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实验室招标采购公告(2025)



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

根据“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下方相关附件。

建设单位: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610905935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

环评单位:东方博环(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10-61502676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皇家新村北门商业街301

建设单位: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
备注:

附件1:(公示稿)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最终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4115530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1y1236建设项目名称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建设项目类别45--0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北京拓进检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6114MABKYC30L法定代表人(签章)压思远远王印思主要负责人(签字)王思远3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甄旺瓢旺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东方博(北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06489201XQ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马陇玲07351143506110115BH005973马玲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杨琪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附表BH053900构理井马陇玲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附表BH005973陇处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思远联系方式18610905935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第一层东南侧)地理坐标(E116度21分10.842秒,N39度45分33.79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461环境保护监测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类别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50天(2025年9月-2025年10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27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审批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展规划(2019-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京环函[2020]17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十)简化一批报告书(表)内容。已完成环评的产业园区规划和煤炭矿区、港口、航运、水利、水电、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在规划期内,项目环评可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中符合时效性要求的现状环境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调查内容。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依托的集中供热、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已按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建设并运行的,项目环评可简化相关依托设施分析内容。已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的,对符合环评导则技术要求的有关涉水论证报告内容,项目环评相关内容可通过引用结论等形式予以适当简化。”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的通告》(通告[2024]30号),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位于该名单中。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第一层东南侧),在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成后拟进行废水检测服务,符合园区入园要求。因此本次评价可按上述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简化分析。1、与《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中相关要求。2、与《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位置关系见图1-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图1-1本项目与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位置关系示意图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北京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京政发[2018]18号)和《关于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山区,包括以下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生态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生态敏感区;市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和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区)、市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核心景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重点地区)、重要湿地(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大清河、蓟运河等五条重要河流)、其他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第一层东南侧),京南五环路石榴有阳路路义利北冰洋星光新奥特星光视界中心星光影视园N高路店场金地(规划)三利路华远西红世速京开摸三利金地金地A坊京仪科技加速器中钞学校(规划)规路星燕保家园空军仓库上德广场茂黄亦资源传奥宇英巢平客集大天恒世界集路街国防大学路公安大学国防大学路济民可信众创园聚友包平高速泰中花园街金全的大厦管委会辅!金苑路天地美字DRC香路凯驰5思口全宝辉华日BT路图例化楼宇转型升级厂房待建项目大文化都汇55项目位置北京大学软件科技与微电子学院北人智意中铁长H安九州众创大厦未上市地块制意中心华商环路商速新机场北线高速—3—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与大兴分区规划两线三区规划图(修改后)位置关系见图1-2。图1-2本项目与两线三区规划图(修改后)位置关系示意图(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为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水(器皿清洗废水、制剂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清洁打扫废水经项目东侧厂界外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不会突破声环境质量底线;实验废气通过集中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项目东侧楼顶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不会突破空气环境质量底线;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物资公司统一回收,危险废物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不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综上,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与有效控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租赁现有建筑进行建设,运营过程中消耗的资源类型主要为自来水、电能和天然气(不涉及能源开采),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管网、天然气来自市政燃气管网,项目无土建施工,不消耗土地资源,因此,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第一层东南侧),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告》(通告[2024]33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观音寺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11011520014”,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图1-3和图1-4。图1-3本项目在北京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中的位置关系示意图图1-4本项目在观音寺街道重点管控单元图中的位置关系示意图1)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本项目执行《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1。表1-1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项目基本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1.本项目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禁止和限制范围内;不在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中负面清单内。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项目位置观音寺街道门头沟区海淀区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房山区大兴区花乡南范街道高米店街道清源街道观音寺街道兴丰街道林校路街天宫街道)]符性符合—6—划》。2.严格执行《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22年版)》。3.严格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及分区规划中的空间布局约束管控要求。4.严格执行《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5.严格执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规划禁养区内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限期拆除。6.严格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及制品;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7.严格执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筑高度,保护景观视廊和空间格局;逐步开展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恢复大尺度绿色空间。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2.本项目工艺及所用设备未列入《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22版)》中。3.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及分区规划中的空间布局约束管控要求。4.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5.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6.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项目不涉及散煤及制品销售;不属于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7.本项目不涉及建筑物建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2.严格执行《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优化道路设置和运输结构,推广新能源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1.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2.本项目不涉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用。3.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土建施工。施—7—应用,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3.严格执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4.严格执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统筹安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提高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集中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应当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措施,防止畜禽养殖废水、粪污渗漏、溢流、散落对环境造成污染。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7.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锅炉、餐饮、加油站、储油库、印刷业等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管控。8.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9.严格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及各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0.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开展大气面源治理;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11.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12.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引导绿色出行,加快优化车辆结构,加强航空和货运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对本市甲烷、六氟化硫、氧化亚氮、全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监测统计和科学管理。13.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19-2026年)》,坚持施工扬尘和站点扬尘高效精准治理。工期严格执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4.本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符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5.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项目电源、水源、燃气均由市政供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6.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满足《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中有关规定。7.本项目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的“三废”污染经有效治理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8.本项目不涉及。9.本项目不涉及。10.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1.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12.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13.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工期严格执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4.本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符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5.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项目电源、水源、燃气均由市政供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6.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满足《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中有关规定。7.本项目严格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的“三废”污染经有效治理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8.本项目不涉及。9.本项目不涉及。10.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1.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12.本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13.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符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联动监管。1.本项目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2.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存放场所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设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合理处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控。资源利用效率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1.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采取节水措施,加强用水管—9—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关于北京市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工作的意见》,加强用水管控。2.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腾退低效集体产业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量。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供热锅炉综合能源消耗限额》《供暖系统运行能源消耗限额》《民用建筑能耗指标》《商场、超市能源消耗限额》《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方法和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系列标准,强化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和需求管理。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关于北京市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工作的意见》,加强用水管控。2.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用地规划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要求。3.本项目用电来源市政供电系统,冬季由市政集中供暖,夏季制冷采用空调系统,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的使用。2)五大功能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本项目执行《五大功能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2。表1-2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适用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的管控要求。2.执行《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适用于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新城的管控要求。3.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保护空间的应执行优先保护类总体准入1.本项目属于平原地区;项目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内。2.项目不在《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中适用于大兴新城的管控要求内。3.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保护空间的应执行优先保护类总体准入清单。符合—10—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1.全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新增和更新的机场大巴(不含省际机场巴士业务)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大兴区落实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在机场服务、物流配送等领域,实现100辆氢燃料电池车示范应用,推动“零排放”物流示范区建设。3.房山区制定石化新材料基地VOCs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顺义区、大兴区分别组织中关村顺义园、黄村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开展VOCs排放溯源分析及减排措施跟踪评估,推进精细化管理;顺义区开展汽车制造行业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4.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5.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6.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7.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8.推进石化行业重点企业开展VOCs治理提升行动,强化炼油总量控制,实现VOCs年减排10%以上。1.本项目不涉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本项目不属于首都机场和大兴机场区域范围。3.本项目不涉及。4.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总量控制要求。5.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园区建设。6.本项目不涉及。7.本项目不涉及。8.本项目不属于石化行业。环境风险防控1.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2.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3.有效落实空气重污染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引导提高施工工地和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的绩效等级,引导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1.本项目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资源利用效率1.坚持集约高效发展,控制建设规模。2.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35年亦庄新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坚持集约高效发展,控制建设规模。2.本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水源,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本项—11—目不在亦庄新城。3)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本项目执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街道(乡镇)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3。表1-3街道(乡镇)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基本情况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1.本项目符合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2.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禁燃区内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1.本项目符合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使用。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环境风险防范准入要求。1.本项目符合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环境风险防范准入要求。资源利用效率1.执行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1.本项目符合重点管控类[街道(乡镇)]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平原新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五大功能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准入条件,项目可行。2、与《北京市大兴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防控;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分类防治噪声污染。”本项目符合《北京市大兴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1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1)编制依据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第一层东南侧)。2幢总层数为三层,本项目使用第一层东南侧的1间房间进行建设,建筑面积271㎡,拟投资50万元;项目建成后拟进行废水检测服务,预计出具检测报告份数共计2000份/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2年本),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除外;含质量检测、环境监测、食品检验等实验室,不含上述专业技术服务;不含中试项目)”中“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因此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审批。(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版),本项目行业类别为“M7461环境保护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鼓励类建设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本项目未列入该清单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中。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5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类。建设内容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要求。(3)项目组成及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容组成详见表2-1。表2-1工程内容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检测实验室建筑面积为271㎡,包括样品室、仪器室、理化室、天平室、危废室、危化品库、办公区。依托所在建筑已建成的房屋进行装修及配套设备安装。储运工程危化品库位于实验室南侧,用于存放各种化学试剂。危废室位于实验室西侧,用于暂存危险废物,面积约6㎡,储存容量约1.5t。公用工程给水实验配制试剂用水、第三道实验器皿清洗用水和灭菌锅补水,均外购纯水,纯水年用量为13.25m³/a;第一道/第二道实验器皿清洗用水、生活用水、清洁打扫用水为自来水,由市政自来水管提供。新鲜水供应依托所在建筑的市政自来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清洁打扫废水,经项目东侧厂界外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依托所在建筑化粪池及排水系统供电由市政供电电网供电,年用电约2000KW·h依托所在建筑供电系统供热、制冷冬季采用集中供暖,夏季制冷采用物业空调系统;实验过程中设备均以电力为能源。依托所在建筑燃气供应系统及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洁打扫废水,经项目东侧厂界外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依托所在建筑化粪池及排水系统废气实验废气通过集中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项目东侧楼顶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新建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未污染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外售回收利用,不在实验室内设置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均在危废室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室面积为6㎡。地面采取铺设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或防渗效果相同的其他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贮存需求。新建(4)平面布置项目主要设置理化室(理化室1、理化室2)、仪器室、样品室、天平室、危化品库、危废室、办公区;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1。—14—(5)主要设备本项目设备详见表2-2。表2-2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台)位置1pH计PHSJ-3F仪器室2温度计0-100℃仪器室3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L5理化室24化学需氧量消解器HCA-101理化室15分析天平FA1004天平室6高压灭菌锅XFH-30CA仪器室7电热鼓风干燥箱101-2S仪器室8便携式明渠流量计HX-F3/0870211007仪器室9溶解氧仪哈希仪器室10微波消解仪安东帕仪器室11通风橱+配套风机/3理化室112废气治理设施风机3000m³/h楼顶(6)主要原辅材料的种类和用量本项目运营后主要涉及的原辅材料详见下表2-3。表2-3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原料规格最大存储量年用量装态包装形式涉及实验室备注硫酸汞100g24kg24kg固态瓶装理化室1使用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硫酸银100g24kg24kg固态瓶装理化室1重铬酸钾500g6kg6kg固态瓶装理化室1硫酸亚铁铵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试亚铁灵50g2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邻苯二甲酸氢钾500g500g2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七水合硫酸亚铁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硫酸(98%)500mL200L3600L液态瓶装理化室1使用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废气氨水(25%)500mL1000mL500mL液态瓶装理化室1乙醇(95%)500mL2000mL2000mL液态瓶装理化室1盐酸(37%)500mL100L100L液态瓶装理化室1硝酸银100g2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使用过—15—铬酸钾100g2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程中产氢氧化钠500g10kg10kg固态瓶装理化室1生危险废物无水磷酸氢二钠500g5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磷酸氢二钾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四硼酸钠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纳氏试剂500mL5L4L液态瓶装理化室1酒石酸钾钠500g15kg15kg固态瓶装理化室1硫代硫酸钠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硫酸锌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硼酸500g1000g3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溴百里酚蓝25g50g10g固态瓶装理化室1过硫酸钾1kg6kg6kg固态瓶装理化室1聚乙烯醇磷酸铵50g2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对氨基二甲苯胺50g2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硫酸镉500g10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硫酸镁500g10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氯化钙500g10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亚硫酸钠500g10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磷酸二氢钠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亚甲蓝50g200g1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酚酞25g50g25g固态瓶装理化室1硫脲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仪器室抗坏血酸100g15kg15kg固态瓶装仪器室硼氢化钾250g1000g500g固态瓶装仪器室磷酸(85%)500mL1000mL500mL液态瓶装理化室1二苯碳酰二肼25g100g50g固态瓶装理化室1高锰酸钾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氯化钠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00g1000g10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甲基橙酒石酸25g500g100g1000g50g500g固态固态瓶装瓶装理化室1理化室1异烟酸25g100g50g固态瓶装理化室1巴比妥酸25g100g50g固态瓶装理化室1氯胺T25g100g50g固态瓶装理化室1氯化铵500g500g2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铁氰化钾500g500g250g固态瓶装理化室14-氨基安替比林25g100g50g固态瓶装理化室1柠檬酸钠500g10kg10kg固态瓶装理化室1钼酸铵500g5kg5kg固态瓶装理化室1钼酸钠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酒石酸锑钾500g1000g500g固态瓶装理化室1二氯异氰尿酸钠100g2kg2kg固态瓶装理化室1亚硝基铁氰化钠25g3800g3750g固态瓶装理化室1表2-4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名称理化性质硫酸汞溶于盐酸、热稀酸和浓的氯化钠溶液。不溶于丙酮和氨水。加热首先变黄,但不分解,继而变棕,冷却后颜色消失。加热较高温度则分解。光对其分解有一定促进作用,当加热到红热时发生分解。在水中水解生成黄色的不溶性碱式盐和硫酸,但可溶于热的稀硫酸和浓的氯化钠溶液中。硫酸银白色细小斜方结晶性粉末。密度:5.45g/mL,熔点:657ºC,沸点:1085ºC。易溶于氨水、硝酸、浓硫酸,微溶于水,不溶于乙醇。重铬酸钾重铬酸钾为橙红色三斜晶系板状结晶体。有苦味及金属性味。密度:2.676g/cm³,熔点:398℃。稍溶于冷水,水溶液呈酸性,易溶于热水,不溶于乙醇。有剧毒。硫酸亚铁铵硫酸亚铁铵又称马尔氏盐。浅蓝绿色结晶或粉末。对光敏感。在空气中逐渐风化及氧化。溶于水,几乎不溶于乙醇。低毒,有刺激性。化学式(NH4)2Fe(SO4)2•6H2O。在定量分析中用作标定重铬酸钾、高锰酸钾等溶液的标准物质。急性毒性:LD50:5900~13400mg/kg(大鼠经口)。硫酸一般为无色油状液体,密度:1.84g/cm³,沸点:337℃,能与水以任意比例互溶,同时放出大量的热,使水沸腾。LD50:2140mg/kg(大鼠经口)。LC50:510mg/m³(大鼠吸入)。试亚铁灵熔点:93-94℃,无水物熔点为117℃,溶于300份水,70份苯,溶于醇和丙酮。白色结晶性粉末,由水中结晶析出时带一分子结晶水,能蒸馏而不分解。邻苯二甲酸氢钾七水合硫酸亚铁无色单斜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在空气中稳定,能溶于水,微溶于醇。密度:1.636g/cm³。熔点:295~300℃。硫酸亚铁(绿矾)分子式FeSO4•7H2O,无水硫酸亚铁是白色粉末,熔点:300℃,密度:1.85g/cm³,溶于水,水溶液为浅绿色,常见其七水合物(绿矾)。急性毒性:(小鼠,经口)1520mg/kg。硝酸银为无色透明大形结晶或白色小洁净。无气味。纯品在光线和空气中不变黑,但有硫化氢或微量有机物存在时能促进光致还原而变黑。对蛋白质有凝固作用。铬酸钾铬酸钾(化学式:K2CrO4)是一个黄色固体,是铬酸所成的钾盐,用于鉴别氯离子。铬酸钾中铬为六价,属于二级致癌物质,吸入或吞食会导致癌症。本身助燃,接触有机物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受高热分解可产生刺激性、有毒性气体。氢氧化钠俗称烧碱、火碱、苛性钠,为一种具有强腐蚀性的强碱,一般为片状或颗粒形态,易溶于水(溶于水时放热)并形成碱性溶液,另有潮解性,易吸取空气中的水蒸气(潮解)和二氧化碳(变质),可加入盐酸检验是否变质,密度:2130g/cm³,熔点:318.4℃,沸点:1390℃。无水磷酸氢二钠磷酸氢二钠,化学式为Na2HPO4,是磷酸生成的钠盐酸式盐之一。它为易潮解的白色粉末,可溶于水,水溶液呈弱碱性,不溶于醇。熔点:243-245℃,密度:1.064g/cm³。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无色四方晶体或白色结晶性粉末。相对密度:2.338。熔点:252.6℃。溶于水(90℃时为8.35g/100ml水),水溶液呈酸性,1%磷酸二氢钾溶液的pH值为4.6。不溶于醇。有潮解性。加热至400℃时熔化而成透明的液体,冷却后固化为不透明的玻璃状偏磷酸钾。四硼酸钠四硼酸钠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分子式为Na2B4O7,是重要的含硼矿物及硼化合物。密度:2.367g/mLat25°C,熔点:741°C。四硼酸钠为无色或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溶于水,不溶于乙醇,易风化。急性毒性:LD50:4000mg/kg(大鼠经口);4720mg/kg(兔经皮)。LC50:9400mg/m³,2小时(小鼠吸入)。纳氏试剂纳氏试剂是一种含有汞离子的溶液,通常呈现深黄色。纳氏试剂具有强烈的还原性和氧化性,对光和空气敏感;不可燃。酒石酸钾钠酒石酸钾钠,化学式NaKC4H4O6•4H2O。无色至蓝白色正交晶系晶体,可溶于水,微溶于醇,味咸而凉,水溶液呈微碱性。熔点75℃,密度1.79g/cm³,溶于水不溶于醇。具有络合性,能与铝、铍、镉、钴、钼、铌、铅、镍、钯、铂、铑、锑、锡、钽、钨、锌、(铜)及硒、碲等金属离子在碱性溶液中形成可溶性络合物。硫代硫酸钠硫代硫酸钠,又名次亚硫酸钠、大苏打、海波。它是无色透明的单斜晶体,密度:1.667g/cm³。熔点:48℃。硫酸锌硫酸锌(化学式:ZnSO4)是最重要的锌盐,为无色斜方晶体或白色粉末,无气味,味涩。熔点(℃):100。相对密度(水=1):1.957。沸点(℃):>500(分解)。盐酸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熔点(℃):-114.8(纯);沸点(℃):108.6(20%);相对密度(水=1):1.20;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26;饱和蒸气压(kPa):30.66(21℃);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于碱液。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硼酸硼酸,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H3BO3,熔点:170.9℃,密度:1.435g/cm³。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有滑腻手感,无气味。溴百里酚蓝溴百里酚蓝浅玫瑰色结晶性粉末,熔点:200~202℃,易溶于乙醇﹑醚﹑甲醇及稀氢氧化碱溶液。稍溶于苯﹑甲苯及二甲苯,微溶于水,几乎不溶于石油醚。在碱性溶液中呈蓝色,在酸性溶液中呈黄色。过硫酸钾过硫酸钾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K2S2O8,是一种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1067℃,沸点:1689℃,密度:2.47g/cm³。溶于水、不溶于乙醇,具有强氧化性。急性毒性:LD50:802mg/kg(大鼠经口)。硫酸镉硫酸镉,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密度:4.69g/cm³,熔点:1000℃,化学式为CdSO4,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溶于水,不溶于乙醇,醋酸和乙醚。有毒的:经吸入和吞食长期接触有严重损害健康的危险。硫酸镁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和甘油,乙醚,不溶于丙酮。氯化钙无色立方结晶体,白色或灰白色,有粒状、蜂窝块状、圆球状、不规则颗粒状、粉末状。微毒、无臭、味微苦。吸湿性极强,暴露于空气中极易潮解。亚硫酸钠亚硫酸钠,是一种无机物,化学式:Na2SO3,白色晶体性粉末,密度:2.63g/cm³。易溶于水,难溶于乙醇。不溶于液氯和氨。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磷酸二氢钠NaH2PO4•2H2O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咸,酸。热至100℃失去全部结晶水,灼热变成偏磷酸钠。易溶于水,几乎不溶于乙醇,其水溶液呈酸性。0.1mol/L水溶液在25℃时的pH为4.5。相对密度:1.915。熔点:60℃。亚甲蓝绿色结晶或深褐色粉末。溶于水,溶液为天蓝色。溶于热乙醇及氯仿,不溶于乙醚、苯。密度:1.00。水溶性:40g/L(20°C)。稳定。与碱、还原剂、强氧化剂不相容。酚酞酚酞是一种化学成品,属于晶体粉末状,几乎不溶于水。其特性是在酸性和中性溶液中为无色,在碱性溶液中为紫红色。常被人们用来检测酸碱。酚酞属刺激剂,用于慢性便秘。能直接刺激肠黏膜或活化肠内平滑肌的神经末梢而增加肠的推进力。因产生过度缓泻而导致体液与电解质障碍。乙醇乙醇,化学式为C2H6O,易燃、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它的水溶液具有酒香的气味,并略带刺激。有酒的气味和刺激的辛辣滋味,微甘。乙醇液体密度是0.7893g/cm³(20C°),乙醇气体密度为1.59kg/m³,沸点是78.3℃,熔点是-114.1℃,易燃,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能与水以任意比互溶。能与氯仿、乙醚、甲醇、丙酮和其他多数有机溶剂混溶。硫脲硫脲,是一种有机含硫化合物,化学式为CH4N2S,白色而有光泽的晶体,味苦,密度:1.41g/cm³,熔点:176~178℃。用于制造药物、染料、树脂、压塑粉等的原料,也用作橡胶的硫化促进剂、金属矿物的浮选剂等。由硫化氢与石灰浆作用成硫氢化钙,再与氰氨化钙作用而成。也可将硫氰化铵熔融制取,或将氨基氰与硫化氢作用制得。抗坏血酸维生素C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化学命名为L-(+)-苏阿糖型2,3,4,5,6-五羟基-2-己烯酸-4-内酯,又名L-抗坏血酸,分子式为C6H8O6,分子量为176.12,密度:1.65g/cm³。熔点:190-192ºC。溶解度:400mg/ml。硼氢化钾磷酸硼氢化钾白色疏松粉末或晶体。在空气中稳定,不吸湿性。硼氢化钾易溶于水,溶于液氨,微溶于甲醇和乙醇,几乎不溶于乙醚、苯、四氢呋喃、甲醚及其他碳氢化合物。在碱性环境中稳定,遇无机酸分解而放出氢气。强还原性。化学式H3PO4,分子量为97.9724,是一种常见的无机酸,是中强酸。熔点:42℃。沸点:261℃(分解,磷酸受热逐渐脱水,因此没有自身的沸点)。密度:1.874g/ml。二苯碳酰二肼分子式为C13H14N4O,分子量:242.276,白色结晶性粉末,密度:1.292。微溶于水,溶于热醇、丙酮,在空气中渐变红色。高锰酸钾化学式:KMnO₄,强氧化剂,紫红色晶体,可溶于水,遇乙醇即被还原。氯化钠氯化钠,是一种无机离子化合物,化学式NaCl,无色立方结晶或细小结晶粉末,味咸。密度:2.165g/cm³(25℃),水溶解性:360g/L(25ºC),外观是白色晶体状,其来源主要是海水,是食盐的主要成分。易溶于水、甘油,微溶于乙醇(酒精)、液氨;不溶于浓盐酸。不纯的氯化钠在空气中有潮解性。氨水氨水又称阿摩尼亚水,指氨的水溶液,主要成分为NH3•H2O,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密度:0.91g/cm³。氨水易挥发,具有部分碱的通性,由氨气通入水中制得。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又叫做EDTA-2Na,是化学中一种良好的配合剂。化学式为C10H14N2Na2O8,分子量为336.206。为无味无臭或微咸的白色或乳白色结晶或颗粒状粉末。溶于水,极难溶于乙醇。它是一种重要的螯合剂,能螯合溶液中的金属离子。防止金属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和维生素C的氧化损失,还能提高油脂的抗氧化性(油脂中的微量金属如铁、铜等有促进油脂氧化的作用)。密度:1.01g/cm³。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甲基橙pH值变色范围3.1(红)-4.4(黄),测定多数矿酸、强碱和水的碱度。容量测定锡(热时Sn2+(2+上标)使甲基橙褪色)。强还原剂(Ti3+(3+上标)、Cr2+(2+上标)和强氧化剂(氯、溴)的消色指示剂。分光光度测定氯、溴和溴离子。可与靛蓝二磺酸钠或溴甲酚绿组成混合指示剂,以缩短变色域和提高变色的锐灵性。氧化还原指示剂,如用于溴酸钾滴定三价砷或锑。贮存:密封阴凉干燥保存。酒石酸酒石酸,化学式为C4H6O6。存在于多种植物中﹐如葡萄和罗望子。也是葡萄酒中主要的有机酸之一。闪点:210℃,分子量:150.09,熔点:200至206℃,沸点:399.3℃,密度:1.886g/cm³,微溶于冷水,易溶于热水,乙醇,乙醚和丙酮,溶于热苯。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异烟酸分子式C6H5NO2,分子量123.11,性状:白色至类白色粉末。熔点:310-315℃,沸点:396°Cat760mmHg,闪点:193.3°C。巴比妥酸白色结晶。无臭。在空气中易风化。微溶于水和乙醇,溶于乙醚。熔点248℃(部分分解),沸点260℃(分解)。能与金属作用形成盐。氯胺T氯胺-T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为C7H7ClNNaSO2,密度:1.36g/cm³,熔点:167-170°C,沸点:314.3ºCat760mmHg,闪点:143.9ºC;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性粉末,微有氯气臭味,不苦,易溶于水、乙醇,不溶于氯仿、乙醚或苯。它的水溶液对酚酞及石蕊试剂呈微碱性反应,pH值8~10。氯化铵氯化铵氯化铵,简称氯铵,是一种无机物,化学式为NH4Cl,含氮24%~26%,呈白色或略带黄色的方形或八面体小结晶,有粉状和粒状两种剂型,分子量:53.49150,沸点:520℃,熔点:340℃,密度:1.527g/cm³,急性毒性:急性毒性LD50=12270mg/kg,对虹鳟鱼毒性TL50=56mg/L。铁氰化钾六氰合铁酸钾(铁氰化钾),分子式K3[Fe(CN)6]。深红色或金红色单斜晶系柱状结晶体或粉末。密度:187g/cm³。易溶于水、丙酮,不溶于乙醇、醋酸甲酯及氨水。固体铁氰化钾较稳定,但灼烧可完全分解,产生剧毒的氰化钾和氰。急性毒性:大鼠口经LD50:2970mg/kg;小鼠口经LC50:1600mg/kg;4-氨基安替比林化学式为C11H13N3O,分子量:203.24,化学性质为淡黄色结晶。熔点109℃,沸点:340℃,密度:0.8g/cm³。溶于水、苯和乙醇,微溶于乙醚。可燃;燃烧产生有毒氮氧化物烟雾。大鼠经口LD50:1700mg/kg。柠檬酸钠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外观为白色到无色晶体。无臭,有清凉咸辣味。常温及空气中稳定,在湿空气中微有溶解性,在热空气中产生风化现象。加热至150℃失去结晶水。易溶于水、可溶于甘油、难溶于醇类及其他有机溶剂,过热分解,在潮湿的环境中微有潮解,在热空气中微有风化,其溶液pH值约为8。钼酸铵钼酸铵,化学式为(NH4)2MoO4,分子量196.014,熔点:170℃(分解),密度:2.496g/cm³。是一种无机盐。钼酸钠白色至浅灰色粉末,有光泽的片状晶体。密度:3.28g/mL。酒石酸锑钾酒石酸锑钾,是一种有机盐,化学式为C8H4K2O12Sb2,分子量:457,为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100℃,密度:2.6g/cm³。二氯异氰尿酸钠白色结晶粉末或粒状物。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易溶于水,难溶于有机溶剂。强氧化剂。与易燃物、有机物接触易着火燃烧。亚硝基铁氰化钠亚硝基铁氰化钠是一种无机盐,化学式为C5H4FeN6Na2O3,为深红色无味晶体,是一种血管舒张剂,能促使NO释放于血液中。(7)检测项目及数量本项目建成后检测项目详见下表。表2-5检测项目检测项目类别检测项目数量(份/年)废水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2000(8)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本项目设置实验人员共4人,执行单班制,每天工作时间8h,年工作250天,不涉及餐饮住宿。2、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概况(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第一层东南侧)。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39°45′33.791″,东经116°21′10.842″。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2。(2)周边关系项目所在位置东侧紧邻园区内部路,隔内部路距北京华泰好运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52m;西侧房间空置,南侧为内部路,北侧紧邻北京兴展律师事务所。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3。3、水平衡分析(1)给水1)生活用水本项目不提供食宿,不设置单独卫生间,职工使用所在建筑内公共卫生间,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盥洗用水。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表3.2.2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坐班制办公用水定额,生活用水最高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30~50L,本次计算取50L/(人·d),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2m³/d,即50.0m³/a。2)实验用水本项目实验用水主要为实验室试剂配制用水、器皿清洗用水、仪器设备用水。试剂配制用水和仪器设备用水均使用外购纯水。器皿清洗用水一般进行三道清洗,第一、第二道清洗用水使用新鲜水,对器皿粘附的实验试剂进行精细清洗,第三道清洗用水使用外购纯水,对实验器皿进行冲刷清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用水总量为4.55m³/a,市政管网供水量1.2m³/a,外购纯水量为3.35m³/a。①配制试剂用水:外购纯水,用水量为0.1m³/a。②第三道器皿清洗用水:外购纯水,用水量为3m³/a。③仪器设备用水:主要为灭菌锅补水,外购纯水,用水量为0.25m³/a。④第一、第二道器皿清洗用水:使用新鲜水,新鲜水用量约为0.2m³/a。3)清洁打扫用水使用新鲜水,实验室运行天数250天,清洁打扫用水量为1m³/a。(2)排水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50.0m³/a,折污系数参考《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生活污水折污系数为0.8~0.9,本项目折污系数选取85%,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2.5m³/a。2)实验废水①配制试剂废液:实验室配制试剂的消耗量约0.1m³/a,配制过程中损耗很小,可忽略不计;即配制试剂废液约0.1m³/a,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②器皿清洗废水:器皿清洗废水总量为3.2m³/a,均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③仪器设备废水:仪器设备用水主要为灭菌锅补水,灭菌使用过程中用水量全部消耗,不外排。3)清洁打扫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水量按90%计,即0.9m³/a。清洁打扫废水作为普通废水排放。综上,项目总排水量为43.4m³/a,生活污水和清洁打扫废水,经项目东侧厂界外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本项目用排水情况详见下表2-6。表2-6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用水类型用水量(m³/a)损耗量(m³/a)作为危废收集量(m³/a)排水量(m³/a)生活507.5042.5实验外购纯水配制试剂0.100.1第三道器皿清洗用水303仪器设备(灭菌锅补水)0.250.250市政自来水第一、第二道器皿清洗用水0.200.2市政自来水清洁打扫10.100.9总计54.557.853.343.4本项目水平衡见图2-1。图2-1项目水平衡图4、环保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主要环保设备(设施)及投资详见表2-7。表2-7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类别费用名称投资估算(万元)1废气治理通风橱和废气治理设施52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13废水治理铺设污水管道、地面防渗24固废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危废室5合计10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建筑进行建设,对租赁的房屋进行简单装修,配套建设50生活用水42.5市政自来水510.110.943.4清洁打扫化粪池00.25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0.253.35仪器设备外购纯水第三道器皿清洗用水330.10.1配制试剂资质单位清运处置0.23.30.2市政自来水第一、第二道器皿清洗用水作为危废—24—通风管道等设施,安装调试通风橱等仪器设备。无土建施工,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染源主要为装修和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同时,施工人员日常活动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见下图。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工作流程及产排污环节见下图。图2-3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1)样品交接预处理根据检测项目要求,样品在样品室登记、编号后,实验人员按照标准方法要求,进行预处理。预处理主要为样品检测前的准备(如试剂的配制、样品的酸化、消解等处理)。试剂的配制:主要涉及酒石酸钾钠溶液、纳氏试剂、抗坏血酸溶液、钼酸盐溶液、过硫酸钾溶液、乙醇溶液等,首先计算配制试剂所需固体或浓液体质量;称量或量取并在烧杯中溶解、冷却,最终转移至容量瓶定容;样品的酸化:取需进行酸化处理的样品,加入一定浓度的酸类物质,使溶液的清理场地室内装修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废气、废水、噪声、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接受任务来样样品交接预处理实验分析编制报告、报告审核出具报告质量控制分析计算或读取数据—25—pH值变小,该过程不会发生化学反应;消解:取需进行消解处理的样品,加入过硫酸钾进行消解。消解处理的目的是使用品种的待测元素转化成离子态,使样品浓度均一,同时便于测定。预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无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氨)、设备噪声、试剂废液、废一次性耗材、器皿的清洗废水等。(2)实验分析主要是把处理好的样品送入相关设备直接进行分析、测定。此过程不会再添加任何试剂,处理阶段添加的试剂均已处于稀释后的状态,不会再造成挥发,样品本身及反应过程中可能有极少挥发,但挥发量极小可忽略不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实验室主要进行废水中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实验过程中采取如下方法:1)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在中性条件下用过硫酸钾使试样消解,将所含磷全部氧化为正磷酸盐。在酸性介质中,正磷酸盐与钼酸铵反应,在锑盐存在下生成磷钼杂多酸后,立即被抗坏血酸还原,生成蓝色的络合物。过硫酸钾分解:S2O82−+H2O→2SO42−+2H++O2↑磷钼杂多酸生成:PO43−+12MoO42−+24H+→H3[PMo12O40]+12H2O磷钼蓝生成(抗坏血酸还原):H3[PMo12O40]+C6H8O6→H3[PMo10Mo2O40]4−(蓝色)+C6H6O6+H2O2)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在120~124℃下,碱性过硫酸钾溶液使样品中含氮化合物的氮转化为硝酸盐,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于波长220nm和275nm处,分别测定吸光度A220和A275,按公式A=A220-2A275计算校正吸光度A,总氮(以N计)含量与校正吸光度A成正比。主要反应方程式为:过硫酸钾在碱性条件下分解产生强氧化性自由基:S2O82−+2H2O→2SO42−+2OH−+O2↑有机氮(如蛋白质、尿素等)被氧化为硝酸盐:CO(NH2)2+6OH−+3S2O82−→2NO3−+CO32−+6SO42−+6H+氨氮(NH4+/NH3)被氧化为硝酸盐:NH4++4S2O82−+8OH−→NO3−+8SO42−+6H2O亚硝酸盐(NO2⁻)被氧化为硝酸盐:NO2−+S2O82−+2OH−→NO3−+2SO42−+H2O硝酸盐(NO3−)本身不反应,直接用于测定。3)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以游离态的氨或铵离子等形式存在的氨氮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淡红棕色络合物,该络合物的吸光度与氨氮含量成正比,于波长420nm处测量吸光度。主要反应方程式为:氨(NH3)或铵离子(NH4+)在碱性条件下释放氨:NH4++OH−→NH3↑+H2O氨与纳氏试剂(K2[HgI4]+NaOH)反应:2K2[HgI4]+3NaOH+NH3→NH2Hg2IO↓(黄棕色)+4KI+2H2O简化形式:2[HgI4]2−+NH3+3OH−→NH2Hg2IO+7I−+2H2O4)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法在水样中加入已知量的重铬酸钾溶液,并在强酸介质下以银盐作催化剂,经沸腾回流后,以试亚铁灵为指示剂,用硫酸亚铁铵滴定水样中未被还原的重铬酸钾,由消耗的重铬酸钾的量计算出消耗氧的质量浓度。重铬酸钾氧化有机物:3C6H12O6+8Cr2O72−+64H+→18CO2↑+16Cr3++44H2O剩余重铬酸钾的滴定(硫酸亚铁铵法):6Fe2++Cr2O72−+14H+→6Fe3++2Cr3++7H2O(3)报告编制、审核、出具报告。根据检测结果计算出具报告,并送交客户。此过程不产生污染。污染识别:主要污染为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和无机污染物)、废水(生活污水、清洁打扫废水)、仪器设备和风机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未污染的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配制试剂废液、器皿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一次性耗材、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废样品)。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识别见下表。表2-8主要污染源和污染因子识别表污染源分类污染源/产排污环节污染因子废气其他颗粒物施工期装修及设备安装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CODCr、BOD5、SS、氨氮等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运行LeqdB(A)固体废物装修及设备安装砂石料、包装物等无机气态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氨运营期废气实验过程有机气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乙醇)废水生活污水清洁打扫废水pH、CODcr、BOD5、SS、NH3-N噪声实验设备、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LeqdB(A)一般固体废物-未污染的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配制试剂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器皿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一次性耗材、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废样品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无—2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公告[2018]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现状主要指标包括: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本次评价引用《2024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5.5.9)中北京市及大兴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统计值作为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评价依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表3-1。表3-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区域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二级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北京市二氧化硫(SO2)年平均质量浓度3605%达标二氧化氮(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44060%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47077.1%达标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0.53587.1%达标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质量浓度0.9422.5%达标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质量浓度171160106.9%不达标大兴区二氧化硫(SO2)年平均质量浓度2603.3%达标二氧化氮(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84070%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17087.1%达标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3.23594.9%达标—29—由上表北京市及大兴区统计数据可知,2024年北京市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中,除O3外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公告[2018]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2024年大兴区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四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公告[2018]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由于北京市O3浓度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公告[2018]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2、地表水环境距离本项目所在区域最近的地表水体为东侧1275m处的凤河,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河流信息可知,属于北运河水系。本项目与凤河的相对位置关系见下图3-1。图3-1项目与凤河的相对位置关系图根据《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凤河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属于Ⅴ类功能水体,因此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本次评价引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近一年凤河水质状况,状况详见下表3-2所示。表3-2凤河现状水质状况统计表月份现状水质水质目标2025年3月III2025年2月IIIⅤ2025年1月IIIH高金苑路龈创新路创新路仙岛大厦图例50米1口本项目地理位置1:6,940—30—2024年12月III2024年11月III2024年10月III2024年9月III2024年8月III2024年7月IV2024年6月Ⅴ2024年5月IV2024年4月IV由表3-2可知,近一年凤河水质以III~Ⅴ类为主,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限值。3、声环境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第一层东南侧),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兴政发[2024]16号)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地位于3类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建筑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基本农田、森林公园、珍稀动植物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为北京拓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内容,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第一层东南侧),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1号)的规定,项目不在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对照《大兴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本项目不在区、镇、村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生活污水、清洁打扫废水经项目东侧厂界外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本项目实验室、危废室、危化品库均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项目建成后,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及贮存过程中均不直接接触地下水和土壤,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不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2幢1层101(第一层东南侧),经实地调查项目周围无珍贵动物、古迹、珍稀动植物、人文景观等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属于特殊保护区,社会关注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1、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主要为学校、酒店,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3,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图见附图4。表3-3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保护环境要素序号保护对象名称保护内容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址最近距离/m保护级别目标大气环境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团河校区)学校NE2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公告[2018]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2汉庭优佳酒店(北京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店)酒店N1323赛普学院-济民校区学校E3954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学校SW1705希尔顿花园酒店(北京大兴金苑路店)酒店SW190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建筑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水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洁打扫废水。废水经项目东侧厂界外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3-4。表3-4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标准限值1pH(无量纲)无量纲6.5~92化学需氧量(CODcr)mg/L5003生化需氧量(BOD5)mg/L3004悬浮物(SS)mg/L4005氨氮mg/L452、废气(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扬尘颗粒物,其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其他颗粒物的“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3-5。表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单位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1其他颗粒物mg/m³0.3(2)运营期项目名称—3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无机气态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氨;有机气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乙醇)。实验废气通过集中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项目东侧楼顶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限值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所在建筑高度为16.5m,周边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为项目所在园区A座,建筑高度为30m;由于本项目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根据DB11/501-2017中相关规定:“排气筒高度处于表中所列的两个排气筒高度之间时,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和“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应按表3所列排放速率标准值的50%执行”。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3-6。表3-6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³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严格50%Ⅱ时段18m18m(一)无机气态污染物1硫酸雾5.01.520.762氯化氢100.05040.02523氨101.0080.504(二)有机气态污染物1非甲烷总烃505.042.523、噪声(1)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噪声标准限值见下表3-7。表3-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34—昼间夜间7055(2)运营期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3-8。表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厂界外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备注3类6555本项目经营场所四周厂界4、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中的相关规定。2、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9月25日修正)中的相关规定。3、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1368-2016)中的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要求,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本办法执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通知》(京环发[2015]19号)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京环发[2016]24号)要求,北京市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审核和管理的污染物范围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及汽车维修行业)及化学需氧量、氨氮。其中规定“纳入污水管网通过污水处理设备集中处理污水的生活源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按照该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体的标准核算排放总量,接入城市热力管网或现有锅炉房的生活源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不计入排放总量”。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为“M7461环境保护监测”,不属于工业及汽车维修行业;因此,挥发性有机物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综上确定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1)水污染物总量核算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京环发[2016]24号,2016年9月1日实施)中的要求,即纳入污水管网通过污水处理设备集中处理污水的生活源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按照该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体的标准核算排放总量。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出水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2中的B类标准,即COD:30mg/L,NH3-N:1.5mg/L(4月1日-11月30日执行)、2.5mg/L(12月1日-3月31日执行)。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水排放量总计为43.4m³/a(0.1736m³/d),则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计算如下:CODcr年排放量=30mg/L×43.4m³/a×10-6=0.0013t/a;氨氮排放量=(1.5mg/L×43.4m³/d×2/3+2.5mg/L×43.4m³/d×1/3)×10-6=0.00008t/a。3、总量控制指标综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0013t/a;氨氮:0.00008t/a。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由项目所在区域内协调解决。—3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赁现有建筑进行建设,对租赁的房屋进行简单装修,配套建设通风管道等设施,安装调试通风橱等仪器设备。无土建施工,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染源主要为装修和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同时,施工人员日常活动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作业均位于室内,经有效的防护措施之后,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约为50d,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相应结束。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本项目冬季采用集中供暖,夏季制冷采用物业空调系统,实验过程中设备均以电力为能源。项目不设食堂,无燃煤、燃油、燃气设施,无锅炉废气及油烟废气产生。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气态污染物和有机气态污染物。(1)源强核算1)无机气态污染物本项目无机气态污染物主要为硫酸、盐酸、氨水等挥发产生的废气,分别以硫酸雾、氯化氢、氨计;根据《环境统计手册》可知,有害物质敞露存放及使用时,由于蒸发作用,不断地向周围空间散发出有害气体和蒸汽,酸液蒸发量计算公式为:Gz=M(0.000352+0.000786V)P·F式中:Gz—液体的蒸发量(kg/h);M—液体的分子量;硫酸为98;盐酸为36.5V—蒸汽液体表面上的空气流速(m/s);以实测数据为准,无条件实测时,可查表,一般可取0.2-0.5,本项目取0.5m/sP—相应于液体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汽分压力(mmHg);根据建设单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购买的原料酸虽然为高浓度,但在使用过程中会稀释至10%以下,且使用过程均在室温条件下进行,因此根据《环境统计手册》“浓度低于10%时,用水的饱和蒸汽压代替”即取25℃条件下23.756mmHg。F—液体蒸发面的表面积(米2);本项目取值为0.0042㎡(2个100ml烧杯口面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本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实验时间约6小时,即实验时间约1500h/a。硫酸(98%)年用量3600L/a,密度为1.84kg/L;即6624kg/a,折纯后为6491.52kg/a;盐酸(37%)年用量100L/a,密度为1.18kg/L;即118kg/a,折纯后为43.66kg/a;氨水(25%)年用量500mL/a,密度为0.91kg/L;即0.455kg/a,折纯后为0.114kg/a。Gz(硫酸)=98×(0.000352+0.000786×0.5)×23.756×0.0042=0.007285kg/h;即10.93kg/aGz(盐酸)=36.5×(0.000352+0.000786×0.5)×23.756×0.0042=0.002713kg/h;即4.07kg/a氨水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按最不利影响以4%计。氨=500×10-3×0.91×0.25×0.04=0.005kg/a。2)有机气态污染物本项目有机气态污染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乙醇)计。乙醇(95%)主要用作清洗实验器皿标签,年用量2000mL/a,密度为0.7893kg/L,即1.5786kg/a,折纯后为1.4997kg/a。出于保守考虑,本次评价按照100%挥发考虑,则实验室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4997kg/a。本项目产生废气的实验过程均在通风橱中进行,实验过程中提前开启通风橱并在使用结束后继续开启10分钟,保持实验室内微负压状态收集废气,收集效率100%。参考《活性炭吸附法对小风量低浓度VOCs的处理效率及经济成本分析》焦琳2023.43(04),活性炭处理效率为82-96%,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效率按82%计,无机酸性废气处理效率按最不利条件0%计。实验废气通过集中管道收集后经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项目东侧楼顶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治理设施风机风量为3000m³/h,年工作250天,每天使用时间约6小时。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及相关参数统计见下表4-1。—40—表4-1废气排放源强核算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排放方式收集效率(%)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污环节污染因子产生量(kg/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³)去除效率(%)治理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量(kg/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³)硫酸雾10.930.00732.43有组织100/活性炭吸附是10.930.00732.43实氯化氢4.070.00270.904.070.00270.90验过氨0.0053.03×10-60.0010.0053.03×10-60.001程非甲烷总烃1.49970.0010.33820.270.00020.06(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下表。表4-2废气排放口情况一览表编号主要污染物类型地理坐标类型高度(m)排气筒内径(m)温度(℃)排放标准DA001硫酸雾、氯化氢、氨、非甲烷总烃E116°21′11.189″N39°45′33.796″一般排放口180.5常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41—(3)达标情况分析结合源强核算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达标情况见下表。表4-3污染物达标浓度计达标情况表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mg/m³)排放速率(mg/m³)标准限值达标情况排放浓度(mg/m³)排放速率(mg/m³)DA001硫酸雾2.430.00735.00.76达标氯化氢0.900.0027100.0252达标氨0.0013.03×10-6100.504达标非甲烷总烃0.060.0002502.52达标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实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限值要求。(4)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1)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氨和非甲烷总烃。由表4.1数据可知,排放浓度及速率低于排放标准,故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可行。本项目没有所属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参考《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废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1736-2020)中“7有机废气末端净化”的“7.1.2吸附法可采用活性炭、活性炭纤维、分子筛等作为吸附介质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中“4.5.2.1其他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生物滤塔、洗涤、吸收、燃烧、氧化、过滤、其他)等”。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无机废气为可行技术,因而本项目实验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活性炭吸附技术原理: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常用的吸附方法,由于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此现象称为吸附。利用固体表面的吸附能力,使废气与表面多孔性固体物质相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在固体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达到净化目的。运行过程中设备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性能稳定、可同时处理多种混合气体。随着吸附时间的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现象,定期对装置内部活性炭进行更换,以保证废气治理设施的去除效率,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实验产生的废气,根据杨芬刘品华《活性炭纤维在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中应用》的试验结果表明,每公斤活性炭可吸附0.22-0.25kg的有机废气,本次环评取每公斤活性炭吸附量为0.22kg。本项目通风橱处年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总量为1.4997kg/a,活性炭吸附量为1.2297kg/a,经计算需活性炭5.59kg/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活性炭碳箱活性炭装填量约为5kg,根据《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11/T1736—2020)中要求,建设单位需6个月进行一次活性炭滤料的更换。2)废气排放口设置可行性本项目实验废气通过集中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项目东侧楼顶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东侧为园区内部路,周边较空旷,废气排放口设置可行。(5)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本项目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本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的学校、酒店,由上述源强核算可知,运营期实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限值要求。(6)非正常工况分析本项目的非正常排放情况主要考虑废气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造成的非正常排放,即废气治理设施及有机废气净化效率较低时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本评价按最不利因素考虑,即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防治措施效率为0,废气100%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4-4。表4-4非正常情况下污染物排放表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非正常排放因素应对措施排放浓度(mg/m³)排放速率(kg/h)最大排放量(kg/a)原因可能频次持续时间硫酸雾2.430.00730.00370.00141.52×10-60.0005废气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1次/年0.5h定期检查保养相关设备;出现非正常工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维修;加强管理,检查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氯化氢0.900.0027氨0.0013.03×10-6非甲烷总烃0.330.001经分析计算,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存在时间较短,在该时段下废气会对外环境产生轻微影响。为避免废气的非正常排放,建设单位须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定期检修及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此外,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意识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与管理,由专人每日检查环保治理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停车状况,避免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7)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要求,建设单位应开展自行监测,结合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对委托监测的数据负责。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及监测要求见表4-5。表4-5项目废气污染物监测计划监测内容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污染物排放标准实验废气DA001硫酸雾1次/年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氯化氢氨非甲烷总烃—44—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清洁打扫废水;项目总排水量为43.4m³/a(0.1736m³/d),经项目东侧厂界外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1)源强核算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50m³/a,折污系数参考《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生活污水折污系数为0.8~0.9,本项目折污系数选取85%,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2.5m³/a。2)实验废水本项目配制试剂废液和器皿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仪器设备用水为灭菌锅补水,全部消耗,不外排。3)清洁打扫废水清洁打扫废水作为普通废水排放,排放量为0.9m³/a。综上,清洁打扫废水与生活污水水质类似,水质参照《水工业工程设计手册-建筑和小区给排水》中“12.2.2污水水量和水质”中给出的住宅、各类公共建筑污水水质平均浓度,公共建筑内生活污水排水水质:COD为350-450mg/L、BOD5为180-250mg/L、NH3-N为35-40mg/L、SS为200-300mg/L,本次评价取最大值。化粪池处理效率参照《化粪池原理及水污染物去除率》中数据,即:CODCr为15%,BOD5为9%,SS为30%,氨氮为3%。综上,本项目废水排放源强核算及相关参数统计见下表。表4-6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一览表项目指标pH(无量纲)CODcrBOD5SS氨氮生活污水+清洁打扫废水(43.4m³/a)产生浓度(mg/L)6.5~945025030040产生量(t/a)/0.01950.01090.01300.0017—45—化粪池处理效率/15%9%30%3%化粪池预处理后(43.4m³/a)排放浓度(mg/L)6.5~9382.5227.5210.038.8排放量(t/a)/0.01660.00990.00910.0017排放限值(mg/L)6.5~950030040045(2)污水排放口情况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下表。表4-7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编号排放口名称地理坐标类型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物排放限值DW001废水总排放口E116°21′11.195″N39°45′33.559″一般排放口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pH6.5-9CODCr500BOD5300SS400NH3-N45表4-8本项目废水排放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治理措施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规律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是否为可行性技术生活污水、清洁打扫废水pH(无量纲)、CODcr、BOD5、SS、氨氮///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间接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DW001废水总排放口一般排放口(3)达标情况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清洁打扫废水经项目东侧厂界外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所在—46—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排放废水污染物出水水质及达标分析如下:表4-9本项目废水污染物达标分析一览表指标pH(无量纲)CODBOD5SS氨氮排放浓度(mg/L)6.5~9382.5227.5210.038.8排放限值(mg/L)6.5-950030040045达标分析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上分析,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4)污水处理厂接纳可行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十)简化一批报告书(表)内容”中的“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依托的集中供热、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已按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建设并运行的,项目环评可简化相关依托设施分析内容。”因此,本项目仅对污水处理厂依托情况进行说明。本项目位于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内,目前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健全且已经运行稳定。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处理,可不再开展依托可行性分析。(5)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清洁打扫废水经项目东侧厂界外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进行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环境。(6)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要求,建设单位应开展自行监测,结合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对委托监测的数据负责。废水排放标准及监测要求见下表。表4-10废水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点位废水总排放口DW001监测因子pH监测频次1次/年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实验仪器、废气治理设施风机及各个通风橱风机,噪声声级为75dB(A),仅在昼间运行。实验室仪器分布在各个实验房间内且工作噪声很小,因此主要噪声设备为废气治理设施风机。本项目室内外声源以项目西南角为原点,正东方向为X轴,正北方向为Y轴,竖直向上为表4-11-1本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CODcrBOD5SS氨氮声源名称数量声压级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运行时段降噪效果dB(A)噪声排放强度dB(A)XYZ通风橱1风机75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12.513.30.9东厂界3.7m南厂界13.3m西厂界12.5m北厂界0m6h2550通风橱2风机7514.013.30.9东厂界2.2m南厂界13.3m西厂界14.0m北厂界0m6h2550通风橱3风机7515.513.30.9东厂界0.7m南厂界13.3m西厂界15.5m北厂界0m6h2550表4-11-2本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空间相对位置/m声压降噪噪声级dB声源控制运行效果排放Z(A)dB(A)(A)措施时段dB强度废气治理设选用低噪声设施风机17.79.41875备、基础减振等6h2550降噪措施声源名称XY—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测实验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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