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招标采购公告(2025)
晋水审批决〔2025〕353号
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乡区块煤层气 5亿立方米/年项目(建设期)取水许可 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西晋祥煤成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乡区块煤层气5亿立方米/年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晋祥发〔2025〕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乡区块煤层气5亿立方米/年项目位于晋中市榆社县讲堂乡、岚峪乡和长治市武乡县贾豁乡、大有乡、洪水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该项目核发《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140000-89-01-903811),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备油气〔2024〕2号文同意将该项目备案主体由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山西晋祥煤成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钻井549口、配套建设管网62公里、建设集气站2座。该项目分三期建设,建设期(2025年-2027年)钻井386口,建成煤层气产能5亿立方米/年。
二、同意该项目建设期生产和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南屯河、东河和浊漳北源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外购桶装水解决。批复建设期总取水量167.34万m3(含南屯河地表水69.85万m3、东河地表水19.47万m3、浊漳北源地表水77.83万m3、外购桶装水0.19万m3),其中生产取水量166.43万m3,职工生活取水量0.91万m3;项目建设期3年,分期取水量54.20万m3、35.14万m3、78万m3。项目职工生活饮用水为外购商品水,不计入取水许可证。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建设期生产用水及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口分别设在榆社县屯村(坐标:东经113°03′10.1″、北纬36°57′22.4″),榆社县东汇村(坐标:东经113°00′29.8″、北纬37°04′41.0″),榆社县常银村(坐标:东经112°55′29.1″、北纬36°56′26.2″)。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落实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武乡县水利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乡区块煤层气5亿立方米/年项目(建设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乡区块煤层气
5亿立方米/年项目(建设期)水资源论证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山西晋祥煤成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绛州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乡区块煤层气5亿立方米/年项目(建设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5年2月26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晋中市水利局、长治市水利局、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武乡县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山西省沁水盆地榆社-武乡区块煤层气5亿立方米/年项目位于晋中市榆社县讲堂乡、岚峪乡和长治市武乡县贾豁乡、大有乡、洪水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305-140000-89-01-903811,主要建设内容:钻井549口、配套建设管网62公里、建设集气站2座。该项目分三期建设,建设期(2025年-2027年)钻井386口,建成煤层气产能5亿立方米/年。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备油气〔2024〕2号文同意将该项目备案主体由“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山西晋祥煤成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建设期总取水量167.34万m3,其中:生产取水量166.43万m3,职工生活取水量0.91万m3(生活饮用水0.19万m3,生活非饮用水0.72万m3)。一期(2025年)、二期(2026年)、三期(2027年)取水量分别为54.2万m3、35.14万m3、78.0万m3。最大年度取水量78.0万m3(三期),其中:生产取水量77.6万m3,职工生活取水量0.4万m3(生活饮用水0.09万m3,生活非饮用水0.31万m3)。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指标50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农村居民生活分散式供水用水定额70L/p·d的要求;集气站职工生活用水指标80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但无淋浴设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9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建设期生产和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南屯河、东河和浊漳北源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外购桶装水解决,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南屯河取水口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33km2,多年平均径流量744.88万m3/a。经分析计算,在保证率95%时按最枯月流量计算,来水量为485.0万m3/a,在满足河道内生态基本需水量和已批复取水量后,可以满足该项目建设期取水量69.85万m3(一期21.77万m3、二期15.63万m3、三期32.45万m3)的需求。
六、东河取水口以上控制流域面积91.7km2,多年平均径流量613.6万m3/a。经分析计算,在保证率95%时按最枯月流量计算,来水量为25.56万m3/a,在满足河道内生态基本需水量和已批复取水量后,可以满足该项目建设期取水量19.47万m3(二期)的需求。
七、浊漳北源取水口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418km2,多年平均径流量6785.1万m3/a。经分析计算,在保证率95%时按最枯月流量计算,来水量为510.5万m3/a,在满足河道内生态基本需水量和已批复取水量后,可以满足该项目建设期取水量77.83万m3(一期32.37万m3、三期45.46万m3)的需求。
八、南屯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榆社县屯村,坐标:东经113°03′10.1″、北纬36°57′22.4″。东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榆社县东汇村,坐标:东经113°00′29.8″、北纬37°04′41.0″。浊漳北源地表水取水口位于榆社县常银村,坐标:东经112°55′29.1″、北纬36°56′26.2″。
九、南屯河、东河、浊漳北源地表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以作为该项目建设期生产和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
十、该项目建设期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集气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十一、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建设期生产和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南屯河、东河和浊漳北源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外购桶装水解决,可以满足该项目建设期取水量167.34万m3(南屯河地表水69.85万m3、东河地表水19.47万m3、浊漳北源地表水77.83万m3、外购桶装水0.19万m3)的需求。水源配置如下:
序号
水源
单位
一期(2025年)
二期(2026年)
三期(2027年)
合计
1
南屯河
万m3
21.77
15.63
32.45
69.85
2
东河
-
19.47
-
19.47
3
浊漳北源
32.37
-
45.46
77.83
4
外购水
0.06
0.04
0.09
0.19
合计
54.2
35.14
78.0
167.34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晋中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长治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武乡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 年 07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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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层气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