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酮密封胶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06618东莞市聚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20250006618

项目名称
东莞市聚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金川二路18号3栋202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聚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环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聚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E88NCY08,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金川二路18号3栋202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8′12.870″,东经114°7′33.924″)。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2077.2m2,建筑面积3448.6m2,主要从事硅酮密封胶的加工生产,年产硅酮密封胶1098.7671吨、硅酮密封胶样品0.4995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搅拌分散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官网,然后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影响评价结论:投料工序(硅酮密封胶):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为70%)无组织排放。并经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项目周围的空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投料工序(硅酮密封胶样品):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项目周围的空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搅拌分散、脱泡、测试、压料、分装、打样工序:项目将搅拌分散、脱泡、测试、压料、分装、打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80%,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经管道引至39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项目搅拌分散、脱泡、测试、压料、分装、打样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B.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危险废物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影响评价结论:项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5-07-03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谢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7762669

通讯地址
东莞市谢岗镇谢岗东风西街1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硅酮密封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