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河北鑫环通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5年5月28日-29日、2025年6月3日,河北鑫环通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委托保定市秋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河北鑫环通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进行验收报告监测,同时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编制完成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现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向社会公示。

 

项目名称:河北鑫环通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鑫环通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方顺桥镇东方顺村东侧
验收结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附:河北鑫环通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论
验收结论.pdf

10、验收监测结论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10.1.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项目清理打磨、焊接工序废气处理设施两日对颗粒物的最低去除效率分别为93.0%、94.2%;下料、静电喷涂工序废气处理设施两日对颗粒物的最低去除效率分别为94.0%、94.1%;高温固化工序废气处理设施两日对非甲烷总烃的最低去除效率分别为65.1%、65.2%;刷胶、干燥、真空干燥工序废气处理设施两日对非甲烷总烃的最低去除效率分别为66.0%、69.0%。10.1.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10.1.2.1废水项目无生产用水,不新增劳动定员,劳动定员由厂内调配,职工生活污水全部进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10.1.2.2废气(1)有组织排放经检测,清理打磨、焊接、抛丸工序废气颗粒物两日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排放速率为0.0244kg/h,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下料、静电喷涂工序废气颗粒物两日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排放速率为0.0160kg/h,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高温固化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两日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39mg/m3,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要求,去除效率最大值为65.2%,未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去除效率要求,加测车间门口;刷胶、干燥、真空干燥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两日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29mg/m3,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1)无组织排放经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两天最大浓度分别为0.87mg/m3、0.75mg/m3,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2.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两天最大浓度分别为0.326mg/m3、0.315mg/m3,检测结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即颗粒物≤1.0mg/m3。(3)车间门口经检测,车间门口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5mg/m3,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4.0mg/m3;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即非甲烷总烃≤6.0mg/m3。10.1.2.3噪声经检测,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西厂界与其他企业为共用厂界,未进行检测;夜间不生产,未进行检测。10.1.2.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废金属、焊渣、废硅钢片、废绝缘纸板、废波纹片、打磨废料、金属碎屑、废铜线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除尘灰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危险废物白乳胶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煤油、废油桶、废油收集后暂存现有工程危废间内定期交保定绿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10.1.2.5总量控制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生产满负荷时全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总量为0.018t/a,颗粒物的排放总量为0.072t/a,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即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为:COD:0t/a、氨氮:0t/a、总氮:0t/a,总磷:0t/a、SO2:0t/a、NOX:0t/a、VOCs:0.022t/a、颗粒物:0.089t/a。10.2结论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了“三同时”制度,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照,未发生重大变动,监测结果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10.3建议(1)认真搞好验收资料归档工作。(2)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维修保养制度,强化日常检查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 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