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招标采购公告(2025)
《五华县洑溪学校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征询意见公示
索引号:
11441424743672609D/2025-00240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7-04
名称:
《五华县洑溪学校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征询意见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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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洑溪学校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征询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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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洑溪学校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征询意见公示公示说明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管控及法制化建设,保障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结合安流镇洑溪学校发展需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五华县洑溪学校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规定,将规划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公示地点:五华县自然资源局网(http://www.wuhua.gov.cn/xxgk/zfjg/xzrzyj/index.html)现场张贴(洑溪学校及地块周边)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8月2日,共30天。用地位置:位于五华县洑溪学校。规划内容:规划项目用地为中小学用地(080403),用地面积22265.6m。规划用地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地块用地控制指标表中小学用地(080403)A平面图1:500地块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m)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m)建筑退让红线机动车停车位(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个)备注洑溪学校中小学用地(080403)22265.6≤1.2≤30%≥35%≤24≥3m1.0车位/每班30车位/100个学生备注:洑溪学校东边道路为S340省道,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省道不少于15米。附注:1、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收,邮政编码:514400。(2)反馈意见电话:0753-4432359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8月2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该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4、有效反馈意见: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五华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7月4日地块指北针N区位图图例080403中小学用地中学设施控制点坐标控制点标高道路地块边界线建筑后退控制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