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502-330483-07-02-714380
项目名称
年产10000吨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市发展和改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退办
2025-03-31 10:31:57.0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服务业发展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退办
2025-04-08 16:42:36.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5-07-10 17:43:49.0
嘉环建〔2025〕17号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服务业发展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5-04-10 15:31:20.0
嘉发改能审〔2025〕21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
已办结
2025-02-24 14:07:24.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嘉环建〔2025〕17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对0吨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桐乡市—1—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2-330483-07-02-714380)、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技术评估意见(浙环评估〔2025〕243号)、专家咨询意见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阶段的公众意见反馈情况,桐乡分局出具的项目环评初审意见(嘉环桐〔2025〕41号),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书》结论。二、项目属于扩建性质,位于桐乡市崇福镇新中路98号(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闲置土地,新建生产车间,购置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辅助设备,配合已建设的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制造执行系统(MES)等数字化管理系统,搭建智能化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年新增10000t/a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产品、72t/a有色精短毛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10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8万元。三、项目须采用先进且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落实清洁运输等要求,加强源头防控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中建设内容组织生产,各项环保设施应当科学设计、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排污管道须采用架—2—空管或明渠明沟形式。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依托现有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和反渗透系统处理后部分纳管,部分回用,最终送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崇福污水厂集中处理,废水入网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具体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标准及限值要求进行控制,并按《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规定,落实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控制。(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提高项目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设置专门的染料称量调配间,并保持整体密闭。项目污水站废气处理工艺由离子催化和水喷淋装置调整为次氯酸钠+碱喷淋,食堂油烟废气依托现有设施。污水站产生恶臭的设施采用封闭集气,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无组织废气等其他废气具体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标准及限值要求进行控制。(三)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3—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处置或综合利用,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四)加强噪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提高设备、管线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对厂区内有毒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储罐区地面应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等措施,有效防治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报告书》结论及桐乡分局相关意见,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外排环境总量控制值为:废水量1090112吨/年、CODCr43.604吨/年、NH3-N2.181吨/年、颗粒物0.360吨/年、VOCs0.453吨/年,其中本项目新增外排环境总量值为废水量367836吨/年、CODCr14.713吨/年、NH3-N0.736吨/年、颗粒物0.360吨/年、VOCs0.104吨/年。你公司须依法依规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相关规定。—4—五、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项目环保设施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并与主体工程一起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按要求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的通知》(浙安委〔2024〕20号)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须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因地制宜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有效收集并妥善处理避免排入外环境。建设单位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率,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后,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建立完善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你公司须结合现有生产,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完善污染物在线监测等监测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5—七、根据《环评报告书》,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落实。八、你公司须按照《关于发布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公告》(环办〔2013〕103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4号)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建设期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6—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0日—7—抄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7月10日印发—8—公FFFFF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嘉发改能审„2025‟21号关于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报来《年产10000吨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稿)》及审查申请等材料收悉。受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2号令)、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2-330483-07-02-714380)和第三方机构评审意见,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1—公F辅助设备,配合企业已建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制造执行系FFFF能报告。相关审查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250万元,位于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新中路98号,为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区闲置土地面积6701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19246平方米。主要内容购置毛条染色机(染色总容量5480kg)、散毛染色机(染色总容量2040kg)、筒纱染色机(染色总容量3140kg)、压球机、脱水机、毛球烘干机、纱线烘干机、射频烘干机、松筒机、紧筒机、复洗机、针梳机、复精梳生产线、自动滴液机、压筒机、脱水机、染料自动配送系统、助剂自动配送系统等生产设备,配套空压机、纺织空调、冷水机组、冷凝水回收+废水余热回收系统、净水系统扩容4000吨/天、污水系统扩容3000吨/天、中水回用系统扩容1250吨/天及变压器等统(MES)等数字化管理系统,搭建智能化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生产线,形成年产10000吨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产品、72吨有色精短毛的生产能力。项目计划于2027年8月建成投产,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17048万元(2020年可比价),工业增加值12483万元(2020年可比价)。二、项目政策评估情况该项目主要从事散毛染色、毛条染色及后整理、纱线染色,属于毛纺染整精加工(C1723)。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根据《浙江省经济—2—公F新增变压器容量4100千伏安。FFFF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化工、化纤、印染行业暂缓实施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53号)规定,在国家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未出台前,暂缓实施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节能报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准确适用。三、项目主要能效指标情况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耗电量1399.36万千瓦时、蒸汽126101吉焦、耗能工质自来水2.19万吨、河水36.52万吨。项目年综合能耗等价值8276.75吨标准煤,当量值6028.01吨标准煤(含耗能工质,不含耗能工质为6022.38吨标准煤)。项目新增1台SCB18-1600/20型、2台SCB18-1250/20型变压器,合计项目散毛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57吨标准煤/吨,纱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49吨标准煤/吨,毛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65吨标准煤/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6630吨标准煤/万元(2020年可比价),高于浙江省和嘉兴市“十四五”时期0.52吨标准煤/万元的控制指标。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出具用能平衡方案,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平衡:一、桐乡崇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1月关停)腾出用能4138.38吨标准煤进行平衡;二、购买省外绿证4138.37吨标准煤方式平衡。四、项目主要节能措施—3—公F符合《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3)的FFFF(一)项目拟新增的低浴比染色机,符合《染色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FZ/T07018)的1级能效要求;拟新增的染色机采用电脑集中控制管理系统,染色工序配套自动电脑调浆配液系统;拟新增的染色废水热能回收系统,将收集后的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染色;对染色机、清水泵、风机等采用变频控制技术,对染色机、蒸汽管道、阀门采用高纯硅酸铝纤维保温,节约用能。(二)项目拟新增的SCB18(20kV)型变压器符合《6kV~35kV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T/CEEIA258)的1级能效要求。(三)项目拟新增的三相异步电机符合《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的2级及以上能效要求;永磁电机2级及以上能效要求;进口三相异步电机符合《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能效分级(IE代码)》的IE4标准及以上能效要求。(四)项目拟新增的冷水机组符合《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的1级能效要求。(五)项目拟新增的空压机能效均达到《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的1级能效要求。(六)项目拟新增的污水处理设备曝气风机采用磁悬浮风机,与传统的容积式罗茨风机相比节能25%~40%;新增的污水潜水泵能效符合《污水污物潜水电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4—公F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3486)、《节水型FFFF(GB32031)的1级能效要求。(七)项目拟新增的风机符合《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的2级能效要求;水泵符合《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循环冷却塔达到《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的1级能效要求。(八)项目照明全部采用LED灯具、同步实施光伏发电、雨水收集利用、项目同步实施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九)项目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要求,配备电、水的一、二、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配备精度达到规定要求。(十)项目按照《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等,规范企业的用电、用蒸汽、用水等管理。(十一)项目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明确能源管理职责,加强节能管理,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二)项目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标准要求,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十三)项目聘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能源管理负责人,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够满足节能工作需要的能源管理人员。—5—公F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设立能源管理FFFF(十四)项目通过生产执行管理系统(MES)、计划管理系统(ERP)、现场自动化系统(SFC)相结合,提升整体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五、项目建设要求(一)项目设计、建设时,要按照项目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自主开展节能验收工作,形成节能验收意见。项目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再次组织节能验收。(二)项目应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标准规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落实能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三)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应根据节能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意见,对该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及有关重大事项。(四)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提交变更申请。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6—公FFFFF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申请节能审查。六、其他本节能审查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的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不对节能以外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作为履行其他审查手续的依据或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4月8日抄送: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4月8日印发—7—公FFFFF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日期:2025年02月24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502-330483-07-02-714380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详细地址桐乡市崇福镇新中路98号,公司现有厂区内国标行业毛染整精加工(1723)所属行业纺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允许类拟开工时间2025年09月拟建成时间2027年08月是否零土地项目否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否总用地面积(亩)145.55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1924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27482.4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127482.4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公司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建筑面积约19246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厂区累计总建筑面积127482.4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0932.9平方米,容积率1.45。项目总投资102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9180万元,设备5293万元。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毛条/散毛染色机82台、压球机2台、脱水机3台、毛球烘干机2台、射频烘干机4台、复洗机3台、针梳机20台、自动滴液机4台、烘箱2台、复精梳生产线6条、纱线染色机33台、压筒机2台、脱水机5台、纱线烘干机2台、松筒机4台、紧筒机4台、染料及助剂自动配送系统各2套等生产辅助设备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年新增10000吨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产品、72吨有色精短毛的生产能力。达产情况下,预计全厂可实现产值44268万元(新增17288万元)、利润10801.03万元(新增5159.89万元)、税收5463.08万元(新增1461.72万元)。项目联系人姓名王雅娟项目联系人手机13857379911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新中路98号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9180.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10250.00002500.00005293.0000578.0000359.0000450.00000.0000107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公FFFFF10250.00000.000010250.00000.00000.0000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000721088022X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新中路98号成立日期2000年05月注册资金(万)12451.5328币种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纺纱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法定代表人华新忠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806719029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5年02月24日备案日期2025年02月24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档羊毛散纤维、毛条及纱线染色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