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撤销登记(备案)告知书(并审企撤告〔2025〕76号)的送达公告
山西点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调查结果移交函(2025-38)》中载明的调查结果,我局拟撤销2015年7月24日山西点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将窦国伟登记为董事的登记(备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将《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告知书》(并审企撤告〔2025〕76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告知书(并审企撤告〔2025〕76号).pdf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告知书并审企撤告(2025)76号山西点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调查结果移交函(2025-38)》载明的调查结果,我局拟撤销2015年7月24日山西点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备案)中将窦国伟登记为董事的登记(备案),现将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经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山西点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24日申请设立登记中,冒用窦国伟身份证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2024年6月27日该公司营业执照已被依法吊销,并进行了公告。调查期间,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收集证据资料,在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的情况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上述4家公司向社会进行了45日公示。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调查终结。上述事实和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情况符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撤销2015年7月24日山西点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将窦国伟登记为董事的登记(备案)。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电话:0351-2366876: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C103室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5年6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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