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性村庄规划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嘉善县姚庄镇北港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批前公告
关于《嘉善县姚庄镇北港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
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08 15:27
浏览次数:
今有《姚庄镇俞北村、俞汇村、横港村实用性村庄规划》,为贯彻“阳光规划”精神,特将规划主要内容(方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6日公示方式: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或来信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监督电话:84233308、84233353来信请寄:嘉善县人民大道777号邮编314100嘉善县姚庄镇北港村实用性村庄规划(公示稿).pdf
信息来源: 嘉善县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嘉善县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
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北港村行政范围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区域,面积492.71公顷,包括北港、南风浜、南胜、董家浜、蔡家浜,共5个自然村。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3、功能定位规划范围图现代农业生态北港利用村庄农业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服务农业和智慧农业,同时挖掘水乡文化、农耕文化,推动“农-文-旅”全面融合发展,围绕“美丽村居、未来村业、活力村文、数智村治、幸福村民”五大功能创建,将北港村打造成在嘉兴乃至全国都具有影响力的新时代美丽乡村新标杆,城郊融合发展新典范。4、空间结构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空间布局。一核:村庄综合服务核心;一轴:共富发展轴;三区:农特产品种植区多元农业培育区现代工业生产区区域空间结构图5、空间控制线区位图风玫瑰与比例N0125250500米图例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边界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三线控制区位菌风玫瑰与比例火N0125250500米图例道路红线交通廊道控制线高压线高压廊道控制线河道蓝线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其他重要控制6、国土空间用地布局钟葫水银庙村区位风玫瑰写比例发N0125250500米图例水田早地其他园地竹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田间道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一类农村宅基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公路用地村庄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水工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文物古迹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类别名称代码基期年规划目标年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变化非建设用地耕地01286.0158.05%288.1958.49%2.18林地0311.122.26%18.873.83%7.7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村道用地0601011.840.37%0.000.00%-1.84设施农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602011.120.23%2.550.52%1.43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602020.000.00%0.230.05%0.23非建设用地小计--448.3991.01%444.7490.26%-3.65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一类农村宅基地07030127.465.57%9.621.96%-17.8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0.370.07%0.370.07%0.00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0.000.00%0.030.01%0.03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10010210.102.05%0.000.00%-10.10交通运输用地村庄道路用地1207021.490.30%0.600.12%-0.89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0.030.01%0.020.00%-0.0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14010.100.02%0.090.02%-0.02城乡建设用地小计--39.558.03%10.762.18%-28.79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公路用地12024.620.94%36.147.34%31.52水工设施用地13110.110.02%1.000.20%0.89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小计--4.740.96%37.147.54%32.41其他建设用地特殊用地文物古迹用地15040.030.01%0.070.01%0.04其他建设用地小计--0.030.01%0.070.01%0.04建设用地小计,--44.328.99%47.979.74%3.65总计,-492.71100.00%492.71100.00%0.00至江苏N至江苏长自药银北线500mm至荻沼村丁陶公路乐沼村西丁公路祥符荡环线至丁栅村停车场祥符对外交通干道SD®公交站内部干道养泾港村内部支路7、综合交通规划Ø道路系统对外交通:规划丁陶公路、嘉善大道、祥符荡环线是北港村村主要的对外交通,丁陶公路道路宽度为65米,嘉善大道道路宽度为55米,祥符荡环线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内部交通:内部干道——结合对外交通干道建设,对村内主要车行道-银北线、西丁公路进行梳理和整治,保证道路宽度在8米以上。内部支路——在现状基础上,结合产业项目布局,规划形成可达性好、品质好的步行网络系统,有机地联系整个村庄的各个角落和节点,道路宽度控制在6米以上。Ø交通设施保留南胜居民点和党群服务中心附近的2处公交站点,满足村民出行需求,保留居民点内停车场,相应增加新能源充电桩。综合交通规划图8、基础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规划水源接自北片丁栅水厂给水管网,由市政统一供水。污水工程规划: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村庄排水体制。雨水工程规划:雨水根据分散、合理、就近排放的原则,分别排入附近河道或已建道路雨水管。给水工程规划图排水工程规划图8、基础设施规划电力电信工程规划:规划近期电力线保留架空形式,对飞线进行共杆共线整治。燃气工程规划:当前仍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远期全域由姚庄镇调压站统一供应燃气。环卫工程规划:保留现有垃圾收集设施,结合村庄发展新增旅游公厕。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燃气工程规划图,环卫工程规划图9、管控图则水银庙区位风玫瑰与比例发N0125250500米图例水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早地二类工业用地其他园地公路用地竹林地村庄道路用地其他林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其他草地水工设施用地田间道公园绿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文物古迹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河流水面一类农村宅基地湖泊水面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坑塘水面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沟渠规划控制条文1、严格落实区块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2、区内各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尽量少占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优先保障农村宅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建设需求。的现状工业用地逐步退出。4、生态空间应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严控农业面源污染。鼓励依据规划,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功能。5、新建建筑高度,平屋面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女儿墙墙顶或挑檐屋面檐口顶的垂直距离不超过12米,屋面坡度≤45°的坡屋面建筑,建筑物室外地坪至檐口顶的垂直距离不超过12米,坡度>45的坡屋面建筑,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屋脊顶的垂直距离不超过12米;6、新建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可适当调整,根据示范区导则要求,基准高度为12米,确因发展需要,建筑高度需达到12-30米,符合经论证的设计方案要求,作为出具规划条件的依据;7、地块建设开发强度应满足《嘉善县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管控图则10、村规民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村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规民约》。第二条本村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村集体所有,各农户对承包田、自留地、宅基地等土地享有使用权。居民委员会根据新村规划、经济发展等需要,通过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集体土地管理事项。第三条国家征收本村集体土地,用地单位支付的土地补偿费由村收入,安置费、青苗赔偿费由被征地户收入。村对承包户,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第二章生态用地管理第四条加强河流水系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做好现有水网系统进行疏浚治理,杜绝各类污水直排河道。第三章农用地管理第五条承包田、自留地、园地等农用地,在不改变种植用途的前提下,农户可以自由选择种植项目,不得私自出租或转让他人,不愿耕种的应归还村集体。第六条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本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农业设施用地要尽量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居民宅基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第七条承包田划入基本农田的,承包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五不准”。第八条规范设施农用地报批,尽量少占、不占优质耕地。第四章建设用地管理第九条全体居民应积极参与本村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等涉及土地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第十条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申请每年制定建房计划,全体居民应遵循居民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管理。第十一条居民建房选址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必须履行审批制度,做到“先批后建、拆旧建新”,选用统一设计的建房图纸,邀请有资质证书的村镇建筑工匠建房。第十二条凡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和不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建房的,居民应主动向居民委员会或综合执法部门汇报,居民委员会应立即予以制止施工,并报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第十三条村集体经营性用地经居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统一出租使用,收入归全体居民所有。第十四条整治复垦后新增耕地,因申请宅基地使用后节余规模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可暂由农户自行耕作,若今后涉及土地征用,应服从村集体相关安排。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每个居民都有监督集体所有土地经营管理的义务,对于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和综合执法部门举报。第十六条建立居民小组自然资源协管员制度。协管员负责本组的法规政策宣传、土地巡查监管、违法行为制止和调解土地纠纷等,做到监管到位、上报及时。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土地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季以上的,由居民委员会无偿收回承包田,统一安排经营或转让他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收取抛荒费。第十八条无理抵制国家、集体征收土地的,取消该户当年分配,直到退出土地为止。第十九条违法占用、破坏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需限期复耕拆除。限期不拆除的上报综合执法部门予以依法处理。第二十条擅自出租、转让、倒卖承包地获取非法收益的,由居民委员会没收非法所得并收回承包权。第二十一条居民因违反本《村规民约》而没收、缴纳的全部款项,用于本村公益事业。本《村规民约》自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居民委员会。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北港村行政范围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区域,面积492.71公顷,包括北港、南风浜、南胜、董家浜、蔡家浜,共5个自然村。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3、功能定位规划范围图现代农业生态北港利用村庄农业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服务农业和智慧农业,同时挖掘水乡文化、农耕文化,推动“农-文-旅”全面融合发展,围绕“美丽村居、未来村业、活力村文、数智村治、幸福村民”五大功能创建,将北港村打造成在嘉兴乃至全国都具有影响力的新时代美丽乡村新标杆,城郊融合发展新典范。4、空间结构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空间布局。一核:村庄综合服务核心;一轴:共富发展轴;三区:农特产品种植区多元农业培育区现代工业生产区区域空间结构图5、空间控制线区位图风玫瑰与比例N0125250500米图例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边界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三线控制区位菌风玫瑰与比例火N0125250500米图例道路红线交通廊道控制线高压线高压廊道控制线河道蓝线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其他重要控制6、国土空间用地布局钟葫水银庙村区位风玫瑰写比例发N0125250500米图例水田早地其他园地竹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田间道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一类农村宅基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公路用地村庄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水工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文物古迹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类别名称代码基期年规划目标年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变化非建设用地耕地01286.0158.05%288.1958.49%2.18林地0311.122.26%18.873.83%7.7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村道用地0601011.840.37%0.000.00%-1.84设施农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602011.120.23%2.550.52%1.43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602020.000.00%0.230.05%0.23非建设用地小计--448.3991.01%444.7490.26%-3.65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一类农村宅基地07030127.465.57%9.621.96%-17.8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0.370.07%0.370.07%0.00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0.000.00%0.030.01%0.03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10010210.102.05%0.000.00%-10.10交通运输用地村庄道路用地1207021.490.30%0.600.12%-0.89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0.030.01%0.020.00%-0.0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14010.100.02%0.090.02%-0.02城乡建设用地小计--39.558.03%10.762.18%-28.79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公路用地12024.620.94%36.147.34%31.52水工设施用地13110.110.02%1.000.20%0.89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小计--4.740.96%37.147.54%32.41其他建设用地特殊用地文物古迹用地15040.030.01%0.070.01%0.04其他建设用地小计--0.030.01%0.070.01%0.04建设用地小计,--44.328.99%47.979.74%3.65总计,-492.71100.00%492.71100.00%0.00至江苏N至江苏长自药银北线500mm至荻沼村丁陶公路乐沼村西丁公路祥符荡环线至丁栅村停车场祥符对外交通干道SD®公交站内部干道养泾港村内部支路7、综合交通规划Ø道路系统对外交通:规划丁陶公路、嘉善大道、祥符荡环线是北港村村主要的对外交通,丁陶公路道路宽度为65米,嘉善大道道路宽度为55米,祥符荡环线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内部交通:内部干道——结合对外交通干道建设,对村内主要车行道-银北线、西丁公路进行梳理和整治,保证道路宽度在8米以上。内部支路——在现状基础上,结合产业项目布局,规划形成可达性好、品质好的步行网络系统,有机地联系整个村庄的各个角落和节点,道路宽度控制在6米以上。Ø交通设施保留南胜居民点和党群服务中心附近的2处公交站点,满足村民出行需求,保留居民点内停车场,相应增加新能源充电桩。综合交通规划图8、基础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规划水源接自北片丁栅水厂给水管网,由市政统一供水。污水工程规划: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村庄排水体制。雨水工程规划:雨水根据分散、合理、就近排放的原则,分别排入附近河道或已建道路雨水管。给水工程规划图排水工程规划图8、基础设施规划电力电信工程规划:规划近期电力线保留架空形式,对飞线进行共杆共线整治。燃气工程规划:当前仍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远期全域由姚庄镇调压站统一供应燃气。环卫工程规划:保留现有垃圾收集设施,结合村庄发展新增旅游公厕。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燃气工程规划图,环卫工程规划图9、管控图则水银庙区位风玫瑰与比例发N0125250500米图例水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早地二类工业用地其他园地公路用地竹林地村庄道路用地其他林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其他草地水工设施用地田间道公园绿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文物古迹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河流水面一类农村宅基地湖泊水面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坑塘水面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沟渠规划控制条文1、严格落实区块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2、区内各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尽量少占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优先保障农村宅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建设需求。的现状工业用地逐步退出。4、生态空间应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严控农业面源污染。鼓励依据规划,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功能。5、新建建筑高度,平屋面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女儿墙墙顶或挑檐屋面檐口顶的垂直距离不超过12米,屋面坡度≤45°的坡屋面建筑,建筑物室外地坪至檐口顶的垂直距离不超过12米,坡度>45的坡屋面建筑,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屋脊顶的垂直距离不超过12米;6、新建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可适当调整,根据示范区导则要求,基准高度为12米,确因发展需要,建筑高度需达到12-30米,符合经论证的设计方案要求,作为出具规划条件的依据;7、地块建设开发强度应满足《嘉善县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管控图则10、村规民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村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规民约》。第二条本村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村集体所有,各农户对承包田、自留地、宅基地等土地享有使用权。居民委员会根据新村规划、经济发展等需要,通过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集体土地管理事项。第三条国家征收本村集体土地,用地单位支付的土地补偿费由村收入,安置费、青苗赔偿费由被征地户收入。村对承包户,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第二章生态用地管理第四条加强河流水系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做好现有水网系统进行疏浚治理,杜绝各类污水直排河道。第三章农用地管理第五条承包田、自留地、园地等农用地,在不改变种植用途的前提下,农户可以自由选择种植项目,不得私自出租或转让他人,不愿耕种的应归还村集体。第六条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本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农业设施用地要尽量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居民宅基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第七条承包田划入基本农田的,承包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五不准”。第八条规范设施农用地报批,尽量少占、不占优质耕地。第四章建设用地管理第九条全体居民应积极参与本村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等涉及土地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第十条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申请每年制定建房计划,全体居民应遵循居民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管理。第十一条居民建房选址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必须履行审批制度,做到“先批后建、拆旧建新”,选用统一设计的建房图纸,邀请有资质证书的村镇建筑工匠建房。第十二条凡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和不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建房的,居民应主动向居民委员会或综合执法部门汇报,居民委员会应立即予以制止施工,并报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第十三条村集体经营性用地经居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统一出租使用,收入归全体居民所有。第十四条整治复垦后新增耕地,因申请宅基地使用后节余规模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可暂由农户自行耕作,若今后涉及土地征用,应服从村集体相关安排。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每个居民都有监督集体所有土地经营管理的义务,对于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和综合执法部门举报。第十六条建立居民小组自然资源协管员制度。协管员负责本组的法规政策宣传、土地巡查监管、违法行为制止和调解土地纠纷等,做到监管到位、上报及时。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土地承包户弃耕抛荒连续两季以上的,由居民委员会无偿收回承包田,统一安排经营或转让他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收取抛荒费。第十八条无理抵制国家、集体征收土地的,取消该户当年分配,直到退出土地为止。第十九条违法占用、破坏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需限期复耕拆除。限期不拆除的上报综合执法部门予以依法处理。第二十条擅自出租、转让、倒卖承包地获取非法收益的,由居民委员会没收非法所得并收回承包权。第二十一条居民因违反本《村规民约》而没收、缴纳的全部款项,用于本村公益事业。本《村规民约》自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居民委员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用性村庄规划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