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配件 生产线招标采购公告(202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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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铸件10000吨、机械配件6500吨生产线项目
枫桥镇新择湖村
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
浙江源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7.14
详见环评附件

公告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7112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11800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附: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公示).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铸件10000吨、机械配件6500吨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1.项目所在地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2.项目所在地诸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3.项目地理位置、环境空气及水质监测断面位置图4.目所在地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图5.项目地卫星定位、环境保护目标、VOCs防护距离及噪声监测布点图6.项目平面布置及防渗分区图7.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图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基本信息表3.营业执照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权证5.租赁合同6.清运协议7.环境质量监测报告8.诸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确认表9.节能登记表10.行政处罚决定书11.企业确认书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铸件10000吨、机械配件6500吨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枫桥镇新择湖村地理坐标(经度:120度22分10.757秒,纬度:29度44分30.55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C3391黑色金属铸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中的69通用零部件制造348三十、金属制品业33,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671环保投资(万元)237环保投资占比(%)6.46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绍(诸)市环罚用地面积(m2)13129.1(2024〕20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设置原则项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的类别专项评价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不涉大气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放。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地表水(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清否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运公司清污外运至诸暨市枫桥污水处理有限公专项评价中处理厂—1—司处理。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169)《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为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Q值小于1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取水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且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诸暨市枫桥镇总体规划(2008-202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⑵召集审查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⑶审查文件文号:诸环建函〔2021〕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符合性分析⑴规划范围本次修编园区规划范围北临屠家坞村,南到枫桥废铁交易市场,东至镇东路与枫谷线交界处,西靠大干溪,规划红线总面积1011.98公顷,主要由20个片区组成。园区各片区主要分布于诸暨枫桥镇的中北部,绍诸高速枫桥北出口穿过工业园区规划地块,与步森大道,005乡道交通联系紧密,其它,地块主要为镇域内零散工业用地,主要分布于枫谷线和308省道沿线。由原规划的882.89公顷增加至修编规划1011.98公顷,新增129.09公顷。⑵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1~2030年。⑶功能定位工业园区定位以轻纺、五金机电为主、多种产业协调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立足雄厚的轻纺业制造产业集群,通过专业园区建设、现代技术革新、优化生产组织、专业人才引进提升生产效率,打造更有竞争力的轻纺业制造业。通过产业链延伸,大力发展五金机电工业、形成规模化研发设计产业集群,促进制造业向研发设计的转型发展。经过10-20年的努力,把枫桥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大竞争力,吸引周边汽配、纺织技术型企业的地域特征明显,空间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生态良好,设施完善的现代化高标准的产业园区。⑷产业导向规划立足工业园区现有产业,重点以服装纺织、五金机电等多种产业协调发展为基本方向。⑸空间结构总体布局结构为“一心、一轴、两带,四片区”。一心:指的是一个行政服务核心。一轴:指的是一条贯穿南北向区块的产业发展轴。两带:指的是高速引道与全堂溪滨河景观带两条生态服务带。四片区:指的是一个生态居住区,一个生态休闲区,一个传统产业提升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个新兴产业培育区。符合性分析:项目拟建于诸暨市枫桥镇新择湖村,属于该规划中的“G20兴宁工业片区”,项目主要生产铸件、机械配件,属于五金机电产业,符合其功能定位及产业导向。根据附图一项目所在地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及附件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权证(诸暨国用(2007)第12-661号、浙(2019)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00671号),出租方厂区用地性质为工矿用地和工业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2021年11月由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该报告书已经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审查(诸环建函【2021】4号),本评价将依据审查稿中的成果及规划环评六张清单进行相关分析。该区块的相关内容如下:1、生态空间管制清单生态空间管制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1。项目铸件和机械配件生产属于“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项目不涉及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浇铸工序属于“101、黑色金属铸造3391”,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综上,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且项目拟建地位于工业集聚点内(G20兴宁工业片区),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叠加现状排放量后不会超过控制单元的总量管控限值,故项目建设符合该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2。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生产铸件和机械配件,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和C3391黑色金属铸造,对照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规划环评》依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将备案新建扩大产能的铸造项目归类为禁止准入产业,现《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已废止,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描述改为:“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同时根据“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122号):“贯彻落实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件要求,不再对铸造产能实行置换,原《浙江省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故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且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即本项目不属于该区块环境准入清单中的禁止准入产业或限制准入产业,项目建设符合该区块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3、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4。对照规划环评环保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有少量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清运公司清污外运至诸暨市枫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故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环保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根据《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所在地生态空间清单见表1-2。表1-2生态空间清单序号规划区块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现状用地类型一G1枫桥镇工业用地片区一(部分)、G2枫桥镇工业用地片区二(部分)、G4镇东工业片区一、G5镇东工业片区二、G6镇东工浙江省绍兴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68115801)1、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选址于此的除外),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2、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工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和农林用—5——业片区三、G7镇东工业片区四、G8镇东工业片区五(部分)、G10博球纺织有限公司片区(部分)、G11镇南工业片区一、G12盛鹰机电制造公司片区、G13镇南工业片区二、G14镇南工业片区三、G15浙江合和机电有限公司、诸暨市枫桥废铁交易市场片区、G16镇南工业片区四、G17镇北工业片区一(部分)、G18镇北工业片区二(部分)、G20兴宁工业片区二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3、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的防护带。4、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5、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6、涉及基本农田区域的未调整前不得开发利用。地等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见表1-3。表1-3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区域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制订依据G1枫桥镇工业用地新建(原则上)三类工业片区一(部分)、G2项目(重污染行业整治提《诸暨市生升选址于此的除外);新态环境分区区二(部分)、G4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管控动态更镇东工业片区一、G5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新方案》镇东工业片区二、G6禁止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镇东工业片区三、G7准入项目镇东工业片区四、G8类产五金涂装镇东工业片区五(部业行业:有机《2018年诸分)、G10博球纺织五溶剂(特别暨市制鞋、金是油漆、稀五金涂装行分)、G11镇南工业汽释剂)未采业挥发性有片区一、G12盛鹰机配用密闭式机物整治实存储施方案》—枫桥镇工业用地片有限公司片区(部电制造公司片区、6G13镇南工业片区二、G14镇南工业片区三、G15浙江合和机电有限公司、诸暨市枫桥废铁交易市场片区、G16镇南工业片区四、G17镇北工业片区一(部分)、G18镇北工业片区二(部分)、G20兴宁工业片区(ZH33068115801)纺织服装新建、扩建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符合《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的数码喷印项目除外)园区管理要其他每万吨生产能力的造粒生产线条线数超过6条年废塑料再生利用的能力1万吨以下的《诸暨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制鞋行业:盛装溶剂型胶水的容器在调配、转用过程中未密闭处理《2018年诸暨市制鞋、五金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实施方案》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备案新建扩大产能的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项目确需新建的,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公告,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园区管理要限制准入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园区管理要*注:指涉及枫桥镇两创智造集聚区的区域。1-4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加强与枫桥镇总体规划和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规划衔接,结合园区发展情况适时启动诸暨市枫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加快工业园区零散工业区块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禁止在未纳管区域引入有生产废水排放的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清运公司清污外运至诸暨市枫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符合规划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统筹考虑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与救援体系,编制环境风险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需编制应急预案并和园区联动。符合规划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统筹考虑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与救援体系,编制环境风险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预警与跟踪评价。规划区应建立区域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评价系统;建议每隔5年或视规划实际变化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符合符合规划区近期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涉及区域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等方面可适当简化,但需关注大气环境影响、区域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等制约因素,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本项目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符合性分析—8一、项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对照《诸暨市生态管控单元分类影像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68115801)。表1-5诸暨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资源管控面积(km2)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环境风险开发单元分类放管控防控效率名称要求1、原则上禁止新建三1.加强工业污染物排态公益林放管控,原保护与建的除外),现有三类工则上管控单元内工设,防止水行水业污染物土流失。资源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排放总量消耗2、禁止新建涉及一类不得增加。农用地排总量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放重金属和强面源污染或者其他度双浙江治理,严格物质含量进农省绍控制化肥超标的污业节兴市工业项目,一二产融合农药施加诸暨一般量,合理水水、污泥,水,提34市一1130.99管控产养殖布以及可能高农般管单元局,控制水造成土壤业用控单产养殖污污染的清水效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淤底泥、尾率。元染,逐步削矿、矿渣2、优减农业面等。化能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源污染物排放3、加强农源结量。推动农田土壤、灌构,加3、建立集镇居住商业业领域减溉水的监强能污降碳协测及评价,源清同。依法严对周边或洁利间的防护带。区域环境用。4、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秸秆露风险源进天焚烧。有行评估。序推进农—序号类工业项目(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选址于此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新建其他二类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现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2.加强农业1、加强生2、禁止向有毒有害1、实控,推确定养殖规模。5、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项目租赁诸暨市永宁铸造厂位于诸暨市枫桥镇新择湖村的现有闲置厂房,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68115801)。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铸件和机械配件生产属于“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项目不涉及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浇铸工序属于“101、黑色金属铸造3391”,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综上,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地属于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G20兴宁工业片区,为工业集聚点,不在本生态环境分区的空间布局约束范围内,不属于国家、省、市、区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二、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审批规范符合性分析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见表1-6。表1-6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规范符合性分析项目类型VOCs排放量VOCs排放车间防护距离要求备注符合性分析2018年起立项新项目0.3<X≤1至少设置100米防护距离,且须位于工业集聚区内同一区域企业项目VOCs排放量限值按累积量确定符合,项目备案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本扩建项目实施后VOCs排放量0.888t/a,因此本项目设置100米防护距离。最近的保护目标为项目地东面的阳春村,距离本项目VOCs产生车间127m,满足防护距离要求。三、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⑴建设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的要求项目租赁诸暨市永宁铸造厂位于枫桥镇新择湖村的现有闲置厂房实施,项目厂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用地性质为工矿用地和工业用地。根据《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的要求》,项目地属于城镇集中建设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68115801)。因此该建设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诸暨市国—9—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的要求。⑵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项目为铸件和机械配件生产,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的鼓励类、淘汰类或限制类行业,属于允许类行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的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所列产品或工艺。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四、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铸件和机械配件生产属于“103、通用设备制造业34(项目不涉及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浇注工序属于“101、黑色金属铸造3391”,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综上,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68115801),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内的行业项目。五、《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符合性分析表1-7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相关条款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发展高紧实度粘土砂自动化造型、高效自硬砂铸造、精密组芯造型、壳型铸造、离心铸造、金属型铸造、铁模覆砂、消失模/V法/实型铸造、轻合金高压/挤压/差压/低压/半固态/调压铸造、硅溶胶熔模铸造、短流程铸造、砂型3D打印等先进铸造工艺与装备本项目造型采用粘土砂自动化造型工艺和树脂砂造型工艺,属于先进铸造工艺符合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工艺装备落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生产安全无保障的落后产能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项目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建成后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涉及淘汰工艺装备及落后差产能符合—10—铸造企业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无磁扼(≥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氯化按硬化模壳、铝合金六氯乙烷精炼等淘汰类工艺和装备。本项目采用钢壳中频感应电炉,不涉及淘汰类工艺和装备符合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制度,坚决遏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产能盲目扩张,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符合推动修订《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0310021),鼓励地方参照该条件引导铸造企业规范发展。项目将参照《铸造企业规范条件》规范发展。符合推广短流程铸造,鼓励铸造行业冲天炉(10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推进铸造废砂再生处理技术应用、废旧金属循环再生与利用本项目铸造采用钢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废砂再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率可达96.1%符合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要求。企业将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要求。符合铸造企业严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及地方排放标准,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限期完成设施升级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及改造后仍不能达标的,依法依规进行淘汰。企业将严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推进行业智能化改造。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铸造和锻压生产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改造传统工艺装备及生产线,引导重点企业开展远程监测、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品质量控制等服务,加强数值模拟仿真技术在工艺优化中的应用,推动行业企业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本项目采用全自动造型线、全自动浇注机等进行生产,生产过程较为智能化。符合根据表1-7的分析,本项目实施符合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件要求。六、《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中的铸造行业排查重点与防治措施对照分析,具体见表1-8。表1-8铸造行业排查重点与防治措施对照表序号排查重点防治措施符合性分析1废气收集效果①制芯工序采用侧吸风、或侧吸风与顶吸风相配合的方式进行废气收集。符合。本项目设有密闭射芯区,射芯工序废气采用侧吸风方式进行收集。—11—②鼓励采用浇铸自动流水线,在浇铸工位进行密闭吸风;对非定点浇铸且车间面积较大的,采取定时喷湿抑尘;涉及覆膜砂、消失模的,采用顶吸罩或半封闭侧吸罩收集废气,鼓励将浇铸点设置于密闭隔间内。吸风罩面积大于浇铸工位面积,尽量贴近浇铸工位。符合项目浇注区采用半封闭移动式侧吸风罩,吸风罩面积大于浇铸工位面积,尽量贴近浇铸工位。2废气处理工艺适配性①污染防治设施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保证在生产工艺设备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本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②加强除尘设备巡检,消除设备隐患,保证正常运行。旋风除尘器定期检查设备和管线的气密性。袋式除尘器及时更换滤袋,保证滤袋完整无破损;符合项目委托设备厂家对除尘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其更换滤袋。③加强除臭设备巡检,消除设备隐患,保证正常运行。吸附装置定期更换吸附剂,提高吸附率。采用氧化喷淋法除臭的定期添加药剂、控制pH值和温度等;符合本项目除臭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要求,选用颗粒状活性炭,碘吸附值不低于800mg/g,定期更换吸附剂(累计运行500小时),提高吸附效率④不设置烟气旁路通道,已设置的大气污染源烟气旁路通道予以拆除或实行旁路挡板铅封;本项目不涉及烟气旁路通道3环境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药剂添加量、添加时间、喷淋液pH值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符合。要求企业根据本次环评要求对各工序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药剂添加量、添加时间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根据表1-10的分析,本项目实施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要求。七、《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符合性本项目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进行对照分析,详见表1-9。表1-9《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类别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类别物料储存煤粉、膨润土等粉状物料和硅砂应袋装或罐装,并储存于封闭储库或半封闭料场(堆棚)中。半封闭料场(堆棚)应至少两面有围墙(围挡)及屋顶。本项目煤粉、陶土、原砂等原料均采用密闭袋装形式贮存于封闭储库内。结论:符合生铁、废钢、焦炭和铁合金等粒状、块状散装物料应储存于封闭储库、料仓中,或储存于半封闭料场(堆棚)中。半封闭料场(堆棚)应至少两面有围墙(围挡)及屋顶,并对物料采取覆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特别控制要求)本项目废钢铁、生铁等原材料均储存于封闭的储库内,不涉及半封闭料场。结论:符合物料转移和输送粉状、粒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厂内转移、输送过程,应封闭;转移、输送、装卸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集气除尘措施,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特别控制要求)本项目煤粉、陶土、原砂等原料均采用密闭袋装形式在场内转移,同时在上述物料仓库门口采用喷雾抑尘,减少装卸过程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粘土砂处理生产线采用密闭设备,各工序密闭连接,废气经收集后接入除尘装置。结论:符合除尘器卸灰口应采取遮挡等抑尘措施,除尘灰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除尘灰采取袋装、罐装等密闭措施收集、存放和运输。除尘器卸灰口采取遮挡抑尘的措施,除尘灰卸落在吨袋或包装桶内,然后密闭存放在封闭储库内。结论:符合厂区道路应硬化,并采取定期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厂区道路采用硬化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结论:符合铸造冲天炉加料口应为负压状态,防止粉尘外泄。本项目不涉及冲天炉。结论:符合孕育、变质、炉外精炼等金属液处理工序产尘点应安装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本项目中频炉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袋式除尘装置。结论:符合废钢、回炉料等原料加工工序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特别控制要求)本项目废钢铁、回炉料加工工序设有集气罩和除尘设施。结论:符合造型、制芯、浇注工序产尘点应安装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或采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项目射芯及浇注工序产尘点均安装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结论:符合落砂、抛丸清理、砂处理工序应在封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收集至除尘设施;未在封闭空间内操作的,应采用固定式、移动式集气设备,并配备除尘设施。项目落砂机通过在进料口设半封闭式除尘罩收集废气,出料口为密闭管道;抛丸清理、砂处理工序在密闭空间操作,废气配备收集装置和袋式除尘装置。结论:符合清理(去除浇冒口、铲飞边毛刺等)和浇包、渣包的维修工序在封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收集至除尘设施;未在封闭空间内操项目打磨工序采用移动式集气设备并配备除尘设施。结论:符合—13—作的,应采用固定式、移动式集气设备并配备除尘设施。(特别控制要求)项目落实各项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后,不会有可见烟粉尘外溢。结论: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本项目和环环评(2021)45号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分析见本项目和环环评(2021)45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车间外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分类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本项目所在已经编制完成了“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强化规划环评效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特别对为上马“两高”项目而修编的规划,在环评审查中应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规模,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煤电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等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已经完成了《诸暨市枫桥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符合—14—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定;污染物总量能实现替代削减,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相关规划环评的环境准入要求、符合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符合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本项目新增污染物能实现区域的替代削减,本项目不耗煤。符合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本项目属于“两高”项目,项目采用了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项目建成后将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不自备锅炉。符合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本项目无需进行碳排放的环境影响评价。符合—15—依排污许可证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应全面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加强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加强“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提交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台账记录、执行报告、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对于持有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排污许可证中存在整改事项的“两高”企业,密切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未按期完成整改、存在无证排污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要求企业按要求执行符合根据表1-10的分析,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的要求。九、《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为铸件和机械配件生产项目,根据附件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项目年综合能耗为578吨标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要求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控制标准(0.52吨标准煤/万元)。因此,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十、《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用能主要为电,不涉及新建燃煤设施,因此项目主要涉及《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主要进行铸件和机械配件的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项目实施符合区块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根据“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122号):“贯彻落实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件要求,不再对铸造产能实行置换,原《浙江省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故本项目无需进行产能置换。项目生产用能主要为电,不自备燃煤设施;项目生产过程配套有“三废”治理措施,能有效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过程的“三废”污染排放;—16—项目实施时根据要求采取各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避免项目对区块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十一、《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用能主要为电,不涉及新建燃煤设施,因此项目主要涉及《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程”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主要进行铸件和机械配件的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项目实施符合区块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根据“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122号):“贯彻落实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件要求,不再对铸造产能实行置换,原《浙江省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故本项目无需进行产能置换,且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已废止,故铸造行业不再属于严禁新增的产能行业。项目生产用能主要为电,不自备燃煤设施;且企业已取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311-330681-07-02-606082)。项目生产过程配套有“三废”治理措施,能有效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过程的“三废”污染排放;项目实施时根据要求采取各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避免项目对区块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要求。十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及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11“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不在负面清单内,因此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均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建设项目的设计资料进行影响分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由清运公司清污外运至诸暨市枫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枫桥江;项目废气经相应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项目选址合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符合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审批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表3-1,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024年诸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各项指标均能达到GB3095-2012中的相关浓度限值;根据表3-2,项目所在区域的TSP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公告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最高允许浓度;根据表3-3,项目监测断面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根据表3-4,项目所在地四面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符合审批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符合审批要求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详见“2.11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符合审批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报告表基础资料数据属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环境评价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审批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19—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项目由来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3日,企业租赁诸暨市永宁铸造厂位于枫桥镇新择湖村的现有整体厂区,主要从事机械铸件的销售和生产,企业于2012年8月31日经原诸暨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取得《关于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铸件8000吨、机械配件2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诸环建[2012]284号),并于2021年4月27日取得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材料接受凭证,批文号:诸环验登记号:(2021)5-05号,具有年产铸件8000吨/年、机械配件2500吨/年的生产能力。企业于2020年5月7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编号:913306816995023371001X)。根据生产需要调整,企业于2023年11月14日向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了“年产铸件10000吨、机械配件6500吨生产线项目”,并取得备案赋码“2311-330681-07-02-606082”。但企业在未进行环评审批的情况下,自行进行了大规模的生产设备调整变更,如将原审批1台2t中频变更为3台0.75t、3台1t中频炉,增加了全自动造型机、水平脱箱挤压造型开式线、射芯机、混砂机、抛丸机、加工中心等混砂造型和机加工设备。因相关变更情况未经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于2024年8月16日、2025年5月29日分别以绍(诸)市环罚〔2024〕20号、绍(诸)市环罚〔2025〕30号、绍(诸)市环罚〔2025〕31号对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作出了3次行政处罚,要求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相关建设内容并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需重新补办环评,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此,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源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的类别划分,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定如下表2-1。建设内容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照表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记本栏目环境表34其他(仅分割、焊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有电镀工艺的;接、组装的除外;69(含稀释剂)10VOCs含量涂料/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吨及以上的吨以下的除10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三十、金属制品业33黑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其他(仅分割、68339的;有色金属铸焊接、组装的除/造年产10万吨及外)以上的项目械配件生产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中的通用零部件制造348”,项目不涉及“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也不涉及“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属于“其他”,因此该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铸件生产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的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项目不涉及“黑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有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也不涉及“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属于“其他”,因此该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综上,项目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公告2019年第8号)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4年本)》(浙环发(2024)67号)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市本级负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本)》的通知(绍市环发(2025)3号),该项目属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项目。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研和收集有关资料及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环评类别登敏感区含义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年用溶剂型涂料年用非溶剂型低外)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21—2.2项目地址及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地位于枫桥镇新择湖村(经度:120度22分10.757秒,纬度:29度44分30.559秒),项目利用现有已租厂房(租赁诸暨市永宁铸造厂整体厂区),淘汰部分老旧设备,购置新设备进行技改提升。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表2-2。表2-2厂区周边环境概况表方位环境概况东面通道,隔通道由北往南为阳春村和池塘南面建设空地西面山地北面北面为永新公路,隔路是农地项目地理位置及环境空气、水质监测断面图详见附图三;项目卫星定位、VOCs防护距离、环境保护目标及噪声监测布点图见附图四;项目平面布置及防渗分区图详见附图五。2.3工程组成项目利用现有已租厂房(租赁诸暨市永宁铸造厂整体厂区),总投资3671万元,实施年产铸件10000吨、机械配件6500吨生产线项目,实现销售收入4500万元,利税500万元。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3。表2-3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名称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铸件10000吨、机械配件6500吨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枫桥镇新择湖村诸暨市永宁铸造厂厂区内建设性质改扩建总投资3671.0万元主体工程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利用现有已租厂房(租赁诸暨市永宁铸造厂整体厂区),总投资3671.0万元,实施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铸件10000吨、机械配件6500吨生产线项目,实现销售收入4500万元,利税500万元。布局项目厂房共8幢,从西到东依次布置1#厂房(共一层)为模具车间、2#厂房(共二层)为办公楼;3#厂房(共一层,从北到南依次布置原料仓库(包括液态原料仓库)、造型砂车间、熔化浇注车间、造型射芯车间)、4#厂房(共一层)为抛丸车间、5#厂房(共一层)从东往西为杂物车间和危废仓库、6#厂房(共一层)从北往南为机加工车间、成品仓库和抛丸车间,7#厂房(共一层)为固废仓库、8#厂房(共一层)为成品仓库。—22—公用工程给水项目所需用水由诸暨市枫桥镇供水管网供应。排水(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由清运公司清污外运至诸暨市枫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枫桥江。(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作进行管网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供电项目用电由诸暨市枫桥镇供电电网供应。供气/供热/环保工程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由清运公司清污外运至诸暨市枫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枫桥江。冷却水循环系统项目设2台闭式冷却塔(单台循环水量均为40t/h),拟设置于项目生产厂房外东南侧废气1、树脂砂砂处理废气:经收集后由一根主管道引入2套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然后由风机分别引入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2、粘土砂砂处理废气:经收集后由一根主管道引入2套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TA003)进行处理,然后由风机分别引入2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射芯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1套换热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进行处理,然后由风机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4、浇注废气:项目设置独立的浇注区域并进行局部密闭(每个独立浇注区设半密闭罩,仅在一端设有铁水转移进出口,其余均密闭设置,浇注过程均在罩内完成),浇注废气统一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1套换热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TA006)进行处理,然后由风机引入2根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5、熔化烟尘:经收集后引入2套换热器+布袋除尘器(TA006、TA007)处理,然后由风机分别引入2根15m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6、抛丸粉尘:项目抛丸机工作时保持密闭,抛丸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由风机分别引入2根15m高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噪声项目经隔声、消声、降噪等相关处理后外排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23—固废一般固废室内堆场1间;危险废物密闭储存场1间,位于2#厂房的东北角。储运工程3#厂房的东北角为原料仓库和液态原料仓库,6#厂房南侧和8#厂房为成品仓库。依托工程出租方应急池、应急物资等;清运公司、诸暨市枫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4产品方案改扩建项目实施前后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4。表2-4改扩建项目实施前后产品方案一览表增减量产品类型量(吨/年)具体产品产具体产品具体产品铸造产铸造产能铸造产能量产量产量能10000+20001050016500+600025006500+4000105001650001650060006000(1)项目铸件产品,为通过浇铸后直接毛坯出厂的铸件产品。(2)机械配件产品,为浇铸的毛坯产品在厂内通过铣床、刨床、车床、加工中心等设备进行精加工后,制成客户所需的机械配件产品。(3)考虑机加工过程的工件损耗,铸造产能与产品产量应该是不一致的,但考虑损耗量不大,且损耗的金属边角料基本可回炉重新熔化,故环评将铸造产能与产品产量同等量进行分析评价。(4)根据不同的造型工艺,铸造产品分类又可分为粘土砂铸造产品和树脂砂铸造产品,具体见下表2-5。表2-5改扩建项目粘土砂、树脂砂铸造量现有工程审批量(吨/年)改扩建项目实施后总产铸件8000机械配件合计10500改扩建项目实施后总铸造产能(吨/年)粘土砂铸造量(吨/年)树脂砂铸造量(吨/年)1650001170048002.5主要生产设备改扩建项目实施前后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5。表2-5改扩建项目实施前后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现有工程改扩建后号工序型号或规格审批数量总数量增减量备注(台)(台)1金属中频炉1t20-2淘汰熔设备名称—24—2中频炉0.75t+3新购,2用1备3中频炉1t+3新购,2用1备4粘土砂造型全自动造型机DLZX7080+3新购5树脂砂造型水平脱箱挤压造型开式线FS7867-00+3新购6浇铸、落砂、清理等落砂机L251+3新购,砂处理7抛丸机0保留8抛丸机7+7新购9射芯射芯机-2淘汰10射芯机HZ500-X13+13新购11砂处理及再生线破碎机+2新购12直线振动筛S2200B+2新购13混砂机YS5006+6新购14拌砂机-2淘汰15带式输送机Y3376+6新购16砂库20t+2新购17砂库50t+4新购18六角筛滚筛0+1新购19砂处理线(带磁选)03+3新购20斗式提升机Y3745+4新购21机加工铣床-1淘汰22刨床-1淘汰23车床4-4淘汰24加工中心+2新购25砂轮机0保留26砂轮机ZSH-2000保留27辅助工序闭式冷却塔40t/h+3新购28行车5吨+4新购29空压机W-0.67/8型+3新购—25—2.6原辅材料改扩建项目实施前后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详见表2-6。表2-6改扩建项目实施前后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序号工序原辅料名称单位现有工程审批数量改扩建后总数量增减量包装方式贮存方式及位置1金属熔化生铁锭吨/年100007300-2700车载2球铁吨/年10000-1000车载3废钢吨/年4400+4400车载4硅铁吨/年180+180车载5锰铁吨/年60+60车载6硅钡合金吨/年28+28车载7铁屑、铁末吨/年3450+2450车载8废铁吨/年3000+2000车载9除渣剂吨/年10+1025kg/袋10粘土砂造型石英砂(原砂)吨/年500720+2201.5t/袋粘土砂造型区11煤粉吨/年3.85+3.851t/袋12陶土吨/年12.3+12.31t/袋13树脂砂造型石英砂(原砂)吨/年500+5001.5t/袋树脂砂造型区14呋喃树脂吨/年6+61t/桶15固化剂吨/年2.4+2.4100kg/桶液态原料仓库16异丙醇吨/年0.5+0.5100kg/最大贮存量为0.1t,化学品库17粘结剂吨/年2+2100kg/液态原料仓库18脱模剂吨/年0.6+0.6100kg/最大贮存量为0.1t,液态原料仓库—26—19水玻璃吨/年10+10200kg/桶树脂砂造型区20锆粉、砂吨/年70+7050kg/袋树脂砂造型区21润湿剂JFC吨/年0.5+0.525kg/桶液态原料仓库22消泡剂吨/年0.5+0.525kg/桶液态原料仓库23涂料吨/年100001t/桶/23制砂芯覆膜砂吨/年5090+4050kg/袋射芯区24清理钢丸吨/年40+4025kg/袋/25机加工砂轮吨/年0.25+0.2525kg/箱原料仓库26切削液吨/年0.5+0.5100kg/最大贮存量为0.1t,化学品库27辅助工序润滑油吨/年0.5+0.5100kg/最大贮存量为0.1t,化学品库28液压油吨/年0.2+0.2100kg/最大贮存量为0.1t,化学品库29/水吨/年9709335.3+8365.3//30电万千瓦时/年200200+200//表2-7项目部分原辅材料成分一览表序号名称成份1切削液主要成分为精制基础油30%~50%、油酸10%~15%、癸酸与2-乙基-2-(羟甲基)-1,3-丙二醇辛盐的酯化物5%~10%、纯净水20~40%、三乙醇胺10%~20%等2润滑油主要成分为基础油及添加剂(包括分散剂,抗氧抗腐剂,极压抗磨剂,油性剂,摩擦改进剂,防锈剂,降凝剂等)3液压油主要成分包括基础油和添加剂(包括抗氧化剂、抗磨剂、抗泡剂、—27—防锈剂和清洁剂等)4除渣剂SiO274.95%、A12O312.5%、MgO0.26%、Fe2O30.81%、K2O3.5%、Na2O3.4%、CaO1.09%、TiO20.14%等,主要用于聚集铁水溶液表面的不熔物,使之易于去除,确保铁水溶液的纯净,有效防止铸件夹渣缺陷,提高铸件内在质量,提高铸件成品率,降低生产成本,粒度为0.5~1mm5生铁锭主要成分是C≥3.3%,S1.6%~2.0%、Mn≤0.5%、P≤0.06%、硫≤0.03%、Fe余量6废钢铁本项目原料废钢铁来源均为正规厂家的边角料,不打包压块,且废钢铁类别仅限黑色金属废钢,不含合金钢,表面不含油污和漆料涂层等,主要成分是C≤0.22%、S≤0.05%,Mn≤1.4%、Si≤0.35%、P≤0.045%、Fe余量7硅铁主要成分是C≤0.2%,Si72%~75%、Mn≤0.4%、P≤0.04%、硫≤0.02%、Al≤2.5%、Ti≤1.3%、Cr≤0.3%8固化剂15%对甲苯磺酸水溶液9粘结剂水玻璃60%、白泥30%、高玲土10%10脱模剂铝银浆32%、硅油68%11覆膜砂酚醛树脂主要用于覆膜砂中作粘结剂,含量>99%,又称电木,化学式C7H6O2,固体外观为黄色、透明、无定型块状固体,因含有游离苯酚而呈微红色,固体比重约1.7,不溶于水,溶于丙酮、酒精等有机溶剂中。分为热塑性和热固性两类。一般铸造用为热塑性酚醛树脂,软化点温度约80~90℃,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耐高温,热分解温度300℃以上,与其他树脂系统相比,酚醛树脂具有低烟低毒优势。危险特性:易燃,遇明火、高热能燃烧,具刺激性。乌洛托品(硬化剂)全称六亚甲基四胺。分子式C6H12N4,外观为无色、有光泽的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遇火能燃烧,发生无烟的火焰,水溶液显碱性反应。沸点263℃(升华),密度1.33g/cm3,分子量140.19,CAS:100-97-0,溶于水、乙醇、氯仿、四氯化碳,不溶于乙醚、石油醚、芳烃。急性毒性:LD50:9200mg/kg(大鼠静脉);569mg/kg(小鼠经口),铸造工业中常用硬化剂。硬脂酸钙(润滑剂)中文别名:十八酸钙;十八酸钙盐等。英文名:Calciumstearate分式:C18H35CaO2,分子量:323.5468。白色粉末,不溶于水,冷的乙醇和乙醚,溶于热苯、苯和松节油等有机溶剂,微溶于热的乙醇和乙醚。加热至400℃时缓缓分解,可燃,遇强酸分解为硬脂酸和相应的钙盐,有吸湿性。主要用于稳定剂;润滑剂;油漆平光剂;铅笔芯的润滑剂;塑料脱模剂;建筑防水剂;润滑油的增稠剂、聚丙烯、聚乙烯的卤素吸收剂。12呋喃树脂呋喃树脂是由糠醇为主体,耐热性和耐水性都很好,耐化学腐蚀性极强,对酸、碱、盐和有机溶液都有优良的抵抗力,是优良的防腐剂。树脂在铸造工艺中作砂芯粘结剂,具有以下特点:固化速度快、常温强度高、溃散性好;根据不同铸件的含碳量,可选择不同含氮量的树脂;发气小、高温强度高、热膨胀性适中、脆性大、气孔倾向小、吸湿性大。①水玻璃水玻璃:硅酸钠,俗称泡花碱,化学式为Na2O·nSiO2,其水溶液俗称水玻璃,是一种矿—28—黏合剂,它是一种可溶性的无机硅酸盐,无色、略带颜色的半透明或透明块状玻璃体。②锆砂、粉锆英砂:锆砂亦称锆英砂、锆英石,是一种以锆的硅酸盐为主要组成的矿物。纯净的锆英砂为无色透明晶体,常因产地不同、含杂质的种类与数量不同而染成黄、橙、红、褐等色,结晶构造属四方晶系,呈四方锥柱形,比重4.6~4.71,比重的变化有时与成分和蚀变状态有关锆英石解理不完全,均匀莫氏硬度为7~8级,折射率1.93-2.01,熔点随所含杂质的不同在2190~2420℃内波动。锆砂、锆粉等级化学成分(ZrHf)O2SiO2TiO2Fe2O3P2O5Al2O3≥≤166330.30.150.20.32653310.250.20.836333.52.50.50.251③湿润剂、消泡剂湿润剂(JFC)指标名称指标外观淡黄色粘稠液体渗透力,%为标准样品的100-110雾点,℃40-50消泡剂指标名称指标外观淡黄色粘稠液体甲基硅氧烷油,%10三聚磷酸钠,%10食盐,%70甘露醇,%5二氧化硅,%2(2)物料平衡主要针对铸造过程中物料平衡,不考虑铸件后续精加工等工序的物料平衡。烟尘4.79烟尘27.933颗粒物43.15817832.7716543.48碳钢1841816500铸件割浇冒口抛丸打磨炉渣552.54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炉1289.26图2.2-2碳钢铸件熔化过程主要物料平衡图(单位:t/a)2.7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企业现有员工30人,本改扩建项目需新增员工30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全熔化17860.7浇注—29—厂合计60人,项目熔化造型、浇注、砂处理工序生产时间为16:00-8:00(16h/d),其他工序(冒口去除、射芯、打磨、抛丸、机加工等)生产时间为8:00-17:00(8h/d),年工作日按300天计,改扩建项目实施前后企业不设住宿及食堂。2.8厂区平面布置改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已租厂房(租赁诸暨市永宁铸造厂整体厂区),从项目地卫星定位、环境保护目标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四)可看出,项目厂区的出入口位于北面道路一侧,方便车辆和物资进出。从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五)可看出,项目厂房共8幢,从西到东依次布置1#厂房(共一层)为模具车间、2#厂房(共二层)为办公楼;3#厂房(共一层,从北到南依次布置原料仓库、砂处理流水线、熔化区、造型射芯区)、4#厂房(共一层)为抛丸区、5#厂房(共一层)为杂物车间和危废仓库、6#厂房(共一层)为机加工生产车间和抛丸车间,7#厂房(共一层)为废砂堆放区和固废仓库、8#厂房(共一层)为成品仓库。废气排放口分别设置在3#厂房(中间和西侧位置)、4#厂房(西侧)、6#厂房(西侧),这样布置可以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废气对周围环境特别是最近保护目标东面阳春村的影响。此布置功能区块清晰,符合生产工艺流程,方便管理。综上,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改扩建后总平面布置的变化情况表2-8改扩建后总平面布置的变化情况序号区域原审批改扩建项目实施后是否变化车间走向11#厂房(1F)北侧办公室办公室南北南侧模具车间模具车间22#厂房(1-2F)模具车间模具车间东西33#厂房(1F)北侧西面造型车间树脂砂造型车间南北东面待浇注模具车间待浇注模具车间中间西面浇注车间浇注车间东面砂再生流水线、熔化炉树脂砂再生线、熔化炉南侧原料仓库原料车间、射芯车间44#厂房(1F)抛丸区(2台抛丸机)抛丸区(2台抛丸机)东西55#厂房(1F)西侧模具车间危废间东西东侧模具车间—30—66#厂房(1F)北侧成品仓库粘土砂造型是南北南侧东面树脂砂再生线西面熔化炉77#厂房(1F)固废间固废间否东西88#厂房(1F)西侧射芯车间成品仓库是南北东侧抛丸车间西南侧角落粘土砂再生线2.9产能核定依据《铸造企业生产能力核算方法》(T/CFA030501—2020)对项目熔化工序生产能力进行核算。金属液熔化能力按公式计算:Rj=L×G。式中:Rj—单台设备金属液熔炼(化)能力(t/a),L—熔化率(kg/h),G—设计年时基数(h/a)。熔化设备铸件生产能力按公式计算:Ri=Rj×K1×(1-K2)×K3。式中:Ri—单台熔炼(化)设备铸件生产能力(t/a),K1—工艺出品率(%),按90%计;K2—铸件废品率(%),按2%计;K3—金属液利用率(%),按98%计。熔化工序总生产能力nRR1R2Rn。i0式中:i—熔化设备数量,R—熔化工序生产能力(t/a),当n=1,取单台熔化设备可满足同时按设计熔化率生产时,取所有设备铸件生产能力之和;当n﹥1,每台熔化设备可满足同时按设计熔化率生产时,取所有设备铸件生产能力之和;每台熔化设备不同同时满足按设计熔化率生产时,取每台设备在实际功率条件下的铸件生产能力之和。本改扩建项目新增中频炉:3台1t/h、3台0.75t/h,改扩建项目铸造能力核算如下。—31—表2-9改扩建项目铸造能力核算序号炉型号熔化率(t/h)设计年时基数G(h/a)数量(台)金属液熔炼(化)能力(t/a)工艺出品率K1(%)铸件废品率K2(%)金属液利用率K3(%)熔炼(化)设备铸件生产能力10.75t/h0.75368038280902987156.921.0t/h13680311010902989542.53合计16699.43注:上述年时基数G系根据T/CFA030501—2020取值,非企业实际拟工作时间。计算出熔炼(化)设备铸件生产能力16699.43t/a,项目拟设计铸件生产能力为16500t/a。设计产能与核算出铸件生产能力基本相当,因此项目设计产能与设备匹配性一致。2.10项目水平衡分析工艺流程和产排2.9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9.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项目铸造工艺分为树脂砂铸造、粘土砂铸造、机加工工艺。(1)项目树脂砂铸造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1)。电炉冷却用水循环水量240002.04.5乳化液调配用水乳化液废乳化液(危废)5.0损耗180900720生活用水生活污水720化粪池损耗30.830.8粘土砂用水)—32—污环节图2-1树脂砂铸造工艺及产污环节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①混砂造型:启动自动混砂机,按比例加入呋喃树脂、固化剂、原砂与经砂处理后的再生砂,不断搅拌至均匀,而后在模具上压制成型成砂模。②裂纹修补:项目制成的模具小部分会有瑕疵和裂纹,采用手工涂粘结剂进行修补粘合等。③覆膜砂砂芯制模本项目砂芯由覆膜砂通过射芯机制作而成,覆膜砂通过螺旋输送进入射芯机,本项目选用热芯盒射芯机将覆膜砂射入芯盒内,通过给芯盒加热,使覆膜砂中的树脂固化,开盒出芯,单模砂芯制造时间为2min,加热方式为电加热,加热温度约为160-230℃,射芯机配套模具均为外购成品。④涂料、合箱:在模型上刷锆英涂料,增强防粘性,便于铸件清理。涂料主要成分为水玻璃、锆粉等按比例制成膏状,并加入少量的湿润剂、消泡剂等改善性能,上型模和下型模结合在一起,形成铸件的型腔,经硬化之后形成砂型型壳。配料i熔化光谱分析出炉造型成芯砂芯混砂造型:刷涂料裂纹修补刷内壁合箱浇注再生砂废气废气废气A小::抛丸:打磨去冒口;树脂砂Y集尘灰废边角料砂再生线废渣、废铁屑—33—配料、熔化:企业外购生铁锭、铁屑、铁末、废铁、废钢、硅铁、锰铁、硅钡合金等原料按一定比例进行配料,通过人工投料进入中频炉内进行熔化(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为1600℃,中频炉需用冷却水间接冷却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熔化过程中需加除渣剂(用于清除铁水里杂质的),然后取样检验铁水成分,及时调整投料种类,以达到产品所需的成分比例,单批次熔化、检验及调整时间约为1h。出炉后产生炉渣。中频炉出炉烟气温度较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及换热器降温后,进入袋式除尘装置温度约300℃。布袋材料可采用覆膜耐高温玻璃纤维材质,以满足处理要求。⑤浇注:熔化后的金属(液态)采用保温桶暂存,再通过行车运送至浇注工序,倾斜注满砂型型壳,冷却后得到金属铸件。⑥清砂、废砂再生项目树脂砂铸造的产品大多数规格为大件且较重的产品,考虑到厂区实际布置以及转运过程的便利,同时减少砂在车间内转运过程的无组织粉尘产生,项目设置2套处理能力一致的树脂砂砂处理流水线。清砂由振动落砂机组成一体,采用整型落砂或分箱落砂。清砂后型砂进行入回收系统回收。项目采用全自动型砂回收再生系统。该再生工艺为冷法再生,无树脂砂热法再生工艺。铸件清理后的旧砂,经过破碎、筛选、磁选除铁等工序处理后回用于制作砂模,回收旧砂利用率可达90%以上,剩余不能再利用废砂和破损的覆膜砂砂芯委托其他专业砂处理企业处理。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树脂砂回收再生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图2-2。图2-2树脂砂回收处理工艺及产污环节流程图(噪声伴随生产全过程)⑦割冒口、补焊、打磨、热处理完成的毛坯铸件切掉表面浇冒口,浇冒口回用到中频炉熔化。部分铸件割冒口后经目视检验,不合格需进行返修,采用打磨等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合格品进入抛丸工序,不合格品回炉熔化。⑧抛丸、入库利用高速旋转的抛丸机将大量金属丸子抛出打击产品表面,以去除铸件表面的氧化皮和砂粒等非金属物,使铸件表面一致均匀。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抛丸后的产品即为成品包装入库。(2)项目粘土砂铸造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3)。图2-3粘土砂铸造工艺及产污环节流程图(噪声伴随生产全过程)工艺流程说明:配砂、混砂:企业外购原砂、陶土、煤粉,采用人工的方式与经砂处理后的再生砂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配砂,项目由螺旋输送器输送及电子秤计量实现配砂进入称量斗,再通过气动鄂式开关输送至粘土砂处理设备中的高效转子混砂机内混砂,在混砂的同时加入少量的自来水(约4%),使型砂具有一定的粘度,便于后续造型成砂模,工作期间高效转子混砂机保持密闭。熔化:企业外购生铁锭、铁屑、铁末、废铁、废钢、硅铁、锰铁、硅钡合金配料L熔化光谱分析出炉砂芯废气废气AA:混砂造型合箱浇注水、再生砂废气废气废气AA个II抛丸1打磨去冒口:清砂粘土砂集尘灰废边角料砂再生线废渣、废铁屑—35—等原料按一定比例进行配料,通过人工投料进入中频炉内进行熔化(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为1600℃,中频炉需用冷却水间接冷却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熔化过程中需加除渣剂(用于清除铁水里杂质的),熔化时采用光谱仪分析金属成分,适当调节金属比例,以达到产品所需的成分比例,单批次熔化、检验及调整时间约为1h。出炉后产生炉渣。中频炉出炉烟气温度较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及换热器降温后,进入袋式除尘装置温度约300℃。布袋材料可采用覆膜耐高温玻璃纤维材质,以满足处理要求。⑤浇注:熔化后的金属(液态)采用保温桶暂存,再通过行车运送至浇注工序,倾斜注满砂型型壳,冷却后得到金属铸件。⑥清砂、废砂再生项目粘土砂铸造的产品大多数规格为小件且较重的产品,考虑到厂区实际布置以及转运过程的便利,同时减少砂在车间内转运过程的无组织粉尘产生,项目在6号厂房粘土砂造型区南侧就近设置1套树脂砂砂处理流水线。清砂由振动落砂机组成一体,采用整型落砂或分箱落砂。清砂后型砂进行入回收系统回收。项目采用全自动型砂回收再生系统。该再生工艺为冷法再生。铸件清理后的旧砂,经过六角筛滚筛、磁选除铁等工序处理后回用于制作砂模,回收旧砂利用率可达95%以上,剩余不能再利用废砂和破损的覆膜砂砂芯委托其他专业砂处理企业处理。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同时降低生产成本,粘土砂回收再生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图2-4。图2-4粘土砂回收处理工艺及产污环节流程图(噪声伴随生产全过程)⑦割冒口、补焊、打磨、热处理完成的毛坯铸件切掉表面浇冒口,浇冒口回用到中频炉熔化。部分铸件割冒口后经目视检验,不合格需进行返修,采用打磨等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合格品进入抛丸工序,不合格品回炉熔化。⑧抛丸、入库利用高速旋转的抛丸机将大量金属丸子抛出打击产品表面,以去除铸件表面的氧化皮和砂粒等非金属物,使铸件表面一致均匀。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抛丸后的产品即为成品包装入库。(3)项目铸件、机械配件机加工工艺流程(见图2-3)。铸造好的铸件机加工抛丸检验包装入库含油金属屑、废乳化液集尘灰图2-4铸件、机械配件机加工工艺及产污环节流程图(噪声伴随生产全过程)工艺流程说明:铸造好的铸件通过加工中心机加工后利用高速旋转的抛丸机将大量金属丸子抛出打击产品表面,以去除铸件表面的氧化皮和砂粒等非金属物,使铸件表面一致均匀。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抛丸后的产品即为成品包装入库。2.10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项目主要产污环节详见表2-10。表2-10项目主要产污环节“三废”类别污染物产污工序污染因子废气树脂砂再生废气树脂砂破碎、筛分等颗粒物粘土砂再生废气粘土砂滚筛分等颗粒物树脂砂清砂废气树脂砂清砂颗粒物粘土砂清砂废气粘土砂清砂颗粒物熔化粉尘熔化工序颗粒物树脂砂造型废气树脂砂混砂造型、制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树脂砂造型废气粘土砂混砂造型、制芯颗粒物树脂砂浇注废气浇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粘土砂浇注废气浇注颗粒物射芯废气覆膜砂射芯工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抛丸粉尘抛丸工序颗粒物打磨粉尘打磨工序颗粒物砂车间转运粉尘转运颗粒物废水员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pH、CODcr、NH3-N中频炉冷却循环冷却水/噪声设备运行噪声设备运行LAeq固体废废边角料机加工、冒口去除金属固体废物炉渣熔化废金属渣集尘灰废气处理金属、粉尘等废切削液机加工可溶性油含切削液的金属屑机加工含油金属废包装材料(化学品)原料拆装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桶废润滑油设备保养矿物油废液压油设备保养矿物油废砂砂处理工序覆膜砂、造型砂等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活性炭、有机份废包装材料原料拆装纸箱、塑料袋等废油桶原料拆装矿物油、铁桶废钢砂抛丸钢丸废布袋废气处理布袋、金属、粉尘等砂轮打磨砂轮废劳保用品员工劳动保护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废耐火材料熔炉保温耐火硅酸盐等磁选铁屑磁选金属废覆膜砂砂芯制芯覆膜砂生活垃圾员工生活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2.12.1企业现有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手续情况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3日,于2012年8月31日经原诸暨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取得《关于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铸件8000吨、机械配件2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诸环建[2012]284号),并于2021年4月27日取得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建设项目自主竣工内部验收材料接受凭证(诸环验登记号:(2021)5-05号),具有年产铸件8000吨/年、机械配件2500吨/年的生产能力。企业于2020年5月7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编号:913306816995023371001X)。根据生产需要调整,企业于2023年11月14日向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了“年产铸件10000吨、机械配件6500吨生产线项目”,并取得备案赋码“2311-330681-07-02-606082”。但企业在未进行环评审批的情况下,自行进行了大规模的生产设备调整变更,如将原审批1台2t中频变更为3台0.75t、3台1t中频炉,增加了全自动造型机、水平脱箱挤压造型开式线、射芯机、混砂机、抛丸机、加工中心等混砂造型和机加工设备。因相关变更情况未经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于2024年8月16日、2025年5月29日分别以绍(诸)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市环罚〔2024〕20号、绍(诸)市环罚〔2025〕30号、绍(诸)市环罚〔2025〕31号对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作出了3次行政处罚,要求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我公司在接受企业环评委托时,企业实际已完成了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原环评审批的生产设备已基本被淘汰替换,新设备基本建设到位,已无法区分新、老项目边界。因此,本次环评将对企业的新、老项目一并进行整体重新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再对企业原有项目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情况进行回顾调查。2.12.2企业现有污染物实际排放企业目前申领的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日常未开展过自行检测,无法获取历史自行监测资料。另外,企业目前实际的生产设备与原环评审批存在很大变化,也无法对原有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实际调查和监测,固引用企业原有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数据对企业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及实际排放量进行调查,具体见表2-11。表2-11企业污染物总量指标及实际排放量单位:t/a污染物名称总量指标现有项目实际排放量VOCs0.0250.224烟(粉)尘13.7172.114CODCr0.0720.059氨氮0.0110.008注:总量指标来自企业现有环评报告;现有项目实际排放量来自竣工环保验收报告。2.12.3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1、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应属于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中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造3391,需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行简化管理,但企业目前实际申领的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编号:913306816995023371001X),因此,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企业在完成本次环评审批后应及时重新审批排污许可证。2、企业实际已完成了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原环评审批的生产设备已基本被淘汰替换,新设备基本建设到位。在未完成本次环评审批前,企业只能运行2台1吨的中频炉,未审批的设备均应封存,不得启用。—39—3、因项目审批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审批时间较早,对原有生产工艺和原材料均未详细注明和评价,原环评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在对浇注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仅做了定性分析,产生量为少量,但未进行定量分析,且对制芯和造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少量核算,制芯和造型VOCs量为0.025t/a,颗粒物产生量为13.717t/a,且在2012年,VOCs总量尚未纳入管理,因此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与原项目审批量有较大的差距,考虑到现有企业实际情况,并结合2021年3月由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诸暨市兴宁铸造有限公司年产铸件8000吨、机械配件25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重新对污染源产生及排放情况进行核算,核算现有项目实际排放量已超过了原审批总量,目前企业处在行政处罚和部分设备关停过程中,在未完成本次环评审批前,未审批的设备均应封存,不得启用,并对相关产污设备需严格落实本改扩建项目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措施。4、因企业所在区域还未建成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管网,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不符合《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要求。在区域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建成前,企业的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需委托由清运公司清污外运至诸暨市枫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处置。—4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1)基本污染物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只涉及一个行政区(诸暨市),对2024年的监测数据按照HJ663种各评价项目的年平均指标进行评价。年平均指标中的年平均浓度和相应的百分位数24h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满足GB3095中的浓度限值要求即为达标。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具体数据统计结果详见表3-1。监测点位置见附图三。表3-1诸暨市2024年环境空气常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单位:μg/m3,CO为m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81505.3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34057.5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508062.5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67065.7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0315068.7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3580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667588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0.9422.5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4416090达标由表3-1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企业委托浙江华珍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拟建地块周边的环境空气进行现状监测,具体情况如下。①监测数据的基本情况监测点位:项目拟建地(A1)及位于项目东北侧195m处的洞家桥村(A2)(详见附图9)监测因子:TSP监测时间:2025年6月16~6月23日评价标准: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评价方法:采用导则推荐的最大浓度占标率进行评价。评价公式如下:Pi=Ci/Coi×100%式中:Pi——i种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Ci——i种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Coi——i种污染物环境质量评价标准,mg/m3。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表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监测点位污染因子监测值范围(mg/m3)标准值(mg/m3)最大占标率%超标率%A1(拟建地)TSP0.101~0.2640.3(日均值)880A2(洞家桥村)TSP0.015~0.0450.3(日均值)150由上表可知,TSP日均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各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清运公司清污外运至诸暨市枫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纳入枫桥江。为了解项目纳污水体枫桥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诸暨市环境监测站2024年枫桥江骆家桥站水质监测断面的水环境监测数据,水质监测断面位置见附图三,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2。表3-3枫桥江骆家桥站水质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除pH外)监测断面监测时间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枫桥江骆家桥站位1月8.014.04.500.870.122月8.08.24.500.880.123月8.010.92.400.100.074月7.47.63.000.180.075月8.010.23.400.590.116月7.610.45.400.360.127月7.48.23.200.160.148月8.46.75.900.820.209月8.06.85.900.210.13—42—10月6.88.03.000.990.1711月7.07.22.600.150.1012月7.68.93.000.190.08平均值7.688.933.900.460.12最大值8.414.05.90.990.2Ⅲ类标准6-9≥5.0≤6≤1.0≤0.2最大比标值0.93/0.980.991.0单项类别ⅢⅢⅢⅢⅢ综合类别Ⅲ类从以上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地枫桥江骆家桥站水质监测断面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满足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3.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为反映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浙江华珍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四周厂界的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2025年6月26日监测频次:昼夜间一次。监测位置见附图三。表3-4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dB(A)序号测点位置昼间夜间备注1东面1#5548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2南面2#60523西面3#54524北面4#54495敏感点5#5349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根据项目地四周厂界昼间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及对照评价标准,在现有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所在地四面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阳春村)处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满足声环境功能要求。因项目夜间不生产,故未对夜间噪声进行监测。3.4生态环境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项目地位于枫桥镇新择湖村,不属于新增用地,且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实施不会对生物栖息环境造成影响,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3.5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该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地下水资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该项目可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及现状监测评价。3.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主要环境保护对象见表3-5。表3-5主要环境保护对象一览表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相对生产车间距离/mEN环环境空气境居住120.22135578329.443101354阳春村约350户二类东14127保护居住120.36792807529.742962023新择湖村(下西湖村)约700户二类西北137185目居住120.22120032329.444023498洞家桥村约200户二类北189244标居住120.22209349829.441840287网山村约20户二类东南382422地表水枫桥江120.37049426529.764914602中河鱼类等Ⅲ类北275338栎江120.37195348529.73648285中河鱼类等Ⅲ类东北196272声环境居住120.22135578329.443101354阳春村约350户二类东14127地下水环境//////////Ⅲ类Ⅲ类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下水1、环境空气:项目厂界保护目标为项目地东面的阳春村、西北面的新择湖村(下西湖村)、北面的洞家桥村,东南面的网山村、西南面的小溪寺(居住区)、东南面的永宁村、东面的茅草坞村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地表水保护目标为项目地北面的枫桥江和东北面的栎江,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3、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地东面的阳春村;4、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5、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在厂区外新增用地,现状用地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7污染物排放标准3.7.1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扩建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由清运公司清污外运至诸暨枫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枫桥江。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诸暨枫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枫桥江,尾水水质污染因子中的CODcr、氨氮、总氮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的相关限值,其余水质污染因子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3-5。表3-6污水排放标准(单位:除pH值外为mg/L)污染物标准pHCODcr氨氮总氮石油类SS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6-9≤500≤35*/20≤400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151≤10DB33/2169-2018表1/≤402(4)*12(15)*//—45—注:①*氨氮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②*括号内的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3.7.2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包括砂模铸件(树脂砂铸件)清砂、砂再生加工线含尘废气(DA001、DA002)、砂模铸件(粘土砂)清砂、砂再生加工线含尘废气(DA003)、射芯废气(DA004)、造型、浇注废气(DA005)、中频炉熔化废气(DA006、DA007)、抛丸废气(DA008、DA009),还有少量打磨废气。资料显示,树脂砂、覆膜砂、粘土砂等制芯、造型、浇注废气中可能含有酚类、醛类等物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4]145号):“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已有国家行业排放标准的行业,其排污单位执行相应的国家行业排放标准。适用标准时,应在企业独立的排放口采样和监测,对明确属于某行业的企业,其排放的污染物国家该行业排放标准中没有规定,亦不应执行国家综合性排放标准”。根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新建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3年7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制芯、造型、浇注等过程仅规定了颗粒物排放限值。考虑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222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金属铸造工业》(HJ1252-2022)以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92-2023)中均考虑了制芯、造型、浇注等工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因此本项目铸造工业污染物,除颗粒物外,考虑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①中频炉熔化废气(DA006、DA007):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3-7。表3-7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生产过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苯苯系物NMHCTVOC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金属熔化(化)冲天炉4020030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燃气炉30100400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他熔化(化)炉;保温炉30造型自硬砂及干砂等造型设备30落砂、清理落砂机、抛(喷)丸机等清理设备30制芯加砂、制芯设备30浇注浇注30砂处理、废砂再生砂处理及废砂再生设备30150300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30注:本项目不涉及铅基及铅青铜合金铸造熔化,故金属熔化工序不考虑铅及其化合物排放。表3-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浓度限值(浓度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非甲烷总烃12015104.0②造型、浇注废气(DA005):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其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见表3-7。浇注废气中含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见表3-8。③制芯废气(DA004):主要污染物为投料时的粉尘和制芯型时受热过程中挥发的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3.3-2;其余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详见表3-8。制芯废气中也含有少量异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排放限值,见表3-9。表3-9《恶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高度(m)排放量(kg/h)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1臭气浓度152000(无量纲)20(无量纲)④砂模清砂粉尘、再生加工线含尘废气(DA001、DA002、DA003)树脂砂、粘土砂铸件浇注冷却后的清砂工序会产生粉尘;树脂砂废砂采用两条砂再生线进行加工,再生加工线中破碎、筛分、出料等工序也会产生粉尘。粘土砂废砂采用一条砂再生线进行加工,再生加工线中滚筛、出料等工序也会产生粉尘;上述含尘废气分别收集后分3根排气筒分别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见表3-7。⑤抛丸废气(DA008、DA009)项目铸造及精加工过程中均使用抛丸机进行表面修磨,其中铸造过程中的抛丸需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精加工中抛丸机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但由于使用设备为均为相同的抛丸设备和处理、排放设施,难以区分,故抛丸颗粒物从严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见表3-7。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及执行标准详见下表。表3-10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汇总排气筒编号排气筒名称主要污染因子标准限值(mg/m3)执行标准DA001树脂砂清砂粉尘、再生加工线含尘废颗粒物30(GB39726-2020)表1—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械配件 生产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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