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惠州市气象局:
  《关于申请办理惠州大亚湾S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要求如下:
  一、惠州大亚湾S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310-441300-04-01-615260)已列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5〕90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2024-2026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惠府办函〔2024〕39号),项目的建设对提升全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核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项目拟用地总面积0.6887公顷,其中农用地0.6887公顷(耕地0公顷),不涉及围填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对于违法用地行为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六、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意见文件有效期为3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7月7日。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