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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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屯镇盘新村
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变电站占地面积约4037m2,新建2台180MVA的有载调压变压器、配电楼,架构、框架式电容器、GIS、事故油池等,主变为户外布置,GIS户外布置,本工程建设不包含输变电线路。
一、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1
、土地占用防护措施
①本项目变电站采用现有道路,未新增施工便道;②工程施工严格在厂界红线内,未占用周边农田及其他用地;③变电站施工时首先保存变电站基础工程开挖处的熟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松土、施肥,恢复为农用地;④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了施工场地,变电站占地均为永久占地,且施工均在场界内进行。
2
、植被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施工过程中规定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进行,并禁止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了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③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及教育,未出现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行为;④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变电站选择堆放于场界内,不占用临时用地;⑤变电站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公路,变电站址东侧紧邻园区道路,运输材料便利;⑥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了变电站施工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⑦变电站基础施工开挖时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⑧变电站建成后加强了站内绿化。
3
、动物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基础施工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②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选在白天施工;③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在正午休息,施工时段避开鸟类休息时间,避免了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的惊扰;④施工中变电站距离周边水体较远,因此施工过程中未进行涉水施工,未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未对两栖动物的栖息地造成影响;⑤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未出现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卵(蛋)等活动;⑥加强对变电站施工区域的生态保护,未出现猎杀任何兽类,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捕蛇、抓蛙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的行为;⑦工程完工之后及时开展了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4
、水土保持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进行了先防护,后开挖。合理安排工期,避免了在雨天施工;②变电站基础施工时,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随挖随浇基础,在变电站四周建设了临时排水沟、围墙等防治措施;③变电站临时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雨天采用遮盖等防护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④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优先用于回填,做到挖填平衡,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播种绿化,防治水土流失;⑤在变电站基础施工过程中堆放砂石及水泥的地面,用彩条布与地面隔离,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变电站基础开挖时,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层熟土与底层生土分开堆放,临时堆土进行拦挡和遮盖,回填时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并进行松土、施肥;⑥施工后已清理现场,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将弃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合理处置,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⑦在变电站边角地带种植了绿化;场区内播撒耐旱耐荫草籽,加大绿化面积。 环境遗留问题:本项目施工期变电站用地为工业用地,占地较小,占地范围内无林地及重点保护动物等敏感目标,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现场勘查,变电站无裸露地块,周边生态恢复良好,工程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综上所述
,
本项目施工期
采取相应措施之后
,
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施工期已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水 项目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主项目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道路清洗等,不外排,未对周围地表水造成影响,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气 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进行了洒水、喷淋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了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后施工场界外无组织PM10排放监控浓度能够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无组织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PM10浓度<150μg/m3,),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采用了汽车尾气检测合格的交通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加强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未对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项目注重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运出车辆禁止超载、未使用劣质燃料;在变电站装修喷涂油漆期间,加强了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完成以后,每天进行通风换气至少一至二个月,装修后放置吸附剂等措施。项目使用环保型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有关要求;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气均得到达标排放,未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 施工选用了效率高、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的正确操作和维护;加强施工场地车辆的管理,尽量减少鸣喇叭次数及汽车启动频率,变电站施工期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区中间,变电站采取优先建设围墙的施工方式,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施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无环境遗留问题。同时根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的排放未收到环保投诉,未出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其余的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统一处置。由于项目距离万屯镇、鲁屯镇、郑屯镇镇上较近,项目机械大的维修在附近镇上进行,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进行简单的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暂存于主项目临时施工营地临时危废暂存间。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未对环境造成影响,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三、施工期生态恢复情况 通过现场查勘,项目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均得到了恢复,无裸露地块,植被多样性未明显减少。 四、运营期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气
本工程运营期间变电站无废气产生,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带来影响。
2
、
废水
变电站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对项目周边水体不产生影响。
3
、噪声
变压器采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发生异响时应及时处理;变电站四周设有围墙及绿化,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由预测结果可知,变电站运行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说明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本项目运营期变电站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
生活垃圾:本项目变电站不新增工作人员,全部由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调配至本电站,无新增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厂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事故油:当主变发生事故时排油或漏油,所有的油水混合物通过主变下设置的事故油坑和事故油收集管网,排至事故油池(40m3),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焚烧或简单填埋,事故排油则不会影响周边水环境。 废旧蓄电池:本项目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旧蓄电池依托公司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区进行暂存,对环境影响较小。
5
、地下水、土壤
为了防止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场内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个区域采取防渗措施。 1)重点防渗区域防渗措施 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主要为排油槽、事故油池、主变压器区域,采用混凝土浇注+铺设HDPE防渗膜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防止油品渗漏引起地下水污染。 2)一般防渗区域防渗措施 本项目消防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地面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28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涂层结构1.2mm。采取上述措施后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3)简单防渗区域防渗措施 站区道路、配电室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即可。 经以上防护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对周围地下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6
、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变电站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②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③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④运行过程中,变电站内大功率的电磁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缝密封,站区外设置围墙,可有效隔绝电磁辐射。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变电站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规定的限值要求,说明本项目采取的电磁辐射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2公示本+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220kV开关站及输电线路工程.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TUU5h)景州金y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建设单位(盖章):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单位: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5月打印编号:1743128559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y18jk3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建设项目类别55-161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0MA7EH41G37法定代表人(签章)艾戊云主要负责人(签字)李呈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李呈山李星呈山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AMLL6L8E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贾朝富20230503551000000026BH068540要朝富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胡冲云全文BH070130的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AM1L6L8E)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贾朝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30503551000000026,信用编号BH068540),主要编制人员包括贾朝富(信用编号BH068540)、胡冲云(信用编号BH070130)(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2025年3月27日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函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我单位受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编制的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范要求编制完成,现按照程序将报告书(表)报你厅审批。我单位承诺对所申请报批的报告书(表)内容、数据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该报告书(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可对外进行公开(公示)。特此承诺。单位(盖NTTE日期:2025日月27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AMIL6L8E)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2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发生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发生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单位(公章)2025年3月27日服中中o: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副本)备案,许可,监管信息。称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琴名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类y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法定代表人赵贵勇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mE电1岭街道湖滨路89号时光俊园2、3栋2单元8层1号经营范围法你、法,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经含,法你,法、务决定定当许可机关批准凭诈可(市)文件经含:法称、法规、务院决定元需许可(审)的场自主选经,工视管服务:K管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8客5服5念信息咨询服务):市场合销策划:环保咨询限务:安全咨询服务:市场主体记注本购代理务,招投标代务,社会定估:采购代务:标化服务:生态资源: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其:业设计服务,技术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技术转让、技术广,工业设计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文务水土流头治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报收交务:生态保护区管现服务水污染洽:水环境污染防治务:大气污染治现:大气污防治务,国体废物治理,土监与修复务土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全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声与动控制服务,光治级务:地质灾治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限服务,(依法须经批次的项目电经相关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K登记机关2024ETn02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万吨息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名贾朝富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地新新目性男出生年月:1990年10月批准日期:2023年0828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3***编制人员承诺书本人贾朝富(身份证件号码)郑重承诺:本人在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AMIL6L8E)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6.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7.编制单位终止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签字)相家2025年3月27日***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姓名***个人编号***身份证号****参保缴费情况参保险种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状态参保单位名称缴费起止时间实际缴费月数中断月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南明区参保缴费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04-202504130失业保险南明区参保缴费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04-202504130工伤保险南明区参保缴费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缴费详见缴费明细表打印日期:2025-05-16提示:1、如对您的参保信息有疑问,请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缴费证明》到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实。2、此证明与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打印的《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业务电子专用章)signMark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姓名***个人编号***身份证号***参保缴费情况参保险种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状态参保单位名称缴费起止时间实际缴费月数中断月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南明区参保缴费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003-202504620失业保险南明区参保缴费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003-202504620工伤保险南明区参保缴费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缴费详见缴费明细表工伤保险南明区参保缴费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缴费详见缴费明细表工伤保险兴义市暂停缴费(中断)贵州省达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伤保险缴费详见缴费明细表工伤保险兴义市暂停缴费(中断)贵州省达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伤保险缴费详见缴费明细表工伤保险兴义市暂停缴费(中断)贵州达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缴费详见缴费明细表工伤保险兴义市暂停缴费(中断)黔西南州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伤保险缴费详见缴费明细表打印日期:2025-05-16提示:1、如对您的参保信息有疑问,请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缴费证明》到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实。2、此证明与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打印的《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业务电子专用章)signMark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项目名称: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建设单位(盖章):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单位:贵州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5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辐射专章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项目代码2501-522300-60-01-98803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屯镇盘新村地理坐标(***,***)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61输变电工程—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403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黔西南州能源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州能源函〔2025〕5号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91.50环保投资占比(%)1.52%施工工期已建成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本项目变电站已全部建成暂未投入使用(待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主项目已于2023年4月开始施工建设,截至目前,主项目厂房等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综合办公楼暂未开工建设,生产设备暂未安装,预计2025年年底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变电站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根据附件8《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文件“关于对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的通知”(兴市环通〔2025〕12号)文件要求,于2025年8月30日前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项目辐射环评审批手续,并将辐射环评文本及文件送到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备案,目前正在对项目补办辐射环评手续。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附录B.2.1专题评价要求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鲁万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鲁万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及文号: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鲁万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黔环函〔2022〕3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鲁万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修编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园区产业整体空间布局形成以下4大分区。本项目位于“2)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依托自身区位、交通优势和人力成本优势,放大电力资源优势,紧抓东部产业转移和本地需求配套机遇,提高大型企业推进资源整合的能力,以“扩规模、延链条、强创新”为核心思路,围绕锂离子电池上下游制造关键环节和终端消费市场,全力打造新能源电池新材料产业链”本项目“主项目”主要生产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本变电站属于“主项目”配套项目,因此项目符合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鲁万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修编)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红线刚性约束,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为有效维护全省生态安全,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通过将本项目用地界线与兴义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进行重叠对比分析,本项目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分类,本项目属于二类功能区。根据《2023年黔西南州环境状况其他符合性分析公报》可知,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好。项目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能源开发、利用工程,运营期不涉及能源消耗;施工期和运营期耗水量较小,不会对区域水资源造成影响,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四项中第2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定。本项目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4〕67号)以及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等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63号)的符合性分析。从布局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资源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及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制定准入清单,明确管控要求,全省建立“1+7+10+N”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7”为全省七大分区板块管控要求,“10”为9个市(州)+贵安新区的管控要求,“N”为1376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①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其他重要生态空间,依法依规对产业和项目准入进行限制或管控。②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③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兴义市万屯镇,涉及1个重点保护单元:黔西南高新区(兴义市顶效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52230120004,该区域管控要求详见表1-1。表1-1本项目涉及“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符合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指标等量替换制度,不得新(改、扩)建无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2.入园项目严格按照工业园区规划及功能区划进行合理布局,工业园规划用地的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大于0.7:开发区工业用地面积(含仓储物流面积)所占比重大于70%,禁止擅自改变园区土地利用性质。3.限制发展对氟化物敏感的种植、养殖项目。4.执行贵州省大气环境高排放区普适性管控要求。5.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企业废水处理达到相应行业预处理标准并经允许接纳后,可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污水需满足规划环评提出的对应受纳水体水环境容量要求。2.园区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需要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SO2、NOx、颗粒物及特征污染物氟化物、VOCs等)需满足大气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要求。3.加强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4.按照国家VOCs治理技术及管理要求,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溶剂的使用,强化对VOCs排放控制,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5.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变电站运营期废水经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变电站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变电站运营期危险废物依托主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第4页6.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7.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贵州省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普适性管控要求。2.园区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实现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报警,进一步增强移动危险化学品、移动放射源和园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与处置能力。3.建设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入园企业根据项目环评要求建设风险事故应急池。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行业项目管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置换。2.提高园区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对于煤化工等高耗水项目引进,需严格满足行业环境准入条件及清洁生产标准要求的水重复利用率。3.加强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置换。4.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不涉及符合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不涉及外排污水,施工过程中项目未占用林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敏感区,本项目在开发建设中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三线一单”公众应用平台8156*8581口公众版APP下数首页项目填报项目审核下载专区8156*8581口公众版APP下数PE项目填报项目审核新增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性质行业类别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通讯地址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状态操作1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新建电力供应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万91522320MA7EH41G37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万艾戊云吴伟乾15600168581通过查看第5页图一“三线一单”审核截图(审核时间2025年2月8日)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与兴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2035年)2.1、产业布局与功能定位符合性规划要求:兴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会根据城市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等,明确主导产业方向,合理规划产业园区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产业与城市功能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本项目位于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鲁万工业园区“2)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依托自身区位、交通优势和人力成本优势,放大电力资源优势,紧抓东部产业转移和本地需求配套机遇,提高大型企业推进资源整合的能力,以“扩规模、延链条、强创新”为核心思路,围绕锂离子电池上下游制造关键环节和终端消费市场,全力打造新能源电池新材料产业链”。本项目“主项目”主要生产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本变电站属于行政区划:黔西南州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0MA7EH41G37通讯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万屯镇盘新村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一:数据核实申请.pdf附件二:变电站矢量.zip审核结果:通过审核信息:审核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第6页“主项目”配套项目,因此项目符合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鲁万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修编)规划。同时,该产业园区的发展也能为兴义市的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实现产业与城市功能的相互促进。2.2与兴义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衔接情况“三区三线”的划定及管控是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性、引领性、约束性、载体性作用的重要基础,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内容。“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更要基于现状保护的要求,而城镇开发边界更侧重未来城镇发展诉求的预控。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屯镇盘新村,郑鲁万工业园区内,项目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涉及占用城镇开发边界。项目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14),项目为主项目配套项目,不改变城镇开发边界土地利用性质。综上分析,项目与兴义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衔接相符。2.3、基础设施配套符合性规划要求: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配套设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鲁万工业园区,具备了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交通便利,便于“主项目”运输和产品配送;有稳定的水电供应,满足“主项目”的生产需求;通讯设施完善,有利于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市场信息的传递等。本项目属于“主项目”的附属项目,项目的建设完善了区域供电网络。因此项目建设可以充分利用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符合规划中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的要求。2.4、生态环境保护符合性规划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利用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强度,推动产业向低碳、环保、可持续方向发展。本项目属于输变电项目,变电站采取雨污分流制,废水经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降低能源消耗等,那么该项目就符合兴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与《兴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产业布局、三区三线、基础设施配套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符合性。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还需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3、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环境生态目标管理和生态环境准入的依据。禁止引进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输变电建设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变电站为《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配套建设项目,根据现场踏勘,变电站已建设完成,但《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暂未建成,因此变电站暂未投入使用,暂未造成电磁辐射污染,变电站的建设属于“未批先建”行为。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通知”——“一、不予处罚清单;(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未批先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后果,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自行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的”。截至目前,变电站工程暂未投运,建设单位正在积极主动补办辐射环评手续,待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在投入运行,综上所述,本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可不予以处罚,因此,本项目符合《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4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修订)》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修订)》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我省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6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符合7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符合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符合第9页安全及公众利益以外的项目;9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符合10乌江干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乌江干流基础设施项目。符合11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符合12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村居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13禁止在乌江、赤水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14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为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经对比分析,本项目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是相符的。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第10页本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见表1-3。表1-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码头项目及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容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容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未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长江干支流及湖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符合第11页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不属于化工等项目。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从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符合注:1.长江干流指流经长江经济带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的长江主河段。2.长江支流指直接或者间接流入长江干流的河流,可以分为一级支流、二级支流等。3.长江重要支流指流域面积一万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其中流域面积八万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包括雅砻江、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江、汉江和赣江等;重要湖泊包括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滇池等,4.“一江一口两湖七河”指长江干流、长江口、鄱阳湖、洞庭湖、大渡河、岷江、赤水河、沱江、嘉陵江、乌江、汉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指《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指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湖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6.合规园区指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审核认定的园区。经对比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是相符的。6与项目产业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四项中第2第12页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7、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3-2020)中符合性见表1-4。表1-4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阶段要求相符性分析选址选线1、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输电线路,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路方案进行唯一性论证,并采取无害化方式通过。1、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2、变电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模综合考虑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进出线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2、本工程新建变电站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3、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3、本工程不涉及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在采取措施后本工程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和声环境影响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4、同一走廊内的多回输电线路,宜采取同塔多回架设、并行架设等形式,减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不涉及5、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5、本工程不涉及0类声环境功能区。6、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不涉及。7、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按照HJ19的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调查,避让保护对象的集中分布区。不涉及设计总体要求:1、输变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相关的环境保护内容,编1、本工程设计文件中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提出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并预留了第13页制环境保护篇章、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资金。2、改建、扩建输变电建设项目应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3、输电线路进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时,应采取塔基定位避让、减少进入长度、控制导线高度等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环境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4、变电工程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相应资金。2、本工程不涉及改扩建内容。3、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4、已按要求设置了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电磁环境保护:1、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直流合成电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2、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3、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4、新建城市电力线路在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路、人口密集区、繁华街道等区域应采用地下电缆,减少电磁环境影响。5、变电工程的布置设计应考虑进出线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6、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出现交叉跨越或并行时,应考虑其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综合影响。1、本环评对电磁环境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并要求设计单位在后续设计过程中落实相关措施。2、不涉及。3、不涉及。4、不涉及。5、本工程升压站进出线已考虑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已避让集中居民区。6、本工程不涉及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交叉跨越或并行线路。声环境保护:1、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增敏感目标分别满足GB12348和GB3096要求。2、户外变电工程总体布置应综合考虑声环境影响因素,合理规划,利用建筑物、地1、变电站在围墙上设置了隔声屏障,确保运行期的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的要求,变电站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GB3096的要求。2、变电站已结合变电站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综合站区布置,经预测,变电站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GB3096的要求第14页形等阻挡噪声传播,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3、户外变电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平面布置优化,将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或远离站外声环境敏感目标侧的区域。4、变电工程位于1类或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较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噪声源的噪声水平,并在满足GB12348的基础上保留适当裕度。5、位于城市规划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变电站应采用全户内布置方式。位于城市规划区其他声环境功能区的变电工程,可采取户内、半户内等环境影响较小的布置型式。6、变电工程应采取降低低频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以减少噪声扰民。3、变电站主变等均设置于站址中央区域。4、本环评已对变电站主变压器的声源大小提出了控制要求,在满足要求并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后,升压站的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的要求。5、本工程不涉及城市规划区。6、本工程已采取了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变电站厂界及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生态环境保护:1、输变电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2、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3、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4、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根据生态现状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塔基定位应避让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植物和保护动物的栖息地,根据保护对象的特性设计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施等。1、不涉及。2、不涉及。3、工程施工结束后会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至原有的土地功能。4、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环境保护:1、变电工程应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水的重复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雨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分流制。2、变电工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宜考虑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具备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条件的变电工程,应根据站内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变电站采取雨污分流制,废水经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2、生活污水经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不涉及。第15页(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池、蒸发池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3、换流站循环冷却水处理应选择对环境污染小的阻垢剂、缓冲剂等,循环冷却水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施工总体要求:1、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应落实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2、进入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输电线路,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减少对环境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1、工程在施工、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已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2、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声环境保护:1、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GB12523中的要求。2、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1、采取措施后,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可满足GB12523中的要求。2、本工程不涉及城市市区。本环评针对工程夜间施工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1、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2、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3、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阶段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施工时宜采用飞艇、动力伞、无人机等展放线,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4、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对工程影响区域内的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1、2、6、7、8、本环评中已提出了相应的要求。3、4、5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第16页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5、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6、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7、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8、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水环境保护: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水体保护区内或附近施工时,应加强管理,做好污水防治措施确保水环境不受影响。2、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砂浆等废弃物。3、变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防渗处理。1、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水体保护区。2、3、本环评已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大气环境保护: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5、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还应符合HJ/T393的规定。1、2、3、4、本环评中已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5、不涉及。固体废物处置:1、2、本环评中已提出了相应的第17页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环保措施。运行1、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废水排放符合GB8702、GB12348、GB897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2、鼓励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变电站开展电磁和声环境在线监测,监测结果以方便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3、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应对变电工程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4、运行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5、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高抗油等矿物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或暂存区。6、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HJ169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1、3、4、5、本环评中提出了相应的要求。2、本工程不涉及城市中心区域。第18页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屯镇盘新村,详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组成项目名称: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建设性质:新建(已建成暂未投运)建设单位: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屯镇盘新村项目来源:本项目为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主项目”)配套建设的220kV变电站,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已取得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州环审〔2023〕7号)的批复(详见附件5),截至目前主项目正在建设当中,预计2025年年底建成投运。本项目(以下简称“变电站”)位于主项目厂区内东侧预留用地。建设内容:变电站占地面积约4037m2,新建2台180MVA的有载调压变压器、配电楼,架构、框架式电容器、事故油池等,本工程建设不包含输变电线路。评价范围:本次环评仅对变电站建设及运营期进行评价。不包含输电线路评价,输电线路由供电局负责建设及办理环评手续,截至目前,输电线路工程已建设完成,正在补办环评手续(线路工程直接接入本项目站内已建构架,站内已建构架至万屯变段线路工程均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表2-1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项工程规模及内容备注目名称电压等级:220kV/35kV。主变压器:项目规模为2台180MVA的有载调压变压器(一用一备);主变型号:SFZ18-180000/220;额定容量:180MVA;已建项数:三相;额定频率:50Hz;联结组编号:YNd11。冷却方式:ONAN;工程类别主体工程第19页使用条件:户外式。220kV进线:最终双母线接线,架空电源进线2回(一用一备),含2个电源进线间隔(本期架空电源进线1回,备用1回),2个主变间隔,2个TP间隔,1母联间隔,共7个间隔);35kV配电装置:最终单母线分段接线,整流变出线8回;变压器含油量32.5t;(详见附件9,变压器铭牌)事故油池:容积40m3;35kV无功补偿装置:每台主变35kV配置2组18Mvar框架式电容器,采用12%串联电抗器,共4组18Mvar框架式电容器。辅助工程户内配电装置楼首层布置35kV配电室、10kV配电室,二层布置继保室、蓄电池室、站用变室、会议室、休息室;35kV户内配电装置采用KYN61-40.5型金属移开式开关柜,单列布置,10kV户内配电装置采用KYN28-12型金属移开式开关柜,双列布置。已建公用工程给水当地供水管网已建排水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变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主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依托采暖空调采暖已建消防全站集中设置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建供电变电站电源供应已建环保工程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产生的事故油经1座已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40m3)收集,危险废物(事故油、废蓄电池等)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已建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已建依托工程变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主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能力120m3/d)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单独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依托“主项目”危废暂存间(500m2)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技术参数及经济技术指标(一)、变电站选址站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屯镇盘新村。建设于主项目红线范围内东侧(详见附图3),变电站东侧围墙与主项目东侧围墙重叠,变电站属于主项目配套建设项目,变电站内危险废物、生活污水等处置及巡视人员均依托主项目。(二)、变电站主变选型总规模2×180MVA主变型式:三相双绕组降压变压器容量:180MVA调压方式:有载调压第20页各侧容量比:180/180电压:220±8×1.25%/37kV连接组别:YN,d11阻抗电压百分比:Uk%=14主变压器220kV中性点直接接地,35kV中性点不接地(三)、变电站出线及无功率补偿220kV配电装置:最终双母线接线,架空电源进线2回,构架高度14.5米,横梁跨度13米,建成(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设备,含2个电源进线间隔(架空电源进线1回,备用1回),2个主变间隔,2个TP间隔,1母联间隔,共7个间隔);35kV配电装置:最终单母线分段接线,整流变出线8回,建成(35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KYN61-40.5型移开式开关柜,含2面主变进线柜,2面PT柜,1面分段柜,1面隔离柜,8面整流变出线柜,4面电容器柜,2面动力变进线柜,共20面开关柜)10kV配电装置:最终为单母线分段接线,建成(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KYN28-12型移开式开关柜)35kV无功补偿装置:每台主变35kV配置2组18Mvar框架式电容器,采用12%串联电抗器,共4组18Mvar框架式电容器。冷却方式:AF(四)其他消防方式: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及消防报警系统,并配置50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及七眼砂、消防斧、消防铲等消防工具;全站集中设置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编码传输总线制火灾报警系统。围墙设置方式:设置长270m,2.5m高0.25m厚实体围墙,砖墙结构。(五)、变电站四周关系经现场勘查,变电站站址用地属于主项目的规划用地,变电站南侧、西侧、北侧均为主项目厂房,东侧为工业园区现有道路,500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点。(六)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2-2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4037m2升压站总用地面积第21页站区围墙内占地面积4037m2变电站围墙2.5m高实体围墙站区总建筑面积1504.46m2绿化面积300m2弃土表土用于站区绿化用土,多余的土石方运至主项目高挖低填3、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值班人员2人,本项目变电站不新增工作人员,全部由贵主项目调配至本电站,不在站内食宿,食宿均依托于主项目,年工作365天。4、临时设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取料场、弃土场等施工三场。5、依托工程本项目属于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配套工程,本项目变电站通过220kV郑鑫线路(本期环评不包含)为该项目供电。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设计阶段已将变电站全部建设部分包含在内。因此依托主项目的环保设施完全可行。运行期变电站内不设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网接入主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主项目生产。本项目变电站不设置危废暂存间,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危废均临时存放于主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00m2,位于变电站西南侧6、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用水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水量充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本项目各用水单元中的用水量参照《用水定额》(DB52T725—2019),项目用水情况如下:本项目变电站运营期无需生产用水;值班人员日常生活用水依托主项目给水系统,站内值班人员为2人,用水量按80L/人·d计,则站内值班人员用水量为0.16m3/d。(2)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建筑屋面雨水由雨水管道收集汇入室外雨水系第22页统后,排入项目周边排洪沟,厂界内雨水管网沿消防通道布设主管网,并向四周敷设的方式。本项目地面清洁方式采用人工清扫,无地面清洗废水产生。无新增生产废水产生。变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均依托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变电站内无厕所等生活设施,变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主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3)供电变电站设1台容量为35kVA的站用工作变。备用站变(备用电源)引自附近10kV公网。总平面及现场布置1、工程布置本项目布置在主项目红线范围内东侧位置,变电站围墙内用地面积为4037m2。变电站内主要的建构筑物有户内配电装置楼、220kV室外配电装置、主变、避雷针、消防小间等。变电站由北向南依次布设电容设备场地、室内配电装置、主变场地、事故池、220kV室外配电装置。变电站进出口布置在西侧。变电站内设置4.5m环形消防道路。变电站场平标高为1410m,室内标高高于场平0.3m。事故油池位于220kV室外配电装置东侧,站内不设危废暂存间。2、工程占地变电站总占地面积4037m2,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约4037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邻近园区内部道路,施工便道采用园区内部道路,因此不涉及临时占地,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生态红线,评价区域未发现国家、省级保护的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3、土石方工程本项目工程挖方量2620m3,填方量2620m3,无弃方产生,因此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设弃土场及弃渣场。对于可以回填利用的土方临时堆放于电站场区内,施工结束后剥离的表土已用作绿化覆土,工程不存在永久弃土,全部回填。4、现场布置本工程施工未购买商业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项目临时施工生活用房依托主项目施工营地解决。施工场地和施工活动均在变电站围墙内,不占用站外土地。不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方案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根据现场查勘,项目区域迹地恢复较好,无环境遗留问题。本次评价仅对施工期施工方案进行回顾性简述一、工艺流程1、变电站施工流程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是施工备料,之后进行主体工程阶段的基础施工,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浇筑、回填等,施工完成后,对基面进行防护。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验收,最后投入运营。2、施工工艺流程基础施工顺序:施工准备→场地平整→定位放线→基础开挖→钢筋绑扎→埋件、埋管安装→基础混凝土浇筑→养护→模板拆除→土方回填。1)基础工程:变电站相关基础开挖土方采用机械及人工开挖合力开挖的方式。用于回填的土方临时堆放于附近,待混凝土浇筑并养护后进行土方回填。2)基础混凝土浇筑:基础混凝土均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由混凝土搅拌车运到现场。混凝土采用混凝土泵车入仓,垫层由平板振捣器振捣密实,底板和墙身由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在基础混凝土浇筑前要做好预埋件的准确定位及安装,振捣过程中注意保护好预埋件,如发现变形、移位时应及时进行处理。3)基础土方回填:土方回填应在混凝土浇筑后进行。回填时应分层回填,电动打夯机分层进行夯实,并预留沉降量。4)设备安装:开箱清点并检查设备的完好性,根据设计要求,将设备吊装就位,完成固定安装,进行调试。5)工程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后,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各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及安全性。6)投入运行: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方可进入运行阶段。二、建设周期变电站建设周期为22个月,建设期为2023年4月—2025年1月,本变电站与主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截至目前主项目暂未建成。三、施工条件站区附近有乡村道路及园区道路,交通便利,所需主要建筑材料来源充足,均施工方案可通过附近道路及园区道路运至施工现场,基本生活用品可从周边城镇采购。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为:砂石料、水泥、钢材、木材、油料、砖等。均可以从附近城镇购买。施工用电采用场区附近10kV线路至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用水均取自周边水源。其他无第25页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1、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兴义市万屯镇盘新村,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分类,本项目属于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根据《2023年黔西南州环境状况公报》可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质量达标区。2、水环境本项目位于兴义市万屯镇盘新村,项目区周边河流为围山湖水库灌溉区东干渠,为了解本项目周边地表水状况,本次环评引用《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委托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至今时间约为34个月,满足环评引用监测数据不超过3年的时间期限),主项目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1日—8月3日委托黔西南州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主项目最近地表水体围山湖水库灌溉区东干渠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测结果详见附件3-2及表3-1~3-3。①监测布点:监测点位见表3-1:表3-1地表水监测断面一览表②具体统计结果见表3-2~3-4。表3-2项目区域河段上游500mW1检测结果序检测检出检测结果评价标达标号项目单位限准判断2022.8.12022.8.22022.8.3(mg/L)01水温℃—21.521.421.602pH无量纲0.1pH7.87.77.7溶解氧mg/L0.25.45.85.803点位水体名称断面位置监测项目W1围山湖水库灌溉区东干渠项目区域河段上游500m水温、流速、流量、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氟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悬浮物。W2项目区域河段流出项目区段W3项目区域河段下游1000m第26页04化学需氧量mg/L9986~9达标05五日生化需氧量mg/L0.51.51.11.1≥5达标06氨氮mg/L0.0250.4880.4590.517≤20达标07总磷mg/L0.01ND(0.01)ND(0.01)ND(0.01)≤4达标08铜mg/L0.05ND(0.05)ND(0.05)ND(0.05)≤1.0达标09氟化物mg/L0.0060.9350.9210.908≤0.2达标10石油类mg/L0.01ND(0.01)ND(0.01)ND(0.01)≤1.0达标11粪大肠菌群MPN/L202.7×1022.6×1022.6×102≤1.0达标12硫酸盐mg/L0.018119104103≤0.05达标13悬浮物mg/L181619≤10000个/L达标备注:1、“ND(检出限)”表示未检出。2、该监测断面达不到流量、流速监测条件,故无法测量、流量。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检出限检测结果评价标准(mg/L)达标判断2022.8.12022.8.22022.8.301水温℃21.321.521.702流速m/s0.440.650.6303流量m3/h158.4234.0226.804pH无量纲0.1pH8.08.07.96~9达标05溶解氧mg/L0.27.26.05.9≥5达标06化学需氧量mg/L7107≤20达标07五日生化需氧量mg/L0.51.31.01.1≤4达标08氨氮mg/L0.0250.1080.0770.114≤1.0达标09总磷mg/L0.01ND(0.01)ND(0.01)ND(0.01)≤0.2达标10铜mg/L0.05ND(0.05)ND(0.05)ND(0.05)≤1.0达标11氟化物mg/L0.0060.4940.5470.525≤1.0达标12石油类mg/L0.01ND(0.01)ND(0.01)ND(0.01)≤0.05达标13粪大肠菌群MPN/L202.6×1022.4×1023.2×102≤10000个/L达标14硫酸mg/L0.01860.470.068.8≤250达标第27页盐15悬浮物mg/L41098≤30达标备注:“ND(检出限)”表示未检出。表3-4项目区域河段下游1000mW3检测结果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检出限检测结果评价标准(mg/L)达标判断2022.8.12022.8.22022.8.301水温℃21.221.721.902流速m/s0.480.490.4803流量m3/h2021.762199.422122.8504pH无量纲0.1pH8.17.98.06~9达标05溶解氧mg/L0.27.56.26.2≥5达标06化学需氧量mg/L4689≤20达标07五日生化需氧量mg/L0.51.11.11.2≤4达标08氨氮mg/L0.0250.1430.1230.158≤1.0达标09总磷mg/L0.01ND(0.01)ND(0.01)ND(0.01)≤0.2达标10铜mg/L0.05ND(0.05)ND(0.05)ND(0.05)≤1.0达标11氟化物mg/L0.0060.1510.1470.146≤1.0达标12石油类mg/L0.01ND(0.01)ND(0.01)ND(0.01)≤0.05达标13粪大肠菌群MPN/L202.1×1022.2×1022.1×102≤10000个/L达标14硫酸盐mg/L0.01816.716.216.7≤250达标15悬浮物mg/L4151414≤30达标备注:“ND(检出限)”表示未检出。根据表3-2~3-4可知围山湖水库灌溉区东干渠在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本项目位于兴义市万屯镇盘新村郑鲁万工业园区内,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为3类功能区(详见附图15,声功能区划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为了解变电站四周声环境现状,2025年1月20日贵州达济检验检测服务有第28页限a声与置施保界质站公司对本项目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1)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2)监测点位及布点方法1、布点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7.3.1.1监测布点原则,)布点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包括厂界(场界、边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当环境保护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按照噪声垂直分布规律、建设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高差等因素选取有代表性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代表性楼层设测点;b)评价范围内没有明显的声源时(如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设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布设测点。2监测点位布设代表性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明显的声源,项目变电站四周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护目标(参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厂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由于本项目已建成,因此本次评价噪声现状监测以址四周围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可反映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合理。表3-5现状监测布点一览表监测点编号监测点位置监测内容N1变电站南侧围墙外1m噪声N2变电站西侧围墙外1m噪声N3变电站北侧围墙外1m噪声N4变电站东侧围墙外1m噪声(3)监测时间和环境状况2025年1月20日:天气:阴,风速:<2.0m/s,风向:SE。(4)监测频率监测1天,昼间和夜间各监测1次。(5)监测方法、监测单位及仪器监测方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监测单位:贵州达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监测仪器:监测仪器情况见表3-6。表3-6声环境监测所用仪器名称、型号以及校准/检定情况一览表(6)监测结果表3-7噪声检测结果及评价单位:dB(A)由表3-8可知,各监测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声环境现状质量较好。4、电磁环境质量现状根据项目监测结果(详见附件3及后文电磁辐射专项“三、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各监测点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1)工频电场强度:本项目现状检测的6个工频电场点位,工频电场强度为在6.57~28.43V/m之间,其中最大值出现在本项目变电站东侧围墙外5m,测值为28.43V/m,低于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限值4kV/m。(2)工频磁感应强度:本项目现状检测的6个工频磁场点位,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174~0.1858μT之间,其中最大值出现在北侧厂房(制氮站)外5m,检测项目仪器名称校准证书编号校准单位有效期环境噪声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519207007A贵州省计量测试院2025年5月22日检测点位点位编号检测日期检测时段单位检测结果变电站南侧围墙外1mN12025年1月20日昼间10:34~10:44dB(A)45.92025年1月20日夜间22:37~22:4740.3变电站西侧围墙外1mN22025年1月20日昼间10:12~10:2248.72025年1月20日夜间22:16~22:2636.2变电站北侧围墙外1mN32025年1月20日昼间09:57~10:0751.22025年1月20日夜间22:01~22:1141.5变电站东侧围墙外1mN42025年1月20日昼间10:46~10:5652.32025年1月20日夜间22:51~23:0138.9第30页测值为0.1858μT,低于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限值100μT。工程区域电磁环境质量良好。5、《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情况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西南喀斯特地区”。该类型区的主要生态问题: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特别是陡坡开垦以及交通、矿产开发、城镇建设、森林破坏、草原过度放牧等人为活动,导致地表植被退化、土壤侵蚀和石漠化危害严重。该类型区生态保护的主要方向:(1)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加快农业人口的转移,降低人口对土地的压力。(2)全面实施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严禁陡坡垦殖和过度放牧。(3)开展石漠化区域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协调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恢复和重建退化植被。(4)严格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生态监管,控制新的人为土壤侵蚀。(5)发展农村新能源,保护自然植被。6、《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情况本工程位于黔西南州兴义市,根据《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区域为“兴义万峰湖-安龙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属于黔西南山地丘陵地区,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18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1300~1600毫米,植被类型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土壤以红色石灰土为主。主要生态问题:以水土流失中度敏感性为主,高度与极度敏感性区域占3/7,中度石漠化为主,高度敏感性零星分布。旅游活动活跃,人为干扰性强,生物栖息地受到影响。生态保护主要措施:以万峰林锥状喀斯特保护为目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强对万峰林等风景区的管理和保护,合理规划旅游资源,防止过度开发。项目与“兴义万峰湖-安龙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输变电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屯镇,项目建设不涉水土流失中度、高度以及极度敏感性区域,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因此项目与“兴义万峰湖-安龙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的主要方向相符合。7、《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贵州省的主体功能区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三类,没有优化开发区域。项目区域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定位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黔南丘原中山低山农-牧发展区”,重点建设以优质专用玉米为主的玉米产业带、以冬春反季节蔬菜为主的优质蔬菜产业带和以肉羊为主的优质畜产品产业带。本项目为变电站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的功能区划。8、生态环境质量现状8.1生态环境调查方法1)调查范围本次生态评价调查范围为项目区外扩500m范围,总面积1133846.26m2。2)调查方法①基础资料收集及实地调查收集整理项目涉及区域现有生物资料,包括县志、统计年鉴以及林业、环保、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且参考《贵州植被》《贵州省动物志》《贵州省地理志》等专著,并进行实地调查。②生态制图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采用3S相结合的地理信息技术,进行地面类的数字化判读,完成数字化的植被图和土地利用类型图,进行生态环境质量的定性和定量评价。对监督分类产生的植被初图,结合现场调查进行核实与验证,对植被图进行目视解译校正,得到符合精度要求的植被类型图。8.2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现状(1)土地利用现状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特点和区域特点,从遥感技术在土地分类中侧重于土地的自然属性识别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国土三调数据,本遥感调查采用了中科院资源环境与地理研究所制订的全国土地利用遥感分类系统,进行了调查区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分类系统。对照分类体系,根据贵州山地地质地貌特征、自然属性,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结合调查区实际情况,对土地利用类型做适当调整,最终划分的土地利用类型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灌木林地、果园、旱地、河流水面、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交通服务场地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农村宅基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其他园地、乔木林地、人工牧草地、设施农用地、水浇地、水田22类。详见附图12。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及数量见表3-8。表3-8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地类面积占比图斑数城镇住宅用地70613.036.23%15241497.2021.30%12194956.7617.19%35公用设施用地8104.810.71%425455.462.25%11果园89790.347.92%19旱地226873.3020.01%3912137.941.07%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18012.571.59%600.350.05%科教文卫用地142.380.01%9029.330.80%12209.611.08%14农村宅基地11904.531.05%536566.153.22%1216242.951.43%892978.748.20%1347696.004.21%24人工牧草地4139.160.37%2设施农用地4579.830.40%2水浇地5843.780.52%3水田4472.020.39%合计1133846.26100.00%224工业用地公路用地灌木林地河流水面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其他草地其他林地其他园地乔木林地第33页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园区边界,经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相对较为原始;项目评价范围内用地类型以一般工业用地、旱地、公路用地为主,分别占总用地的21.3%、20.01%、17.19%,变电站占地范围内用地为一般工业用地,植被覆盖较少,项目区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2)植被类型根据《贵州植被区划》(黄威廉、屠玉麟、杨龙编著),评价区域植被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亚带—Ⅰ、贵州高原湿润性常绿阔叶林地带—ⅠA、黔西北高原山地常绿栎林、云南松林、漆树及核桃林地区—ⅠA(6)、六枝、兴仁高原中山常绿栎林、云南松林及石灰岩植被小区—ⅡA(1)c、六枝、兴仁高原中山常绿栎林、云南松林及石灰岩植被小区,人口密集、开发历史较为久远,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干扰频繁。植被类型繁多,植物资源丰富,但由于人为破坏,目前原生植被保存少,大部分地区都已演替为次生植被。植被类型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类。自然植被有针叶林(包括杉木群系)、灌丛(火棘、小果蔷薇、悬钩子灌丛群系)、灌草丛地(包括白茅、芒、野古草群系)、园地植被(枇杷、樱桃等果园植被群系)人工植被有草本类型和禾本类型两种。通过调查,项目周边大部分为非植被区及枇杷、樱桃等果园植被群系,植被较少。详见附图13。项目区域植被类型及数量见表3-9。表3-9项目区植被类型表从上表可以看出项目评价区域植被较少,大部分属于非植被区域(占评价区域点49.62%),主要植被为玉米、豆类为主的一年两熟作物组合的农作物(占评价区域点20.21%),其次为枇杷、樱桃等果园植被群系(占评价区域点16.12%)植被类型统计植被类型面积占比图斑数非植被区域562621.0849.62%90水稻、油菜为主的一年两熟作物组合10315.800.91%4玉米、豆类为主的一年两熟作物组合226873.3020.01%39杉木群系63938.955.64%32白茅、芒、野古草群系地40705.313.59%14枇杷、樱桃等果园植被群系182769.0816.12%32火棘、小果蔷薇、悬钩子群系25455.462.25%11水域21167.271.87%2合计1133846.26100.00%224第34页通过查阅资料和现状调查,项目区未国家一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3)动物根据实地走访当地居民调查,由于受人类、工业活动干扰,森林植被覆盖率相对较低,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的环境有限,动物区系结构组成简单,在此生态境域中,动物种类比较贫乏。据调查,区域内动物主要有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及鸟类。其中两栖类动物主要包括泽蛙、华西雨蛙、黑斑蛙和中华大蟾蜍等;爬行类动物主要有赤链蛇、乌梢蛇等;哺乳类动物主要包括隐纹花松鼠、黑线仓鼠、褐家鼠、普通田鼠、棕色田鼠、小家鼠、喀斯特洞穴大蹄蝠等;鸟类主要包括山斑鸠、喜鹊、金翅雀、白鹤鸽、八哥、大嘴乌鸦、树麻雀、普通翠鸟等。通过野外实地调查并结合走访当地群众,本次现状调查期间,评价区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3号)、《贵州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贵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黔府发〔2023〕20号)中的野生动物。同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增强保护意识,对野生动物加强保护,禁止捕杀。总体看来,项目区域植被类型单一,生物多样性一般,生态较好,调查期间,本工程生态评价范围内无地质公园、重要文物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保护沿线区域,区域内植被种类较少,生物多样性较低,未发现珍稀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4)生态环境评价项目区域自然生态体系完整性一般,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一般。次生性为主、人为活动频繁导致动植物种类较少,系统抗干扰能力较弱。因此,项目区域生态环境一般。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1、现有工程环境管理情况本电站属于《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配套建设的220kV变电站,《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项目》已于2023年3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州环审〔2023〕7号,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当中,预计2025年底建成投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物主要为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和磁场、噪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目前主项目暂未建成,变电站正处于调试阶段,变电站内未设置危废暂存间,依托主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变电站危险废物,主项目暂未投运,未出现过环境污染事件,无历史环境遗留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经实地踏勘,评价区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古迹、植物、动物及人文景观等,本次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重点调查变电站外4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噪声重点调查变电站外5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明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详见下表3-10,根据现场踏勘,变电站50m范围内无噪声环境敏感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11,敏感点与变电站位置关系详见附图2。表3-10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评级内容评价范围220kV变电站电磁环境站界外40m区域范围内声环境站界外50m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站界外500m区域范围内表3-11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影响因素保护目标名称保护规模保护级(类)别电磁环境变电站西侧15m处正极车间厂房一层钢结构厂房,高约15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评价标准变电站北侧8m处制氮站厂房一层砖混结构厂房,高约7米生态环境变电站厂界外的500m范围内动植物。土地原有的使用功能及性质不下降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声环境质量:变电站位于郑鲁万工业园区内,执行三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表3-12环境噪声标准值表单位:dB(A)标准类别标准限值标准来源昼间夜间3类655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第36页(2)电磁环境: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以4000V/m作为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以100μT作为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运营期无废气产生。表3-13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2)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产生。(3)噪声: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表3-14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限值表单位Leq(dB)(A)标准名称及代号取值时间标准值《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夜间55运行期变电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表3-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分类及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2024年1月22日印发)。其他无控制项目监测点浓度限值(μg/m3)达标判定依据PM10150手动监测自动检测超标≤1次/天超标次数≤4次/天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第37页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变电站已建成,暂未投运,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期间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以及生态环境影响。以下将就这些污染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加以回顾性分析,并结合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现场踏勘分析是否存在环境遗留问题。一、施工期生态影响回顾性分析1、项目占地回顾性分析通过现场踏勘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占地为主体工程预留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涉及主体工程厂区外新增用地。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已采取了下列措施:①本项目变电站采用现有道路,未新增施工便道;②工程施工严格在厂界红线内,未占用周边农田及其他用地;③变电站施工时首先保存变电站基础工程开挖处的熟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④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了施工场地,变电站占地均为永久占地,且施工均在场界内进行。2、施工期对植被影响回顾性分析通过现场踏勘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占地为主体工程预留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涉及主体工程厂区外新增用地,同时结合卫星历史影像,项目建设时用地范围内植被为少量杂草。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已采取了下列措施:第3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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