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饮用水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5)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9日关于淳安县杭州千岛湖丹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5亿瓶(520ml)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年增产2.6亿瓶(520ml)瓶装饮用水、1000万桶(5.0L-15L)一次性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002512245/2025-32348
文 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行政审批
公开日期:2025-07-09

2025年7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淳安县杭州千岛湖丹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5亿瓶(520ml)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年增产2.6亿瓶(520ml)瓶装饮用水、1000万桶(5.0L-15L)一次性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邮箱:1799103416@qq.com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淳安县杭州千岛湖丹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5亿(520ml)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年增产2.6亿瓶(520ml)瓶装饮用水、1000万桶(5.0L-15L)一次性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杭环淳评批[2025]17号
2025年7月9日

批文链接:杭环淳评批[2025]17号 关于淳安县杭州千岛湖丹然饮用水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公示.pdf

文号:杭环淳评批[2025]17号公告时间:2025年7月9日关于《淳安县杭州千岛湖丹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5亿瓶(520ml)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年增产2.6亿瓶(520ml)瓶装饮用水、1000万桶(5.0L-15L)一次性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州千岛湖丹然饮用水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由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淳安县杭州千岛湖丹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5亿瓶(520ml)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年增产2.6亿瓶(520ml)瓶装饮用水、1000万桶(5.0L-15L)一次性桶装饮用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一、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项目代码为2305-330127-07-02-860809及2403-330127-07-03-118707)、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0013048号、房屋租赁合同、杭州千岛湖丹然饮用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GMQNQ5B)等相关审批材料和环评报告表的结论,原则同意该项目在规划选址内定点组织实施。二、请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表明确的项目地点、规模和工艺进行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为:拟投资10005万元,租用位于淳安县千岛湖镇坪山路118号8幢、11幢厂房面积约15433平方米,淘汰原有的1条小型瓶装饮用水灌装生产线,新引进购置30T山泉水处理系统、瓶装水吹灌旋一体生产线3条、洗灌封三合一桶装灌装线1条、5L桶装灌装生产线1条以及贴标机、码垛机等设备,新增吹瓶、洗桶工序,实现饮用水瓶和饮用水桶的厂内配套加工,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可达年产7.6亿瓶(520ml)瓶装水7.6亿瓶、1000万桶(5.0L-15L)一次性桶装水的生产规模。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实施后产品方案详见环评报告表。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可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环保建设的依据,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1、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吹瓶废气,须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中的排放限值,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乙醛无组织浓度限值,车间吹瓶、热熔胶贴标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2、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废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坪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针对声源的不同特性,采取各类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以实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弃物应分类管理,妥善处置。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以及原水处理的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废膜属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作物资回收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紫外灯管、质检废培养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固废暂存危废仓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5、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定期维护废气废水处理系统,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三同时”跟踪管理。六、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公司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同意。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中认真予以落实。你公司对本审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瓶装饮用水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