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石河子市开发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7-10

项目名称
石河子市开发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东三路(北十五路-S717)、S717(东三路-外环路)、东七路(北十五路-北十九路)、北十五路(东七路-东九路)、北十九路(东四路-东七路)、东一路(北十五路-北十二路)、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厂-纬五路(途经:东二路、北二六路和东三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
27000

建设单位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孟宪峰

联系人
李森
联系电话
188****0602

项目投资(万元)
4800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DN200-DN800再生水管道18466.0米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孟宪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孟宪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6608010000006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