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
(2025)1417-06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48号3楼303-311室出租(租期3年)
挂牌日期:2025-07-03
项目编号
GR2025LN1002052
项目名称
(2025)1417-06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48号3楼303-311室出租(租期3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12.39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1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5-07-03
是否自动延期
否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况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首年租金。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况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沈交所指定账户。 4、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在租赁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5、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成交之后租金由出租方为承租方开具发票。 6、承租方须同意并确认本公告附件材料中《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内容,并按此条款执行,不得以未看到本附件合同为由,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拒绝办理租赁手续,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