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质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名称:宁远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编码:2405-431126-04-05-848361
办理部门: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复文号:宁发改审批〔202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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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关于宁远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展和改革局文件生宁发改审批(2025)87号关于宁远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你单位报来的《宁远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为完善宁远县污水排放系统,推进区域污水排放设施提质增效,根据《宁远县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2025年第12批)文件,同意你单位实施宁远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5-431126-04-05-848361。二、建设地点:宁远县县城范围内。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换叶轮潜水搅拌机6台,混合液回流泵7台,盘式微孔曝气器9000个,污泥泵8台,生物填料18000m,HPP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2组,污泥压缩机(5t/d)2台,更换在线分析仪10台,更新改造污泥处理设施设备,更换格栅设备4套,紫外灯16套,鼓风机8台及相关配套设备。2.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改造宁远县污水主管网44.5km,其中DN1200管道12.70km,DN1000管道10.65km,1DN800管道13.12km,DN600管道8.03km。3.泵站改造工程:改造提升泵站1座(设计提升能力3万吨/天)。四、项目建设单位: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82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六、本项目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八、项目建设中有关环境保护、节能、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消防、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代建、海绵城市、耕地保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气候可行论证、充电桩管理等各项措施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执行,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并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同时,请根据相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九、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2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7月4日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5年7月4日印发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提质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