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招标采购公告(安庆新翔龙商贸有限公司2025)
资产来源为浦发银行,截至转让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本金余额截至2020年5月31日。债权总额为2126.72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734.92万元,利息379.18万元。保证人为安庆新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江龙毅、任莉萍,对主债权及项下利息、违约金、费用等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抵押物为1、营口浩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辽宁省盖州市团山办事处光辉、西崴子村的土地使用权。2、江龙毅所有的位于安庆市龙山路东的商业用房。本金利息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