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采购公告(2025)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建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YCZQ—3标段西竹村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新建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YCZQ—3标段西竹村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延期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使用位于岑溪市南渡镇西竹村的集体土地作为施工便道、弃土场临时用地。该临时用地面积共2.7471公顷(折合41.20亩)。根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地类,其中耕地0.8988公顷(水田0.3490公顷、旱地0.5498公顷),果园0.1287公顷、可调整果园0.1104公顷、乔木林地0.6954公顷、竹林地0.3324公顷、可调整竹林地0.1993公顷、其他林地0.1325公顷、其他草地0.0817公顷、农村宅基地0.0703公顷、科教文卫用地0.0039公顷、农村道路0.0042公顷、沟渠0.0065公顷、设施农用地0.0503公顷、田坎0.0327公顷。该项目临时用地共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4653公顷,涉及临时用地用途为施工便道,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使用期限延期至2026年3月30日止。
二、该临时用地使用前必须完善相关林业手续。
三、不得在非矿区范围内的临时用地范围采挖砂石等矿产资源,违者按无证开采矿产资源依法查处。
四、按照“谁使用,谁复垦”的原则,在此批复之前,用地单位应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有关协议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时,用地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届满前自行拆除,临时占用耕地的,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六、上述土地为临时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你公司在使用临时用地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别处耕地破坏的,在使用期满后应该按有关规定进行复垦,如对使用临时用地范围内出现地质灾害隐患或水土流失等不良影响的,须负责整治和治理工作。
七、你公司在用地过程中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使用临时用地。
八、你公司须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费用。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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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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