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一、项目名称: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虹大路与大众街交汇处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等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31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七、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5104432025
3、专家意见.pdf
《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6月28日,吉林省晟隆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等要求,召开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虹大路与大众街交汇处,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0908m2,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现有拆解车间内,本次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拆解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在原有生产线新增加拆解生产设备。生产规模:年拆解5000台新能源报废汽车。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3年1月委托吉林省晟隆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2月16日取得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长环建(表)字【2023】8号。本建设项目于2023年4月建设,6月进入调试,现已满足验收条件。经调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企业于2024年3月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编码为:912201016977960608001Q,有效期为2024年3月4日-2029年3月3日。2023年3月编制了《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20174-2023-10-L。3、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24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4、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验收阶段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地点、产品、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文件《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故不产生新的职工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无用水环节。2、废气本项目拆解车间切割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拆解车间预处理平台废油抽取过程中,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危废间(废铅蓄电池存放处)采取防酸滤铅网,经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综上,本项目废气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再经减震、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故无新增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钢铁、金属废料、动力锂电池、废塑料、废胶条、废轮胎、废安全带及纺织品、废脚垫、废安全带及纺织品、废脚垫、可回收利用零部件、玻璃、底板、内饰材料、安全气囊、废空调制冷剂,一部分外售,一部分定期交由吉林省新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动力锂电池由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危险废物为:含油布和手套、废油液、废铅蓄电池、废防冻液、废电路板、含油锯末、废电容器、防酸滤铅网、废电解液、废活性炭、废尾气净化装置、废机油滤清器、废蓄电池、含汞开关、电路板、电容器、废活性炭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新洁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吉林省厚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启动验收工作,委托吉林省瑞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7月28日对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满足验收技术要求。(1)噪声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4个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2)废气本项目拆解车间切割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拆解车间预处理平台废油抽取过程中,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危废间(废铅蓄电池存放处)采取防酸滤铅网,经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综上,本项目废气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废水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厂区内总排污口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监测结果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满足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件和要求。六、验收结论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现场监测,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1)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使其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建议根据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完善危废间设置情况。专家组签字:22太和大威文专2025年6月28日八、验收人员信息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签到簿时间:2025年6月28日验收组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签名组长刘胤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总经理13944176499成员专家庄庆太吉林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原)正高级工程师1394319222822太崔文超吉林铭睿检测有限公司高工13843066569傕文超杜大威吉林省威麒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13689812800和大威建设单位沈萍长春一汽综合冠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15104432025沈萍环评单位李吉龙吉林省晟隆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高工13321549077多验收编制单位苏春宇吉林省晟隆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师15948790597苏查字监测单位张晓非吉林省瑞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15904310027张院非设计单位**吉林中源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理18584349279划刚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刘财吉林省昊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经理15590535788列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