,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5)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不新增用地,周围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企业周围主要保护对象,详见表3.2-1、图3.2-1。表3.2-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敏感点功能距厂界最近距离方位规模坐标环境要求经度纬度大气环境大通村290mw约500人120.61168430.729710GB3095-2012二级330mN约130人120.61468830.734635400mS约110人120.61630830.727404声环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地表水环群力港灌溉约200mS宽约25m/GB3838-2002Ⅳ类群英港灌溉约400mNW宽约20m/地下水环企业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内,不新增用地图3.2-1周边保护目标图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海,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具体见表3.3-1。表3.3-1污水各项污染因子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因子GB8978-1996GB18918-2002pH6~9CODCr50040BOD530010SS40010氨氮35*2(4)**总氮/12(15)**总磷8*0.3石油类201*注: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3.3.2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溶液配制和实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无农田喙光艺农田太通村寸400m农田F-上通利H农田染店港新媵销机废气和有机废气。无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有机废气主要为甲醇、乙醇、异丙醇,其中乙醇、异丙醇由于无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故本报告将这些挥发性有机物均以非甲烷总烃计。氯化氢、硫酸雾、甲醇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3.3-2。表3.3-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号排气筒高度(m)二级氯化氢100200.4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GB16297-1996硫酸雾45202.61.2氮氧化物240201.30.12甲醇190208.612非甲烷总烃12020174.0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规定,详见表3.3-3。表3.3-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3.3.3噪声本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即厂界昼间60dB(A)、夜间50dB(A)。表3.3-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3.3.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污染物项目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NMHC)6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执行标准2类6050(GB12348-2008)2类标准3.4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属于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所排放的COD、NH3-N总量以及VOCs总量均无需进行平衡。表3.4-1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单位:t/a总量控制污染物现有总量指标本项目排放量总量削减比例总量建议值废水废水量320.5320.5CODCr0.0130.013氨氮0.0010.001废气VOCs0.0050.005注:本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环境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根据DB33/2169-2018中的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控制限值分别为40mg/L、2(4)mg/L、12(15)mg/L、0.3mg/L。由表3.4-1可知,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废水总量320.5t/a、CODCr0.013t/a,氨氮0.001t/a,VOCs0.005t/a。新增CODCr、氨氮、VOCs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4-5楼空置场地进行生产,施工期仅涉及简单的设备安装,污染因子主要为设备安装和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随着设备安装调试的完成,影响随之消失,故本环评在此不做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废气源强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溶液配制和实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无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有机废气主要为甲醇、乙醇、异丙醇。(1)无机废气本项目在配制溶液、调节pH、成分检测等实验操作时会使用盐酸、硫酸、硝酸,每次取用量在几毫升至几十毫升,用量非常少,且在实验过程酸与样本中的物质发生成盐反应,所以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极少,酸雾中主要的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与氮氧化物。根据企业资料,实验室全年使用盐酸3kg、硫酸4.6kg、硝酸3.8kg,用量较少且主要作为实验反应途径,因此酸雾产生量极少,本项目不定量分析。本环评要求企业使用盐酸、硫酸、硝酸的实验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的酸雾经通风橱集气后通过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2)有机废气①甲醇本项目在提取植物样品活性成分、调配溶液等试验操作中会用到甲醇,实验操作均在常温、通风橱内配制和使用,挥发量较少,一般约占溶剂使用量的1%,根据企业资料,甲醇年用量为0.002t,用量较少,挥发气体可忽略不计,本项目不定量分析。②其他挥发性有机物除甲醇外,溶液配制、实验检测、器皿清洗、杀菌消毒过程中还会使用乙醇、异丙醇,由于无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故本报告将这些挥发性有机物均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乙醇废气产生于实验器皿、实验室台面清洁杀菌消毒的使用,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实验室全年使用乙醇0.005t,由于仅做消毒杀菌使用,因此乙醇考虑全挥发。此外,实验室全年使用异丙醇0.0015t,用量较少,用于DNA提取和酶反应实验,因此挥发气体可忽略不计。各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少,实验操作均在常温、通风橱内配制和使用。则其他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共计0.005t/a。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实验过程中涉及有机废气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通风橱保持微负压状态。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通过通风橱收集(收集效率以80%计),收集的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涉及有机废气和酸雾的通风柜5台,通风橱操作台面积约1.1m2,面风速按0.5m/s计算,则通风橱总风量约9900m3/h,本项目要求废气收集风量不低于9900m3/h。由于有机废气产生浓度较低,不考虑废气去除效率,通风橱年工作时间为2000h,则本项目有机废气的产排情况见表4.2-1和表4.2-2。表4.2-1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核算表排有组织废气产生状况有组织废气排放状况气污染物治理措年工收集去除筒风量作时名称浓度速率施率率浓度速率排放量编mg/m3kg/ht/a间h/amg/m3kg/ht/a号DA非甲烷活性炭001总烃0.0020.0049900吸附200080%/0.2020.0020.004表4.2-2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排放量污染物名称污染源位置kg/ht/a非甲烷总烃0.0010.0014.2.2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汇总可见表4.2-3。表4.2-3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汇总表单位:t/a4.2.3排气口基本情况及达标排放情况4.2.3.1排气口基本情况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相关材料,企业将设置1个排气口,排气口情况可见表4.2-5。m3/h产生量0.202废气来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实验室氯化氢有组织少量少量无组织少量少量硫酸雾有组织少量少量无组织少量少量甲醇有组织少量少量无组织少量少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0.0040.004无组织0.0010.001合计氯化氢少量少量硫酸雾少量少量甲醇少量少量非甲烷总烃0.0050.005表4.2-5企业排气口基本情况序号名称排气口编号地理坐标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温度(K)类型经度纬度1废气排放口DA001120.614530697°30.731035871°200.6293新增;一般排气口4.2.3.2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少量酸雾,排放情况见表4.2-6。表4.2-6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由表4.2-6可知,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4.2.4废气监测要求本项目监测计划包括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主要对本项目废气进行定期监测。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具体监测计划详见表4.2-7。表4.2-7废气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标准DA001非甲烷总烃每年监测一次,正常生产工况《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实验室外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4.2.5废气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图如下:本项目实验室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环发【2023】37号)、《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本项目活性炭装置设计一次填充总量为1吨。本项目设计排气筒编号污染源污染物名称有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非甲烷总烃0.2020.00212010风量为9900m3/h,运行时间为8h/d,动态吸附量取15%,计算得90天更换一次,建议活性炭每年更换4次,更换周期为3个月。活性炭吸附装置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2】26号、《关于印发嘉兴市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环发【2023】37号)等技术规范要求,活性炭吸附装置宜选用颗粒状活性炭,填充的活性炭技术指标应符合LY/T3284规定的优级品颗粒活性炭技术要求,颗粒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0.6米/秒,废气在吸附层中的停留时间一般不低于0.75秒。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宜低于800mg/g。吸附装置应做好除颗粒物、降温、除湿等预处理工作,吸附前的颗粒物或油烟浓度不宜超过1mg/m3,废气温度不应超过40℃,采用活性炭吸附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80%。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活性炭的设计填充量和更换频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此外,本环评要求企业使用盐酸、硫酸的实验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的酸雾经通风橱集气后通过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本项目主要工艺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如下图。图4.2-1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工艺包括: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焚烧、吸附、催化分解、其他),本项目有机废气浓度较低且为常温,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治理工艺为吸附,为规范中的可行技术,污染治理措施可行。4.2.5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O3、SO2、NO2、PM2.5、CO和PM10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要求,属于达标区域。本项目实验过程中涉及的挥发性酸液和有机溶剂操作均在通风柜中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实验室检测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醇和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经分析,项目在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3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1废水污染源强分析4.3.1.1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情况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实验室生产废水。本项目废水水平衡图见2.2.5章节。1、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1)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时间为250天,员工用水量按100L/d计,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5t/d(125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5t/d(112.5t/a)。根据类比调查,生活污水中COD产生浓度为350mg/L,BOD5产生浓度为200mg/L,SS产生浓度为200mg/L,氨氮产生浓度为35mg/L。(2)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实验室分析废水、大米清洗废水、栽培育种、蒸煮废水、器皿清洗废水等。实验室分析用水量为100t/a,损耗率5%,则实验室分析废水产生量为95t/a;大米清洗用水量为30t/a,损耗率5%,则大米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8.5t/a;栽培、育种、蒸煮用水量为115t/a,损耗率较高,约93%,因此栽培育种、蒸煮废水产生量为8.5t/a;器皿清洗用水量为80t/a,损耗率5%,则器皿清洗废水产生量为76t/a。根据上述数据,实验室年用水量为450t/a,生产废水排放量约为208t/a。根据类比调查,生产废水中CODCr、SS、氨氮产生浓度分别为600mg/L、40mg/L、35mg/L和20mg/L。(3)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综上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2.5t/a,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08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能确保出水水质全面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规定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海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本项目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3-1。表4.3-1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产排情况废水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排放浓度排放量(t/a)(mg/L)(mg/L)废水量/208/208生产废水CODCr6000.125400.008产生浓度NH3-N350.0070.0004SS400.008100.002生活污水废水量112.5/112.5CODCr3500.039400.005NH3-N350.0040.0002BOD52000.023100.001SS2000.023100.001合计废水量320.5/320.5CODCr0.164400.013NH3-N0.0110.001BOD50.023100.003SS0.031100.003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水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方式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生产废水CODCr、NH3-N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T-W-001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收集预沉淀+酸碱中和调节+微电解反应+多程催化氧化+吸附过滤D-W-001是否间接排放一般排放口2生活污水T-W-00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污染物排物种类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120°37′8.97015389664″30°43′44.0112531126576″0.03255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CODCr40NH3-N2(4)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表4.3-4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名称浓度限值(mg/L)1D-W-001CODCr《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中三级标准500NH3-N《工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35表4.3-5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全厂日排放量t/d全厂年排放量(t/a)1D-W-001CODCr5006.4×10-40.16NH3-N354.4×10-50.011全厂排放口合计CODCr0.16NH3-N0.011注:排放浓度以纳管排放标准限值计算。4.3.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外排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由于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接通,因此要求企业废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处理方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NH3-N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新塍镇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不对周边地表水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纳管排放后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4.3.3废水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未涉及化学品的实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预沉淀+酸碱中和调节+微电解反应+多程催化氧化+吸附过滤”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能确保出水水质全面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规定要求后,纳入新塍镇污水管网,由嘉兴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可以认为废水处理工艺是可行的。4.3.4废水监测计划本项目监测计划为污染源监测计划,需对本项目废水进行定期监测,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详见表4.3-6。表4.3-6废水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序号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间接排放)执行标准1废水总排口pH、CODCr、NH3-N、BOD5、SS1次/年,正常工况下《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4.3.5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行性分析4.3.5.1纳管可行性分析管网铺设:根据调查,本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已经接通,本项目废水可纳管排放,废水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杭州湾,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水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处理规模为60万m3/天,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入网水量为1.3t/d(320.5t/a),占比很小,因此本项目废水纳管不会增加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水质:企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污染物经厂区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纳管,其污水厂的排放标准涵盖了本项目外排废水中的所有污染因子。污水厂处理企业废水的可行性: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小于纳管标准限值,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新塍镇污水管网。目前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了提标改造,出水水质已经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可以处理企业废水,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其运行产生冲击。由此可以得出:企业废水从管网建设、水量、水质、接管标准等各方面考虑,进入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可行的。4.3.5.2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嘉兴市所属市、区、县、镇(乡)截污输送干管、沿途提升加压泵站、污水处理厂、排海管道及附属设施。工程共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8.67亿元,设计规模为30万m3/d;二期工程总投资10.77亿元,设计规模为30万m3/d,总设计规模为60万m3/d。一期、二期工程均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工程主要接纳的是嘉兴市区和所辖县市各城镇的废水以及部分乡镇的生活污水,另外还有服务范围内的重点工业污水。污水处理厂厂址及排海口位于杭州湾北岸海盐县。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目前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经完成。污水进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图4.3-1和图4.3-2。图4.3-1嘉兴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提标改造后)加药11万m/d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膜池至消毒氧化池混合液混合液回流混合液回流11万m3d新建MBR生反池至剩余污泥泵房加药间11万mla鼓风机房新建AAO生反池15万md厌氧池缺氧泄好氧池至二沉池加药加药混合液回流原污水鼓风机房进水井细格栅(配水井)旋流沉砂池计量槽初沉池现有氧化沟保留4万md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至二沉池主加药点加砂活性炭碳源二氧化氧臭氧加砂高效沉滤布滤池消毒氧化池淀池回流污泥混合液回流沉池排海泵房排海高位井及排海管第二股水机房(拆除重建)污泥外运(焚烧或制砖)污泥泵房初沉污泥初沉污泥泵房第一脱水机房至二期工程新储泥池图4.3-2嘉兴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提标改造后)本次环评引用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的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的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详见表4.3-7。表4.3-72025年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除pH值外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数据(日均值)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排口2025/1/16.4111.090.01080.04175.9152025/1/106.6112.140.01160.04494.2132025/1/206.5211.620.010.03985.9652025/2/17.1115.330.2380.1498.7282025/2/107.315.040.0320.17811.7732025/2/207.5823.520.0350.26111.1662025/3/27.3815.930.41870.242110.6612025/3/107.5718.950.1580.24111.6882025/3/207.0715.570.0250.18310.1512025/4/17.1815.710.0880.17510.2882025/4/107.2717.670.1740.16210.1472025/4/207.0415.070.0440.1838.9092025/5/16.4913.410.0240.05133.872标准6~94020.312达标性判断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进水泵站细格栅及预曝气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A/0沉池加砂高效反硝化深消毒领排海排海高位井及生物池沉淀池床滤池化池泵房排海管回流污泥回流污泥泵站剩余污泥剩余污泥浓缩池一期工程剩余污泥初沉污泥泵站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从监测结果看,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出水水质中各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因此,监测数据表明,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能力正常。本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路段345号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该区域目前污水收集管网已经接通,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纳入新塍镇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4.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1噪声源强分析本项目实验用测试仪器噪声较小,噪声主要为通风风机、空调主机、电梯牵引设备、变压器等设备及其配套设备产生,噪声值在65~75dB(A)之间。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4-1和表4.4-2。表4.4-1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调查清单(室外声源)空间相对位置(m)声源源强序(声压级/距运行声源名称型号声源控制措施号XYZ声源距离)/时段(dB(A)/m)选低噪设备,内设吸声材1风机/141875/1m料,外设减震、隔声措施;连续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注:本次评价以西南角地面作为中心点,以东西向、南北向分别作为x轴及y轴;以噪声源最近受声的声压级作最不利情况考虑。表4.4-2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调查清单(室内声源)35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方向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实验室冷冻离心机(2台)55/1m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设备设减震垫、保护套等;车间内设隔声减振、吸声材料等;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173155320.51010.51m345.535.51730.420.42527172种子风选净度仪(小颗粒)65/1m4014153035.51025.51m1442.132.14033231442.132.13种子风选净度仪(中颗粒)70/1m4614152442.41032.41m1447.137.14636.726.71447.137.14自动数粒仪65/1m5626151442.11032.11m2636.726.75630201243.433.4注:本次评价以实验室西南角地面作为中心点,以东西向、南北向分别作为x轴及y轴;以噪声源最近受声的声压级作最不利情况考虑。4.4.2污染防治措施(1)注意设备选型及安装。在设备采购中尽量选用运行噪声低的主流或先进设备,并在设备安装时,注意各设备基础安装牢固,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振措施。(2)重视整体设计。对设备噪声,将主要检测设备设置单独的检测单元,且主要检测单元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且根据工艺特点尽量将大车间分隔成小检测单元,检测过程中尽量少开启门窗。(3)加强管理。做好对检测、装卸过程中的管理。对原料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尽量减少非稳态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4)严格执行单班制(昼间8h)生产,严禁夜间生产;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加添润滑油。4.4.3噪声达标情况分析本项目采单班制生产,夜间不生产,为了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车间内的设备应合理布置,并对该平面布置图下本项目生产车间噪声对厂界的噪声影响加以预测。(1)预测模式为了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厂界的噪声影响程度,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的特点和简化预测过程,本次评价采用声导则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中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①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公式(1)近似求出:Lp2Lp1(TL)6(1)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A)。图4.4-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②单个室外声源的预测方法单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公式如下: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式中:Lp(r)—预测点处的A声级,dB;Lp(r0)—声源处的A声级,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声屏障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③噪声贡献值计算方法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6)式中: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2)预测计算与结果分析本项目只在昼间进行检测,本环评预测昼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评价结果见表4.4-2。表4.4-2本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单位:dB(A)预测点本项目贡献值昼间标准值达标情况1#东厂界44.760达标2#南厂界52.460达标3#西厂界44.260达标4#北厂界52.360达标从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4.4噪声监测计划本项目监测计划为污染源监测计划,需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定期监测,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详见表4.4-3。表4.4-3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序号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间接排放)执行标准1四周厂界噪声1次/季度,正常工况下,昼间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5.1固废产生情况分析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实验室废液、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废弃植物残体、种子、米饭、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的过滤材料、吸附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1)实验室废液本项目在样品理化分析检测中会产生实验室废液,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产生实验室废液约为0.04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实验室废液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危废代码为HW49:900-047-49,故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在废液暂存间暂存后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2)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未涉及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品和耗材,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0.02t/a,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3)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主要为各化学试剂的包装瓶、包装袋以及沾染化学试剂的废手套、废口罩等,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实验过程中产生化学试剂包装瓶包装袋约9kg/a,沾染化学试剂的废手套、口罩约1kg/a,因此总产生量约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废弃耗材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危废代码为HW49:900-047-49,故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材料和耗材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4)废弃植物残体、种子、米饭主要为实验过程中废弃遗留的植物残体、筛选出的残次种子、碎壳、食味品鉴后废弃的米饭,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实验过程中产生废弃的植物残体约50kg/a;残次种子、碎壳约10kg/a;废气米饭约40kg/a,因此总产生量约为0.1t/a,本项目收集后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委托处置单位外运处置。(5)废活性炭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需定期更换以保持吸附效率,参照《关于印发嘉兴市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环发【2023】37号)、《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的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周期计算方法,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的填充量为1吨,设计风量为9900m3/h,运行时间为8h/d,动态吸附量取15%,计算得90天更换一次,考虑企业年运行时间为250天,因此建议活性炭每年更换4次,更换周期为3个月,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共产生废活性炭4t/a(包含有机废气吸附量)。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危废代码为HW49:900-039-49,故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本环评要求活性炭设施应加入嘉兴市监管平台,企业将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并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优先选择活性炭再生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方式。如企业自行更换,应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6)废水处理污泥本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污泥,由工程分析可知,企业生产废水合计约208t/a,根据类比调查数据所得,污泥产生量约为生产废水量的千分之三,即0.6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本项目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工业固体废物SW07污泥非特定行业”中的“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本项目收集后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委托处置单位外运处置。(7)废水处理的过滤材料、吸附材料本项目废水处理采用“收集预沉淀+酸碱中和调节+微电解反应+多程催化氧化+吸附过滤”的集成式一体化处理工艺,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聚丙烯滤棉过滤材料、石英砂活性多介质吸附材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过滤吸附材料一年更换两次,每次5kg,因此产生量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本项目废水处理后的过滤材料、吸附材料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含有或者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的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废代码为HW49:900-041-49,故涉及废水处理后的过滤材吸附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8)生活垃圾企业劳动定员5人,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1.0kg/d计,则企业生活垃圾量为1.2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名称、类别、属性和数量等情况见表4.5-1。表4.5-1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序号固体废物名称生产工序形属性固废代码预测产生量(t/a)贮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量(t/a)一般固废代码危废代码1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包装、培育、检测一般固废745-999-040.02袋装,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外卖综合利用0.022.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一般固废900-099-S070.6委托处置单位处置0.63废弃植物残体、种子、米饭种子预处理、品系筛选一般固废900-001-S920.10.14废水处理的过滤材料、吸附材料废水处理危险废物900-041-490.01袋装,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0.015.实验室废液检测液危险废物900-047-490.043桶装/袋装,危废仓库暂存0.0436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包装、培育、检测危险废物900-047-490.010.017.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危险废物900-039-49448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一般固废900-099-S641.25袋装,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1.25*注:活性炭设施应加入嘉兴市监管平台,优先选择活性炭再生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方式。如企业自行更换,应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见表4.5-2所示。表4.5-2本项目危险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实验室废液HW49900-047-40.043检测液无机盐、有机物等无机盐、有机物等每天T/C/I/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HW49900-047-40.01包装、检测化学品容器、一次性手套等化学品容器、一次性手套等每天T/C/I/3废活性炭*HW49900-039-44废气处理活性炭、有机物等活性炭、有机物等3个月T4废水处理的过滤材料、吸附材料HW49900-041-40.01废水处理聚丙烯滤棉、石英砂聚丙烯滤棉、石英砂半年T/C/I/*注:活性炭设施应加入嘉兴市监管平台,优先选择活性炭再生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方式。如企业自行更换,应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4.5.2环境管理要求(1)一般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布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的过滤材料、吸附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余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由处置单位处置。要求企业做好管理,产品、原料的堆放位置及固废堆场需明确,保持车间内整洁。表4.5-3一般固废存放情况一览表固体废物名称面积m2最大存放量/t暂存周期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0.02废弃植物残体、种子、米饭60.1半年废水处理污泥0.6本项目在实验室内设置一处6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储存能力约4t,本项目一般固废最大储存量约0.72t,可满足存放要求;要求企业一般固废仓库设有屋顶、防雨措施、固废仓库的相关标识,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要求企业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嘉政办发[2021]8号)做好一般固废的贮存、运输及处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企业需在固废出入口、分拣、打包、拆解、贮存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2、贮存企业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前要与上游产废、下游利用处置企业签订三方书面合同。3、贮存企业接收、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同时建立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如实记录收集、贮存和转移情况。4、纸质台账需按日填写,及时记录收集和转移情况;5、电子台账主要以系统自动生成为主,如由于水分蒸发、称重误差导致的库存量与实际不一致的,要及时申请修正库存量。6、贮存企业在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要查验清楚要接收的固废类别和数量,不得超范围经营(超范围的要及时拒收,并确保固废返回产废企业内),交接完成后及时向产废企业反馈移交情况(反馈信息有留痕记录)。7、贮存企业接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及时委托利用、处置单位处理。(2)危险固废本项目危废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危废代码HW49:900-047-49)、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危废代码HW49:900-047-49)以及废活性炭(危废代码HW49:900-039-49),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活性炭设施应加入嘉兴市监管平台,废活性炭应优先选择活性炭再生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方式。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各类危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企业建设一座危废仓库,要求危废仓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实行分区储存,为独立房间,室内设置液体收集井,内部设置导流沟,并做到封闭式管理。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实施后危废仓库基本情况如表4.5-4所示。表4.5-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危废仓库实验室废液HW49900-047-49实验室北侧6m2桶装6t2个月2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HW49900-047-49袋装1年3废活性炭HW49900-039-49袋装3个月4废水处理的过滤材料、吸附材料HW49900-041-49袋装半年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年产生危废4.063t/a,危废最大暂存约为4.063t,本项目危废仓库设计容量约为6t,因此,本项目危废暂存场所满足生产需求。另外企业应当完善固废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应当对内部从事危险固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危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危废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废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4.6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1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污染源和污染物类型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若发生泄漏时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危化品(主要为有机溶剂、酸等)和固体废物(主要是实验室废液、器皿清洗废液、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和耗材、涉及化学品的废布料、废活性炭等)。2、影响途径分析根据分析,本项目土壤、地下水可能影响途径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①本项目固废种类较多,若保存不当产生泄漏,可能进入外环境。固体废物在雨水淋滤作用下,淋滤液也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本报告要求所有固废全部贮存于室内,不得露天堆放,危险废物需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建设。②企业生产废水经“收集预沉淀+酸碱中和调节+微电解反应+多程催化氧化+吸附过滤”的集成式一体化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标纳管排放,因此正常情况下不会因漫流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③桶装、袋装危化品原料泄漏,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则会导致有机溶剂、酸等原料渗漏进入土壤、地下水。根据设计,化学品均设置在单独的危化品仓库内,并按要求采用凝土构造及设置防渗层。④本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道路及河流等,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沉降可能会对周边土壤、河流产生一定的影响。⑤服务期满后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场地遗留物质未及时清理和原料仓库、危废仓库内遗留危险物质未及时清理,造成地面漫流或渗漏,继而影响周边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情况具体可见表4.6-1。表4.6-1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污染源工艺流程/节点污染途径全部污染物指标备注乙醇、甲醇、氮氧化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区检测、废气处理大气沉降正常、连续物、氯化氢、硫酸雾厂区污水管道、废水处理废水处理地面漫流CODCr、氨氮事故、间断设施危废、危化品储存仓储地面漫流pH事故、间断4.6.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实验室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2)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生产废水收集管道采用明沟套明管或架空敷设,并采用耐腐、防渗材料。(3)危化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门口设置围堰或导排沟。(4)加强对原料贮存桶的管理,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防止发生泄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5)本项目位于厂房4-5楼,不直接接触土壤,将泄露事故排放对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低。4.6.3跟踪监测计划本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无需进行监测。4.7运营期环境风险影响和保护措施4.7.1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甲醇、盐酸、硫酸、硝酸、异丙醇、乙醇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等物质。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及最大存在量详见表4.8-1。表4.7-1环境风险物质及最大存在量一览表序号名称包装及规格密度最大储存量有害成分贮存地点1甲醇500ml玻璃瓶0.8g/ml5瓶,1.6kg甲醇2异丙醇500ml玻璃瓶0.8g/ml3瓶,1.2kg异丙醇3盐酸(37%)500ml玻璃瓶1.2g/ml5瓶,3kg氯化氢化学品仓4硫酸(98%)500ml玻璃瓶1.84g/ml5瓶,4.6kg硫酸库5硝酸500ml玻璃瓶1.52g/ml5瓶,3.8kg氮氧化物6氢氧化钠/4瓶,2kg氢氧化钠500g塑料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稻生物育种实验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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