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7日10时至2025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号:赣(2021)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21918号、赣(2021)袁州区不动产权第0021919号】、地上建筑物(未办证)、苗木及构筑物(详见附件“司法评估报告”)。起拍价:23,110,000元,竞买保证金:2,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物属地为袁州医药工业园,相关资产的开发和使用不能改变用地性质,必须符合园区产业政策规划,符合环评、安评等要求,且应与园区签订入园协议(详情请参与竞买前向宜春袁州产业园管园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要求,致竞买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办理相关资质证明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拍卖标的有租赁,租赁日期至2027年6月30日止,详情请查看上传的附件“厂房租赁合同”,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3、意向竞买人需前往宜春袁州产业园管园委会了解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咨询是否符合入驻条件;4、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5、以上起拍价(保留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经查询欠缴税款为3891314.38元(具体以实际缴付为准),滞纳金4619734.59元(滞纳金计算到2024年11月12日),标的物原欠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6、竞拍成功后如需将标的物过户到企业名下,竞买人须于2025年8月4日前来电申请办理网拍授权委托。7、标的物展示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7月7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以及欠缴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卖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再依据税务发票到法院退还,买受人收到相关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签收过户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应退税票据,逾期未提交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税费)。六、本次拍卖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并办理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账号:9558831508000118450)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举报监督电话:0795-3571315监察室案件承办人:0795-3550795 朱法官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咨询电话:15387894102 袁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七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江西省 宜春市 袁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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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