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 镀锌钢管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我单位委托临沧润禹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邀请了云南省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结论为同意该《报告表》通过审查,现将《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电话:0883-6417014
2、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59302999

建设单位:勐撒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备注:

附件1: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项目概况位置项目位置: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勐撒镇丙令村芒明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9°37′45.56″,北纬23°47′34.41″。建设内容成品包装车间1500m2、施、配套管理用房600m1200m2、消防水池、市政600m、路灯等配套设施绿地率7.48%。新建钢架结构标准化精深加工厂房6000m2(精深加工车间3000m2、原料仓储车间1500m2)及相关室内附属设2,以及道路2500m2、硬化5500m2、绿化引水进厂DN150镀锌钢管1100m、围墙。项目占地面积1.61hm2(16048.49m2),建筑面积6600m2,停车位32个,建筑密度39.75%,容积率0.411,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总投资(万元)1576土建投资(万元)1576占地面积(hm2)永久:1.61临时:0.00动工时间2025年6月完工时间2025年10月土石方(万m3)挖方填方借方余(弃)方1.641.64//取土(石、砂)场项目建设所需砂、石料全部以商品的形式从附近合法料场外购,不设置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场本项目建设开挖土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渣,不设置弃土(石、渣)场。项目区概况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地貌类型低山丘陵地貌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800.00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500.00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工程选址不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内,选址未占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选址无法避让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主体优化了施工工艺,方案提高了防治目标值;工程选址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预测水土流失总量本项目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6.62t。防治责任范围(hm2)1.61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防治标准等级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1水土保持措施主体:表土剥离720m3,雨水管网640m,植草砖铺设480m2,绿化1200m2。新增:临时排水沟650m,临时沉沙池2口,临时覆盖4400m2。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措施15.99植物措施18.00监测措施费2.00临时措施3.03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1.10科研勘测设计费2.00监理费0.50水土保持补偿费1.12(11234.30元)总投资44.18编制单位临沧润禹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勐撒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及电话李忠祥,13759302999法人代表及电话宁博,15808836361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令片区凯龙名聚苑一期2单元9层903室地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芒茂社区邮编677000邮编677507联系人及电话李忠祥,13759302999联系人及电话宁博,15808836361电子信箱745004694@qq.com电子信箱/传真/传真/=附表=附表1:单价分析表。=附件=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附件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认书;附件3:可研报告批复。=附图=附图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3: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附图4: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附图5: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及监测点布设图;附件6: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图。目录第1章综合说明1.1项目概况1.2编制依据1.3设计水平年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1.6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1.7水土流失预测结果1.8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成果1.9水土保持监测方案1.10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1.11结论第2章项目概况2.1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2.2施工组织2.3工程占地2.4土石方平衡2.5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2.6施工进度2.7自然简况第3章项目水土保持评价3.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与评价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3.3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第4章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4.1水土流失现状I4.2水土流失情况评价成果4.3水土流失危害分析4.4指导性意见第5章水土保持措施5.1防治区划分5.2措施总体布局5.3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典型设计5.4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第6章水土保持监测6.1范围与时段6.2内容和方法6.3监测点位6.4监测成果要求第7章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7.1编制方法7.2投资估算7.3效益分析第8章水土保持管理8.1组织管理8.2后续设计8.3水土保持监测8.4水土保持监理8.5水土保持施工8.6水土保持设施验收II第1章综合说明1.1项目概况1.1.1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进一步促进耿马自治县勐撒镇茶叶种植、茶叶初加工、精深加工的发展,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建成引入茶企入驻,有利于培育勐撒镇茶叶品牌,还可促进当地相关产业的和谐发展;以茶企为带动,成立农民种植合作社,引导勐撒镇茶农科学管护茶园,促进茶叶种植集约化管理,提升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提升原叶品质和产量,实现增收,增强茶产业对当地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有着极大作用。另一方面,对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分步增值都是非常必要的。既解决农民所想所盼的问题,又带动地方产业发展、促进企业拓展市场,实现三赢。从而带动和促进当地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项目建成后,采取“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厂房作为勐撒镇9个行政村共同资产,厂房租金作为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惠及全镇6159户24146人,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共950户3909人。项目实施后,厂区招工能提供20个以上就业岗位。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立项原则及产业发展政策,能充分发挥项目区域资源优势。项目建设具有强有力的技术依托单位,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同时可提高项目区的农业综合发展能力,增加农户收入。本项目的实施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二、项目位置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勐撒镇丙令村芒明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37′45.56″,北纬23°47′34.41″,南北两面紧临村组道路,东西两侧为茶园,距离耿马县城约36公里,距离高速公路入口约10公里,项目区通过约100m村组道路与G3234瑞清线(羊耿线)后与外界相连,交通便利。项目区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详见附图1,提鱼项目区周边交通情况详见图1-1。务达进厂道路斯州图1-1项目区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示意图三、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勐撒镇人民政府;(3)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丙令村芒明组;(4)行业类别:其它类型项目;(5)项目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6)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61hm2(16048.49m2),建筑面积6600m2,停车位32个,建筑密度39.75%,容积率0.411,绿地率7.48%。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钢架结构标准化精深加工厂房6000m2及相关室内附属设施、项自区配套管理用房600m2,以及道路、硬化、绿化、消防水池、管网、大门、路灯等配套设施。(7)工程占地:本项目建设区占地1.6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0.69hm2,道路硬化区占地面积0.80hm2,绿化区占地面积0.12hm2。(8)建设总工期:5个月(2025年6月~10月)。(9)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5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76万元。四、项目组成、占地及土石方情况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61hm2(16048.49m2),建筑面积6600m2,停车位32个,建筑密度39.75%,容积率0.411,绿地率7.48%。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钢架结构标准化精深加工厂房6000m2(精深加工车间3000m2、成品包装车间1500m2、原料仓储车间1500m2)及相关室内附属设施、配套管理用房600m2,以及道路2500m2、硬化5500m2、绿化1200m2、消防水池、市政引水进厂DN150镀锌钢管1100m、围墙600m、路灯等配套设施。工程占地根据征地资料,并结合实地踏勘情况,对工程建设区原生占地及其面积进行统计。工程建设前,项目区主要占地类型为园地,其中占用园地1.61hm2。本项目共产生开挖土石方1.64万m3,回填土石方1.64万m3,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利用,无需外借土方,亦不产生弃方。五、项目投资及进度安排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为勐撒镇人民政府。本项目总投资15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7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上海市对口帮扶耿马自治县项目资金。根据可研报告(报批稿),本项目除工程费用外,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都不计列,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项目土地为集体农用设施用地,厂房产权量化厂房作为勐撒镇9个行政村共同资产,厂房租金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本项目不计列土地费用;二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纳入建设单位管理成本费用;三是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选定承包单位,前期咨询费含在总包价内;四是工程建设其他费,本项目建设期小于1年,且材料、人工价格稳定,拟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承担价差风险。项目计划总工期5个月,即2025年6月~10月。六、拆迁安置本项目拟建用地为农用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云(2025)耿马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334号。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已签订,不涉及征地拆迁问题。1.1.2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1.1.2.1项目前期工作(1)《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汇邦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5月);(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耿发改审批发〔2025〕19号,2025年5月13日);(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勐撒镇2024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耿马自治县勐撒年产5000吨茶叶精制加工厂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临政复〔2025〕23号,2025年1月6日);(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5年第一批中央、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耿农复〔2025〕1号,2025年1月8日)。目前项目其它专题报告及审批手续正在办理完善当中,项目已于2025年6月开工建设,已进行场地平整,正在进行建筑物施工。1.1.2.2方案编制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025年6月,受勐撒镇人民政府委托,临沧润禹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任务。委托书见附件。依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临沧润禹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主体工程设计及相关图件进行熟悉,在业主和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对工程建设、项目组成、征占地情况、工程总体布局、施工工艺、施工期限、工程挖填方等特性和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设施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利用设计图件,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调查、勘测,调查了项目区及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地貌、植被、水土流失类型、分布、侵蚀强度、面积、水土流失治理经验与教训等,收集了项目区所在地区气象站及水文站近年来气象及洪水等系列资料,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于2025年6月完成了《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设计单位得到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工程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及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1.1.3自然简况项目区地貌类型属低山丘陵地貌,项目区原始地形较为平坦,场地标高为1318.7-1313.53m之间,场地呈矩形,场地南北宽,东西长,场地北高南低,西高东低,由西向东倾斜。耿马县气候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四季温差不大,干湿季分明,垂直变化突出。项目区位于北回归线附近,年平均气温为18.8℃,最冷月平均气温11.6℃,年总积温7920.5℃,年日照2094.8h,日照率48%,最热月平均气温23.3℃,无霜期317天,平均日照1894.1~2261.6小时,年平均蒸发量1602mm,冬春多雾,多年平均雾日89.9d,年均相对湿度为69~81%,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丰沛、光照充足的气候特点。年平均降雨量1520mm,降雨多集中在5~9月,其余时段少雨或无雨。多年平均风速2.5m/s,最大风速23.9m/s,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南、西北风。项目区20年一遇最大1h降雨量76.42mm,12h降雨量84.27mm,24h降雨量122.73mm。项目区属于澜沧江流域南碧河水系,勐撒镇境内有南碧河、勐撒河等河流,水资源丰富。河流水质较好,适合农业灌溉和茶叶加工用水。当地有小型水库和池塘,用于蓄水和灌溉。项目区周边无河流分布,项目建成后汇水流向为:项目区雨水管网→村组道路现有排水边沟、自然箐沟。通过查阅工程施工资料及调查项目区周边情况,项目区的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壤,土层厚度约为10cm~30cm,土壤性质偏酸、土层中厚、粒状结构、表层疏松、自然肥力中等。自然降雨条件下土壤可蚀性K值在0.05~0.38之间。项目区属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原生为园地,主要种植茶树。项目区原生土壤侵蚀模数为800t/km2•a,为轻度侵蚀。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9SL190-2007),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原生土壤侵蚀模数为400.00tkm2·a,属于微度侵蚀。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项目区水土保持区属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中的滇西南山地区中的滇西南中低山保土减灾区。按《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标准划分,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岩溶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2013〕18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项目区所在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正);(8)《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10月1日施行)。1.2.2技术标准(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4)《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5)《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SL73.1-2013);(9)《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10)《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1.2.3规范性文件1.2.3.1部委规范性文件(1)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水总〔2024〕323号);(2)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2〕512号);(3)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士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6)《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10)《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1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172号);(1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2023年3月1日起施行);(1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15)《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2023年1月3日)。1.2.3.2省级规范性文件(1)《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有关问题的意见》(云水保监字〔2010〕7号);(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的通知》(云水保〔2016〕49号);(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2017年8月30日);(4)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3号,2017年9月20日);(5)《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17〕108号);(7)《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标〔2018〕89号);(8)《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系数的通知》(云水规计〔2019〕46号);(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10)《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2023〕54号)。1.2.4技术文件及资料(1)《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汇邦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5月);(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耿发改审批发〔2025〕19号,2025年5月13日);(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勐撒镇2024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耿马自治县勐撒年产5000吨茶叶精制加工厂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临政复〔2025〕23号,2025年1月6日);(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5年第一批中央、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耿农复〔2025〕1号,2025年1月8日);(5)不动产权证书:云(2025)耿马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334号;(6)《2023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云南省水利厅,2024年10月);(7)其他有关工程设计资料和社会经济资料。1.3设计水平年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情况,根据方案编制设计水平年的有关规定,建设类项目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当年或者后一年,本。本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的规定,建设类项目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当年或者后一年,本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2025年10月,确定本方案的设计水平年后一年,即2026年。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工程占地类型、占地性质、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特性,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区。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1.6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0.69hm2,道路硬化区占地面积0.80hm2,绿化区占地面积0.12hm2。1.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1.5.1执行标准等级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2013〕18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项目区所在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1.5.2防治目标结合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土壤及水土流失特点,制定水土保持防治目标为:通过布设有针对性的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护措施,使工程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减少因新增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恢复和保护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的水土保持设施,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本工程建设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520mm,侵蚀微度以轻度为主;根据修正标准,进行修正后确定本工程防治目标。对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修正如下:①项目建设区现状侵蚀强度为轻度侵蚀,土壤流失控制比设计水平年内达到1.0,因此土壤流失控制比提高0.15。本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修正之后为,施工期:渣土防护率达到90%。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覆盖率达到21%。表1-1水土保持防治目标值序号防治指标标准规定按土壤侵蚀强度及地形修正采用标准施工期设计水平年施工期设计水平年1水土流失治理度(%)97972土壤流失控制比0.85+0.151.03渣土防护率(%)909290924表土保护率(%)959595955林草植被恢复率(%)96966林草覆盖率(%)2121结合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土壤及水土流失特点,制定水土保持防治目标为:通过布设有针对性的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护措施,使工程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减少因新增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恢复和保护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的水土保持设施,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1.6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1.6.1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本工程选址不涉及和影响饮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民生工程、国防工程等;不处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避让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没有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没有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不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内;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项目区也不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1.6.2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从工程整体布局情况分析,整个规划区内,功能分区较为明确,场地东侧设置出入口,场内设置枝状道路,厂房沿道路布置,工程布局满足主体工程行业标准。竖向布置上,项目区原始地形较为平坦,场地标高为1319.7-1313.53m之间,场地呈矩形,场地南北宽,东西长,场地北高南低,西高东低,由西向东倾斜。根据地形的高差情况,适当调整各节点的自然标高,满足道路和场地排水需要,从而使得规划区场地填挖平衡,并与周边现状地形和地物协调一致。本项目采高程箭头法,根据现状地形标高,在满足最小排水纵坡的条件下,确定规划区内各道路节点的规划标高,地表径流与污水依道路或场地坡向就近排入排水管沟。场地道路、广场最大纵坡4%,最小纵坡0.3%。考虑到施工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主体设计表土剥离、挡土墙、雨水管网、透水砖、植草砖等防护措施。降低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造成的扰动,最大限度的将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来看,项目总体布局不仅减少了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开挖量,还对各建设区域考虑布置了排水等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有效地减少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经分析,工程总体布局充分利用了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条件,并从环境保护,水土资源保护角度出发,充分利用项目区现有资源,减少了土石方量,还布置了排水、绿化等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有效地减少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同时工程所需的砂石料、混凝土等,均从合法厂家购买,都起到了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1.7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根据预测,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类型为水力侵蚀,水土流失的预测时段为项目建设期。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1.61hm2;建设期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1.61hm2;自然恢复期造成水土流失面积0.12hm2;工程建设损毁植被面积为0hm2。项目建设区原生水土流失量为12.60t,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109.22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96.62t,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为建构筑物区和道路及硬化区。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不仅影响工程本身的建设及安全,也将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不利影响。1.8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成果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总的指导思想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有机结合,点、线、面水土流失防治相互辅佐,统筹布局各种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充分发挥工程措施的控制性和时效性,保证在短时期内遏制或减少水土流失,利用水保林草和土地整治措施蓄水保土,保护新生地表,实现水土流失彻底防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防治措施总体布局按照功能分区进行划分。(1)建构筑物区:主体考虑了表土剥离等。根据本区域水土流失特点,为防止雨水对临时堆土、临时堆放的砂石料的冲刷,方案新增临时覆盖措施,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2)道路硬化区:主体考虑了植草砖铺设、雨水管网等。根据本区域水土流失特点,本方案新增排水沟、沉沙池、临时覆盖等措施,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3)绿化区:主体工程设计景观绿化,绿化区全为植物措施,项目完工后基本无水土流失隐患。方案新增临时覆盖,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要求和栽植后的抚育管理。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本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且计入水保投资的措施为:(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720m3。雨水管网640m,植草砖铺设480m2。(2)植物措施:绿化1200m2。经统计,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数量为:(1)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650m,临时沉沙池2口,临时覆盖4400m2。1.9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确定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区,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区。监测重点区域为建构筑物区和道路及硬化区。监测内容应包括建设期间扰动地表面积、造成水土流失面积、损坏水土保持生物设施数量、土石方工程量及平衡监测,建设期土壤流失量采用实地量测、资料分析等方法;自然恢复期主要针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情况监测,采用普查、抽样调查、资料收集、样地调查、巡查等方法监测。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为2025年6月至2026年10月。其中建设期监测时段0.42年(2025年6月至2025年10月);试运行期监测时段为1年(2025年11月~2026年10月),雨季每季监测1次,R24h≥50mm加测1次,旱季半年1次。依据主体工程建设特点及施工中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等,确定本工程建设期共布置3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其中建构筑物区1个监测点,道路硬化区1个、绿化区1个,试运行期沿用施工期在绿化区的1个监测点。1.10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4.1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投资为33.99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10.19万元。在水土保持总投资中,监测措施费2.00万元,临时措施3.03万元,独立费用3.60万元,基本预备费0.4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2万元(11234.30元)。通过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设计水平年使工程占地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9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45,渣土防护率达到99.90%,表土保护率达到99.9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90%,林草覆盖率达7.48%。六项指标除林草覆盖率外其余五项指标达到防治指标。林草覆盖率未达到防治指标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相关规定,工业企业内部原则上不得安排绿地。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化率不得超过20%。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能够有效防治本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及所带来的危害,改善建设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参照分析说明本工程的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相对于同类项目低,总体上还是能够满足保持水土、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土资源的要求。综上所述,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通过各种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可加以消除或减免,把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只要认真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产生大的水土流失影响。1.11结论本工程从建设地形条件、资源条件、市场条件、交通条件分析,本项目的选址较为有利。从水土保持方面分析,本项目区周边无生态脆弱区、泥石流易发区等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区域;工程选址未占用基本农田等基础设施;本项目选址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点和重点试验区,不在国家规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本项目选址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工程总体布局充分利用了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条件,并从环境保护,水土资源保护角度出发,充分利用项目区现有资源,减少了土石方量,还布置了排水、绿化、透水砖、植草砖等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有效地减少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同时工程所需的砂石料、混凝土等,均从合法厂家购买,都起到了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本项目建设方案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但通过主体工程以及本方案设计的多种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可以加以消除或减免,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只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就能有效防止新增水土流失,实现项目区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本工程不存在限制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针对主体工程设计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方案提出以下要求:(1)施工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并加强各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土方调配以及水土保持的施工要求,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和时序安排。(2)项目建设中完善项目区临时覆盖措施,施工出入口做好保洁措施,减少因工程施工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外围道路及排水系统等造成的影响。(3)定期对建设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巡查,对损坏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更换或修缮,及时对沉沙池进行清理,确保沉砂措施能够发挥最大效益。(4)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工程施工管理,防止土石方乱堆乱放,抛撒进入项目外道路排水系统内。(5)工程建设完工后,按照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实施水土保持设施专项竣工验收工作。第2章项目概况2.1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勐撒镇丙令村芒明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37′45.56″,北纬23°47′34.41″,南北两面紧临村组道路,东西两侧为茶园,距离耿马县城约36公里,距离高速公路入口约10公里,项目区通过约100m村组道路与G3234瑞清线(羊耿线)后与外界相连,交通便利。勐撒镇精制茶叶标准化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1hm2(16048.49m2),建筑面积6600m2,停车位32个,建筑密度39.75%,容积率0.411,绿地率7.48%。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钢架结构标准化精深加工厂房6000m2(精深加工车间3000m2、成品包装车间1500m2、原料仓储车间1500m2)及相关室内附属设施、配套管理用房600m2,以及道路2500m2、硬化5500m2、绿化1200m2、消防水池、市政引水进厂DN150镀锌钢管1100m、围墙600m、路灯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建设区占地1.6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0.69hm2,道路硬化区占地面积0.80hm2,绿化区占地面积0.12hm2。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为勐撒镇人民政府。本项目总投资15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76万元。项目计划总工期5个月,即2025年6月~10月。工程建设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表2-1工程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值备注1规划总用地面积m216048.49约24.07亩2规划总建筑面积m266003规划建筑占地面积hm20.694建筑密度39.75%5容积率0.4116绿地率7.48%7停车位个328项目总投资万元15762.1.1项目组成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施工工艺、各建设内容的功能区划的不同,结合主体工程设计,将本项目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区。2.1.1.1建构筑物区根据规划设计,本项目建设业务用房一栋及门卫室,建构筑物区占地0.69hm2,建筑面积6600m2,其中新建钢架结构标准化精深加工厂房6000m2、新建配套管理用房600m2。厂房平面呈长方形,建筑面积6000m2,其中精深加工车间3000m2,成品包装车间1500m2,原料仓储车间1500m2;丙类厂房;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层数:1层;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形式为单层钢结构。大空间设置,可方便使用者灵活分隔生产功能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600m2,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1.1.2道路硬化区道路硬化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内道路、硬化场地等。道路硬化区占地面积为0.80hm2,包含建筑物周边,具有车行、人行、消防通道等功能。其中:道路占地2500m2,硬化场地占地5500m2。车行道:素土夯实、20mm厚碎(砾)石碾压密实、3mm厚粗砂层、20mm厚C30混凝土面层。硬化结构:素土夯实、10mm厚碎(砾)石碾压密实、8mm厚C25混凝土面层。人行道、步行道:采用透水铺装地面,透水铺装率不低于70%,透水铺装地面应设置透水面层、找平层和透水垫层,透水面层选用透水混凝土、透水面砖、坪砖等。地面停车位:规划停车位为32个(长5.5m、宽2.5m),采样生态车位绿化为满足项目区地面停车需求,同时改善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质量,主体工程设计对地上机动车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设。2.1.1.3绿化区绿化区主要在项目区内部,占地面积约0.12hm2,采用下沉式绿地,绿化乔木选用大叶女贞、滇朴、黄花槐、樱花等;灌木选用小(大)叶黄杨、小叶女贞、毛杜鹃等;草本选用人工草坪。绿化措施不仅能遮阴避阳美化环境,减少水土流失,还能起到一定的防风抑尘的作用。2.1.1.4辅助设施(1)供水施工用水、生活用水及项目建成后用水由村组供水管接入,接入距离1100m,接入主管管径为DN100,厂区供水干管径为DN80,支管管径为DN50,供水水压0.25Mpa,能满足项目实施的要求。最高日用水量为14.7m3/d,最大小时用水量为1.51m3/h,平均小时用水量为1.34m3/h。全年用水天数按260天计算,年总用水量为5.37×103t。室内给水系统结合单体建筑的高度、建筑所处场地地势及供水水压的情况,本项目采用供水管网水压供水方式。室内管网采用下行上给布置,给水横支管均采用暗敷。(2)排水本规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100%计,用水量为14.7m3/d,排水量为14.7m3/d,室内生活污水靠重力直排至室外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污水管道。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统,屋面雨水由雨水斗收集经雨水管道排至室外雨水管网,利用地面的坡度汇集到排入雨水管网,地面最小坡度设计为0.3%,雨水管采用管径为DN300-400的UPVC塑料管。生产废水靠重力直排至室外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污水管道。(3)供电本项目供电电源由市政供电变压器引来10kV双回路电源引至厂区配电变压器,作为用电设备的常用电源,供电系统接线方式采用环网式接线,厂区新增负荷1720kW,厂区安装一台容量为2000kVA的变压器1台。(4)通讯通讯线路全部由周边通讯系统引接入项目区,不涉及占地情况,可以满足项目的通讯要求。2.1.2总体布置2.1.2.1平面布局项目主体设施与配套设施统一规划,整个规划区内,功能分区较为明确,场地东侧设置出入口,场内设置枝状道路,厂房沿道路布置,工程布局满足主体工程行业标准。项目区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2.1.2.2竖向布局竖向布置上,项目区原始地形较为平坦,场地标高为1319.7-1313.53m之间,场地呈矩形,场地南北宽,东西长,场地北高南低,西高东低,由西向东倾斜。根据地形的高差情况,适当调整各节点的自然标高,满足道路和场地排水需要,从而使得规划区场地填挖平衡,并与周边现状地形和地物协调一致。本项目采高程箭头法,根据现状地形标高,在满足最小排水纵坡的条件下,确定规划区内各道路节点的规划标高,地表径流与污水依道路或场地坡向就近排入排水管沟。场地道路、广场最大纵坡4%,最小纵坡0.3%。2.2施工组织2.2.1施工组织2.2.1.1施工交通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南北两面紧临村组道路,东西两侧为茶园,距离耿马县城约36公里,距离高速公路入口约10公里,项目区通过约100m村组道路与G3234瑞清线(羊耿线)后与外界相连,交通便利。另建设期间采取围墙隔离施工。能满足本项目施工期间的运输要求。2.2.1.2施工场地规划主体布设1个临时施工营地和1个临时施工场地。临时施工营地租用项目旁边的当地民房,临时施工场地占地在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故占地不进行细分及重复计算。临时施工营地是施工人员休息、办公人员临时指导工作的场所,临时施工场地主要用于集中堆放工程建设所用器具、材料及停放运输、作业车辆。本项目所需材料均外购成品,无需布设预制场、拌料场和堆料场等施工场地。2.2.1.4施工材料及来源钢材:工程所需钢材可在耿马自治县城区购买;砂石料:本工程不设单独的砂石料场,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全部从具有合法开采手续的砂石料场购买;混凝土:工程建设所需混凝土直接购买商品混凝土;绿化覆土:从前期剥离表土进行覆土。2.2.1.5施工给排水项目区用水均可从村组供水管接入,项目初步具备基础配套接入条件。项目污水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条件,需自建废水处理站。项目施工期雨水可排放至项目区周边道路排水系统中。2.2.1.6施工供电本项目用电可从市政供电变压器引来10kV双回路电源。2.2.1.7施工通讯施工通讯可由当地电信部门提供,另外,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网络已覆盖项目区,无线通讯条件较好。2.2.2施工工艺2.2.2.1施工工序本次先进行场地平整,后进行建筑物的施工,再进行道路施工。2.2.2.2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均采用5t自卸车运土,推土机施工,并使厚度满足要求,振动碾压密实,尽可能减少土方施工工程量。场地平整需回填土石方,所有的填方都要分层进行,每层虚铺厚度应根据土壤类别、压实机械性能而定。填方的压实一般采用碾压、夯实、振动夯实等方法。大面积场地平整的填方多采用碾压和利用运土机械和车辆本身,随运随压,配合进行。填土在压实过程中,一般应配合取土样试验干容重,测试密实度,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验收。2.2.2.3建筑施工工艺建筑工程主要有基础开挖和土建工程等,其施工方法主要是机械开挖、机械平整、人工开挖、人工砌筑、机械浇筑和人工浇筑等。2.2.2.4道路硬化施工施工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及铺砌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用机械施工和人工施工。道路修建时对原地面清除表层软土,然后平整压实,可形成砂石路路基,再铺设表层碎石,可满足施工期材料运输的要求,施工结束后铺设水泥路面。水泥路路基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适当配合人工施工,在路基压实中注意控制路基填土最佳含水量,确保路基压实度符合规范要求。路基施工结合项目区内供水供电工程及排水工程施工,路面工程施工以采用大型机械专业化施工为主,以少量人工操作小型机械施工为辅。水泥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均采用购买成品、机械摊铺法进行施工。2.2.2.5绿化施工待主体工程中建构筑物施工进入后期,对绿化区域的占地进行绿化建设,绿化建设可以分为:土地整治、种植、养护等。按图纸放样并完成土方回填达到设计标高后进行绿化场地的整理,填土时保证自然的排水坡度。对于种植不同类型(乔、灌、草等)植株的位置进行翻土。其中,乔木种植区域的有效土层在0.80m以上,灌木种植区的土层在0.40~0.60m以上,草坪及花卉的翻土深度不少于15cm,多年生木本花卉翻土深度大于25cm。一般经整理后土壤的土层厚度为草坪花卉30cm、小灌木45cm、大灌木60cm、浅根乔木90cm、深根乔木150cm。绿化的各个区域根据种植的植被和规划的绿化覆土厚度不同,绿化工程施工基本为人力施工。植物种植完成后,按植物生长特点做好管护工作。2.2.2.6临时工程主要完成临时电力、电讯线路以及生活用水管等工作,位于永久占地区内。项目建设中应及时开挖排水沟,以免在雨季时引起水土流失或影响施工进度。此外,施工单位对各种材料的规格、用量、临时堆放场地等,均需做出合理安排调运计划,注意工程项目先后衔接,保证材料及时满足工程所需。2.2.3施工要求针对工程施工提出以下施工要求:(1)土石方施工时,对整体顶板机械分层开挖预留30cm进行人工修土,避免超挖;(2)施工期间应做好建筑材料防护措施,防火防潮,避免导致建筑材料的损坏浪费;(3)旱季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避免扬尘对施工作业区及周边区域的影响;(4)遇强降雨时应停止土石方倒运、开挖、工程建设等施工作业,做好排水措施,加强巡查管护,保证工程及施工人员安全;(5)做好文明施工管理,设置清洁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对抛洒的渣土、砂石料应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清理。2.3工程占地工程占地根据征地资料,并结合实地踏勘情况,对工程建设区原生占地及其面积进行统计。经统计,工程总占地面积1.6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0.69hm2,道路硬化区占地面积0.80hm2,绿化区占地面积0.12hm2。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10〕103号)中关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统计。工程占地根据征地资料,并结合实地踏勘情况,对工程建设区原生占地及其面积进行统计。工程建设前,项目区主要占地类型为园地,其中占用园地1.61hm2。工程具体占地情况详见下表。表2-3工程占地情况表序号项目分区占地类型及数量(hm2)占地性质园地小计1建构筑物区0.690.69永久占地2道路硬化区0.800.80永久占地3绿化区0.120.12永久占地合计1.611.612.4土石方平衡2.4.1土石方来源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土石方主要包含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区的基础开挖与回填。具体如下:(1)场地平整:根据主体设计标高,项目区需要进行高挖低填(场地标高为1319.7-1313.53m之间),最大高差约6.17m,根据设计建筑地面标高(1317-1318.25m)看,场地整体挖填平衡。(2)基础开挖回填:根据主体设计,建构筑物及道路硬化均存在少量的基础开挖回填。2.4.2土石方平衡分析(1)表土剥离本项目开工前需对项目占用园地内表土较好的区域实施表土剥离,根据项目主体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区园地区域表层枯枝落叶较多,扣除表面腐殖层后实际可剥土壤厚度较薄,设计对扣除表面腐殖层后表土较好的区域进行剥离,可剥离表土面积大约0.28hm2,场地内园地可剥离表土厚度在0.10-0.30m,考虑平均剥离厚度25cm,可剥离表土量0.07万m3(全部位于建构筑物区剥离表土),剥离表土直接回填绿化区,用于绿化覆土。(2)场地平整根据主体设计,场地标高为1319.7-1313.53m之间,最大高差约6.17m,总体坡度28°,根据设计建筑地面标高(1317-1318.25m)看,场地整体挖填平衡。根据项目主体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建设区域场地平整产生土石方1.39万m3(其中建构筑物区开挖土石方0.69万m3,道路硬化区开挖土石方0.67万m3、绿化区开挖土石方0.03万m3),回填利用1.39万m3(其中建构筑物区回填土石方0.61万m3,道路硬化区回填土石方0.63万m3,绿化区回填土石方0.15万m3)。(3)建构筑物区项目区内的建构筑物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主要为建筑基础开挖。根据主体设计资料,项目区内建构筑物区开挖土石方量0.10万m3,其中基础开挖产生土石方全部用于基础回填。(4)道路硬化区道路硬化区在施工期间需进行一定程度的开挖和回填,土石方主要产生于管网预埋区开挖和排水沟开挖,道路硬化区开挖土方量0.08万m3,回填0.08万m3。(5)绿化区绿化区在场地平整后基本不存在较大程度的扰动,不产生挖填方后期只进行绿化覆土。按照项目主体设计,本项目绿化为“乔+灌+草”和种植草籽结合,为了保障植被良好生长,覆土厚度按照乔木最低土层厚度要求0.6m进行,绿化区占地面积0.12hm2,绿化覆土0.07万m3,来自于前期剥离的表土。综上所述,本项目共产生开挖土石方1.64万m3(其中表土剥离0.07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1.57万m3),回填土石方1.64万m3(其中绿化覆土0.07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1.57万m3),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利用,无需外借土方,亦不产生弃方。表2-4土石方平衡及流向表单位:万m3项目开挖回填调入调出外借弃方表土剥离场地平整开挖基础基坑开挖小计场地平整回填基础回填绿化覆土小计数量来源数量去向数量来源数量去向建构筑物区0.070.690.100.860.610.100.710.07绿化区道路硬化区0.670.080.750.630.080.71绿化区0.030.030.150.070.220.07建构筑物区合计0.071.390.181.641.390.180.071.640.070.07注:①各种土石方均为自然方量;②土石方平衡计算公式为:开挖+调入+外借=回填+调出+废弃。2.4.3土石方减量化、资源化分析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总量为1.70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为1.70万m3,项目建设回填土石方利用自身开挖土石方,无需外借土方,亦不产生弃方。主体工程优化设计形成最终设计方案,本项目共产生开挖土石方1.64万m3(其中表土剥离0.07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1.57万m3),回填土石方1.64万m3(其中绿化覆土0.07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1.57万m3),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利用,无需外借土方,亦不产生弃方。主体工程根据场地地形情况优化了设计标高,细化了建筑施工工艺,通过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比,土石方开挖量减少0.06万m3,回填利用量减少0.06万m3,减量化效果明显。2.5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本项目拟建用地为农用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云(2025)耿马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334号。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已签订,不涉及征地拆迁问题2.6施工进度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计划总工期5个月,即2025年6月~10月。工程施工进度见下表。表2-5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表工程名称2025年678910场地平整建筑施工道路及室外场地绿化2.7自然简况2.7.1地貌勐撒镇位于耿马自治县东北部,距离县城38km,国土面积535.08km2,其中坝区52km2,是耿马县第三大坝区,是临沧至清水河、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的交通枢纽中心,是“临清”发展主轴的核心节点。地形属云南高原西部横断山脉切割中下段,是耕地连片的低山丘陵宽谷地区,地势总体由西向东递降。区内浅丘起伏、沟谷纵横、河床宽浅,由于水系的冲刷、切割形成了密集的山包,因此,箐沟河岸多水田,河流沿岸有阶地,丘陵山头多荒地。项目区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勐撒镇丙令村芒明组,地貌类型属低山丘陵地貌,项目区原始地形较为平坦,场地标高为1318.7-1313.53m之间,场地呈矩形,场地南北宽,东西长,场地北高南低,西高东低,由西向东倾斜。2.7.2地质区域的地质结构在贺派乡境内以二叠系砂岩地层为主,凹陷区分布有第三系泥岩、页岩;耿马镇、华侨农场境内丘陵区第三系泥岩、页岩为主;丘陵边缘及山区以二叠系灰岩、砂岩为主。区域内无较大断裂、破碎等地质构造及冲沟、浅层滑坡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项目用地范围及周边场地地基岩土层主要由第四系冲洪积(Q4al+pl)含黏性土角砾(碎石)、粉质黏土、含碎石粉质黏土组成。根据现场地表调查和附近建筑物及道路走访调查,拟建场地区域地表相对平坦开阔,附近建筑物较多,未发现影响场地稳定性的大型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根据地下水的赋存条件、水理性质和水力特征,场地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和松散岩类孔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松散堆积层中,季节性明显,雨季在局部低洼地段存在少量上层滞水,水量甚微,旱季干涸。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于基岩节理裂隙中,以潜水的形式存在。项目拟建场地上无高压线,下无管道、光缆和其它障碍物,适宜建设。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所在位置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30g,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2.7.3气象耿马县气候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四季温差不大,干湿季分明,垂直变化突出。项目区位于北回归线附近,年平均气温为18.8℃,最冷月平均气温11.6℃,年总积温7920.5℃,年日照2094.8h,日照率48%,最热月平均气温23.3℃,无霜期317天,平均日照1894.1~2261.6小时,年平均蒸发量1602mm,冬春多雾,多年平均雾日89.9d,年均相对湿度为69~81%,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丰沛、光照充足的气候特点。年平均降雨量1520mm,降雨多集中在5~9月,其余时段少雨或无雨。多年平均风速2.5m/s,最大风速23.9m/s,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南、西北风。项目区20年一遇最大1h降雨量76.42mm,12h降雨量84.27mm,24h降雨量122.73mm。2.7.4水文耿马县处于滇西南南亚半湿润气候,县境内77条河流纵横分布,集县境3837km2的降水面积,自然形成南汀河、南碧河水系,分别注入怒江和澜沧江两大流域。南汀河干流长125.5km,集水面积2520.6km2,自然落差201m;南碧河境内干流长56km,集水面积380.24km2,自然落差390m。南碧河,小黑江干流自勐省大桥(勐沧公路大桥)以上,南碧河属耿马县行政区划范围,流域面积922.2km2。小黑江属澜沧江一级支流,按行政区域划分属临沧市的耿马、沧源、双江及思茅市的澜沧县,发源于耿马县四排山乡四排山山脉最高峰大雪山西侧。较大支流:(1)芒片河:自曼岗寨附近汇入南碧河,流域面积286.2km2,汇口处河床高程976.2m;(2)南木老河:自弄巴水库下游约5.0km处于右岸汇入南碧河,流域面积约36km2,汇口处河床高程1015.0m;(3)岔河:至东老山主峰脚下于左岸汇入南碧河,流域面积105km2,汇口处河高程1025m;(4)十八道河:至芒丙附近南碧河左岸汇入南碧河,汇口处河床高程1190.0m,流域面积55.1km2。项目区属于澜沧江流域南碧河水系,勐撒镇境内有南碧河、勐撒河等河流,水资源丰富。河流水质较好,适合农业灌溉和茶叶加工用水。当地有小型水库和池塘,用于蓄水和灌溉。项目区周边无河流分布,项目建成后汇水流向为:项目区雨水管网→村组道路现有排水边沟、自然箐沟。2.7.5土壤根据耿马县水土保持规划,耿马县土壤分布为赤红壤、红壤、黄壤、黄棕壤、亚高山草甸土、水稻土等6个土类,27个土种,48个变种。通过查阅工程施工资料及调查项目区周边情况,项目区的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壤,土层厚度约为10cm~30cm,土壤性质偏酸、土层中厚、粒状结构、表层疏松、自然肥力中等。自然降雨条件下土壤可蚀性K值在0.05~0.38之间。2.7.6植被耿马县植被类型丰富,有北热带季雨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以柚木、铁力木、轻木为代表的热带珍稀植物品种繁多,全境森林面积65604.74hm2,森林覆盖率为60.7%,活立木储量244.53万m3。项目区属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原生为园地,主要种植茶树。项目区原生土壤侵蚀模数为800t/km2•a,为轻度侵蚀。2.7.7其它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第3章项目水土保持评价评价的指导思想是:针对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及工程区水土流失现状,从水土保持、生态景观的角度出发,分析论证主体工程设计是否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建设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指标是否合理,主体工程有哪些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然后提出水土保持方案的推荐意见。3.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与评价根据项目区地形条件、资源条件、市场条件、交通条件分析,本项目的选址较为有利。从水土保持方面分析,本项目选址也符合要求,详细分析如下:(1)项目区周边无生态脆弱区、泥石流易发区等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区域,不存在制约因素;(2)项目区所在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一级标准。工程建设已尽量考虑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考虑了环境容量的承载力;(3)工程选址未占用基本农田等基础设施;(4)工程选址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点和重点试验区,不在国家规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5)项目区未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区域,项目区未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县、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以及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内。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3-2018)以及《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约束性条款,将本项目的情况列表对比分析。相符性分析见表3-1~3-3。表3-1与新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的相符性分析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章预防规定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本项目不属于“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符合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本项目不属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符合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本项目不属于“陡坡地开垦”活动符合第二十一条: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本项目不属于“毁林、毁草开垦”活动符合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项目区所在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符合表3-2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3-2018)相符性分析表序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本工程情况符合性1工程选址(线)必需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本工程已避让符合2选址(线)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实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占地范围内无水土保持专项设施本工程已避开符合表3-3与《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10)相符性分析表序号《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本工程情况符合性1第十四条禁止在规定区域取土、挖砂、采石本工程材料来源为外购符合2第十五条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逐步退耕,植树育草。本工程不涉及陡坡开垦符合3第十七条有规范定情形之一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一)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二)实行分期建设,其前期工程存在水土保持方案未编报、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等违法行为,尚未改正的;(三)位于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一级区内的保护区、保留区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四)对饮用水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工程不涉及。符合4第十九条生产建设单位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时,应当遵守条例相关规定:(一)控制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减少占地面积;(二)对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分层剥离,并收集、堆存和再利用;(三)对具备移植条件的原生植物进行移植。本项目控制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在用地红线内。符合综上所述,工程选址不在国家划定的相关敏感区范围内,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工程选址的基本要求,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无制约因素,项目建设选址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3.2.1建设方案评价本工程各功能区分区布置,充分保障项目区的统一指挥、控制及分散管理,布局合理。建设过程中,无临时征占地,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均布设在项目建设区内,过程布置紧凑合理。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及建设内容,整个项目建设区整体性比较强,布局紧凑合理,功能划分明确,即有利于项目建设,又能有效的合理的有限的土地资源,伴随着周边项目的建成,和项目区保持了良好的促进和互补作用,从而形成片区整体性。另外,工程建设中所需的辅助设施,如施工场地布设在项目建设区域内,减少了临时征占地,使用结束后统一进行拆除、清洗,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民房。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的布设进一步增强的工程建设整体布局紧凑合理的有效性。工程布局合理,功能区划合理,场地排水效果理想,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主体工程实施了表土剥离,设计了排水管、透水砖、植草砖铺砌、园林绿化措施;表土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对表土进行剥离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对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中的西南岩溶区的特殊规定:应保存和综合利用表土资源;排水管设计重现期为2年,设计标准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21),排水管相互衔接布置,形成一个整体的雨水系统,能有效的对项目区地表汇水进行排导,为重要的防洪排导工程;透水砖、植草砖铺砌可有效的增加地表雨水下渗,减少水损失,属于重要的降水蓄渗工程;园林绿化植被建设标准为1级,属于高标准植被建设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灌溉、排水、雨水利用设施。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经分析,工程总体布局充分利用了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条件,并从环境保护,水土资源保护角度出发,充分利用项目区现有资源,减少了土石方量,还布置了排水等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有效地减少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同时工程所需的砂石料、混凝土等,均从合法厂家购买,都起到了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3.2.2工程占地评价(1)占地类型从占地类型来看,项目用地范围不位于自然资源部反馈“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园地。且本工程建设完工后,工程及时硬化,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达到水土保持要求。(2)占地面积本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为1.6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0.69hm2,道路硬化区占地面积0.80hm2,绿化区占地面积0.12hm2。本项目给水、供电系统等埋设在道路及硬化区、景观绿化区下部;对外交通、施工道路利用已建边境道路;项目施工用水、用电利用永久占地布置,不重复计算占地;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弃渣场、临时表土堆场;项目施工生产区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项目施工生活区租用附近民房,项目占地不存在漏项。本项目不存在临时占地,施工生产区利用永久占地布置,共布置1处,可满足施工需求,符合节约用地的要求。从占地面积看,主体工程设计时,考虑了占地最小、扰动地表最少的原则,建筑布局紧凑合理,道路统筹考虑,道路路径走向等方面,尽量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减小了工程扰动地表面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严格施工管理,防止对施工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扰动,不对地表进行扰动,也减少了因工程建设带来的地表扰动和破坏。3.2.3土石方平衡评价根据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结果,本项目共产生开挖土石方1.64万m3(其中表土剥离0.07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1.57万m3),回填土石方1.64万m3(其中绿化覆土0.07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1.57万m3),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利用,无需外借土方,亦不产生弃方。(1)表土剥离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占用园地区域存在表土分布,项目区园地区域表层枯枝落叶较多,扣除表面腐殖层后实际可剥土壤厚度较薄,设计对扣除表面腐殖层后表土较好的区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直接回填绿化区,用于绿化覆土。(2)土石方挖填数量评价本项目土石方开挖主要为表土剥离、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土石方回填主要为场地平整、基础回填、绿化覆土;根据“2.4土石方平衡”一节介绍,各工程区挖方、填方没有漏项,挖填数量合理,土方合理利用、处置,符合最优化原则。(3)土石方调运评价项目区内部调运土方0.07万m3,均为剥离的表土,从整个项目区剥离后调至绿化区;从调运距离看,土方调运均在项目区内完成,调运距离较短;从调运时序看,绿化区位于项目四周,且项目施工期较短,表土剥离后直接回填绿化区进行覆土,无需设置临时表土堆场,调运时序可行。(4)借方、余方评价本项目建设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利用,项目建设无需外借土方,亦不产生弃方,不自行设置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避免了自行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新增扰动地表和水土流失。从以上可看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回填土方利用自身开挖土方,无需外借土方,亦不产生弃方,项目土石方平衡符合水土保持要求。通过对本项目土石方平衡分析,从水土保持的角度分析认为,项目土石方平衡合理,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建议建设单位下阶段细化回填土石方数量,避免出现长时间的临时堆存情况,并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施工前做好合理的应急方案。3.2.4取土(石、砂)场设置评价本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等向当地具有合法开采权的砂、石料场就近购买,不涉及到工程砂、石料等取料场选址问题,减少了由于料场开挖而造成的水土流失。料场相关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应由料场经营方承担。3.2.5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评价根据现场勘查、主体设计资料及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渣,不设置弃土场,避免了自行设置弃土场新增扰动地表和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要求。3.2.6施工方法及工艺评价根据“2.2施工组织”一节的介绍,本项目施工方法与工艺有以下优点:(一)施工方法评价(1)项目采用机械施工,且在外围修建施工围墙,避免对外部造成影响,符合减少水土流失的要求;(2)施工场地布置在永久占地内,符合节约用地和减少水土流失的要求;(3)道路、管沟开挖施工同步进行,避免了多次开挖回填;(4)项目建设对园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采用机械结合人工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用于后期绿化覆土使用。(5)施工中设计对裸露地表采取覆盖措施,填筑土方尽可能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从水土角度出发,本工程施工方法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二)施工工艺评价(1)本项目在施工中尽量控制施工场地占地,减少扰动破坏的土地面积;对大面积的开挖面和填筑面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压尘,以减少尘土的飞扬;(2)主体工程对基础开挖等进行了详细的方案设计,有助于避免大开挖面形成高陡边坡和增加占地,同时可以减少降雨产生的径流造成坡面冲刷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3)基础等开挖均采用先支护后开挖,可以减少因开挖失稳,造成开挖面跨塌、裸露,造成水土流失;(4)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环境、土方运输保护、扬尘污染防治等均进行了相应的措施管护设计,对今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奠定了基础,并且具有良好的可实施性,满足水土保持要求;(5)项目施工工序:场地平整→基础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施工→道路硬化施工→绿化施工,各个施工阶段中都融入了水土保持的因素,场地平整改变了地形坡度,减缓水流速度,基础开挖及回填后及时进行道路的硬化,硬化地表结构紧密,抗蚀力增强,最后的绿化措施覆盖了裸露地表,减少水土流失的产生,整个工序利于水土保持。以上施工工艺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水土流失的防治,通过分析认为,本工程施工工艺对主体工程不存在限制性影响,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工程施工工艺是可行的。3.2.7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出于主体工程安全角度考虑,主体工程设计了各类防护措施,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同时,也具有水土保持效果。在本方案编制过程中,需要对主体工程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分析与评价,论证防护措施的水土流失防治能力,有助于完善工程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同时还可以对主体工程的设计进一步优化,避免措施的重复设计。3.2.7.1建构筑物区1、彩钢板拦挡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该区块周边区域修筑彩钢板拦挡,设计长度为510m,高度为2.5m。水土保持评价:彩钢板拦挡的修筑不但能起到防盗、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的作用,而且能将项目区和周边区域隔开,减少项目施工过程中扬尘、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还能有效防止项目区内泥沙径流四处扩散,对周边排水系统造成堵塞,因此,彩钢板拦挡的修筑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2、挡土墙主体设计在项目区东侧和南侧方向设置浆砌石挡墙435m3,高度在1~2m,采用M10.0砂浆砌片石,M10砂浆勾缝。水土保持评价:浆砌石挡土墙是各区域布置衔接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为主体工程建设服务的,虽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效,但其投资不计入水土保持投资中。3、表土剥离根据主体设计,在项目施工前对建构筑物区占用园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为10cm~30cm。可剥离表土面积0.28hm2,设计剥离表土量为720m3。水土保持评价:表土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对表土进行剥离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对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中的西南岩溶区的特殊规定:应保存和综合利用表土资源,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3.2.7.2道路硬化区1、地面硬化对道路等进行混凝土硬化,将形成硬化地面,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水土保持评价:地表硬化有效防止了降水直接渗入土壤,彻底消除了土壤流失的动力源泉,对防止路面的土壤流失具有非常好的作用。但由于路面硬化彻底阻碍了降水进入土壤的可能性,使降水无法渗入土壤,即无法形成壤中流,使降水以地表径流的形式直接流走,造成大量的水资源流失。所以,地表的保土作用非常好,但保水性能特别差。做好地表的排水工程至关重要。2、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污水管沿干路及建筑物及道路周边敷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污水管道,生产废水靠重力直排至室外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污水管道,污水管采用d200~d300的HDPE双壁波纹塑料排水管,但其投资不计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水土保持评价:污水管网主要目的是维护项目区的主要运行,同时能有效排泄场项目区内的污水。项目区所占区域地表基本已被硬化,基本不再发生水土流失,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但由于该措施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项目区的主要运行,按水土保持界定原则,其投资不计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3、雨水管网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的方法,将污水处理、净化后再对其进行排放;雨水直接进行排放。雨水管网计入水土保持投资。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项目区实际情况,雨水管采用DN300-400的UPVC塑料管,道路沿线共埋设雨水管640m。水土保持评价:主体在道路沿线布设的排水管可以有效排导路面的积水,防止地表长期受雨水浸渍导致路面损坏,对于维护道路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因此,将其纳入水土保持措施。4、植草砖铺设为满足项目区地面停车需求,同时改善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质量,主体工程设计对地上机动车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设,面积480m2。水土保持评价:植草砖铺砌可有效的增加地表雨水下渗,减少水损失,属于重要的降水蓄渗工程,因此应计入水保方案投资。3.2.7.3绿化区1、景观绿化绿化区主要在项目区内部,景观绿化面积约1200m2,绿化乔木选用大叶女贞、滇朴、黄花槐、樱花等;灌木选用小(大)叶黄杨、小叶女贞、毛杜鹃等;草本选用人工草坪。水土保持评价:项目区布设的景观绿化措施不仅可以起到美化环境、减轻并防治污染、净化和改善大气的环境质量等作用,还可以改变地温和气温,改善小气候。植物体通过根系对土壤的固着作用,以及植物枝叶和地被植物的土壤改良作用能达到涵养水源的目的,并能降低和防止雨水冲刷,阻止或减少地表径流,避免水土流失,此外,绿化区域可降低由于损坏原地表植被对项目区的影响,具有很好的水土保持效果。3.3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一、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原则(1)主导功能原则: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工程,其设计、工程量、投资应纳入水土保持设计中;以主体工程设计为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其设计、工程量、投资不纳入水土保持投资,仅对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和评价。(2)责任分区原则: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征地、临时占地,因施工结束后将归还当地群众或政府,基于水土保持工作具有公益性质的特点,需要将此范围的各项防护措施作为水土保持工程,计入水土保持设计。(3)试验排除原则:对主体设计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结合较紧密的工程,可按破坏性试验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些工程,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的,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此类工程即可看作以防止土壤侵蚀为主要目标,应算做水土保持工程,计入水土保持设计。二、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成果根据上述原则并结合水保监〔2014〕58号文件规定,项目建设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防护措施表及主体工程设计中纳入本工程水土保持投资的措施表详见下表。表3-4水土保持措施界定表功能分区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措施不界定界定建构筑物区彩钢板拦挡、挡土墙表土剥离道路硬化区硬化、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植草砖铺设绿化区/景观绿化表3-5主体工程纳入水保措施体系工程量及投资表项目分区措施类型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投资(万元)建构筑物区表土剥离m272015.441.11道路硬化区雨水管网m64018011.52植草砖铺设m2480703.36绿化区绿化m2120015018.00合计33.99主体工程中已有的这些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护措施,从根本上讲,也是基于保障施工安全、运营安全或美观而设计的。这些措施,针对主体工程而论,在设计中能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能够把注重水土保持工作的思想落实到主体工程的设计之中,是遵循相关标准规范的具体体现。从水保工作角度评价认为项目从工程总体布局、防护工程的数量等是基本合理的,施工时序的合理性,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但是,建设区域施工阶段的临时防护措施尚未到位,这些不足部分将是本方案编制的重点内容,将在相关章节中详细论述。根据上述分析,主体工程已考虑了项目区内的表土剥离、雨水管网、植草砖铺设、景观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这些措施在起到主体功能作用的同时,也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具有较好的水土保持效果,但上述措施未能完全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因此还需对水土保持措施体系进行完善。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补充设计重点如下:(1)补充建构筑物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覆盖措施,提出水土保持要求;(2)补充道路及硬化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沉沙池、临时排水沟、临时覆盖措施,提出水土保持要求;(3)补充绿化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覆盖等措施,提出水土保持要求。第4章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4.1水土流失现状4.1.1耿马县水土流失现状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2023年)》(云南省水利厅,2024年10月),项目所在区水土流失状况见表4-1。表4-1耿马县水土流失现状统计表单位:km2、%项目区所处位置民政部公布行政面积微度流失水土流失强度分级轻度中度强度极强度剧烈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耿马县38372764.5372.051072.4727.95544.8250.80159.2514.90146.1713.63150.0813.9971.656.684.1.2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2013〕18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项目区所在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按《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标准划分,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岩溶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原生占地类型主要为园地,经计算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800.00t/(km2•a),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区域水土流失判定为微度。4.2水土流失情况评价成果4.2.1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本工程建设引起水土流失的形式有面蚀、沟蚀、重力侵蚀等,水土流失主要是在项目建设期,建设期由于挖损破坏及占压地表,使地形地貌、植被、土壤发生变化而引起流失,属典型的人为因素引起的水土流失。本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工作面有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基础基坑施工、道路施工等。(1)场地平整、建筑施工因项目建设开挖、回填产生的土石方的堆放等建设活动,破坏了原地貌及其土层结构、表面植被,使原来相对稳定的表土层受到不同程度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抗蚀能力,在降雨及径流的作用下,加剧水土流失。(2)道路施工道路的开挖会使原有地面组成物质及地面排水系统发生改变和破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处理不当和排水措施不到位,后期绿化措施不实施,会造成水土流失,地面硬化标准不高,造成路面损坏,也会产生水土流失。(3)施工扬尘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区表层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质疏松,遇到大风天气都会造成一定的扬尘危害。施工过程中的平整土地、道路填筑、材料运输和装卸在2级以上风力作用下就会产生扬尘,其中,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和施工作业扬尘最为严重,如果不采取措施,施工场地将会危害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及周边环境。4.2.2扰动地表面积本工程扰动地表面积根据项目主体工程技术资料统计计算,部分是通过实地调查和图面量测获得。经统计,本项目扰动地表面积为0.61hm2,具体情况详见表4-2。表4-2扰动地表面积统计表序号项目分区占地类型及数量(hm2)占地性质园地小计1建构筑物区0.690.69永久占地2道路硬化区0.800.80永久占地3绿化区0.120.12永久占地合计1.611.614.2.3损毁植被面积根据项目设计资料,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工程建设损毁植被面积0hm2。4.2.4土壤流失量预测1、预测单元参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情况,水土流失预测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域,预测单元划分按防治分区进行。具体分区详见表4-3。表4-3水土流失预测分区情况序号预测分区预测面积(hm2)建设期自然恢复期1建构筑物区0.692道路硬化区0.803绿化区0.120.12合计1.610.122、预测时段预测过程中各个预测分区的预测时段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和土壤侵蚀时段情况,以最不利的时段进行预测,超过雨季长度按照全年计算,涉及雨季但未超过雨季长度按其占雨季时间(5~10月的6个月)的比例计算,非雨季侵蚀时间则按0.1a计列。各不同预测分区由于其施工时段有所区别,其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也有所不同。(1)施工期:根据施工计划安排,项目计划于2025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0月完工,经综合考虑实际工期时长和占用雨季时长确定预测时段,其中建构筑物区取0.83a、道路硬化区0.83a、绿化区0.83a。(2)自然恢复期:工程施工结束后,绿化区域基本建设完工,处于自然恢复期,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本项目处于湿润区,确定恢复时间按2.0a计。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详见表4-4。表4-4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表序号预测分区建设期自然恢复期总时段t1t2t=t1+t21建构筑物区0.830.832道路硬化区0.830.833绿化区0.832.02.833、原生土壤侵蚀模数取值项目区工程建设扰动范围内占用土地类型为园地,土地类型原生土壤侵蚀模数取值依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结合实地踏勘综合分析后进行取值,园地800t/km2·a。根据项目区原生占地情况,经加权平均计算得到项目区原生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800.00t/km2·a。表4-5项目区原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表序号项目分区占地类型及数量(hm2)侵蚀模数(t/km2•a)园地小计1建构筑物区0.690.69800.002道路硬化区0.800.80800.003绿化区0.120.12800.00合计1.611.61800.004、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取值根据以往监测中的经验和咨询相关专家,对各区域现状土壤侵蚀模数进行取值。项目区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基础开挖期间,确定施工期建构筑物区土壤侵蚀模数取8500t/km2•a、道路硬化区土壤侵蚀模数取8000t/km2•a、绿化区6000t/km2•a;道路硬化区和绿化区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取600t/km2•a。5、预测结果根据以上取值结合预测时段分析计算,项目建设区原生土壤流失量为12.60t,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109.22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96.62t。表4-6原生土壤流失量预测序号预测分区预测面积hm2原生土壤侵蚀模数t/km2·a流失时段a原生流失量t1建构筑物区0.698000.834.582道路硬化区0.808000.835.313绿化区0.128002.822.71合计1.6112.60表4-7扰动后土壤流失量预测预测分区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合计(t)预测面积hm2侵蚀模数t/km2·a预测时段a流失量t预测面积hm2侵蚀模数t/km2·a预测时段a流失量t建构筑物区0.6985000.8348.680.0048.68道路硬化区0.8080000.8353.120.0053.12绿化区0.1260000.835.980.1260021.447.42合计1.61107.781.44109.22表4-8新增土壤流失量预测序号预测分区新增水土流失预测(t)比例(%)原生水土流失量扰动后水土流失量新增水土流失量1建构筑物区4.5848.6844.145.652道路硬化区5.3153.1247.8149.483绿化区2.717.424.714.87合计12.60109.2296.62100.004.3水土流失危害分析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不仅影响工程本身的建设及安全,也将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不利影响。(1)对工程本身的影响建设区域内原地貌和植被遭到损坏,产生大量裸露地表,遇到一定程度降雨,便可产生较大的径流,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将严重影响施工进度,以及工程的安全运行。(2)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在开挖土方及调运运输过程中,若不采取遮盖等措施,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对厂内道路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若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扬尘、泥沙外流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城市形象。(3)对周边居民的危害在施工施工期间,扰动地表,如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弃土、弃渣进对周边造成影响;施工期不采取防洪排导措施,将会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施工期污水进入周边河道,将会造成水体污染。4.4指导性意见从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工程建设期对当地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区的开挖扰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为使项目建设过程中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必须适时适地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以整个作业面施工期临时防护工作为重点,适时针对不同工程区域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使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及水土保持要求,本方案拟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1)防治措施的指导性意见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进行综合分析。项目区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具体结合建设工程的布局、施工工艺,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其中整个项目区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地段,水土流失强度较大,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2)施工时序的指导性意见本项目水土流失主要为水蚀,因此在主体施工安排尽量避开雨季。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在施工时相互配套,特别做好临时防护工程,减少施工中的水土流失。合理安排各期工程的建设时序,避免扰动区域分散,给防护治理带来不便。(3)水土保持监测的指导性意见根据预测结果,建设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整个项目区。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情况、各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量等的变化情况,还应注意土石方流向情况。虽然项目建设存在着损坏原地貌、开挖土石方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不利因素,但通过制定科学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积极有效的防治,是可以减少工程建设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第5章水土保持措施5.1防治区划分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工程占地类型、占地性质、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特性,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项目建设区一级分区,项目建设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区等二级分区。根据不同分区水土流失特点进行防治,提出具体对策和措施。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见图5-1。水土流失项目建构筑物区防治分区建设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区图5-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5.2措施总体布局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当地的自然条件,并结合各分区的具体情况,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原则和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的指导下,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流失治理方针,坚持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采取拦挡措施、排水措施、土地整治、植物防护、临时措施和管理要求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应该按照系统工程原理,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单项与综合、眼前与长远的关系,争取以投资省、效益好、可操作性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在措施实施进度安排上,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发生和发展。(1)建构筑物区:主体考虑了表土剥离等。根据本区域水土流失特点,为防止雨水对临时堆土、临时堆放的砂石料的冲刷,方案新增临时覆盖措施,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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