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橡胶促进剂MBT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5)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橡胶促进剂MBT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橡胶促进剂MBT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7575191
电子信箱:bhqhjbhfjglk@wf.shandong.cn
通讯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大厦一楼政务大厅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备注
1
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
2万吨/年高性能橡胶促进剂MBT技改项目
潍滨环审字[2025]21号
2025.7.2
见附件
潍滨环审字〔2025〕21号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橡胶促进剂MBT技改项目.doc
潍滨环审字〔2025〕21号关于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橡胶促进剂MBT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你公司《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橡胶促进剂MBT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化工产业园双创路01033号。在厂区北侧空地新建“2万吨/年高性能橡胶促进剂MBT技改项目”替代现有M2车间项目,拟在公司厂区内新建MBT装置、BT蒸馏装置、6#仓库、维修车间、甲苯罐及卸车区、制冷空压机棚、循环水系统,利旧4#棚东侧区域改建包装间,利旧原有动力间新增变压器,利旧改造原有机柜间,依托硫回收装置、二硫化碳罐区、环己胺-苯胺罐区、成品仓库、控制室等公辅设施,新购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128台(套),对原有M2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工艺技术工艺流程变更为溶剂法,形成最终产品方案及产品规模MBT20000吨/年。技改项目建成运行稳定后,现有M2车间15000t/aMBT生产线设备停产,公司MBT总产能由3万吨/年提高到3.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425万元,占总投资的3.54%。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10-370772-89-02-599558)。根据报告书结论,在你公司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二、原则同意专家组的技术评估意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本项目废水包括多效蒸发回收水及辅助生产工序排水。多效蒸发回收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地面拖洗废水及剩余多效蒸发回收水进入厂区废水暂存池,混合水质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潍坊颐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由“一企一管”送入该污水厂进一步处理。(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1.有组织废气:克劳斯炉尾气、萃取废气、离心废气、甲苯回收废气、苯并噻唑回收废气、干燥废气、多效蒸发废气、甲苯及苯胺储罐呼吸废气及其他计量罐、中转釜、缓冲罐等废气汇合后进厂区现有RTO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现有120米排气筒DA001排放。中和废气依托现有500m3/d多效蒸发废气处理装置二级碱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0排放。RTO排气筒DA001出口处VOCs、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苯胺、二硫化碳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DA010出口处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2.无组织废气:厂界VOCs、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颗粒物、苯胺、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三)采取措施对噪声源进行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以及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碱溶沉渣、中和下层有机物料、多效蒸发废盐、布袋除尘废布袋、导热油炉更换的废导热油、克劳斯炉产生的废催化剂。其中碱溶沉渣、布袋除尘废布袋、废导热油、废催化剂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中和下层有机物料、多效蒸发废盐为疑似危废,经危险特性鉴别后按照鉴别结果处理处置,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3、落实装置区、危废库、污水池、事故水池及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环节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四、该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满足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BHZL(2025)053号﹞规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五、项目完成后,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要求办理或变更排污许可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投产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责任要求执行。六、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须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检测平台。按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和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中、建成和投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八、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九、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在车间、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10、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污染物总量确认书)。2025年7月2日抄送:潍坊市绿色家园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2025年7月2日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性能橡胶促进剂MBT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