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招标采购公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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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江苏泰力松新材料有限公司110kV接入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1)
常环核审〔2025〕45号
2025-7-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8日我局对上述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  编:213022

附件:45.pdf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环核审〔2025〕45号关于江苏泰力松新材料有限公司110kV接入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送的《江苏泰力松新材料有限公司110kV接入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均悉,结合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20kV坞家变至泰力松变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2.39km,其中新建架空线路(一用一备)线路路径长约2km,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39km,新建杆榙17基。详见《报告表》。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敏感目标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下方距地面1.5m处满足耕地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二)输电线路应尽量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保持足够高度,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应要求。(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沉淀池、表土堆场、跨越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四、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