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成交总金额:1070658.04

项目编号:610122103A25060001

基本信息

发布区域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前卫镇前卫村委会

登记日期
2025-06-17 00:00:00
交易面积/数量
45.0000

项目周期

项目描述
交通便利,土壤肥沃,基础设施完善。

出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西安市蓝田县前卫镇徐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
王院成

联系电话
156****6308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

标段编号
001

标段描述
交通便利,土壤肥沃,基础设施完善。

供应商条件
1.如果受让方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2.如果受让方是企业,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里需要包含农业及农业种植等内容)。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一年一付,每五年递增3%

保证金
5000.00 元

报名时间
2025-06-18 09:00:00 ~ 2025-06-24 18:00:00
报名地点
蓝田县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

资料审核时间
2025-06-25 09:00~ 2025-07-01 18:00
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5-07-02 09:00 ~ 2025-07-03 16:00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3193352001

交易方式
自由竞价正向
竞价时间
2025-07-04 10:00:00 ~ 2025-07-04 10:30:00

是否允许跟价

采购金额
52500.00 元

出价延时
60 秒

加价幅度
1000.00 元
是否收取服务费


收取对象
受让方
服务费
受让方: 0.50%

交易情况
成功

成交日期
2025-07-04 10:30:00
成交单价
52500.00元

成交人
陕西老菇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总金额
1070658.04元

补充说明
与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受让方在承租期间,不得私自转租。 2.项目挂牌底价实际为52500元,其中30000元由村集体支配,22500元由标的物所在的小组去支配,(其中村集体的30000元是固定不变的,22500元则根据项目最终竞价成交的价格,由村小组支配)。 3.价高者即得

附件下载:
1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pdf
1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受让方资料清单.pdf

报名须知:
报名须知1.17.pdf

合同编号: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年月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当事人甲方(出租方):□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其他:乙方(承租方):□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其他:—2—二、租赁物(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序号村(组)地块名称地块代码坐落(四至)面积(亩)质量等级土地类型承包合同代码备注东南西北123合计(二)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三)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三、出租土地用途出租土地用途为,。四、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出租土地交付时间—3—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土地交付。六、租金及支付方式(一)租金标准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租金标准。1.现金。即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大写:)。2.实物或实物折资计价。即每亩每年公斤(大写:)□小麦□玉米□稻谷□其他:或者同等实物按照□市场价□国家最低收购价为标准折合成货币(人民币)。3.租金变动:。(二)租金支付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方式支付租金。1.一次性支付。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租金元(大写:,)。2.分期支付。乙方须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当□后一)年租金元(大写:,)。3.其他:。(三)付款方式交易□首期□全部价款由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代收代付。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1.现金2.银行汇款甲方账户名称:银行账号:—4—开户行:3.其他:。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5.其他:。(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2.合同生效后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3.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4.其他:。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4.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5.其他:。—5—(二)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4.其他:。九、其他约定(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再流转土地经营权□其他:,。(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三)乙方向□缴纳□不缴纳风险保障金元(大写:),合同到期后的处理:,。(四)本合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五)其他事项:。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6—应调整。(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日内将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甲方。(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由甲方无偿处置。□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由乙方恢复原状。□其他:,。十一、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大写:,)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大写:,)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7—(六)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七)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出租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大写:,)作为违约金。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三、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然人捺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壹份交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备案,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条款(可另附件):,。甲方(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捺印):乙方(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捺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8—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清单:序号附件名称是否具备页数备注1甲方、乙方的证件复印件2出租土地的权属证明3出租土地四至范围附图4其他(例如:附属建筑及设施清单、村民会议决议书及公示材料、代办授权委托书和证件复印件等)共计份,页。—9—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交易主体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一、意向受让申请书;二、主体资格证明。如为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如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为其他法人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非法人组织,提供资质证照、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文件等;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三、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四、联合受让的,需提交联合受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五、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以上文件均需意向受让方加盖鲜章;2.意向受让方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编号: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意向受让申请书项目名称:意向受让方名称:敬告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2.申请书各项内容务请如实、准确填写。如因不实填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填写时可机打,可手写。4.手写时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制年月日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意向受让申请表受让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法人身份证号经办人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号受让类型□单独受让□联合受让,联合受让方名称流转用途□种植业□其他附件(附件是否齐全,如齐全,请在相应材料前划√)基本资料□意向受让方交易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盖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联合受让时还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原件□联合受让推举书原件根据有关城乡融合要素流转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意向受让方现向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要素交易市场”)申请受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承诺:1、本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项目公开挂牌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内容,本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2、本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投资经营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3、本意向受让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4、本意向受让方已知悉要素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按照要素交易市场《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实施城乡融合要素流转交易活动;5、本意向受让方已知悉并认可要素交易市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6、本意向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作出不予撤回或变更,我方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7、本意向受让方承诺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本项目流转交易;8、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自然人签字捺印)年月日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本意向受让方,委托,代为办理,要素流转交易事宜。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提交要素流转交易资料、代为接收要素流转交易资料、代为签字盖章、代为参加流转交易竞价、代为签署最终流转交易合同、代为支付流转交易款项等一切与要素流转交易相关事宜。本意向受让方对其在贵市场参与要素流转交易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委托!附授权代表情况(另附身份证复印件):姓名:,年龄:性别:职务:身份证号: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通讯地址:(注:由中介机构代理双方交易的后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派的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意向受让方(签字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捺印)年月日联合受让协议书联合受让方1:营业执照(身份证):住所地/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联合受让方2:营业执照(身份证):住所地/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兹有上述家机构(自然人),自愿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土地租赁项目。经协商,现各方就联合受让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一、关于受让项目及受让方式1、本次参与受让的项目为:。(以下简称“项目”)2、本次受让对项目进行整体受让,受让主体是联合体各成员。二、关于联合受让内部股权分配比例1、(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出资比例为,%2、(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出资比例为,%3、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中的实际出资额(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受让价款、中介服务费、交易保证金、过户手续费等)均按上述比例计算。4、项目受让价款以竞价后最终成交的价格为准。三、关于联合受让资金来源及结算1、联合体各成员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项目资金,并各自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2、联合体各成员一致同意,各成员将各自应提供的项目所需资金均交纳至授权代表处,由授权代表根据项目进度统一对外结算。以上结算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受让价款、中介服务费、交易保证金、过户手续费等。3、若项目未竞买成功,则前期缴纳交易保证金等费用,由授权代表在5日内不计息退还。四、关于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一致承诺,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就出让项目的相关事宜,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五、关于违约责任1、在项目竞价成交后,若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或多方违约,则其余未违约方应继续受让产权项目并支付项目交易相关价款,以保证项目转让的正常进行。2、若因联合体的原因致使转让项目无法继续交易,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有权要求联合体中任一成员继续履行交易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3、未违约方在履行完项目交易后,有权根据各自实际出资而变更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出资比例。若不愿意变更的,可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享有向违约方的追偿权。六、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备案一份。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手印):年月日联合受让推荐书甲方(联合受让方):乙方(受让代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推荐乙方,乙方接受甲方推荐接受产权项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关于受让代表1、经联合体各成员一致同意,(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作为联合体授权代表,代表联合体办理并参与项目受让的相关事项。2、联合体各成员一致承诺:授权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一切行为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3、授权代表的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表联合体提交受让申请;代表联合体交纳交易保证金;代表联合体报价;在竞价程序中代表联合体竞价;代表联合体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等法律文书;代表联合体支付服务费;代表联合体接收交易项目相关文件;代表联合体签署项目转让最终交易合同;代表联合体与有关单位进行结算等。二、关于联合受让资金来源及结算1、联合体各成员一致同意,授权代表或者授权代表书面委托他人的报价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发生效力。联合体各成员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项目资金,并各自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2、联合体各成员一致同意,各成员将各自应提供的项目所需资金均交纳至授权代表处,由授权代表根据项目进度统一对外结算。以上结算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受让价款、中介服务费、竞买保证金、过户手续费等。3、若项目未竞买成功,则前期交纳保证金等费用,由授权代表在5日内不计息退还。三、关于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一致承诺,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就转让项目的相关事宜,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四、关于违约责任1、在项目竞价成交后,若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或多方违约,则其余未违约方应继续受让产权项目并支付项目交易相关价款,以保证项目转让的正常进行。2、若因联合体的原因致使转让项目无法继续交易,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有权要求联合体中任一成员继续履行交易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3、未违约方在履行完项目交易后,有权根据各自实际出资而变更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出资比例。若不愿意变更的,可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享有向违约方的追偿权。五、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备案一份。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手印):年月日附件2报名须知一、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报名流程(一)在挂牌项目中,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4报名资料文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所有报名资料需要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系统。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逾期上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名失败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无法参与项目竞价。(1)交易项目挂牌报名期内,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并将纸质文件指派专人送达至指定地点(以指定地点工作人员实际签收资料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各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文末。(2)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必须保持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为保证电子文件清晰,可分多文件上传(文件格式为PDF或压缩包),每个文件不超过200MB。(3)资料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二)资料审核通过的,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报名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和保证金缴纳账号。-12—报名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按照通知的保证金缴纳账号和金额,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交易平台上传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开票信息。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保证金缴纳及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1.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可选择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2.如果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将无法报名成功,且无法参与竞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自行承担。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缴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准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且保证填写的账户信息与通知中的交易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完全一致。2.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应妥善保管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四、报名所需材料(以交易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供应商条件、与转让/供应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1.意向受让申请书(意向供应申请书);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资料审核通过后提交)3.主体资格证明。如为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如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复印-133-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为其他法人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非法人组织,提供资质证照、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文件等。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4.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五、组织竞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的,要素交易市场按照公告载明的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未报价的,该项目按流标处理。1.实行网络竞价的项目: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或APP,在规定的竞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选择报价最高者竞得项目(采购类项目: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报价最低者竞得项目)。2.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出让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应及时提交规划文件。六、保证金处置受让方/供应商竞标成功后因以下违约行为导致交易失败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出让方/采购方设置的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进行处置。(一)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14-交易申请的,以及竞价结束后30天内不签订合同或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二)按照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三)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四)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出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五)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六)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城乡融合要素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七)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八)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九)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十)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15-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让方/采购人、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继续进行追偿。七、交易失败的,出让方有权向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申请重新挂牌。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九、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报名前有义务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标的物情况或存在瑕疵情况为理由拒绝履行受让方义务。十、免责声明(一)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对出让方/采购人或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一16—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3、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4、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5、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不符合受让方/供应商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十一、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1.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供应商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2.在取得“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务必注意登录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十二、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报名须知》及《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意向供应商一旦登录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17—各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表序号公司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汇中金国际中心B座1层辛女士029-892910202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安长安)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双创中心A座1层李女士134695895003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安灞桥)有限公司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长乐东路2999号京都国际3号楼一层李先生029-834528294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安阎良)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西路秦农银行大厅王先生135191397995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安蓝田)有限公司蓝田县三里镇文姬南路1号西安工业园高中旁孙先生139918728216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绿地同盟B座秦农银行锦业支行朱先生152292171937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安鄠邑)有限公司西安市鄠邑区秦农大厦一楼西北角沈先生138919212298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安临潼)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北路131号方先生029-838866999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安高陵)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区西韩街4966号张先生1871088855710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咸新区)有限公司西咸新区上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查先生17386989519—18—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土地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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