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区恢复治理招标采购公告(2025)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4日至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9890107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邮编:1120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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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红印铁矿有限公司损毁区恢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铁岭县红印铁矿有限公司
铁岭县红印铁矿有限公司损毁区恢复治理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项目南侧为林地,其余三侧均为本企业的采矿用地。项目区治理面积1248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78.05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8.0511万元。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科学安排施工时序,避开不利气象和水文条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破坏周边植被,优化施工时序,缩短地表**时间。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临时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本项目西侧约300m采矿工业场地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还田。 3.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并采取道路洒水抑尘、临时堆土场遮盖等措施,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严禁超载、抛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禁止弃方,应确保土石方合理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施工期间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作业设备的维检修作业,维检修作业依托本项目采矿工业场地,因此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项目现场不设置油库等原料设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损毁区恢复治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