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市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5〕5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南安市英都镇,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25年度第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256号)批准征收的土地合计0.0104公顷(原地类为水田0.0104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南安市公安局作为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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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地〔2025〕72号 关于划拨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doc
南政地〔2025〕72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市资源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5〕5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南安市英都镇,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25年度第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256号)批准征收的土地合计0.0104公顷(原地类为水田0.0104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南安市公安局作为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特此批复!南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7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发改局、财政局,英都镇人民政府。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7月14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工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