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粒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粒400吨新建项目环评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粒400吨新建项目》予以公开,先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粒400吨新建项目
(2)项目位置: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
(3)建设内容及规模: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项目中心位置E113°11′5.503″,N22°40′10.078″),用地面积500㎡,建筑面积500㎡,共有员工10人,所有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年塑料粒400吨。
二、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调查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对周边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项目建设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项目环评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人马生13420456720)、电子邮件(1785848299@qq.com)等方式,想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稿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颗粒400吨新建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粒400吨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编制日期:2025年07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四至图附图3建设项目一层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二层平面布置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5建设项目废气引用监测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规划一张图附图7中山市三线一单图附图8建设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建设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建设项目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及声环境评价范围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粒400吨新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1分5.503秒,北纬22度40分10.07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他符合性分析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符合该政策。根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及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类,因此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不属于规定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因此符合该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拟建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一图通》,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3、与《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中环规字〔2021〕1号)相符性分析表1与中环规字〔2021〕1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1.严格源头控制第四条“中山市大气重点区域(特指东区、西区、南区、石岐街道)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VOCs产排的工业项目”。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不属于中山市大气重点区域。2.第五条“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使用非(低)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和胶粘剂。3.规范过程管理第九条“对项目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第十条“VOCs废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收集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烘料废气管道直连收集,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1)。由于项目主要产污设备较大,且工作时有较高温度,无法密闭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取30%,因此本项目使用集气罩收集。3.规范过程管理第九条“对项目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第十条“VOCs废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收集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范执行。”第十一条:“含VOCs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应按相关标准等要求密闭储存、转移和输送。”第十二条:“对含VOCs物料流经的泵、压缩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法兰及其他连接件、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和其他密封设备,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泄漏排放。密封点数量超过2000个(含)的建有有机化工管路的有机化工、医药、合成材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行业企业,必须使用LDAR技术,并建立检测修复泄漏点台账”。烘料、挤出废气采用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治理技术,活性炭吸附属于塑料行业排污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性技术,由于本项目的VOCs的产生浓度不高,因此处理效率以80%计算。4.加强末端治理第十三条“涉VOCs产排企业应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治污设施,VOCs废气总净化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效率要求。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为鼓励和推进源头替代,对于使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的,且全部收集的废气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的,在确保NMHC的无组织排放控制点任意一次浓度值小于30mg/m3,并符合有关排放标准、环境可行的前提下,末端治理设施不作硬性要求。”目由于VOCs产生量较少,初始排放速率远小于3kg/h,产生浓度较低,难以稳定达到90%的处理效率,项目G1处理效率以80%计算,符合第十三条、第二十九条。是5.强化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涉VOCs企业应当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并建立涉VOCs生产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第十六条“除全部采样低(无)VOCs原辅材料或仅有高水溶性VOCs废气的项目外,仅采用单纯吸收/吸附治理技术(包括水喷淋+活性炭的处理工艺)的涉VOCs项目应安装VOCs在线监控系统并按规范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达到应有的治理效果。”第十七条“VOCs年排放量30吨及以上的项目,应安装VOCs在线监控系统并按规范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建成后建立涉VOCs生产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项目使用水不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可不安装VOCs在线监控系统。符合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是—3—4、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表2与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序号涉及条款本项目是否符合1.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当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当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速率低于2kg/h,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由于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浓度较低,因此本项目VOCs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为80%。2.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者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项目排气筒设置高度15米。3.VOCs物料应当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应当存放于室内,或者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罐应当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当符合5.2.2、5.2.3和5.2.4规定。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当满足3.7对密闭空间的要求。项目主要涉VOCs物料HIPS塑料、GPPS塑料和色母等储存于密闭桶或密闭袋中。4.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当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者罐车进行物料转移。项目涉VOCs物料主要HIPS塑料、GPPS塑料和色母、废活性炭等的储存采用密闭桶装容器或袋储存;储存在室内特定区域,废活性炭等储存于危废仓内,设置防雨、遮阳、防渗措施。5.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当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者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当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6.VOCs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应当密闭,卸料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4—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7.VOCs物料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VOCs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应当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烘料废气管道直连收集,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8.VOCs质量占比≥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当采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9.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当采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0.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当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当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1.工艺过程产生的VOCs废料(渣、液)应当按5.2、5.3的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当加盖密闭。项目主要涉VOCs废料为废活性炭等,采取密闭包装袋或桶进行包装。储存、转移和输送,且均存储于危废仓内,危废仓做好地面防腐。12.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当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当按GB/T16758、WS/T757—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当选取在距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当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烘料废气管道直连收集,收集效率为90%,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30%。—5—13.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当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当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当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当超过500μmol/mol,亦不应当有感官可察觉排。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求按5.5规定执行。项目设计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为密闭收集且收集系统负压运行。是5、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中府〔2024〕52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中古镇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200020013))”。表3与中府〔2024〕52号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涉及条款本项目是否符合1.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智能家居、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推动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优先发展灯饰制造产业。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鼓励引导类。1-2.【产业/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产业不属于清单中“禁止类业”1-3.【产业/限制类】印染、牛仔洗水、电镀、鞣革等污染行业须按要求集聚发展、集中治污,新建、扩建“两高”化工项目应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及其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站,港口(铁路、航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配套项目,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配套项目、氢能源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除外)。项目不属于印染、牛仔洗水、电镀、鞣革等污染行业。1-4.【生态/禁止类】单元内中山黄圃地方级地质公园范围实施严格管控,按照《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省级地质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不属于公园内用地。—6—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禁止在地质公园内擅自挖掘、损毁被保护的地质遗迹,禁止修建与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规划无关的建(构)筑物。1-5.【生态/综合类】加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项目不属于生态红线范围内1-6.【水/禁止类】岐江河流域依法关停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的重污染企业。项目1-7.【大气/鼓励引导类】鼓励集聚发展,鼓励建设“VOCs环保共性产业园”及配套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工程,提高VOCs治理效率。项目不涉及。1-8.【大气/限制类】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相关豁免情形除外。项目不涉及。1-8.【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建设重点行业项目,严格控制优先保护区域周边新建重点行业项目,已建成的项目应严格做好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防控土壤污染。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不属于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1-9.【土壤/限制类】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时,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不涉及。2.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限制类】①集中供热区域内达到供热条件的企业不再建设分散供热锅炉。②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行清洁生产,对于国家已颁布清洁生产标准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③新建锅炉只允许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须配套专用燃烧设备。金属铸造以及玻璃制品生产行业的新建炉窑只允许使用电,其他行业的项目不在集中供热区域内。项目使用的设备均使用为电能。—7—新建炉窑只允许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3.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鼓励引导类】全力推进岐江河流域古镇片区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零星分布、距离污水管网较远的行政村,可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废水处理单位转运处理。3-2.【水/限制类①涉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的项目,原则上实行等量ǿ代,若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须实行两倍削减ǿ代。②古镇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废水处理单位转运处理。3-3.【大气/限制类】①涉新增氮氧化物排放的项目实行等量替代,涉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实行两倍削减替代。②VOCs年排放量30吨及以上的项目,应安装VOCs在线监测系统并按规定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总量占用指标由所在地镇政府划拨。3-4.【土壤/综合类】单元内农田成片分布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不涉及农药使用。4.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①集中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②单元内涉及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所属行业类型的企业,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设计、建设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设施,相关设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桂洲水道。黄圃镇大雁生活污水处理可达到清单文件内要求。评价要求项目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计、建设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4.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①集中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②单元内涉及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所属行业类型的企业,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设计、建设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设施,相关设施须符合防渗、防漏要求。截、收集设施,相关设施须符合防渗、防漏要求。4-2.【土壤/综合类】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要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等环节落实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属于“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6、与《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山市环保工业产业园政策》中规定本规划实施后,按重点项目计划推进环保共性产业园、共性工厂建设,镇内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环保共性产业园核心区、共性工厂涉及的共性工序的规模以下建设项目,规模以下建设项目是指产值小于2千万元/年的项目;对于符合镇街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环保手续齐全、清洁生产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规模以下技改、扩建、搬迁建设项目,经镇街政府同意后,方可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或备案项目建设。西部组团:建设古镇镇光电、泡沫产业环保共性产业园依托古镇镇灯饰照明产业发展基础,推进光电产业产品改造,拟在古镇镇螺沙工业区建设古镇镇光电产业环保共性产业园核心区,用地规模251.6亩,重点配套智慧光电涉污产业,探索扩展高附加值的涉污项目,同时配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站,通过“工改”逐步将螺沙片区发展为环保共性产业园拓展区,推动古镇镇灯饰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辐射周边整个灯饰产业集群共建共享共赢。配套古镇光电产业发展,建设古镇镇泡沫产业环保共性产业园,选址于古镇镇海洲大华工业区,用地规模24亩,重点发展EPS新材料、塑料包装产业。涉及共性工序为:金属表面处理(酸洗、磷化、陶化、电泳、喷粉、喷漆,不含电镀、阳极氧化)、泡沫发泡、泡沫切割、泡沫回收热熔拉粒。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本项目主要生产塑料粒,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混料、烘料、挤出、切粒、冷—9—切等工艺,项目不涉及共性工序,可在园区外建设。7、与塑料制品生产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政策文件涉及条款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本项目为塑料粒生产,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是2.《关于印发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落实国家关于禁用塑料微珠政策,推动淋洗类化妆品、牙膏禁用塑料微珠。3.《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8、与《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中“分区分级:根据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需要,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分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按照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紧迫程度进行分级,提出差别化对策建议。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类区域面积共计6.843k㎡,占全市面积的0.38%,分布于南区街道、五桂山街道、南朗街道、三乡镇。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控类区域面积约40.605k㎡,占全市总面积的2.27%,均为二级管控区,分布于五桂山街道、南区街道、东区街道和三乡镇。一般区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以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不在方案—10—中的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属于一般区,符合要求。—1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工程内容及规模:一、环评类别判定说明表4环评类别判定表序号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产品产能工艺对应名录的条款敏感区类别1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塑料颗粒400吨/年投料、混料、挤出、冷却、切粒等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受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委托,我司承担了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粒400吨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正,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5.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1年修订)》的通知(中环规字[2021]2号);6.《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修订版》);7.《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中府函[2021]363号);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9.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中府[2024]52号)。—12—三、项目建设内容1、基本信息中山市古镇水东长流塑料制品厂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项目中心位置E113°11′5.503″,N22°40′10.078″),用地面积500㎡,建筑面积500㎡,共有员工10人,所有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年塑料粒400吨。表5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名称建设名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项目租用1栋1层钢筋混凝土和锌铁硼结构厂房,厂房高度7m。项目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500㎡。主要设置投料、混料、挤出、切粒、冷却区等,其中仓库位于车间内。储运工程运输厂外运输主要依靠社会力量、采用公路运输。公用工程供水市政供水供电电源由供电部门负责提供环保工程废水处理措生活污水经厂房自带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横琴海。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运处理。废气处理措投料、混料粉尘,无组织排放烘料废气管道直连收集,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1)噪声处理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采用设备基础减振以及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处理措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一般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储存于危险暂存间,然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2、主要产品及产能表6项目产品产量一览表序号产品年产量1.塑料颗粒400吨3、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表7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13—名称物态年用量t/a最大储存量(t)包装方式所在工序是否属于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t)HIPS塑料(新料)颗粒状201225kg/袋原材料GPPS塑料(新料)颗粒状201225kg/袋原材料色母颗粒状20.525kg/袋原材料硫酸钡粉末状50.525kg/袋原材料碳酸钙粉末状9.740.525kg/袋原材料机油液态0.10.0550kg/桶设备维护是2500注: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均为新料。表8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序号名称理化性质1.HIPS塑料(新料)高抗冲聚苯乙烯,也就是常说的HIPS,是由弹性体改性聚苯乙烯制成的热塑性材料。由橡胶相和连续的聚苯乙烯相构成的两相体系,已发展为世界上重要的聚合物商品,这种通用产品在冲击性能和加工性能方面有很宽的范围,使其具有广泛的应用。HIPS相对密度为1.04~1.06,熔融温度165~220℃,热分解温度300℃。HIPS的拉伸强度约为15~30MPa,伸长率为35~60%。随温度的降低、应变速率的增加而增加,有点像橡胶增韧体系。热风接温度为2.GPPS塑料(新料)通用级聚苯乙烯是一种热塑性树脂,为无色、无臭、无味而有光泽的、透明的珠状或粒状的固体。密度1.04~1.09,透明度88%~92%,折射率1.59~1.60。在应力作用下,产生双折射,即所谓应力-光学效应。产品的熔融温度150~180℃,热分解温度300℃。3.色母颗粒状,别名色种,主要为改性树脂,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是一种新型高分子塑料专用着色剂,通过与塑料混合熔融后达到改变塑料的颜色。不含重点重金属。4.硫酸钡无臭、无味粉末状。溶于热浓硫酸,几乎不溶于水、稀酸、醇。密度4.25-4.5g/cm3,熔点1580℃。5.碳酸钙白色粉末,无机化合物,俗称灰石、石灰石、石粉、大理石等。碳酸钙呈中性,基本上不溶于水,溶于盐酸。是地球上常见物质之一,存在于方解石、白垩、石灰岩、大理石、石灰华等岩石内,亦为动物骨骼或外壳的主要成分。碳酸钙也是重要的建筑材料,工业上用途甚广。熔点1339℃,密度2.93g/cm3。6.机油即润滑油,密度约为0.91×103(kg/m),能对机器起到润滑减磨、辅助冷却降温、密封防漏、防锈防蚀、减振缓冲等作用。机油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则可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赋予某些新的性能,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含重点重金属。—14—4、主要生产设备表9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生产设备规格型号设备数量(台)所在工序1挤出机非标设备,每条含烘料斗1个、挤出机1台,切粒机1台,冷却水槽1个(水槽尺寸为5.5m×0.4m×0.3m,水深0.2m)2条投料、拌料、挤出、冷却、切粒能耗:电能2混料机/2台混料密闭无尘设备混料3冷却塔循环水槽尺寸:φ1.2m,水深0.3m1台辅助设备/4空压机/1台辅助设备制备压缩空气注:①本项目所用设备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使用的空压机为螺杆式空压机及冷冻式空压机,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淘汰类中的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表10项目挤出机产能核算设备数量年工作时间h单台生产量(kg/h)单台原料用量t/a产能合计t/a挤出机2条240085204408注:挤出机理论设计产量为408t/a,而项目年产塑料颗粒(约400t/a),因此可满足生产要求。5、人员及生产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无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8:00-12:00,13:30-17:30),无夜间生产。6、给排水情况(1)生活用水(1)生活用排水:项目员工10人,均在不厂内住宿,不设食堂。生活用水参照《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人均用水按10m³/a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33m³/d(100m³/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90%的排放率计算,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0.3m³/d(90m³/a)。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经深度处理后排入横琴海。—15—(2)生产用排水①冷却塔用排水:项目设置1个冷却塔用于挤出机的间接冷却,单个冷却塔配套冷却水池尺寸为φ120×H50cm,水深约30cm,蓄水量约为0.34m³,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天补充用水量约占水池有效容量的5%,则补充水量0.017t/d(5.1t/a)。补充用水不产生污水。②冷却槽用水:项目2台挤出机,每台各配套1个冷却水槽用于直接冷却产品,单个冷却水槽有效容积约5.5m×0.4m×0.2m=0.44m³,冷却水约1个月更换一次,则产生冷却槽废水约为0.44×2×12=10.56m³/a,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每天补充用水量约占水池有效容量的5%,则补充水量0.044t/d(12.2t/a)。补充用水不产生污水。总用水量约为23.76t/a。图1项目水平衡图(m³/a)7、能耗情况项目主要能耗如下表所示:表11主要能源以及资源消耗一览表名称年耗量来源储运方式电80万千瓦市政供电市政电网水129.2吨市政供水市政管网8、平面布项目50m范废水暂存区和危局情况围内无敏感点,项目废仓库,其余为仓库。东北为投料、混料、挤出经合理布置后,厂界噪、冷却、切粒、声对周边环境生活用水三级化粪市政管镇水务有限横琴海100池90道90公司90损耗12.2新鲜用水冷却槽用水冷却槽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废129.223.7610.56水处理机构转运处理损耗5.1冷却塔用水5.44值环034—16—影响不大。项目布局合理;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于项目东北面,距离最近居民区(西面海洲村)153m处设置,因此对敏感点影响较小。详见附图3。9、四至情况项目东面为空地和拱北河,南面为优格仓库,西面为中山市华境精华科技有限公司,北门为中山市伟高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建设项目四至图详见附图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图1、电器塑料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生产工艺说明:投料工序:人工将GPPS塑料、HIPS塑料、色母、硫酸钡、碳酸钙等投入混料机内。该投料过程中有少量粉尘废气产生。年工作时间900h。混料工序:将原材料进行搅拌混合,混料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工作时混料机密闭工作,粉尘主要沉降于混料机内,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年工作时间1200h。烘料工序:利用烘料斗加热至80~100℃将原材料中水分烘干,能耗为电能,烘料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由于烘料温度低于HIPS、GPPS等塑料颗粒的熔融温度(HIP塑料熔融温度为165~220℃,GPPS塑料的熔融温度150~180℃),故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等污染物产生量极少,仅进行定性分析。年工作时间2400h。挤出工序:在挤出机内通过电加热使原料融化至200℃-230℃,将原材酸钡、碳酸钙—17—料挤出成型,会产生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由于挤出温度低于HIPS、GPPS等塑料颗粒的热分解温度(HIP塑料热分解温度为300℃,GPPS塑料的热分解温度300℃),故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等污染物产生量极少,仅进行定性分析。年工作时间2400h。水冷工序:挤出后产品经冷却水槽直接冷却。年工作时间2400h。切粒工序:切粒机剪切为颗粒状,物理切断,不加热。年工作时间2400h。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属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2023年中山市大气环境状况公报》,中山市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的年均值及相应的日均值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具体见下表。表12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µg/m³)标准值(µg/m³)占标率(%)达标情况SO2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81505.33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3达标NO2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568070.00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214052.50达标PM10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7215048.00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357050.00达标PM2.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427556.00达标年平均质量浓度203557.14达标O3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163160101.88超标CO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800400020.00达标为持续改善中山市大气环境质量,中山市将切实做好各类污染源监督管理。一是对全市涉VOCs、工业锅炉及炉窑等企业进行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加强巡查建设工地、线性工程,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三是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执法,现—19—场要求施工负责人做好车辆检查及维护;四是加强对餐饮企业、流动烧烤摊贩以及露天焚烧的管控,严防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发生;五是加强油站、油库监督管理,对全市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装置等设施进行油气密闭性检查;六是加大人员投入强化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工作,减少拥堵;七是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柴油车路检工作,督促指导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使用台账。通过以上措施,中山市大气环境质量将有所改善。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SO2、NO2、PM10、PM2.5、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清单的二级标准。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与中山市环境监测站小榄站点最近,根据《中山市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日均值数据(小榄)》,SO2、NO2、PM10、PM2.5、CO、O3的监测结果见下表。表13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点位名称监测点坐标/m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µg/m³)评价标准µg/m³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频率%达标情况XY小榄站3°5'46.37"E22°38'42.30"NS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1515014.00.00达标年平均9.460达标N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7680182.51.64达标年平均30.940达标PM10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98150107.30.27达标年平均49.270达标PM2.5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447596.00.0达标年平均22.535达标O3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158160163.19.59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000400035.00.00达标由表可知,SO2年平均值及日平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NO2年平均值及日平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值、PM10年平均及日平均值第95百分位数—20—浓度值、PM2.5年平均及日平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CO日平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3、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提到的“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国家质量标准是否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等技术导则和参考资料”的回复,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优先引入现有监测数据”。因此根据本项目情况,项目不对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进行大气环境现状监测。项目TSP的监测数据引用《《中山市鸿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报告编号:HSH20240420001)的现状监测数据,于2024年04月12日~04月14日在项目所在地A1检测点(曹二村)(位于西南面相距3722m)。表14项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监测站名称监测站坐标监测因子相对厂区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A1曹二村113°1417.878″22°33′26.317″TSP西北3772表15补充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µg/m³)监测浓度范围(µg/m³)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21—TSP日均值30078~102340监测结果分析可知,评价范围内TSP的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清单二级标准。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桂洲水道。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进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然后排入横琴海,根据中府[2008]96号《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及《中山市水功能区划》,横琴海为Ⅳ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中山市环境监测站发布的<2023年第1-53周中山市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显示横琴海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监测子站的溶解氧、氨氮、总磷超标。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应当切实做好生活污水的收集及预处理达标排放工作,确保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标纳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处理。为改善横琴海的水质情况,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已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求:加快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全市水环境科学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流域治理,全力消除未达标水体、坚持系统推动水体整治,开展排口溯源分析,厘清雨水、污水排口,分类整治排污口,实行定期巡查和挂账销号管理,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深入优化水体整治工程方案。充分论证、科学制定控源截污、清淤、生态补水、河岸修复等治理路径,形成“一河一策”治理对策,优化完善工程设计方案,杜绝“过度设计”。至2023年底,基本完成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整治主体工程,已列入水功能区名录的河涌消除劣V类,其余河涌消除黑臭。由上可知,中山市政府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已积极制定未达标水体水质整治计划,计划实施后,横琴海水质情况将逐步提高,水环境质量将有所改善。表16<2023年第1-53周中山市水质自动监测周报>表监测周期水质类别主要污染物监测周期水质类别主要污染物监测周期水质类别主要污染物第1周Ⅲ类氨氮、总磷第19周Ⅳ类溶解氧、氨第37周V类溶解氧第2周Ⅲ类氨氮、总磷第20周V类溶解氧第38周V类溶解氧第3周Ⅲ类溶解氧、氨氮、总磷第21周Ⅳ类溶解氧、氨第39周Ⅳ类溶解氧、氨第4周Ⅳ类氨氮第22周Ⅳ类溶解氧第40周Ⅳ类溶解氧、氨第5周Ⅲ类氨氮第23周Ⅳ类溶解氧、氨第41周Ⅳ类溶解氧、氨第6周Ⅲ类氨氮、总磷第24周V类溶解氧第42周V类氨氮第7周Ⅳ类氨氮第25周Ⅳ类溶解氧第43周V类溶解氧、氨第8周V类氨氮第26周Ⅳ类溶解氧第44周V类溶解氧、氨第9周Ⅳ类氨氮第27周V类溶解氧第45周V类溶解氧第10V类氨氮第28周Ⅳ类溶解氧、氨第46周V类溶解氧第11周V类氨氮第29周Ⅳ类溶解氧第47周Ⅳ类溶解氧第12V类氨氮第30周Ⅳ类溶解氧、氨第48周V类溶解氧第13V类氨氮第31周Ⅳ类溶解氧第49周V类溶解氧第14劣V类氨氮第32周Ⅳ类溶解氧第50周V类溶解氧第15劣V类氨氮第33周Ⅳ类溶解氧第51周V类溶解氧第16劣V类氨氮第34周Ⅳ类溶解氧第52周Ⅳ类溶解氧第17劣V类氨氮第35周V类溶解氧第53周Ⅳ类溶解氧—23—第18周V类氨氮第36周Ⅱ类无//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的相关规定,项目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可不进行噪声监测。四、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使用化学品,生产过程产生危险废物等。化学品储存等过程可能泄漏,危险废物等可能受雨淋产生渗滤液,上述液体下渗可能对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运行过程无涉及重金属污染工序;项目场地全面硬底化,并实行分区防渗,项目正常工况下不污染地下水、土壤;项目选址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厂房地面均为水泥硬化地面,化学品仓暂存区和危险暂存区设置缓坡,地面刷防渗漆,项目门口设置缓坡,事故状态时可有效防止废水等外泄,因此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此外,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亦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因此大气沉降途径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综合分析,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土壤破坏性监测问题”的回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果项目场地已经做了防腐防渗(包括硬化)处理无法取样,可不取样监测,但需详细说明无法取样原因”。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已全部硬底化,还要不要凿开采样”的回复,“若建设用地范围已全部硬底化,不具备采样监测条件的,可采取拍照证明并在环评文件中体现,不进行厂区用地范围的土壤现状监测”。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范围内已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地化。因此不具备占地范围内土壤监测条件,不进行厂区土壤环境现状检测。五、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属于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点情况如下表所示。表17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XY海洲村113°10′58.842″22°40′9.73″人群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西面153睿童国际时代慧童幼儿园113°10′52.421″22°40′15.191″人群幼儿园西北305环境中山市古镇精英幼儿园113°10′46.875″22°40′18.686″人群幼儿园西北540保护目标中山市古镇镇海州第二小学113°10′49.061″22°40′20.974″人群学校西北4642、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是确保该项目建成及投入使用后其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周围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用地范围内为工业用地,不涉及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5、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在本项目建成后周围的河流水质不受明显的影响,本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横琴海。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废水处理单位转运处理。故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点。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8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允最高允废气种排气筒排气筒许排放许排放标准来源类编号高度m浓度速率mg/m3kg/h烃705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0.5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烘料、烯12024年修改单)表4大G115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甲苯15乙苯100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控制标挤出工非甲烷总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4.0颗粒物1.0甲苯0.8丙烯腈0.1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5.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臭气浓度20(无量纲)—26—厂区内废气/非甲烷总烃/6(监测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0(监测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废水类别污染因子排放限值排放标准生活污水pH值6-9500300400/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BOD5SSNH3-N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0类50401类55452类60503类65554类7055总量控制指标(1)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计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的总量控制指标,不需另外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2)营运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约1.3984t/a。—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产排情况(1)投料、混料废气项目原材料投料、混料过程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粉状原料主要是硫酸钡、碳酸钙,使用量合计为7.5t/a,根据企业及同类型生产经验,项目投料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料的1%,则颗粒物的产生量约0.075t/a(0.083kg/h)。混料过程中混料机为密闭工作状态,粉尘主要沉降于混料机内,仅极少量粉尘外泄,因此混料过程中粉尘仅进行定性分析。项目投料、混料粉尘产生量约为0.075t/a(0.083kg/h),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烘料、挤出有机废气烘料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项目烘料斗加热至80~100℃将原材料中水分烘干,由于烘料温度远低于塑料颗粒的熔融温度(HIP塑料熔融温度为165~220℃,GPPS塑料的熔融温度150~180℃),故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等污染物产生量极少,仅进行定性分析。挤出工序产生有机废气、臭气浓度,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由于挤出温度低于HIPS、GPPS等塑料颗粒的热分解温度(HIP塑料热分解温度为300℃,GPPS塑料的热分解温度300℃),故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等污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染物产生量极少,仅进行定性分析。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中“改性粒料-造粒”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4.60kg/t-产品。本项目产生塑料颗粒400t/a,则挤出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约为1.84t/a。项目烘料废气管道直连收集(收集效率90%),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30%),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1),设计处理风量共10000m³/h,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80%。收集效率依据:烘料废气管道直连收集效率参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中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设备废气排口直连,设备有固定排放管(或口)直接与风管连接,设备整体密闭只留产品进出口,且进出口处有废气收集措施,收集系统运行时周边基本无VOCs散发,集气效率95%,因此本项目烘料废气经直连管道收集,项目收集效率保守按90%核算。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效率参《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2023年修订版)》中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外部集气罩,相应工位所有VOCs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集气效率30%。项目印刷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设计风速0.4m/s。因此项目集气罩收集效率取值30%。设计风量核算:风量取值合理性分析:项目每个烘料斗设置1条废气直排口,排气口管径50mm,管道风速控制为8m/s,单条排气管风量为管道横截面积与气体流速的乘积,可知2条废气直排管总风量约为2×3.14×(50mm/2)2×8m/s×3600=113.04m³/h。参照类似项目实际治理工程的情况以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在挤出机产生区域设置集气罩。参考《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中集气罩风量计算的有关公式:L=0.75×(10X2+F)×3600×Vx其中:X—集气罩至污染源的距离;(X取0.3m)F—集气罩口面积;Vx—控制风速。(取0.5m/s)。表21项目集气罩设置情况一览表工序数量/台集气罩数量/个集气罩面积/㎡单个集气罩所需风量(m³/h)设计总风量(m³/h)挤出机221.836457290经计算,废气治理设施所需风量约7374.78m³/h,考虑到管道风量损失,设计处理风量取整为10000m³/h。表22烘料、挤出工序有机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气筒序号G1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收集效率(%)30处理效率(%)80总产生量(t/a)1.84有组织排放产生量(t/a)0.552产生速率kg/h0.23产生浓度(mg/m3)23排放量(t/a)0.1104排放速率(kg/h)0.046排放浓度(mg/m3)4.6无组织排放排放量(t/a)1.288排放速率(kg/h)0.5367总抽风量(m3/h)10000有组织排放高度(m)15工作时间(h/a)2400项目排气筒设置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汇总如下:表23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浓度/(μg/m³)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t/a)一般排放口1G1非甲烷总烃46000.0460.1104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31—甲苯乙苯臭气浓度一般排放口合计非甲烷总烃0.1104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表2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μg/m³)1投料、混料废气生产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10000.0752烘料、挤出废气生产过程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0001.288甲苯《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800丙烯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100苯乙烯《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5000臭气浓度≤2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总计无组织排放总计非甲烷总烃1.288颗粒物0.075—32—甲苯丙烯腈苯乙烯臭气浓度表25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污染物有组织年排放无组织年排放年排放量/(t/a)量/(t/a)量/(t/a)非甲烷总烃0.11041.2881.3984颗粒物0.0750.075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表26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1.2.3.4.5.1,3-丁二烯6.7.8.臭气浓度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u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1G1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非甲烷总烃230000.23//停止生产并及时维修废气处理设施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表27项目全厂废气排放口一览表排放口编号废气类型污染物种类排放口坐标治理措施是否可行技术排气量(m³/h)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经度纬度G1烘料、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113°11′6.438″22°40′10.643″二级活性炭吸附是10000150.725—33—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分析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胜利东一路43号首层之5,根据《中山市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臭氧。主要外排废气有投料、混料废气,烘料、挤出废气。项目投料、混料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烘料废气管道直连收集,挤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1),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苯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丙烯腈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周边50米内没有敏感点,最近敏感点为西面约153米的海洲村,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气筒设置在远离居民敏感点的南侧,经处理后外排废气对周围影响不大。3、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胶制品工业》(HJ1122—2020),活性炭吸附为可行技术。(1)活性炭吸附可行性分析活性炭吸附:根据文献资料《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的研究进展》(易灵,四川环境,2011.10,第30卷第5期),目前国内外治理有机废气比较普遍的方法有吸附法、吸收法、氧化法、生物处理法等。对使用吸附法净化治理有机废气是一种成熟的治理技术,通常的吸附剂有活性炭、沸石等种类。活性炭是应用最早、用途最广的一种优良吸附剂,对各种有机气体等具有较大的吸附量和较快的吸附效率,对于本项目而言,项目采用的吸附剂为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中的活性炭装填方式采用框架多层结构,由于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量较少。活性炭吸附具有吸附效率高、能力强、设备构造紧凑,只需定期更替活性炭,即可满足处理的要求。设备特点:A、适用于常温低浓度的有机废气的净化,设备投资低。B、设备结构简单、占地面积小。C、净化效率高。D、整套装置无运动部件,维护简单,故障率低、留有前侧门,更换过滤材料简单方便。根据《上海市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07),完善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可以长期保持有机废气去除率不低于80%。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表28项目单个活性炭相关参数一览表项目单位参数风量m³/h10000活性炭种类/蜂窝活性炭设备尺寸(长×宽×高)mm1800×1420×1000单层活性炭尺寸(长×宽×高)mm1700×1380×300—35—炭过滤面积㎡2.346炭层数量层2每层炭层厚度m0.3过滤风速m/s0.592活性炭密度t/m³0.35单级炭箱装载量吨0.493停留时间s0.507更换频率次/年3二级活性炭箱装载量吨0.985注:二级活性炭箱装载量为0.985吨,一年更换3次,活性炭年更换量为2.956t/a,按吸附比例15%核算,可削减0.4434t/a有机废气。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量为1.84t/a,进入活性炭处理设施的有机废气量为0.552t/a,处理效率80%,吸附量为0.4416t/a,因此符合粤环函〔2023〕538号中相关要求,项目活性炭箱更换频次合理。运行管理要求:①活性炭更换操作A、活性炭更换前应关闭整套废气处理系统,将系统的压力降为零。必要时应结合活性炭更换对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检修。B、取出活性炭时,观察设备内部是否积水、积尘、破损,活性炭表面是否覆盖粉尘等情况,如有,应尽快对预处理系统进行保养。C、颗粒活性炭应装填齐整,避免气流短路,蜂窝活性炭应装填紧密,减少空隙,活性炭纤维毡与支撑骨架的接触部位应紧密贴合,相邻活性炭纤维毡层之间应紧密贴合,活性炭纤维毡最外层应采用金属丝网固定。D、活性炭装填完毕后,连接部位必须拧紧,并应进行气密性检查。②运行与维护A、做好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状况、设施维护、活性炭更换记录,建立管理台账,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三年,现场保留不少于一个月的台账记录。主要记录内容包括:a)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启动、停止时间;b)活性炭的质量分析数据、采购量、使用量、更换量与更换时间;c)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工艺控制参数,至少包括设备进、出口浓度和吸附装置内温度;d)主要设备维修情况,运行事故及维修情况。—36—B、应当按照监测位置、指标和频次的要求定期对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自行监测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三年。C、维护人员应根据计划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必要的部件和材料,保障活性炭在低颗粒物、低含水率条件下使用。D、更换下来的活性炭应装入闭口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并按要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处置。E、操作及维护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及维护活性炭吸附装置,并熟悉活性炭吸附装置突发安全事故应对措施,保证装置的安全性。3、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见下表。表29有组织废气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G1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苯乙烯1次/半年丙烯腈1次/半年1,3-丁二烯1次/半年甲苯1次/半年乙苯1次/半年臭气浓度1次/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表30无组织废气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1次/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次/年甲苯1次/年丙烯腈1次/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1次/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37—臭气浓度1次/年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次/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次/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废水1、废水产排情况(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约为0.3m³/d(90m³/a)。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桂洲水道。其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SS、NH3-N、pH等。本项目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见下表。表31项目生活水污染物产生排放一览表项目pHCODCrBOD5SSNH3-N生活污水(99t/a)产生浓度(mg/L)6-935015020030产生量(t/a)/0.01350.01800.00270.0135排放浓度(mg/L)6-9297.5136.514029.1排放量(t/a)/0.01230.01260.00260.0123生产废水:项目冷却槽废水产生量为23.76m³/a,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废水处理机构转运处理。2、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1)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可行性分析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0吨/年,项目所在地已纳入古镇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横琴海。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古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古镇古神公路旁,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自2010年7月正式投入运行后,污水处理设备运转良好,日平均处理污水量达到4.99万立方米,采用先进的—38—污水处理设备,厂区主体工艺采用A/0处理工艺。二期设计处理能力为5万立方米/日,采用改良氧化沟(A/0)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污水排放至横琴海。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管道收集的范围包括:海州片区、古三围外片区、螺沙工业区、同益工业园等。项目位于古三围外片区,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为0.3t/d,占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的日处理量的0.0006%,占比很小,不会对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水量、水质负荷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是可行的。(2)生产废水可行性分析项目生产废水总产生量为清洗废水10.56t/a,设置1个1.5m³储存桶(有效容量为1.2t),年约转运12次,可满足需求。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塑料挤出拉条时的产品直接冷却废水,不涉及其他污染工序及污染物对冷却水的污染,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塑料产品表面接触废水和粉末物料沉降、溶于废水中,水质产生来源均为塑料的加工过程,本项目废水水质情况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塑料挤出冷却废水类似,因此项目生产废水水质类比该废水检测数据具有可行性,该废水检测数据如下表。表32类比同类项目一览表类别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对比主要原辅材料ABS、HIPS、PP、PC、PA66、PBT、色粉、助剂HIPS、GPPS、色母、硫酸钡、碳酸钙相似生产规模25000t/a400t/a相似产品类型塑料粒塑料粒相似主要生产工艺挤出、造粒挤出、切粒相似表33《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废水水质检测内容》水质一览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mg/L排放去向1.冷却废水pH7.32(无量纲)转移处理2.SS53.色度2倍4.CODcr16—39—5.BOD54.56.氨氮0.1767.磷酸盐0.078.石油类0.179.LAS0.2因此,综合考虑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污染因子参考以上检测水质参数,则各污染物产生情况如下表。表34废水类别及污染物一览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mg/L排放去向1.生产废水(冷却槽废水等)pH7.32(无量纲)转移处理2.SS53.色度2倍4.CODcr165.BOD54.56.氨氮0.1767.磷酸盐0.078.石油类0.179.LAS0.20根据要求日均废水排放量低于5t/d的小型排污单位,考虑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本及后期运营成本,以及各个废水产生单位自身废水处理的技术实力问题,为确保工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避免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到外环境中造成废水污染事件,建议相关产生单位做好废水收集后委托给中山市内现有已批复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具体单位及其情况详见下表。表35废水处理机构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地址收集处理能力余量受纳污水处理厂接受水质限值要求mg/L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一街污水设计处理量为400t/d(146000t/a),主要接收“印刷废水、涂料废水、印花废水、油墨废水、洗染废水、喷漆水帘柜及喷淋废水、食品加工废水、日用化工废水、表面处理废水(主要为酸洗、磷化、除油、陶化、超声波清洗、研磨、振光、电泳、脱脂等表面处理清洗废水,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污染约100t/dCODcr≤5000BOD5≤2000SS≤500氨氮≤30总磷≤10—40—物及含氰废水)、生活污水、一般混合分装的化工类废水间接冷却循环废水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委托给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是可行的。表36与《中山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工作指引》(2023年)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零散工业废水的收集、储存设施不得存在滴、漏、渗、溢现象,不得与生活用项目生产废水储存在废水收施相连通。置防渗漏、防溢出措施,禁止禁止将其他危险废物、杂物注入零散工将其他危险废物、杂物注入生污染业废水中,禁止在零散工业废水收集、防治储存设施内预设暗口或者安装旁通阀检查,防止废水滴、漏、渗、符合要求门,禁止在地下铺埋偷排暗管或者铺设溢,废水收集桶只设置一个排偷排暗渠。水明阀,不设置暗口和旁通阀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应定期检查收集门,不在地下铺设偷排暗管或及储存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查零散工者铺设偷排暗渠。业废水污染风险。项目设置1个有效储存量为零散工业废水的储存设施的建造位置应1.5t生产废水收集桶(有效容当便于转移运输和观察水位,设施底部量1.2t),约1年转运12次2.2和外围及四周应当做好防渗漏、防溢出管道、措施,储存容积原则上不得小于满负荷纳余量范围内;废水收集桶带储存生产时连续5日的废水产生量;废水收符合设施集管道应当以明管的形式与零散工业废桶内废水储水量,地面防渗,建设水储存设施直接连通;若部分零散工业并在废水收集桶周边设置围要求废水需回用的,应另行设置回用水暂存堰,定期对废水收集桶进行检设施,不得与零散工业废水储存设施连查,防止废水滴、漏、渗、溢,通。设置固定明管。项目无废水回用。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应对产生零散废水的工序安装独立的工业用水水表,不与生活用水水表混合使用;在储存设施中安装水量计量装置,监控储存设施的液位情况,如有多个储存设施,每个设水表,废水收集桶均有液位刻计量施均需安装水量计量装置;在适当位置度线,建设单位在废水收集池设备安装视频监控,要求可以清晰看出储存符合安装设施及其周边环境情况。所有计量监控集池进行监控,并预留与生态要求设施预留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数据联网的接口,计量设备及联网应满足中山市口。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重点单位非浓度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技术指南的要求。性2.1水、雨水或者其它液体的收集、储存设集桶内,底部和外围及四周设产废水中;定期对收集池进行设置在各废水处理公司的收有刻度线,方便观察废水收集2.3项目安装有单独的生产用水储存区安装摄像头对废水收环境部门进行数据联网的接2.4废水储存管理要求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应定期观察储存设施的水位情况,当储存水量超过最大容积量80%或剩余储存量不足2天正常生产产水量时,需及时联系零散工业废水接收单位转移。如遇零散工业废水接收单位无故拒绝收运的,应及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反馈。项目设置1个1.5t的生产废水收集桶,定期观察废水收集池储存水量情况,当储水量超过1.2时,联系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理,废水每年约转运12次。符合4.1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零散工业废水接收单位和产生单位应建立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零散工业废水接收单位根据联单模板制作《零散工业废水转移联单》(详见附件2),原件一式两份,在接收零散工业废水时,与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核对转移量、转移时间等,填写转移联单。转移联单第一联和第二联副联由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分别自留存档。废水转移单位在转移废水时根据要求出具《零散工业废水转移联单》,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和转移单位各自保留存档。符合4.2废水管理台账产生单位应建立零散工业废水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日生产用水量、日废水产生量、日存储废水量与转移量和转移时间等台账信息,并每月汇总情况填写《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废水产生转移台账月报表》。建设单位建立生产废水管理台账,对每天生产用水量、废水产生量废水储存量和转移量、转移时间进行记录,并每月填写《零散工业废水接收单位废水接收台账月报表》,报表建设单位存档保留。符合5.应急管理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应将零散工业废水收集、储存的运营、应急和安全等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建立生产废水泄漏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落实环境风险相应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符合6.信息报送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废水产生转移台账月报表》报送所在镇街生态环境部门。企业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废水产生转移台账月报表》报送所在镇街生态环境部门。符合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编号名称工艺1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pH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DW00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DW001是企业总排放口雨水排放清净下水排放温排水排放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42—表38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mg/L)1DW001113°11′4.574″22°40′10.092″0.009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pHCODCrBOD5SSNH3-N6-9≤40≤10≤10≤5表39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名称浓度限值/(mg/L)1DW001pH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6-9CODCr500BOD5300SS400NH3-N/表40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新建项目)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日排放量/(t/d)年排放量/(t/a)1DW001pH值6-9//CODCr297.50.000089250.0268BOD5136.50.000040950.0123SS1400.0000420.0126NH3-N29.10.000008730.0026全厂排放口合计(远期)pH值/CODCr0.0268BOD50.0123SS0.0126NH3-N0.00263、监测计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横琴海。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43—总则》(HJ819-2017),项目生活污水属于间接排放,不要求进行监测。三、噪声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是混料机、挤出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约为75~85dB(A)。表41项目噪声源排放强度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台设备噪声级/dB(A)1.挤出机752.混料机803.冷却塔804.空压机855.室外环保设备85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包括: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合理布局噪声源,在布局的时候应将噪声声级较高的声源的设备,远离敏感点可以有效地增加距离消减;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⑤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维修;⑥不安排夜间生产;⑦室外通风设备也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连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综合减噪约25dB(A)。根据《噪声与振动控制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加装减振底座的降声量5~8dB(A),设置减振垫降声量为5~8dB(A),项目设备加装减振底座及减振垫则可降噪量约8dB(A))。项目生产车间为钢筋混凝土墙体,生产—44—期间门窗紧闭,项目门窗及墙体隔声效果可以降噪10~30dB(A)(本项目取20dB(A)),即加装减振底座和墙体隔声共可降噪28dB(A),经降噪后,项目不涉及夜间生产,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四)监测要求项目投产后需落实噪声监测,具体要求如下:表42噪声监测计划序号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排放限值执行排放标准1东面厂界外1m1季度/次65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2南面厂界外1m1季度/次65dB(A)3西面厂界外1m1季度/次65dB(A)4北面厂界外1m1季度/次65dB(A)四、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按每人垃圾产生量为1.5t/a。生活垃圾(2)一般工业①一般原料包色母等废包装袋,要由员工的日为0.5kg/d、由环卫部门固废装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原表1一常生活、办公年工作时间为统一收集处置在生产过程中料废包装袋约般废包装材料产所产生。项目劳动300天计,该厂生。产生HIPS塑料、1.675t/a。生一览表定员为10活垃圾产生、GPPS人,量塑料、原辅材料年用量(t/a)包装规格包装桶重量(g/个)个数(个/年)一般原料包装物产生量(t/a)HIPS塑料(新料)20125kg/袋10080400.804GPPS塑料(新料)20125kg/袋10080400.804色母225kg/袋100800.008硫酸钡525kg/袋1002000.02碳酸钙9.7425kg/袋100389.60.03896合计1.675②边角料:项目边角料产生量为原料用量的4%,项目原料总用量为418.74t/a,则边角料产生量为16.75t/a。—45—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应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设必须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3)危险废物①废机油项目设有机油2桶,50kg/桶,总用量为0.10t/a。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为用量的5%,即为0.005t/a。②废机油包装物废机油桶产生量为1个,10kg/个,即为0.01t/a。③废抹布及手套项目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粘上机油、油墨的废抹布及手套,项目废抹布及手套约20套,每套重150g,产生量约0.003t/a。④废活性炭项目进入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量约为0.552t/a,废气吸附量为0.4416t/a,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填充量约0.985t,一年更换3次,则实际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985×3+0.4416=3.3966t/a。表43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危险特性产废周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机油HW08900-249-080.005设备维修液机油机油T/In不定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2.废机油包装物HW08900-249-080.01机油机油T/In不定3.废抹布及手套HW49900-041-490.003机油机油T/In不定4.废活性炭HW49900-039-493.3966废气治理设施有机物有机物T/In1个月表44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样表贮存场危险废危险危险废物占地贮存贮存贮存所名称物名称废物代码位置面积方式能力/t周期类别序号1.危险废物暂存仓废机油HW08900-249-08厂内10㎡桶装10t1年2.废机油包装物HW08900-249-08厂内袋装3.含机油废抹布HW49900-041-49厂内袋装4.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厂内袋装危险废物的厂内贮存措施需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标准,本项目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场所,需要做到以下几点:①项目危险废物存储场所对各类危险废物的堆存要求较严,危险废物存储场所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危废进行分区堆放储存;桶装危险废物可集中堆放在某区块,但必须用标签标明该桶所装危险废物名称,且不相容废物不得混合装同一桶内;废包装物单独堆放,也需用指示牌标明。各分区之间须有明确的界限,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和防火等防范措施,存储区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和维护使用;②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③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统一容器内混装;④不相容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置隔离带;⑤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查,做好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出库日期及去向;⑥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⑦必须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并做好记录;⑧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预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⑨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废物有关储存的规定,建立一套完整的—47—仓库管理体制,危险固废应按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申报转移记录。综上所述,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处置固体废物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五、地下水及土壤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危险废物暂存区、化学品原料仓库、生产废水暂存区等可通过地表下渗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重金属,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项目应落实相关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能达标排放,因此,以大气沉降的方式对地表产生影响较少。最常见的潜水污染是通过包气带渗入而污染,深层潜水及承压水的污染是通过各类井孔、坑洞和断层等发生的,他们作为一种通道把其所揭露的含水层同地面污染源或已污染的含水层联系起来,造成深层地下水的污染。随着地下水的运动,形成地下水污染扩散带。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不对区域地下水进行开采,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横琴海。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间泄漏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本项目应从人为因素(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管龄)和环境因素(地质、地形、降雨、城市化程度)等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采取有效防治地下水污染措施。(1)防渗原则本项目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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