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材料科研大楼 先进招标采购公告(2025)



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3日我局受理四川大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环评报告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武科西五路360号)
联系电话:028-85002870;邮编:61004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报告 书 全本
受理日期

1
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项目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四川大学

成都锴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先进材料可研大楼-公示本
2025年7月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重新报批)(公示本)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建设单位(盖章):四川大学2025年6月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重新报批)(公示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编制日期:ro6r`→o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件3:用地规划图附图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5: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附图面积图附图6:本项目在川大内的位置图附图7:项目里面图附图8:项目俯瞰图附图9: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10:项目平面布置及污染源分布图附图11:项目-1F、-2F平面布置及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可研批复附件3:项目原环评批复(成武环审[2020]05号)附件4:土地使用证附件5:危废处置合同附件6:校区其他项目环评登记表附件7: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程*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地理坐标(104度04分32.54秒,30度37分50.9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10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试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教发函[2018]58号总投资(万元)73976环保投资(万元)2842.5环保投资占比(%)3.8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024—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的要求: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照表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照表的类别本项目设置情况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氯甲烷、三氯甲烷,且大气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地表水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不涉及污水直排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未超过规定临界量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物的自生态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不涉及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中含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且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确定本项目设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规划情况《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武侯区分区详细规划(2016-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用地规划的符合性本项目选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门附近,位于四川大学内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川国用2022字第02013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因此,在该区域实施本项目项目符合用地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与《武侯区分区详细规划(2016-2035年)》符合性根据《武侯区分区详细规划》(2016-2035年)本项目位于环川大科技创新知识圈内,环川大科技创新知识圈围绕四川大学与磨子桥街区,依托四川大学国家级双创基地,构建以科技研发、初始孵化为主要功能的科技创新中心,围绕先进材料、精准医学、高端诊疗、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前沿高端研发及初始研发,引导科技金融服务企业集聚,建设产学研示范区与校地合作示范区。本项目为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科技研发及教育用房,符合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成都市城市规划用地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项目为M7310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同时,本项目已取得教育部关于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8]58号)。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2、与环保相关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2与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主要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本项目不为化工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不为尾矿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库项目行动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3—法》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5号)严格产业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从严控制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按要求开展能耗替代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本项目不为2高1低项目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重点区域内严禁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优化运输结构。防范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开展燃煤锅炉整治。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岷江、沱江流域的制浆造纸、白酒、啤酒、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要尽快进行清洁生产改造,确保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导钢铁、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收利用。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企业,暂停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涉及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涉及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本项目不属于能耗、高排放项目,不属于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本项目活符合—4—倍量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新增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达标城市实行等量替代,攀枝花市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性炭吸附后排放的VOCs很少,实施倍量替代。《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号)(1)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按相关要求落实区域削减。(2)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严格控制voCs排放总量,新建VOCs项目应实施等量或倍量替代。强化VOCs源头削减,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3)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中,充分考虑地下水影响与污染防控,做到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以“双源”(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为重点,明确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污染治理区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能耗、高排放项目,不属于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本项目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的VOCs很少,实施倍量替代符合《成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府函[2022]6号)严格控制VOCs排放。制定VOCs总量控制计划,对VOCs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加快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油点行业VOCs分类治理。推行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料,加强VOCs排放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提高治污设施“三率”,实现厂区和厂界VOCs排放稳定达标。针对中小型企业VOCs排放源,探索实行第三方监督帮扶服务。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楼顶高空排放。能实现VOCs排放稳定达标。符合成都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围绕提升主导产业绿色化水平,着力打造绿色供应链,支持创建绿色工厂。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倍量削减替代审核和备案制度。持续推进VOCs源头替代工程。继续强化“散乱污”动态整治。全面推动玻璃、石灰、矿物棉行业提标改造,开展重点领域低效治理设施排查,加快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等级提升,进一步提高绩效先进规上企业比例。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持续开展0DS备案,继续推进全国ODS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本项目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倍量削减替代审核和备案制度。本项目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倍量削减替代审核和备案制度。符合符合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全市城镇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全面推进装配式建设方式,严格落实《成都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技术标准(2023年修订)》,大力推动绿色标杆工地创建,强化绿标工地挂牌、摘牌制度。制定成都市道路积尘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除尘,对重点道路实施环卫保洁综合质量考核。加强涉农区域枯枝树叶杂草收集、运输和集中无害化处置,避免露天焚烧。本项目在已建大楼内实施,施工期产生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将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符合《四川省挥发性有机污染防治实施方案C2018-2020年)》(川环发(2018)44号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属于实验室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就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符合《“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防治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川、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市)。符合挥发性有机物防治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存储运销等文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符合3、项目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涉及新污染物三氯甲烷,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年版)》,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对比分析表新污染物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执行情况符合性三氯甲烷1.禁止生产含有三氯甲烷的脱漆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依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有机溶剂清洗剂中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含量总和分别不得超过0.5%、2%、20%。本项目不涉及清洗剂符合3.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等三氯甲烷排放管控要求,实施达标排放。符合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本项目建成后定期对排废气放口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符合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定期对废水排放口及周边进行监测符合6.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三氯甲烷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建设单位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二氯甲烷1.禁止生产含有二氯甲烷的脱漆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止将二氯甲烷用作化妆品组分。本项目不涉及符合3.依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有机溶剂清洗剂中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含量总和分别不得超过0.5%、2%、20%。本项目不涉及清洗剂符合4.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等二氯甲烷排放管控要求,实施达标排放。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合成树脂、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行业符合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本项目建成后定期对排废气放口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符合—7—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定期对废水排放口及周边进行监测符合7.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二氯甲烷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建设单位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8.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识别和管控有关的土壤环境风险。建设单位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4、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涉及新污染物三氯甲烷、二氯甲烷,对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5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符合性对比分析表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执行情况符合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定期对排污口进行检测,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符合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本项目为研发实验室,不涉及生产符合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依法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本项目为研发实验室,不涉及生产本项目符合落实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本项目涉及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废气排放,经活性炭处理后楼顶排放,本项目废水中不涉及新污染物。符合—8—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国家对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本项目产生少量含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废液,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5、实验室等级与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分析(1)实验室等级本项目生物实验室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属于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的P1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属于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项目内实验均不涉及传染性、感染性疾病的研究。根据《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根据实验室所处理对象的生物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四级,具体分级标准见下表:表1-6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划分名称生物危害程度操作对象屏障一级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危害较低,不具有对健康成人、动植物致病的致病因子。不需要特殊的一级和二级屏障,除需要洗手池外,依靠标准的微生物操作即可获得基本的防护水平。二级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中等危害或具有潜在危险的致病因子,对健康成人、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一级屏障:需要I和I级生物安全柜和个人防护。二级屏障:在I级BSL的基础上增加高压消毒器和洗眼装置等。三级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害性,通过直接接触或气溶胶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疾病,或对动植物和环境具有高度危害的致病因子。通常有预防和治疗措施一级屏障:特殊的人体防护和呼吸道防护措施,以及严格的操作规范II级或I级BSC。二级屏障:在I级BSL的基础,实验室和进入走廊隔开,双门进入,自动关闭,排出的空气不循环,室内负压,双开门高压灭菌器。四级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害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或未知的、高度危险的致病因子。没有预防和治疗措施一级屏障:II级生物安全柜,正压防护服二级屏障:在II级BSL基础上,应为单独建筑或隔离的独立区域,有供气系统,排气系统、真空系统、消毒系统、外排空气二次HEPA过滤。本项目实验室为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使用的实验样品均来源于生物公司外购,不含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分—9—类名录》中的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2)与生物实验室相关规定符合性本项目P1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应满足但不限于《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2018修订版)等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实验室建设与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相关要求对比情况见下表。表1-7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划分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一级实验室可共用建筑物,实验室有可控制进出的门按要求设置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入口处设置更衣室或更衣柜按要求设置一级和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洗手装置,并易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入口按要求设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符合选址要求在实验室员工接触危害等级1和II的场所,生物安全柜内的空气在排放前只要通过高效过滤器可以再循环本项目微生物实验在超净工作台内进行,超净工作台的空气在排放前通过高效过滤器可以再循环,满足要求在实验室中,对化学品的存放、处理、使用及处置的规定和程序均应符合良好化学实验室行为标准按要求管理4样本在机构所属建筑物内运送应遵守该机构的安全运输规定。样本运送到机构外部应遵守现行的有关运输可传染性和其它生物源性材料的法规按要求管理5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应符合国家、地区或地方的相关要求符合相关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2018修订版)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本项目按规定进行,仅进行P1生物安全实验,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实验室设施、设各、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按要求管理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实验室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按要求管理—10—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6、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1)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情况相符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情况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8本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情况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类型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的生态型工业区。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总量控制实行倍量替代。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量及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综上,本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2)与《成都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符合性分析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7月10日印发了《成都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都市功能核心区,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9本项目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情况相符性分析市城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成都市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建设践行本项目属于实验符合—11—总体管控要求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坚持绿色发展,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健全蓝绿交织公园体系、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为抓手,着力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推进公园城市理论实践创新。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优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引入水资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产业;严格落实《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中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完善全过程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准入、退出等监管流程。室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本项目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2、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统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提升产业升级,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降低,工业园区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标对应满足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或更好要求;坚决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执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和绿色交通体系,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符合3、强化区域联动、共建共享,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发挥成都市辐射带动作用,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加强邻接地区管控,增强区域协调性,对西部龙门山脉、邛崃山脉、中部龙泉山脉实施一脉相承的优先保护,共建生态安全廊道;加强区域生态共筑、产业协同、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政策协商合力,强化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深化成德眉资四地环评联动建立邻近区域新引入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涉邻避问题类项目的联合会商机制,共守区域绿水青山“第一道防线”。符合都市功能核心区1.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商品交易市场、普通仓储物流、职业教育等非核心功能,为本项目为实验室项目,不为环境环境影响程度较大、环符合—12—培植提升城市核心功能腾挪空间。加快植入现代服务、金融服务、科技创新、都市工业等功能业态,有效提升中心城区产业能级。境风险较高的工业项目2.提高产业层次(1)重点结合城市片区更新升级,以产业社区、特色街巷、专业楼宇为载体,大力发展总部型、创新型、微加工型都市工业。(2)中心五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南区原则上不宜布局环境影响程度较大、环境风险较高的工业项目。符合3.加快推进绿色交通运输。围绕市民出行和货物运输两大重点,推动构建“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加快老旧车辆淘汰进程,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绕城高速公路(G4202)内: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扩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新建、扩建带压热水锅炉或蒸汽锅炉应全面使用电锅炉;禁止新、改扩建涉及饭喷作业的汽修企业(符合绿色饭喷汽车维修企业管理规范的除外);禁止新建、扩建混凝土(砂浆)、沥青搅拌站;禁止新建大型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或者商品批发市场。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5.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管理,提高新能源占比;全面推行绿色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提升扬尘精细化管控水平,土石方建筑工地应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本项目与《成都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要求相符。—13—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图1034103%3010100涪城区理县绵绵竹市德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什邡市旌阳区市德阳市阳中江县广改市市雅安市资阳彭山区眉资阳市市市103°名山区300山市3083N0316.21:620.000·地市区县地市界区县界铁路高速国道水域优先保护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要素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图1-1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图(3)与四川政务网查询的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469号),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如下。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区域),周边无自然保护区,2.5k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市县级行政区汇总表和登记表的函》(川环函〔2018〕1201号),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14—图1-2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根据四川省政务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网页查询结果,本项目涉及的管控单元如下:图1-3本项目涉及管控单元宜宾市泸州市图例市级行政中心县级行政中心只瑞界市级鲜省级界生志保护红线红线比例:30.45%广西壮族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地区选择输入搜索关键词ThePeopleGorrnmentofsichuanProyince首页个人服务法人服务直通部门直通市州一件事服务川渝通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温馨提示:本系统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如果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电话028-80589216(来电时间工作日9:00~18:00)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104.075552查询经纬度30.630846立即分析王重信息分析结果导出文档导出图片市级鲜项目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所属普通高等教育行业,共涉及7个管控单元,若需要查看管控要求,请点击右侧导出按钮,导出管控要求进行查看。序号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城市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1ZH51010720002武侯区城镇空间成都市武侯区环境综合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2YS5101073110001武侯区其他区域成都市武侯区生态分区生态空间分区一般生态空间3YS5101072220001府河-武侯区-永安大桥-控制单元成都市武侯区水环境分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4YS5101072340001武侯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成都市武侯区大气环境分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5YS5101072530001武侯区城镇开发边界成都市武侯区资源利用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6YS5101072540001武侯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成都市武侯区资源利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5—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武侯区城镇空间,管控单元编号:ZH51010720002)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如下图所示:(图中▼表示项目位置)图1-4与成都市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项目涉及以下7个管控单元,见表1-8:表1-8本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7个,涉及到管控单元见下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市(州)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YS5101072220001府河-武侯区-永安大桥-控制单元成都市武侯区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YS5101072340001武侯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成都市武侯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YS5101072530001武侯区城镇开发边界成都市武侯区资源管控分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01072540001武侯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成都市武侯区资源管控分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YS5101072550002武侯区自然成都市武侯区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1:62.340051要素重点管控单元75153km一般管控单元—16—资源重点管控区管控区YS5101073110001武侯区其他区域成都市武侯区生态空间分区生态空间分区一般生态空间ZH51010720002武侯区城镇空间成都市武侯区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系统查询结果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与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9与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型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新建工业项目应在二级工业区块控制线(或经认定近期可以保留的零散工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宜引入基本无污染和环境风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废水须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控制环境风险;2、严禁在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3、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滩地;4、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严控协调管控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来源原则上优先考虑通风廊道内排污单位;5、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通过下水管道、私挖地沟等方式排放油烟;6、禁止新增采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干洗经营项目。本项目不为生产型项目,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用地内实施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位于二级工业区块控制线范围内的现有工业企业相关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在所在管控单元内调剂解决,严格控制环境风险;2、位于一级、二级工业区块控制线范围外的现有工业企业,经认定近期可保留的,实施改、扩建项目(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为成都市重大民生保障项目的除外)不得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总量,环境风险水平只降不增,引导企业尽早搬迁入园;3、严格控制在城镇空间范围内新布设工业园区。若新布局工业园区,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工业园区设置要求,并结合区域环境特点、符合—17—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园区产业类别,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4、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饮行业、通信基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站)及污泥处理厂(场)、重点交通干线及连接线等具有较强邻避效应的项目应满足相关行业规范,选址时应优化选址(线)的环境合理性,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缓不利环境影响。。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环保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加快“退城入园”进度,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推进位于城市建成区环境风险高的大中型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2、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持续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2、持续加强汽修、加油站、干洗等作业场所有机废气防治;3、完善城乡污水管网。现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要加快新、改、扩建设施,对近期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应急处理设施,最大程度减少生活污水溢流或直排至城市公园水体;4、加快推进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现有实施改、扩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涉气重点行业工业项目,在项目环评时鼓励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绩效分级A级(B级)或引领性企业对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的要求。(2)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开展绿色标杆工地打造;(3)岷江、沱江流域现有处理规模大于1000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4)全面推进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按期执行《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5)现有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开展系统化整治,所有新建管网应雨污分流。本项目不为生产型项目,不涉及符合其他污染物排放管1、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主要污染物应按照建设本项目废水最终进入污水处符合—18—控要求控要求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到2025年,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5%。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遵循“等量替代”原则。按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从严标准执行。全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全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特别控制要求;4、至2035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新、改、扩建规模大于1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指标应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的要求;5、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的闭环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全市城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提高到95%,中心城区“5+1”区域污水处理率达到98.6%,县城(“5+1”以外县城区域)污水处理率达到96%;6、扬尘污染管控要求: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绿色标杆工地示范引领,严格落实建设工地“十必须、十不准”;安装工地扬尘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建设扬尘监控平台,重点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大型工业堆场在线视频监测覆盖率达到100%;7、有序开展城市生活源VOCs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涉VOCs工序环节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推进加油站按照《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油气处理装置;8、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要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设施,强化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工业生产噪声监测和监管;9、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10.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建设单位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合理确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等的防噪声距离,落实隔声减噪措施;11.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不得在午、夜间进行产噪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理厂处理,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不会影响区域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理厂处理,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不会影响区域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严格环境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环境风险高的大中型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2、严格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风险管控。本项目不为生产型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地块符合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0.85亿立方米以内;2、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24立方米;3、到2025年,中心城区“5+1”区域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规模占比达到45%;县城区域(“5+1”区域外)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规模占比达到25%;4、加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坚持“就近处理、就地循环”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再生水用途、规模和布局,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城市杂用、工业生产、景观用水、河道补水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本项目使用的总水量很少,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及工业炉窑的使用,不涉及燃料使用符合能源利用效率要求1、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扩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2、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加快推进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车、环卫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公务用车等清洁化、低碳化,推进机场车辆装备油改电。到2025年,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推进淘汰国四柴油货车;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力争达到80万辆;3、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拓宽渠道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量。禁燃区要求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表1-10与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类别单元特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20—YS5101072220001府河-武侯区-永安大桥-控制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1、提升污水收集率,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现有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要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开展旱天生活污水直排口溯源治理。2、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3、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按要求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4、提升污水处理设施除磷水平,鼓励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推进达标尾水深度“去磷”。5、强化汛期生活污水溢流处理,推进城市建成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6、加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因地制宜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7、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绕城内污水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绕城内市政排水管网、排水户内部管网排查检测和治理工作。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1、逐步推动城镇建成区企业向园区转移,现有企业废水应达标排放。2、对工业废水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情况进行排查,组织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应限期退出。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要求本项目不为生产型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符合环境风险防控防范污水处理厂、加油站、其他物料堆存场所泄露风险,建立健全防泄漏设施,完善应急体系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21—要求符合YS5101072340001武侯区城镇集中建设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为生产型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严控协调管控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来源原则上优先考虑通风廊道内排污单位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加快推进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加快涂料制造、工业涂装、人造板、汽车零部件、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现有属于涉气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实施改、扩建,在项目环评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中绩效分级A级(B级)或引领性企业对原辅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的要求。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加快推进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车、环卫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公务用车等清洁化、低碳化,推进机场车辆装备油改电。到2025年,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推进淘汰国四柴油货车;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力争达到80万辆。扬尘污染控制要求全面落实各类施工工地扬尘防控措施,重点、重大项目工地实现视频监控、可吸入颗粒物(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有序开展城市生活源VOCs污染防治,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本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区域的环境质量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恶化。符合—22—全面推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涉VOCs工序环节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推进加油站按照《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油气处理装置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YS5101072530001武侯区城镇开发边界空间布局约束1.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无序蔓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开发空间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滩地2.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报国土空间规划原审批机关审批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用地内实施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量不得超过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用地内实施YS5101072540001武侯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空间布局约束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能源本项目仅使用电能—23—要求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YS5101072550002武侯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YS5101073110001武侯区其他区域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ZH51010720002武侯区城镇空间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现有污染重、耗能高、技术落后的产业企业应当依法限期迁出或关闭;2、其余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本项目不为生产型项目,本项目符合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本项目符合城镇重点管控单—24—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元普适性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污染地块管控要求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等要求;2、其余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符合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执行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符合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普适性管控要求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要求相符。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四个维度,论述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根据上述分析可知: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项目,不属于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削减排放量要求行业,废水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行业,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善,能源、水资源充足,本项目建设不会导致能源、水资源需求量突破区域资源量,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可与“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选址及外环境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内西门附近,项目周边主要为校内建筑,本项目距离四川大学东界1.4km,距离四川大学西界约为100m,距离四川大学北界约为590m,距离四川大学南界约390m,本项目西侧为四川大学皮革大楼(约4层)、川大科技园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约6层),项目西侧约50m为科华北路,隔科华北路为科华北路居民小区、棕苑巷等居民小区,项目北侧为学术交流中心(成都世外桃源酒店,约33层),项目东侧隔校园道路为四川大学新北村职工小区,项目南侧为四川大学纺工楼(约5层)。表1-11项目外环境关系一览表敏感目标对象位置关系及距离性质四川大学皮革大楼西,紧邻学校校区内高分子研究所西南,紧邻学校四川大学纺工楼南,紧邻学校工程设计研究院东,紧邻学校川大科技园青年大学生创业园西,紧邻学校川大第二幼儿园东,302m学校新北村东,16m居民新南村东南,95m居民居民校区外川大花园北园南,300m川大花园南园南,423m居民竹林村职工住宅区东南,300m居民棕东小区东南,350m居民静福苑东南,424m居民竹林公寓东南,477m居民欣苑东南,470m居民—26—世外桃源酒店北,紧邻居民建中大厦西北,116m办公棕苑西,129m居民棕苑巷西,133m居民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西,353m学校锦苑西,396m居民锦绣苑西,255m居民科院街1号院西,380m居民磨子街3号院西北,201m居民科华北路36号苑西北,138m居民中科院成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西北,363m企业、办公成都市棕北小学(北苑小区)西南,265m学校竹苑西南,145m居民净水苑西北,193m居民宜苑西北,216m居民静苑西北,263m居民耀华苑西北,315m居民迎祥苑西北,344m居民家和苑西北,357m居民科华巷居民小区西北,441居民磨子巷居民小区西北,342居民裕隆苑西北,251m居民中国科学院西北,393m办公中国科学院生活区西北,460m居民科华沸城西南,325m居民棕南甲区-A区西南,388m居民翠兰苑西南,430m居民棕北国际西南,313m居民秀苑西南,415m居民综上,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基地,经现场踏勘,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为项目西侧居民、北侧学术交流中心、东侧职工小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项目废气通过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市政管网排入成都市第九再生水厂;噪声通过采取隔声等措施可以实现达标;固废100%处置。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外环境影响小。—27—项目在严格按照本报告中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明显影响。因此,项目外环境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与外环境相容,选址较为合理。—2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1)项目背景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61.95万平方米。为了加快“双一流”建设步伐,力争未来10年内,对标世界一流大学,加快建设、有效缓解用房紧张特别是科研用房紧缺的局面。因此特提出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2906.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974.15平方米,地上部分79675.21平方米,地下部分36298.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等相关科研实验用房,以及公共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场、附属设备用房等。功能用房主要是科研用房和其他用房。(2)原项目概况四川大学于2020年4月编制完成《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0年5月25日取得了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成武环审[2020]05号)。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工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原项目环评批复及建设情况如下表。表2-1原项目环评批复及建设情况序号批复项目名称批复文号建设情况验收情况1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成武环审[2020]05号已开工,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建设情况详见表2-3/(3)项目变动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原批复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①由于实验需求,本项目实验试剂增加了乙醚、石油醚、乙酸乙酯、二—29—氯甲烷、正己烷等实验试剂。②废气处理措施发生变化,原环评要项目本项目实验室废气经“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后期建设过程中由于本项目实验室较多,为保证实验废气收集效率,故本项目每个实验室单独设置风机,单独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每个实验室的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共计13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北楼103、104实验废气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实验室废气均引至楼顶排放)。由于本项目活性炭使用改性活性炭对废气进行吸附,可同时针对酸性废气、碱性废气、有机废气进行吸附处理,故本项目取消了原环评要求的喷淋装置。③实验室废水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原环评要求实验室废水“在实验室内设置中和罐,实验用具三次后清洗废水经中和罐进行酸碱中和后处理后接入校内污水管网。”为保证实验室废水达标排放,本项目在-2F建设了污水处理站,针对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水进行预处理,废水站处理工艺为“高级氧化+生物处理工艺”,实验室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学校污水管网。(3)重大变动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清单“适用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其中我部已发布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按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执行。”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及项目变动前后分析,本次变动涉及重大变动界定结果如下表所示。表2-2本次变更调整涉及重大变动界定结果序号判定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1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未发生变化。否《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30—2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以上的未发生变化。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未发生变化。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能力未发生变化。5地点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6生产工艺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新增了实验试剂,新增了污染物种类。是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8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废水、废水污染防治发生变化,但未出现第6条中所列情形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未新增废水直接排口。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本项目新增了废气排放口,但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31—措施未发生变化。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本项目固体废物未变更为自行利用处置。否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本项目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未发生变化。否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涉及的变动属于重大变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变化,导致污染物种类增加,属于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建设单位:四川大学;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3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2.5万元,占总投资的3.84%。三、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2906.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974.15平方米,地上部分79675.21平方米,地下部分36298.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等相关科研实验用房,以及公共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场、附属设备用房等。功能用房主要是科研用房和其他用房。本项目生物实验室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属于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的P1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属于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项目内实验均不涉及传染性、感染性疾病的研究。主要建筑物指标如下:表2-3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数量单位备注—32—一、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2906.89m2二、规划总建筑面积116048.91m2(一)地上建筑面积79749.98m21、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79315.3m2①科研用房78787.54m2②消防控制室68.21m2③物管用房459.55m22、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434.68m2A、首层架空部分127.00m2(用作公共活动空间)B、外墙外保温层面积307.68m2(二)地下室建筑面积及层数地下2层36298.93m21、地下机动车库32538.00m22、地下设备用房3387.06m23、垃圾用房73.60m24、开闭所300.27m2三、容积率3.46m2四、基底面积6152.29m2五、建筑密度26.86%m2六、总绿地面积6907.21m2七、绿地率30.15%m2八、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总数880m2(其中含不低于10%总车位数量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九、地上非机动车位总量800m2四、项目组成项目由主体工程、仓储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组成及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见下表。表2-4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表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备注施工期运营期—33—主体工程主体工程科研大楼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大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16000平米,其中地上约为80000平米,地下约为36000平米,分为A、B、C、D四区,由于各区块之间在建筑高度上差异及体型组成上的不规则性,在各区块间设置抗震缝形成A、B、C、D四个结构计算单元。其中A、B、D为北楼,C为南楼。单元A,地上主体为二十三层,地下两层,各层层高:地上一层5.1米,地上二~十六层4.4米,十七~二十三层3.9米,室内外高差0.45米,结构主体高度为97.95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长度约为80米。单元B,地上主体为十四层,地下两层,各层层高:地上一层5.1米,地上二~十四层4.4米,室内外高差0.45米,结构主体高度为55.95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长度约为40米。单元C,地上主体为九层,地下两层,各层层高:地上一层5.1米,地上二~九层4.4米,室内外高差0.45米,结构主体高度为39.150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长度约为75米。单元D,地上一层,地下两层,地上一层层高9.3米,室内外高差0.45米。结构形式为大跨度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宽度为26.4*26.0m。各单元下方为两层大底盘地下室,地下一层层高5.55米,地下二层层高为3.9m,整体大底盘地下室顶板作为地上结构的嵌固部位。主要位于北楼单元A与南楼单元C,房间分配如下:A1:一楼、301-303、401-403、501-503、601-602、701-702、801-802、901-902、1001-1002、1101-1102、1201-12021301-13021401-14021501-15021601-16031701-17031801-1803、1901-1903、2001-2003、2101,A2:104-105、304、404、504、603-605、703-705、803-805、903-905、1003-1005、1103-1105、1203-1205、1303-1305、1403-14051503-15051604-16071704-1707、1804-1807、1904,单元C:一楼,主要布置有特种橡胶材料研究室、纤维及复合材料研究室、阻燃材料实验室、高分子材料合成实验室、高分子加工实验室、化学合成实验室、高性能聚合物研究实验室、超临界流体发泡加工实验室、材料性能测实验室、生物降解高分子实验室等实验室,以及教师办公室及学生研讨室。扬尘、设备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装修垃圾、装修废气扬尘、设备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装修垃圾、装修废气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已建主体工程已建,设备未安装化学工程学院主要位于南楼单元C1,房间分布为:601、603,主要布置化学实验。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纳米材料化学、精细化学品、功能高分子材料、医药中间体合成、新能源化学等。轻工科学与工程主要位于南楼单元C1,房间分布如下:201-203、301-303,主要布置有综合力学性能测试实验室、增材制造实验室、试样制备实验室、高分子合成实验室等实验室,以及教师办公室及学生研讨室。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主要位于南楼单元C1/C2,房间分布如下:204、205、207、304、305、307、404、405、407、504、505、507、601-605、607、701-705、707、801-805、807、901-905、907,主要布置有机加工实验室、生物材料表面界面实验室、仿生和纳米生物材料实验室、医用高分子合成实验室等实验室,以及教师办公室及学生研讨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要位于北楼单元B,房间分布如下:404-406、505-506、606-607、706-707、806-807、906-907、1007-1008、1106-1107、1206-1207、1306-1307/1406-1407,主要布置有电镜及显微成像平台实验室、材料物理性能平台实验室、热处理实验室、微机械加工超净实验室、合金熔炼室、化学实验室、化学合成实验室、性能测试实验室、金相试样制备实验室、电子陶瓷器件制作室、电池实验室等实验室,以及教师办公室及学生研讨室—35—预留实验室南楼单元C1:401-403、502、503、602;北楼单元A2:1905、1907、2005、2105、2205、2207、2307;北楼单元A1:2102、2103、2203、2302;主要用于入驻的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进行的一部分教学实验,实验类型主要为教学方向相关的理化实验。研讨交流区位于北楼17-23层(单元A),建筑面积约为14000m2噪声、废水、固废公辅工程供水生活用水使用自来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接入;实验用水使用外购蒸馏水。/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电提供。依托中央空调空调系统:拟建项目实验及管理用房均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用于夏季制冷、冬季供热,中央空调冷却塔设置与单元A顶楼。拟建消防室内外设置专用消防沙土,配置干粉灭火器若干,同时配备相应的输水设施。拟建机动车停车位设置880个机动车停车位,位于地下一层、二层已建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800个非机动停车位,位于地面已建环保工程废气治理设施化学合成及高分子加工实验室:实验室加强通风,设置含有通风柜的实验操作平台、以及万向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实验室内涉及有机废气、酸雾的实验在专用通风柜实验平台内进行,酸雾、有机废气经通风柜、万向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加强通风换气,设置机械排风扇。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2F,废气经通排风装置引至地面排放。拟建—36—固废收集设施危险废物:本项目每个实验室外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区,各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废实验材料等,根据试剂种类不同,部分实验室废液具有有毒有害性质,设置专用容积收集,贴好标签,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每天进行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依托川大内原有一般固废暂存点进行储存,能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的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设置在校内各处的垃圾收集箱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依托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实验设备均设置于房间内,采用墙体隔声;风机、水泵等设置在专用设备用房内,设置减振垫等,采用墙体隔声。拟建污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修建1座100m3的预处理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后,接入校内污水管网。实验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校内污水管网。拟建五、本项目涉及院系主要研究方向本项目共涉及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包括高分子研究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等,研究方向如下: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以组织再生和功能重建的生物医学材料及医用植入体的应用基础及工程化研究为总体研究目标,重点开展再生医学的生物材料及植入器械、生物材料表面/界面及表面改性、药物/基因控释载体和系统、功能纳米生物材料与技术、生物力学、生物医用3D打印材料的制备与应用技术、生物医学材料试验评价的科学基础等方面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以高分子材料和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学科为主体,科研力量雄厚,研究领域覆盖了聚合物结构与性能、合成与改性、制备与成型(工艺、设备、新技术)、以及新材料的开发与应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有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生物医学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6个本科专业,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在材料物理化学、材料—37—学、生物医学工程、凝聚态物理、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6个二级学科招收博硕士研究生,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均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院: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纳米材料化学、精细化学品、功能高分子材料、医药中间体合成、新能源化学等。轻工科学与工程:主要布置有综合力学性能测试实验室、增材制造实验室、试样制备实验室、高分子合成实验室等实验室。六、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1、主要设备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见下表。表2-5项目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台/套)数量备注1电子天平50外购2旋转蒸发仪50外购3冰箱50外购4超低温冰箱50外购5电热鼓风干燥箱50外购6离心机50外购7高效液相色谱仪50外购8真空干燥箱50外购9纯水制备系统50外购1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50外购11超声波清洗机10外购12电泳仪10外购13鼓风干燥箱50外购14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50外购15管式炉10外购16生化培养箱10外购17磁力搅拌器50外购18电子分析天平20外购19恒温水浴锅50外购20pH计10外购21马弗炉10外购22荧光分光光度计10外购23显微镜10外购24氮吹仪10外购25气相色谱仪10外购2627开炼机微型注塑机1010外购外购28微型双螺杆外购29冲击试验机10外购30管式炉外购31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10外购32真空抽滤装置10外购33旋转蒸发仪20外购34循环水式多用真泵50外购35低温冷却液循环泵50外购36恒压漏斗50外购37分液漏斗50外购38三口烧瓶100外购39真空烘箱20外购40循环水抽滤泵20外购41蠕动泵外购42多层共挤吹膜机外购43生化培养箱外购44数显不锈钢压力蒸汽灭菌器外购2、主要原辅材料和能耗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估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6。表2-6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序号原辅材料单位使用量(kg/a)储存量(kg)包装规格规格形态存放位置1硝酸钾20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重铬酸钾20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乙醇50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4盐酸50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5硝酸50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6硫酸50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7氢氧化钠50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8氢氧化钾50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9过氧化氢251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0亚硝酸钠20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9冰醋酸(乙酸98%)20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0乙炔5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1甲醇301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2氨水251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3丙酮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4四氯化碳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5三氯甲烷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6硫酸亚铁铵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9—17乙酸铵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8硝酸铵20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19钼酸铵157.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0氯化铵157.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1过硫酸铵157.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2甘氨酸5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3考马斯R-2505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4氧化锌20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5草酸钠20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6碳酸钠402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7EDTA钠502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8刚果红0.50.255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29甲基红0.50.255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0溴酚蓝0.50.255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1溴甲酚绿0.50.255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2亚甲基蓝0.50.255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3酚酞0.50.255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4甲基橙0.50.255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5变色酸0.50.255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6钙羧酸指示剂0.50.255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7碳酸钙301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8磷酸二氢钠3015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39聚乙烯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40聚丙烯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41乙醚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42石油醚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43乙酸乙酯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44二氯甲烷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45正己烷10500g瓶装分析纯试剂柜注:本项目为科研及教学实验室,内部实验室众多,涉及化学品种类众多,本项目仅列出部分典型试剂,本项目实验室涉及化学品主要分为剧毒物质、强酸、强碱、易爆、易燃、自燃等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储存应严格按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主要原辅材料说明:表2-7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表—40—序号物料名称分子式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1硝酸钾KNO3无色透明斜方或三方晶系颗粒或白色粉末。熔点334℃,沸点:400℃,密度2.11g/cm3。易溶于水,不溶于无水乙醇、乙醚。溶于水时吸热,溶液温度降低。不燃,但助燃LD50:3750mg/kg(大鼠经口)2重铬酸钾K2Cr2O7桔红色结晶,有苦味及金属性味。熔点398℃,沸点500℃,密度2.68g/cm3。溶于水,不溶于乙醇。加热到241.6℃时三斜晶系转变为单斜晶系,强热约500℃时分解为三氧化铬和铬酸钾。不燃LD50:190mg/kg(大鼠经口)3乙醇C2H6O无色液体,有酒香。熔点-114℃,沸点78.3℃,密度0.8g/cm3。与水混溶,可溶于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可燃液体,爆炸上限19.0%,爆炸下限3.3%,闪点12℃。LD50:7060mg/kg(兔经口),LC50:37620mg/m3,10小时(大鼠吸入)4盐酸HCl无色或黄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和强腐蚀性。熔点-83.7℃,沸点112℃,密度1.19g/cm3,易溶于水,可溶于乙醇、乙醚和油等。不燃具有腐蚀性5硝酸HNO3纯品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熔点-42℃,沸点78℃,密度1.5g/cm3。与水混溶。不稳定,遇光或热会分解而放出二氧化氮。不燃LC50:138mg/m3,4小时(大鼠吸入)6硫酸H2SO4纯硫酸为无色油状液体,无臭。熔点10.5℃,沸点330℃,密度1.83g/cm3,与水混溶。不燃具有腐蚀性7氢氧化钠NaOH纯品为无色透明的晶体,熔点318.4℃,沸点1390℃,密度2.13g/cm3,具有强腐蚀性,吸湿性较强极易溶于水(溶于水时放热)。易溶于乙醇、甘油。不燃,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属无机碱性腐蚀物质,腐蚀性极强氢氧化钾KOH白色粉末或片状固体。熔点380℃,沸点1324℃,密度2.04g/cm3。溶于水、乙醇等,微溶于醚。具有强碱性及腐蚀性,易潮解。不燃LD50:1230mg/kg(大鼠经口)8过氧化氢H2O2淡蓝色透明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熔点-0.43℃,沸点150.2℃,密度1.41g/cm3。溶于水、乙醇、乙醚,不溶于石油醚。不燃LD50:4060mg/kg(大鼠经口)LC50:20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41—9亚硝酸钠NaNO2白色或微带淡黄色斜方晶系结晶或粉末属强氧化剂又有还原性。熔点270℃,沸点320℃(分解),密度2.2g/cm3。溶于1.5份冷水、0.6份沸水,微溶于乙醇,水溶性呈碱性,pH约9。不燃,但助燃与有机物接触能燃烧和爆炸,并放出有毒和刺激性的过氧化氮和氧化氮的气体。LD50:85mg/kg(大鼠经口)10冰醋酸(乙酸98%)CH3COOH无色液体,有刺鼻的醋酸味。熔点16.7℃,沸点117.9℃,密度1.05g/cm3。溶于水、醚、甘油,不用于二硫化碳。其水溶液中呈弱酸性且蚀性强。易燃,爆炸上限17%,爆炸下限4%,闪点39℃具有腐蚀性LD50:3530mg/kg(大鼠经口)11乙炔C2H2纯乙炔为无色芳香气味的易燃气体,熔点-80.8℃(118.656kPa),沸点-84℃,标准况下密度1.17kg/m3,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丙酮。化学性质很活泼,能起加成、氧化、聚合及金属取代等反应。易燃气体,爆炸上限72.3%,爆炸下限2.3%,闪点(开杯)-17.8℃,自燃点305℃LD50:190mg/kg(小鼠经口)12甲醇CH3OH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熔点-97.8℃,沸点64.7℃,密度0.79g/cm3。溶于水,可混溶于醇类、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易燃液体,自燃温度436℃,爆炸上限36.5%,爆炸下限6%,闪点8℃(CC)12.2℃(OC)LD50:5628mg/kg(大鼠经口),15800mg/kg(兔、经皮)13氨水NH3.H2O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熔点-77℃,沸点37.7℃(25%),密度0.91g/cm3(25%)易挥发,具有部分碱的通性,由氨气通入水中制得。易分解放出氨气,可形体,爆炸上限成爆炸性气25.0%,爆炸下限16.0%有一定的腐蚀作用LD50:350mg/kg(大鼠经口)14丙酮C3H6O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的辛辣气味,极易挥发。熔点-94.6℃,沸点56.5℃,密度0.79g/cm3。易溶于水,可溶于醚、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爆炸上限13.0%,爆炸下限2.5%,闪点-20℃LD50:5800mg/kg(大鼠经口)LC50:20000mg/m3,(兔经皮)—42—15四氯化碳CCl4无色液体,具氯仿的微甜气味。熔点-22.92℃,沸点76.8℃,密度1.60g/cm3。微溶于水,易溶于多数有机溶剂。化学性质稳定,易挥发。不燃LD50:2350mg/kg(大鼠经口)LC50:504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16三氯甲烷CHCl3无色透明液体,极易挥发,有特殊气味,味甜。熔点-63.5℃,沸点61.3℃,密度0.79g/cm3。不溶于水,溶于醇、醚、苯。在光照下遇空气逐渐被氧化生成剧毒的光气。不燃LD50:908mg/kg(大鼠经口)LC50:47702mg/m3,4小时(大鼠吸入)17石油醚CnH2n+2石油醚是无色透明液体,有煤油气味,沸点(℃):40~80。主要为戊烷和己烷的混合物。不溶于水,溶于无水乙醇、苯、氯仿、油类等多数有机溶剂。易燃易爆,与氧化剂可强烈反应。闪点:3℃。爆炸上限%(V/V):8.7,爆炸下限%(V/V):1.1LD50:40mg/kg(小鼠静脉)LC50:3400ppm4小时(大鼠吸入)18乙酸乙酯C4H8O2无色澄清液体。又称醋酸乙酯,低毒性,有甜味,浓度较时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乙酸乙酯溶水(10%ml/ml);闪点:-3℃,沸点:76.5-77.5℃,能与氯仿、乙醇、丙酮和乙醚混;能溶解某些金属盐类(如氯化锂、氯化钴、氯化锌、氯化铁等)易燃毒性:属低毒类。急性毒性:LD50:5620mg/kg(大鼠经口);4940mg/kg(兔经口);LC50:5760mg/m3,8小时(大鼠吸入)19二氯甲烷CH2Cl2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类似醚的刺激性气味,沸点39.75℃。微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在通常的使用条件下是不可燃低沸点溶剂,遇明火高热可燃。爆炸下限(V/V):12,爆炸上限(V/V):19急性毒性(LD50):1600~2000mg/kg(大鼠经口)LC50:88000mg/m3,1/2小时(大鼠吸入)20乙醚C4H10O无色液体,易溶于水,分子量:74.12g/mol。熔点:-116.3℃,沸点34.6℃,闪点:-40℃,引燃温度:170℃。乙醚具有易燃性,在接触火源时会产生爆炸性混合物。易燃急性毒性:LD50:1215mg/kg(大鼠经口)LC50:73000ppm(V/2h(鼠吞食)LDLo:260mg/kg(人吞食—43—21正己烷C6H14无色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熔点(℃):-95.6,沸点(℃):68.7,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97,饱和蒸气压(kPa):13.33(15.8℃),燃烧热(kJ/mol):4159.1,相对密度(水=1):0.66,临界温度(℃):234.8,临界压力(MPa):3.09,闪点(C):-25.5,引燃温度(℃):244。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爆炸上限%(V/V):6.9爆炸下限%(V/N):1.2急性毒性:LD50:28710mg/kg(大鼠经口)表2-8能耗一览表项目年耗量(t/a)形态来源能耗水5.08万液态市政供水电156万kw·h/a/市政供电七、建筑方案(1)平面布局科研大楼总建筑面积为115974.15平米,其中地上为79675.21平方米,地下部分36298.94平方米。停车为双层地下停车,地下一层布置车库,停车452辆、设备机房等功能。地下二层布置车库,停车428辆、设备机房等功能。公共区一层高为5.1米、二层高为4.4米,布置门厅,展示学术交流区、研讨室、报告厅及科研实验室等。三至十六层层高4.4米,布置相关院系的专业科研实验室。十七至二十三层层高3.9米,布置科研实验室及科研功能区。屋顶布置设备风机。在垂直交通组织上,每层北侧中部及两端均布置交通核,形成完善高效的交通体系。(2)结构型式项目分为ABCD四个结构单元,单元A,地上主体为二十三层,地下两层,各层层高:地上一层5.1米,地上二~十六层4.4米,十七~二十三层3.9米,室内外高差0.45米,结构主体高度为97.95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长度约为80米。单元B,地上主体为十四层,地下两层,各层层高:地上一层5.1米,地上二~十四层4.4米,室内外高差0.45米,结构主体高度为55.95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长度约为40米。单元C,地上主体为九层,地下两层,各层层高:地上一层5.1米,地上—44—二~九层4.4米,室内外高差0.45米,结构主体高度为39.150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长度约为75米。单元D,地上一层,地下两层,地上一层层高9.3米,室内外高差0.45米。结构形式为大跨度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宽度为26.4*26.0m。各单元下方为两层大底盘地下室,地下一层层高5.55米,地下二层层高为3.9m,整体大底盘地下室顶板作为地上结构的嵌固部位。(3)通风设计1、地下汽车库设机械通风,通风方式为机械排风、自然补风。2、地下水泵房、变电站、配电室等设机械通风系统。其中变电站内上、下部均设排风口,平时排风系统兼作气体灭火后房间排风。3、实验室(1)实验室设全面排风和局部排风:局部排风:通风橱按每个1500m3/h设计,采用上排风,风道贴梁敷设,屋顶设排风机;全面排风:按3次/小时计算。补风:采用自然补风。(2)准备室设全面排风和局部排风:局部排风:每个通风厨排风量按1500m3/h设计,自带风机。采用上排风,风道贴梁敷设;全面排风:按3次/小时计算,采用上排风,外墙或外窗上设壁式轴流风机;4、暗房间设机械排风,通风换气量满足通风换气次数的要求。5、卫生间和开水间均设有机械排风系统,污浊空气经吊顶式换气扇、排风竖井,由屋顶排风机排到室外。6、在屋顶电梯机房等采用方形壁式轴流风机进行通风换气,并预留分体空调电源。7、送、排风均选用低噪音及振动小的通风机,送、排风管上均设消声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接头,风机均采用减震措施。八、公辅工程本项目建成后依托四川大学内现有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应。2、给排水工程(1)供水:项目区供水引自项目地块南侧水电学院大路上主水管引DN150单路进水。用水主要包括实验介质用水(冷却水和水浴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实验反应用水、实验仪器器皿的清洗用水等,实验仪器及器皿的清洗仅用纯水或自来水清洗以及生活用水。本项目不建食堂和宿舍,依托四川大学现有的食堂及宿舍。1)实验介质用水(实验室冷却水和水浴用水)项目实验时部分设备需要使用冷却水和水浴进行间接冷却降温和间接加热,同时在进行冷凝回收时也将使用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降温。本项目冷却水和水浴水不与实验物料直接接触,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仅水温升高和降低。实验用的冷却水和水浴用水仅当日循环使用,更换下的冷却水和水浴用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实验过程中冷却水和水浴用水的总用水量约为4m3/d。2)纯水制备用水及实验反应用水本项目纯水制备机采用反渗透法进行纯水的制备。在纯水制备过程中需对设备滤芯进行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滤芯由设备厂商回收。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反应用水主要来源于制备的纯水,根据工程分析中的内容,本项目实验反应中使用的纯水主要用作配制样品、萃取、洗涤等。本项目纯水需水量为3m3/d,其中,溶液配制、实验反应用水约为0.05m3/d,设备纯水制备率约75%,自来水用量为4m3/d,则产生浓水为1m3/d,按年工作300天计,项目纯水使用量为900m3/a,年新鲜自来水使用量1200m3/a。3)实验仪器、器皿的清洗用水①含铬实验清洗用水本项目涉及重铬酸钾的实验仪器及器皿清洗废水均作为危废处置,用水量约0.005m3/d。②其他清洗用水其余实验仪器及实验器皿使用完毕后使用纯水或自来水清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实验仪器及器皿清洗用水量约为75.01m3/d,实验仪器及器皿一般清洗四次以上,其中前三次用纯水清洗用水量约0.01m3/d,器皿第四次及以后清洗用水量约为75m3/d。4)生活用水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各学院师生用水,根据项目可研资料,按照40L/人·次计,本项目预计科研人数1600人,用水量标准按照50L/人·d计,其用水量为80m3/d;各学院常驻行政办公人员用水按照50L/人·d计,约有80人,其用水量为4m3/d。5)地面清洗废水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共计79315.3m2,地面清洁用水按共计0.2L/m2·次计,故每次地面清洁用水量为约15.86m3,本项目每星期进行一次地面清洁,故地面清洁用水约2.27m3/d。(2)排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园区雨污管网均已建成,校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校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校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污水管道排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078-1996)三级标准后,经校内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成都市第九再生水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进入锦江。实验废水:实验污水包括实验废液,前三次清洗废水及第四次及以后清洗废水,其中含铬废水、实验废液及前三次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仪器清洗前三次废水与废液按酸性、碱性、有机物等不同性质由专用容器分类收集,酸、碱性废水和废液在分别进行中和预处理,有机溶剂和废液加双氧水(破坏有机物杂环)处理后,交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除含铬实验外的第四次及以后清洗废水作为废水处理,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校内污水管网。表2-9项目用排水情况表用水类型用水定额年使用天数(天)最高用水量规模产污系数最高废水量规模备注m3/dm3/am3/dm3/a实验介质用水4m³/d3004120085%3.41020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校内污水管网纯水制备用水4m³/d3004120025%1300溶液配制、实验反应用水0.05m³/d3000.051520%3m3/a,作为危废处置实验仪器、器皿清洗(纯水)2.953002.9588585%2.51753含铬实验清洗用水0.005m³/d3000.0051.585%1.275m3/a,作为危废处置实验仪器及器皿的清洗用水(自来水)0.01m³/d3000.01385%2.55m3/a,作为危废处置75m³/d300752250085%63.7519125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校内污水管网生活用水50L/人·次300842520085%71.421420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校内污水管网地面清洁用水2.27m3/d3002.2768185%1.93579合计143.9943197—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先进材料科研大楼 先进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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