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 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 风电工程 精细化学品招标采购公告(2025)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2025年7月14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14日,我局受理了《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于受理的环评文件,将由酒泉市生态环境综合事务中心开展技术评估工作。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7-2669608(传真)
邮  箱:jqshbjstk@163.com
通讯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邮  编:73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公示附件

1
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
金塔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
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
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公示稿 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2
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
玉门
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鑫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公示稿 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公众参与

3
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五期)
玉门老市区化工工业园
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五期)-公示稿 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五期)-公众参与说明

4
玉门市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项目(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玉门老市区
玉门市老市区管理委员会
甘肃世纪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玉门市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项目(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公示稿 玉门市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项目(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5
阿克塞县石棉尾矿综合利用技术中试平台项目
阿克塞工业园区矿产品加工产业园
甘肃阿尔金环保有限公司
甘肃立新绿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阿克塞县石棉尾矿综合利用技术中试平台项目--公示稿 阿克塞县石棉尾矿综合利用技术中试平台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6月16日目录1概述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2.2公开方式......................................................................................................................2.3公众意见情况..............................................................................................................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3.2公示方式3.3公众提出意见情况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6诚信承诺1概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发布,2019年1月1日实施),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2024年4月,我公司委托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5年04月01日通过甘肃环评信息网(http://gshpxx.com/wap/show/3254.html)发布了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公示日期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的整个过程,在第一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2025年05月07日环评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05月07日在甘肃环评信息网(http://gshpxx.com/wap/show/3255.html)发布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并分别于2025年5月9日、10日在当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酒泉日报》将二次公告进行了两次刊报,在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2024年4月,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勘查,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对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予以简化:(一)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并公开;(二)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10个工作日的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三)免予采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张贴公告的方式。”本项目位于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内,属于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酒环函【2023】303号)。因此按照《办法》第三十一条予以简化。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2024年4月,我公司委托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我公司于2025年04月01日通过甘肃环评信息网发布了“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一次公示”,第一次信息公告主要公示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第一次信息公告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日期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要求。2.2公开方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公示载体甘肃环评信息网(http://gshpxx.com/wap/show/3254.html),为当地公共媒体网站,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内第九条对网络平台选取的要求。第一次信息公告网络公示截图见图1。2.3公众意见情况第一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我公司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甘肃环评信息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平台Gnsuemironmenalassessmentinformstionnetwork信息公开验收公示政策法规环境监测技术资料环保资讯求职招聘合作单位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一次公示作者: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来源: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时间:2024-04-0109:13:38浏览次数:269次田肉1P人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在原有场地(东区)新建2#生产车间内布置100吨/年氟气生产线、3#车间内新建200吨/年全氟聚醚生产线。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www.gshpxx.com/(2)纸质版查阅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三、征求意见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665329.h五、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地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六、单位名称: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总电话:13893696407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梁工电话:18693144802公众意见表.docx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4月1日图1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网络公示截图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环评编制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25年5月16日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基本编制完成。我公司于2025年5月7日,5月9日和5月10日(10个工作日内),采取网络公示、刊报形式发布了“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信息公告主要公示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第二次信息公告网络公示内所链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见下表,二次公告公开主要内容及日期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等要求。表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本页为公众意见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二、本页为公众信息(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经常居住地址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地址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3.2.1网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载体为甘肃环评信息网(http://gshpxx.com/wap/show/3255.html),为当地公共媒体网站,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资料环保资讯求职招聘合作单位公众参与办法》对网络平台选取的要求。第二次信息公告网络公示截图见图2。甘肃环评信息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平台3.2公示方式Gansuenvirommentalassessentinformationetwork信息公开验收公示政策法规环境监测技术资料环保资讯求职招聘合作单位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二次公示作者: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来源: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时间:2025-05-0716:29:17浏览次数:928次+0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1、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在原有场地(东区)新建2#生产车间内布置100吨/年氟气生产线、3#车间内新建200吨/年全氟聚醚生产线。2、改扩建项目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拟在原有场地(东区)新建2#生产车间内布置100吨/年氟气生产线、3#车间内新建200吨/年全氟聚醚生产线。依托部分仓库、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区、消防系统等。环境保护情况:2#车间含氢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2#车间含氟废气收集后进入“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1根22m排气筒排放,3#车间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碱吸收”处理后由1根22m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房废气收集依托现有工程7#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循环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收集后经架空管网泵入项目厂区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产生的废电极材料、废电解液、氟化滤渣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盐,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滤布、包装袋、破损包装桶、废机油、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运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3、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生产工艺及各废气产污点的特征采用管道、集气罩、负压系统收集等方式进行有效收集、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措施分类处理。处理后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评价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未发生改变,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2)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循环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收集后经架空管网泵入项目厂区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环境,且厂区采取了完善的分区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4)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运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3.2.2报纸(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地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1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台选取及刊报次数的要求。(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5、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总电话:13893696407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梁工邮箱:2661432324@qq.com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电话:18693144802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公众意见参与表查阅电子版报告,链接:见附件1、附件2.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公示稿.pdf回公众意见表.docx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5月7日图2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网络公示截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报纸公示载体为《酒泉日报》,属于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第二次信息公告分别于2025年5月9日、10日在该报纸共刊报两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报纸平两次信息公告两次刊报照片见图3。2025年5月9日星期五百姓生活河2家责任编辑王荣海玲◎“劳动者风采”系列报道(二)新一轮“以旧换新”激发消费活力把论文“种”在大地上一记市农科院副研究员常国军试验田里,197个品种的洋葱幼苗着乡亲们因国产良种增收,常国军干劲正在缓苗期,叶尖微黄、略显柔弱的葱更足了。苗躺在湿润的土地上,常国军轻抚叶片在常国每株洋葱都会说话的“葱臭味”在这片被戈壁环抱的绿洲上,洋葱,洋葱育种周期长达不仅是地理标志产品,更是农民眼中的机相册里存满不同生长阶段的葱苗影每公斤进口种子价像,笔记本记满气候、土壤与植株的细格过万元,相当于农户全年收人的四分微变化多年耕耘终获硕果。常国军不仅主经常有农民拿着写满英文字母的洋持完成2项省级科技重大专项,还实现03葱包装盒找到常国军,让他做种植指导。了洋葱“三系配套育种技术的历史性突破。他带领团队筛选出125个优质新成,倒要把金疙瘩送给外人?他不服气,想让洋葱种子包装印上“产地:中国品种,自主培育的6个新品种累计推广19.3万亩,亩产突破10吨大关,创造经甘肃酒泉”,彻底改写洋葱种子被国外济效益1.5亿元。眼下,新一轮“以旧换新国进了电动车的销售。"“卡脖子”的困境。在他的指导和培养下,年轻研究员补政策全面铺开,阿克塞县掀起为进一步打好促进消费“组20年如一日,常国军带领团队向技们成长为技术骨干,团队的科研成果硕换新湖,有效激发了群众的消费合拳”,各商户结合本地市场需术高地发起冲锋。面对产量低、病害果累累。求,把更多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多、农药依赖等难题,他们扎根田间反把论文“种”在大地上。这句誓言早力。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并享受复试验。烈日下的观测记录,寒夜里的已融人常国军的日常。他用沾满泥土的随着甘肃省3C数码产品购常国军(右)和同事正在检查洋蒽结实情况。数据分析,让“洋葱高产栽培技术”等创双手,在酒泉这篇农业发展的沃土上书新补贴政策正式上线实施。县内“以旧换新”政策,阿克塞县工信局等相关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新成果破土而出,推动洋葱亩产突破写着“农业芯片“自立自强的时代篇章。各数码产品经营店把“国补”专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同时简化补户张玉龙的话道出了无数农户心声。看口酒泉融媒记者陈燕白雪区作为促销活动的亮点,电信公贴申请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司、移动公司分别推出一系列促“目前已有14家相关企业参销活动,与“国补政策叠加,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以旧换新”拉在肃北县,有这样一些孩子,因为动消费作用显著。查找参与活动的指定企业,去店阿克塞县电信营业厅客户经内消费购买电动自行车、3C数儿等。但他们在“爱心妈妈”的精心呵爱心妈妈”接力点亮希望之光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品以旧换新政府补贴活动,补记者从肃北县妇联了解到,“雪域贴产品有各大品牌手机、手表、贴。“阿克塞县工信局工作人员品,即可享受国家相应的配套补童行·爱心妈妈”志愿服务活动是针对手环、平板,单件销售价格不超杨朝晖说。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开展的过6000元,最高补贴500元,欢迎阿克塞县将持续优化“以旧广大消费者前来换购。换新"政策,进一步扩大覆盖范的机制,组织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与文时实跬站29个新时花文明实践基地16个新“的宣传横幅十分醒目。场更大潜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儿童建立新“的宣传横幅十分醒目。场更大潜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文明实线点75个雅迪电动车商户康海英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国家给予一次性500元定额补口阿娣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将爱心汇聚成温情的溪流,滋润着每一个孩子的编码等,我们车行开回收证明后D换新进行补贴。最近客流量较大,消L修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娜尔力玛与青山道六带自己的孩子到燕燕家,也常常把燕燕接到自己家中照顾“你点我讲”进现场付给娜尔力玛,娜尔力玛身份陪伴燕燕成长。如今燕燕已16岁,娜尔力玛用行动兑现承诺,将非血今年以来,敦煌市医保局深人缘的帮扶转化为终身守护。开展医保政策宣讲“点单式服务“参与“雪域童行·爱心妈妈活动,活动,一改传统固定培训模式,让清明了。各单位依据自身需求“点菜”,医保这种“点单式“服务精准对接的指导和心灵上的呵护。看到他们从局再按需“配菜”,提供定制化政策群众需求,有效提升了医保政策知沉默寡言变得活泼开朗,从自卑怯懦变解读服务。培训内容涵盖参保缴得自信勇敢,我们内心满是温暖与感费、住院报销、门诊慢特病申请、职政策红利,为医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门诊共济等内容。培训以“集中注人新活力。口马玉玲与广度,链接更多资源,让“爱心妈妈的关怀覆盖更多孩子,让爱满雪域、温暖常在。“肃北县妇联主席娜尔娜说。肃北县康沟口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站“爱心妈妈”和孩子们一起做手工。的傲图根苏布德也是一名“爱心妈妈”权。拍卖公告从成为“爱心妈妈“开始,她的生活多了肃北县以“三人“融合打造“雪域童理,采取深化“1+1+N“结对模式,为需要竞买人可即日起现场查一份牵挂,也收获了无尽的温暖。她说:—搭帮助的留守困境儿童及孤儿,搭建温暖展家家幸福一元捐”99公益日一春蕾(酒拍公告第2508期)勘。“每次牵起孩子的手,他们的笑容让我更建网络扩大关爱队伍。县妇联牵头联动“爱心桥”,确保关爱无遗漏。“情人”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报名咨询电话:加觉得,给予比收获更让人幸福。我会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广泛招募“爱心妈优化服务传递关爱力量。常态化开展寒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让这些儿童心有所年5月16日10时在本公司拍13893701898王经理一直做那个守望孩子们成长的“妈妈。妈”,精准对接需求,搭建起多层次的关暑期儿童关爱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通依、身有所护、难有人帮。卖厅公开拍卖敦煌市沙洲北路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在肃北县,像这样的“爱心妈妈“还爱网络。“心人—分类施策提升关爱过“爱心托管班”“青年之家“飞天红石口酒泉融媒记者周爱玲王钰涵88号2间商业门店五年期租赁2025年5月9日有很多。实效。将关爱儿童工作纳入网格化管榴等平台,开展寓教于乐的公益课堂。通讯员杨龙仙年产2万吨澳系磷系阻燃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一、项目概况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酒泉豫鑫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及有关专家。产2万吨澳系磷系阻燃剂项目(-四、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期)建设地点位于酒泉市金塔北河湾信函、电话。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溴代三生产五、联系方式线及配套工程。建设单位:郭总电话:13903730236电子版:www.goxhi.com/show-评价单位:周工968.html电话:18719793218纸质版: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酒泉豫鑫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三、征求意见范围2025年5月9日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建设单位:金塔县海拓化工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征求意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总见:查阅途径:前往金塔县海拓化电话:13893696407工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或登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省化http://www.ghpxx.com/show/3255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html查阅电子版。信息公示期间,联系人:梁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电话:18693144802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招租公告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行,承租方需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公司9号公寓楼一层东侧5间房子招标平台注册,通过平台进行屋(约340m)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承租方,功能定位为便利店、果蔬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店、药店、餐饮店、干洗店等。9号的操作手册,也可联系守正客服,公寓楼位于职工生活区中心位具体事项以合同双方最终签订的置,人员密集,具有较大的区域性《租赁合同》为准。消费潜力,通过合理运营、科学管本征集公告期限为2025年4理,可以满足承租方经营需求,获月29日至2025年5月18日。取收益。联系人:路先生黄先生17793707958本征集公告通过华润集团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枣林路2021号甘肃酒泉核产业园(小镇)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枣林路202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邮箱:505209848@qq.com众参与办法等规定,我单位组织编制了甘肃(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求意见稿)网络邮政编码:730070地址:甘肃酒泉核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酒泉核产业园(小镇)总体发展规划(2021-链接:https://wwwx.lannouv.com/b034aoe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单位名称:甘肃酒泉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会驻地划环评的意见。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人:谢永卓电话:18893563344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规划在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规划发表对该规划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提六、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兰州交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酒泉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甘肃酒泉核产业园(小镇)总体发展规划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a.五、规划单位联系人:李守军电话:181521134452025年5月9日酒泉日报社印刷厂邮发代号:53-45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邮编735000总编部电话:0937-2820125平面媒体部电话:0937-2820111传媒公司电话:0937-28201020937-2820122承印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百姓生活河立程责任编辑/魏海玲王荣“劳动者风采”系列报道(三)守护好每一条道路,让大家平安出行一记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肃州公路段段长王继兰在酒泉戈壁荒漠间的公路上,有这度,只因灌缝质量关系着路面使用年路,用30年时光,从普通养路工成长为场,沥青蒸腾的热气模糊了护目镜,她技术革新“领头雁”。她以路为家、与风州区突降暴雪,当万家灯火团圆时,她安出行。她就是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带着职工在G213线连续奋战36小时。1993年,18岁的王继兰穿上橘色工后,是她连续10年没在家吃过年夜饭的装,踏上公路养护岗位时,从未想过这付出。条路她会走一辈子。肃州段管养的G213线,60多公里路在G312线凤嵋路、S302线沙肃通县段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车流量大、油路等项目现场,她和男职工一样住地“病害”频发,她带着技术人员徒步丈量窝子、住透风的活动板房,顶着烈日并每一米路面,建立“病害档案”,“一路一肩作战,白天扛着仪器测数据,晚上摔策”制定处理方案。对沉陷路段“靶向治疗”,对穿村路段“整容美颜”,通过机术员,她把自己“钉在工地上,足迹踏关人员下沉、跨单位协同作业等方式,遍了每一寸路基。让老路重新焕发活力。“有啥活干啥活,嗓门也大,时间长王继兰的办公室里,各类荣誉证书王继兰笑着说。常年的野外作业练就了王继兰(左二)与网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司机摇下车窗时说的那一句“谢谢”。她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遇到难题就想“公路人一生只做一件事一迅速解决,只要能保障道路畅通,所有题,她带领团队改制小型洒油车、沥青合管理系统,让百年老桥装上“智慧眼好每一条道路,让大家平安出行。“王继的辛苦都值得。繁忙的养护工作之外,她努力学习灌缝机,让“铁疙瘩”变成“贴心帮手”:引进SMC复合材料里程碑,彻底解决水“听诊”。如今.G213线上的纳米雨夜标条公路上都有她青春的印记。专业知识,完成了重庆交通大学专科、泥构件年年粉刷的问题,推广改性乳化线在车灯下闪烁,成为戈壁公路上的安从“铺路石到“引路人”,王继兰用本科学业,从技术工人蜕变为高级工程沥青碎石封层技术,精准治疗路面龟网全“灯塔”。行动证明,在平凡的岗位上深耕细作,市裂:突破传统工艺,将沥青材料再生利养路人的字典里,从没有四季如春,一样能释放出震撼人心的力量。担任技术员后,她把目光投向技术用率提升至新高度,相关技术获国家专只有四季奋战。淮缝作业时,她蹲在滚革新。针对传统养护设备笨重低效的问利:引人桥梁监测传感器、“互联网+综烫的沥青旁,把控每一道缝的宽度、温口酒泉融媒记者陈燕灰鹤首次亮相安南坝保护区管护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监测时,通过监控视频看到黄羊沟动物饮水池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鹤,这是这一物种首次亮相安南坝保护区。此次发现不仅丰富了安南坝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记录,也为研究灰鹤在西北地区的分布与迁徙提供了重要线索。数量为16只。据悉,灰鹤是大型涉禽,体长100厘米至120厘米,主要栖息于开间平原、草地、沼泽、河滩、旷野、湖泊及农田地带,其分布范围广泛,但在甘肃西部地区较为罕见。灰鹤对生态环境的变化极为敏感,常被视作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示物种。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密切关注灰鹤的活动情况,加大监测力度,为各类珍稀物种营造更为良好的生存环境。通讯员杨晓梅南坝保护区。此次发现不仅丰富了安南事群众,提高医保经办便捷度。(社区)办理,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家门口享医保“飞起”的新农人于飞哉近期,肃州区下河清农场万亩农田如棋盘般整齐铺展.6台玉米联合播种村土地5000亩,推广智慧农业管理模诊,为患者精准诊疗。此次合作开启了区域医疗协同发展的新局面,为医机轰鸣作响,不到4天便完成了910亩式,同时组建无人机团队,向外拓展业徐新元摄地的播种。不远处,皮肤黝黑的于飞载河南、新疆、山东、四川、安徽等地进车正与合作伙伴酒泉丰耀农业发展有限务。慢慢地,他的团队走出肃,向已遗失,现声明作废。自本声变更声明鉴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丁安明见报之日起,原银行预留印酒泉安福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公章。此前原法人丁安荣发91620902MA71Q9MU2L)经股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东会决议,于2025年5月8日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承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丁安荣变担任何责任。更为梅发春:原银行预留印鉴特此声明酒泉安福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章(编号:6209000013171)2025年5月10日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呻氫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联系人:高总征求意见:查阅途径:前往金塔县海电话:13893696407拓化工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登录hp://www.ghpxx.com/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how/3255.hml查阅电子版。联系人:梁工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电话:18693144802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发布2025年5月10日邮发代号:53-45总编部电话:0937-2820125平面媒体部电话:0937-2820111传媒公司电话:0937-28201020937-2820122承印酒泉日报社印刷厂术员,她把自己“钉在工地上,足迹踏关人员下沉、跨单位协同作业等方式,排课程内容,激发学生对体育的兴光。"瓜州县教育局基础与成职教图3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一次二次刊报3.3公众提出意见情况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我公司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对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较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组织开展深度公众参与”,本项目第一次繁忙的养护工作之外,她努力学习“听诊”。如今.G213线上的纳米雨夜标条公路上都有她青春的印记。灌缝机,让“铁疙瘩”变成“贴心帮手”:引进SMC复合材料里程碑,彻底解决水让群众更有“医”靠专业知识,完成了重庆交通大学专科、泥构件年年粉刷的问题,推广改性乳化线在车灯下闪烁,成为戈壁公路上的安从“铺路石到“引路人”,王继兰用及第二次两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对于本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质担任技术员后,她把目光投向技术用率提升至新高度,相关技术获国家专只有四季奋战。淮缝作业时,她蹲在滚事网上办、一次办、掌上办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在项目两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我公司均未收到公众书面、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的意见或建议。6诚信承诺我单位对《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诚信承诺如下:诚信承诺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在《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书面、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的意见或建议,我单位按照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单位: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承诺时间:2025年6月16日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甘肃鑫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概述1、项目背景2、建设项目特点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7、致谢1总则1.1编制依据1.2评价目的及原则1.3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1.4环境功能区划1.5评价标准1.6评价工作等级1.7评价范围1.8评价重点1.9评价时段1.10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工程概况2.1工程基本概况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2.4杆塔选型2.5工程主要经济指标2.6工程占地2.7平面布置2.8公用工程I2.9依托可行性分析2.10施工组织3工程分析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3.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概况4.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3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4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5.4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5.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6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6.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2光污染影响分析6.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6.4水环境影响分析6.5声环境影响分析6.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6.7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7.1评价依据7.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II7.3环境风险识别7.4环境风险分析7.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7.6环境风险应急预案7.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7.8环境风险自查表8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8.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8.2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8.3施工期水环境防治措施8.4施工期声环境防治措施8.5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9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9.1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9.2运营期光污染的防治措施9.3运营期大气环境防治措施9.4运营期水环境防治措施9.5运营期声环境防治措施9.6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1经济效益分析10.2社会效益分析10.3环境损失分析10.4环境效益分析10.5环保投资概算11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11.1环境管理11.2环境监测III12评价结论与建议12.1工程概况12.2产业政策符合性12.3选址合理性12.4环境质量现状12.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12.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2.7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12.8综合结论12.9建议附图1:本工程在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附图2:本工程在甘肃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中位置;附图3:本工程在酒泉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中位置;附图4:本工程水功能区划图;附图5:本工程在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图;附图6:本工程噪声评价范围图;附图7:本工程生态评价范围图;附图8:工程与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9:风电场集电线路塔形图;附图10:风电场风机体型图;附图11:风电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12:风电场集电线路路径图;附图13:电缆敷设断面示意图;附图14:本工程地理位置图;附图15:本工程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16:事故油池设计图;附图17:本工程生态环境措施图;IV附件1:本工程委托书;附件2:本工程核准文件;附件3:用地预审意见;附件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5:玉门市自然资源局选址意见复函;附件6: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选址意见复函;附件7:玉门市能源局选址意见复函;附件8: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选址意见复函;附件9:玉门市水务局选址意见复函;附件10: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选址意见复函;附件11: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武装部选址意见复函;附件12:本工程与玉门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书;附件13:本工程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附件1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V概述1、项目背景近年来,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发电成本快速下降,装机容量及能源占比不断上升。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更好地指导送端电源基地规划开发和源网荷协调互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等均发布出台了相关政策。(1)2021年2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格局。(2)2023年5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采用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加快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3)2024年6月,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能源局印发《甘肃省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要着力推动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和陇东综合能源基地新能源开发。2024年7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推进新时代甘肃能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打造能源安全保障新高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重点,加快推进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和陇东综合能源基地开发。在此背景下,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30881万元建设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本工程建成后,可将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当地的风能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为地方电网提供电量,进而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快速向前发展。本工程已取得核准批复,见附件2。2、建设项目特点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建设内容主要有风机、箱变、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本工程总装机规模为40万千瓦,拟安装64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及其对应的机组升压变压器设备(箱变)。本工程风电机组与箱变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风电机组所发电能先经3kV电力电缆引接至箱式变电站,升压后再经35kV电力电缆引接至临近的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采用汇流干线的接线方式,将电能汇集至升压变电站外的终端杆后,以35kV电力电缆引接至升压变电站的35kV母线,最后经主变压器再次升压后送入电网。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1.1.1)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1.1)第“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0、陆上风力发电4415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本工程风电场场址评价范围涉及《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陆上风力发电”所列的第三条(一)中的“自然保护区”,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330kV升压站及输出线路部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委托甘肃鑫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我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踏勘、调研,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相关资料,并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段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阶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4.1产业政策符合性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本项目为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本项目属于D4415风力发电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及西部产业,故本项目为国家允许类、西部地区鼓励类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阶产业政策。4.2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相符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2517号),“风能及风力发电”列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首位。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改委的能源发展规划。4.3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符合性规划国家将大力推进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建设全力提升风电、光伏在新能源发电量中的占比,预测“十四五”期间风电及光伏装机增量将超过65亿千瓦,年均新增装机超过1.3亿千瓦,风机大型化、光伏高效化将成为技术发展主线。本项目在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建设总装机容量为40万千瓦的风电,供甘肃电网积极响应“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符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要求。4.4与《甘肃省主体功能区划》符合性本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及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图,本工程位于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见附图1。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影响区域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布局能源开发。因此,本工程符合《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甘政发【2024】18号)要求。4.5与《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21】121号)符合性推动新能源持续快速跃升发展,全面推进高质量新能源生产基地建设。按照集中与分散并举、打捆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利用区域内风、光资源,重点推动建设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核心的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加快构建多元互补的新能源供应体系。本项目在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建设总装机容量为40万千瓦的风电,供甘肃电网积极响应应能源规划。符合《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4.6工程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4.6.1与《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政办发[2021]105号)的符合性《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政办发[2021]105号)中要求:(1)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等优先保护单元,要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中心城区、城镇规划区和各级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等重点管控单元,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协调融合,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影响为施工废气、施工噪声、生活废水、固体废物及生态影响等,运营期影响主要为风电机组与箱变运行噪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光污染,项目污染因子简单,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等级。项目的建设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不会损坏生态服务功能,不会进一步加剧生态敏感性。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满足功能区要求,符合《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不断提升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积极开展噪声扰民问题治理,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落实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鼓励创建安静小区,力争实现涉及噪声信访投诉总量持续下降。本工程施工期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根据预测分析,风电场风机及箱变噪声能满足相应声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3)夯实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全面落实污染治理、风险管控、应急处置、清洁生产等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工艺水平,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设单位——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施工及运营期拟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制度,在施工及运营期保证环保资金投入,落实环保措施,可保证施工及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4.6.2与《酒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酒政办发[2022]102号)符合性《酒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酒政办发[2022]102号)中要求:(1)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促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做大新能源产业,推进太阳能发电与风光电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氢能、生物质能等,确保新增新能源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力争累计装机突破4000万千瓦,全面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拉长“风光热储氢网”产业链条,打造一批绿电园区,创建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本项目属于新能源产业——风力发电,符合《酒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酒政办发[2022]102号)相关要求。(2)巩固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本工程施工期严格落实《酒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可将施工期扬尘影响降至最低。(3)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建设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落实台账记录制、分类管理制、申报登记制、规范贮存制、转移合同制等主体责任,健全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体系。本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一般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本工程配套建设的330kV升压站内62m2的危废贮存点。危险废物及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采取分类管理、申报登记、规范贮存制、转运联单、转移合同制等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4)管控噪声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强化工业企业噪声监管。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本工程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根据预测风电场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3)切实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本工程运营期制定风电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场区配备应急人员、完善的应急物资及应急装备,同时根据修订条例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综上所述,本工程《酒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4.7与《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性根据《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结合本电场建设的特点,从风电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方面规定管理暂行办法。项目与《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相符性见表1-1。表1-1本项目与《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相符性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条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应本着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使用未利用土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并尽量避开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法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本项目用地类型以草地(其他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土地(裸土地、沙地裸岩石砾地)为主,不占用耕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设施及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堆料场地内的剩余物料和施工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确符合第三条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应本着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使用未利用土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并尽量避开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法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保场地整洁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并恢复原有地貌。符合四条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和征地。其中,非封闭管理的风电场中的风电机组用地,按照基础实际占用面积征地;风电场其它永久设施用地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征地;建设施工期临时用地依法按规定办理。本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已核实是根据实际用地面积进行征地,相关手续齐全。符合六条建设用地单位在申请核准前要取得用地预审批准文件。用地预审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等,对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需提出补充耕地初步方案;3、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已取得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且项目已委托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七条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核准项目时,必须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意见。符合八条风电场项目经核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涉及农用地和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本项目不占用农用地和集体土地。符合九条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十条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认真编制环境影响报告。风电规划、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都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对风电建设的环境问题、拟采取措施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十一条风电场工程经核准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符合综上,本工程的建设能严格按照《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管理办法进行建设,因本工程目前尚处于环评编制阶段,后续建设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根据要求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4.8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4.8.1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项目场址的选择主要受风能资源的影响。主体工程选址综合考虑了风能资源、地形地质、交通运输、环境敏感性因素等。(1)风能资源根据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场主风向和主风能方向均为东(E)、西(E)、西西北(WWN),主风向与主风能方向基本一致。风速春季大,秋季小;夜间大、白天小。风电场风速频率主要集中在1m/s~8m/s,3m/s以下和25m/s以上无效风速少,无破坏性风速,全年均可发电。根据测风塔代表年数据统计,30895#测风塔125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为6.39m/s,平均风功率密度为375Wm2。0885#测风塔125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为6.96m/s,平均风功率密度为356Wm2;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判定该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2级。风电场区域标准空气密度条件下125m高度50年一遇最大风速为33.3m/s,小于37.5m/s。根据测风塔湍流强度分析,50m~110m高度15m/s风速段湍流强度介于0.065~0.085之间,小于0.12,湍流强度较小。根据国际电工协会IEC61400-1:2019(第四版)判定该风电场可选用适合IECIIc及其以上安全等级的风机。从项目布置情况来看,该区域风力资源丰富,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2)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根据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场区地貌类型较单一,冲洪积平原范围大,场址区覆盖层厚度大,岩土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质构造不发育,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未发现液化现象,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自然条件下地基和边坡稳定性良好。工程建设对场地的影响较小,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综上所述,场地基本稳定,基本适宜风电场的建设。(3)交通运输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项目场址南侧约28km有连霍高速和国道G312通过,场址西北侧有省道S301通过,且场址周边有多条乡道穿过,道路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进场道路可利用现状砂石道路,此道路由S301省道接入,横穿场址区,道路宽6m。风电场的施工检修道路(永临结合)以满足每台风电机组施工及安装要求为原则。风电场共需新建场内施工道路总长约50.63km,由现状进场道路引接至各个风机机位,施工期采用4.5m宽20cm厚砂砾石路面,风电场完工后,在施工道路的基础将其修复至3.5m宽作为永久检修道路,其余路面恢复原状。风电场外集电线路设长4.2km,宽3.5m道路作为施工道路,施工结束后,采取相应措施使路面恢复原状。(4)环境敏感性及影响程度本工程评价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也无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其评价范围涉及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以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位于本工程风电场场址南侧,本工程24号风机距离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边界最近,距离为126m,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位于本工程风电场场址东侧,本工程52号风机距离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最近,距离为20m。初步调查表明,本工程项目区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本工程风电场场址周边未发现有候鸟的集中栖息地、觅食地和繁殖地,实际调查过程中也并未发现大量候鸟在风场内栖息、停歇,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降低鸟类物理撞击的机率,调查期间项目区未发现有迁徙鸟类,大多为雀形目鸟类,种群数量不大,未见有集群迁徙的候鸟,工程运行对迁徙鸟类的影响有限。本工程施工期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无永久占地,不在保护区内设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其他临建工程,保护区内无临时占地。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及施工人员活动界限,不得在施工界限外进行施工活动,不得对保护区生态进行扰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施工不会对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且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工程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环境制约因素,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环境影响程度较小。(5)各部门意见的采纳情况本项目用地相关部门核查见表1-2,其协议文件见附件5-附件11。表1-2本项目用地相关部门核查序号协议文件出具单位协议意见和要求对意见的落实情况1玉门市自然资源局经核查,该项目选址不占永久基本农田,拟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部分在林地范围,部分在草原范围内,项目开工前需办理林地、草原征(占)用手续;项目选址范围无我市设置的矿业权,是否压覆部、省、市发证权限设置的采矿权和探矿矿产资源情况,请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核查。按要求施工,施工期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进行施工,严格划定施工区域,不对划定施工范围外用地产生扰动;林地、草原占用手续目前尚在办理,本次环评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完成。2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经审查,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内未设置重要矿产资源矿业权,也无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被压覆。——3玉门市能源局该项目选址符合我市新能源规,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4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经核查,该项目选址不涉及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机坐标位于玉门市重点管控单元01、玉门市一般管控单元,请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尚在办理中。5玉门市水务局经核查,该项目所在区域涉及部分沟道泄洪,不占用重要水利设施,但该区域近年来曾发生或短时强降雨及局地暴雨导致洪水冲毁堤防的洪灾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之相关规定,项目开工前,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时在汛期施工应提高防御洪水能力,落实洪水防御措施,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向玉门市水务局备案,并办理开工批复;本项目应在开工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项目备案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已经委托第三方尚在编制,施工及试运营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人为扰动,预防水土流失。6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经核查,该项目用地范围地表不涉及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于文物埋藏的隐藏性和不可预测性,不排除施工中发现文物遗存的可能,施工中若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我局,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按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址,应及时上报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7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武装经核查,该项目不涉及我部军事设施及军事敏感区,如在施工过程中遇有涉及——7部其他单位军事设施及军事敏感区的情况,请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保护措施并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已取得酒泉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209002024XS0064465),玉门市已将该项目列入《玉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及“一张图”系统。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制规则。同意本项目建设(见附件3-附件4)。综上,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风机选址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合理可行的。4.8.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有关规定的相符性详见表1-3。表1-3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符性序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1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风力发电项目,未占用自然保护区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未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爆破等活动,符合要求。2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未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生产设施,符合要求。3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未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生产设施,符合要求。4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本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已划定外围保护地带,未占用自然保护区用地,未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环境质量,符合要求。4.8.3与《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19年1月1日施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19.1.1)有关规定的相符性详见表1-4。表1-4项目与《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19.1.1)相符性序号《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2019.1.1)中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1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未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生产设施,符合要求。2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采取补救措施。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未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生产设施,符合要求。3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本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已划定外围保护地带,未占用自然保护区用地,未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环境质量,符合要求。4禁止向自然保护区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有害、有毒的污水和废气。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集中收集处置,产生的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未向自然保护区内倾倒固废,且不产生有害、有毒的污水和废气,符合要求。4.9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甘环发〔2024〕18号):酒泉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6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其中优先保护单位55个,重点保护单元24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所在区域涉及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均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符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甘环发〔2024〕18号,2024年2月20日)中的管控要求。本项目在甘肃省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位置见附图2,酒泉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中的位置见附图3。本项目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生态保护红线:指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生态保护红线以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科学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各类受保护地区边界校核,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空间规划充分协调。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查询项目所在地“三线一单情况”,本工程所在位置属于玉门市重点管控单元01、玉门市一般管控单元,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相关核查文件见附件12,本项目用地“三线一单”位置关系见图2。13图2工程用地与“三线一单”位置关系图环境质量底线:指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本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区域内环境空气、噪声、地表水等指标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工程在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因子能够达标排放,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且环境风险可控,本工程的建设对周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造成环境质量等级下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指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利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管控,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本工程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资源、水资源。供电接自附近电网,供水来自附近村镇拉运,其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工程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同时风机、箱变升压站、占用一定土地资源,占地均为国有未利用地,本工程总体占用土地资源利用较少,不会造成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匮乏,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查询项目所在地“三线一单”情况,本工程位于玉门市重点管控单元01、玉门市一般管控单元。工程涉及管控单元基本情况见表1-5。根据《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版)》文件要求,本项目涉及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5环境管控单元基本情况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省市县ZH62098120003玉门市重点管控单元01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重点管控单元ZH62098130001玉门市一般管控单元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一般管控单元表1-6本工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甘肃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严格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工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类项目,且工程周边无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废水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不外排。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应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改造,确保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运用市场手段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实现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施工及运营期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排放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本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周围为戈壁滩,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较好。符合资源利用率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相关要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遏制用水浪费,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工程,水资源消耗较少。符合二、甘肃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工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类项目,且项目不占用耕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施工及运营期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排放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风险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本项目占地类型以草地(其他草地、人工牧草地)、符合防控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其他土地(裸土地、沙地、裸岩石砾地)为主,涉及部分灌木林地,不涉及公益林,不涉及重金属等的排放。资源利用率要求实行煤炭、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本工程资源利用主要为土地的占用,不涉及煤炭消耗,水资源消耗较少。符合三、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执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工程,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执行相关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本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周边无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微克/立方米)、烟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V类水体比例(%)、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氮氧重点工程减排量(吨)等生态环境有关指标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施工期废气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重工业活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要求。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舍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环保厕所,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本项目运营期风电场内设备检修人员从升压站内调用,本次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场内雨水自然蒸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相关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更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新,定期演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发生成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物资,并在运营期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并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符合执行《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督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利用处置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等中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事故油、废机油、废弃的油抹布以及废蓄电池等。废机油、废弃的油抹布以及废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依托同步拟建的升压站内危废贮存点;每台箱变产生的事故油由1座5.83m3的事故油池收集后,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资源利用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本工程资源利用主要为土地的占用,水资源消耗较少。符合四、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以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省、市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工程,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以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省、市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要求,确保环境质量总体满足功能区要求。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工程,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相关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定期演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发生成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在运营期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并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符合执行《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督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利用处置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等中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事故油、废机油、废弃的油抹布以及废蓄电池等。废机油、废弃的油抹布以及废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依托同步拟建的升压站内危废贮存点;每台箱变产生的事故油由1座5.83m3的事符合故油池收集后,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资源利用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本工程资源利用主要为土地的占用,水资源消耗较少。符合五、玉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执行全省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关于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全省以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关于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符合不得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开发建设活动。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建设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为风力发电工程,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全省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全省以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关于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切实加大对城乡的污染防治,提高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处理率。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污染影响可降至最低,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符合加快重点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中对污染物排放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为风力发电工程,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执行全省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重点管控单元的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满足全省以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关于重点管控单元的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能力。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在运营期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并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符合强化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按照《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本项目风电场风机下方各拟建满足箱变事故泄油量最大容积要求的防渗事故油池,同时配备应急符合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救援装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运营期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可对变压器事故油及危险废物泄漏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资源利用率要求执行全省及酒泉市总体准入清单中重点管控单元的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工程资源利用主要为土地的占用,水资源消耗较少。符合六、玉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执行全省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一般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全省以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一般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全省和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一般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全省以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一般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执行全省和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一般管控单元的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满足全省以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一般管控单元的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资源利用率要求执行全省和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一般管控单元的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满足全省以及酒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中一般管控单元的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更新版)》中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要求。4.10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划定“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以三条控制线作为重点管控区域,在国土空间管控指标约束下,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本工程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项目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三区城镇空间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本项目占地类型以草地(其他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土地(裸土地、沙地、裸岩石砾地)为主,涉及部分灌木林地,不在城镇空间范围内。符合农业空间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体的功能空间。本项目占地类型以草地(其他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土地(裸土地、沙地、裸岩石砾地)为主,涉及部分灌木林地,不属于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体的功能空间。符合生态空间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本工程场址属于为山前洪积倾斜平原,占地类型以草地(其他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土地(裸土地、沙地、裸岩石砾地)为主,涉及部分灌木林地,不在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空间范围内。符合三线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域、水域、海域等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本工程选址不占用生态红线。符合永久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选址充分避让了基本农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设计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工程不在城市规划中,选址选线阶段已充分征求所涉地区地**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均同意项目的建设。符合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针对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环评工作中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其可行性;(2)重点关注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及相应治理措施;关注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置问题以及施工土壤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3)根据风电项目建设与运行的特点,识别风电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风电场区占地对植被、土壤、自然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趋势;(4)运营期风电场区及周边噪声增加值较大,重点关注噪声环境影响;(5)风机对场区及周边鸟类的影响;(6)施工期、运营期对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以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影响分析及措施。(7)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合理处置。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综上所述,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各种不利影响,可使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7、致谢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总则1.1编制依据1.1.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1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10.7);(1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修订,2023年5月1日施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并施行);1.1.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2024年2月1日起施行);(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4)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2019年11月1日施行);(6)《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2019年11月1日施行);(7)《关于启用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771号);(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号);(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保护部环发〔2015〕162号);(10)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11)《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511号),2005年8月9日;(12)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37号);(13)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14)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36号);(16)《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2022年1月1日起施行);(1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8月7日起施行);(1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2月5日起调整并施行);1.1.3地方法规和政策性文件(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05号);(2)《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21]121号,2021年12月31日印发并施行);(3)《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4)《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5)《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6)《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7)《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2023年12月1日起实行);(8)《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5月1日起施行);(9)《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020年4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10)《甘肃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2~2030年)》(甘政函[2013]4号,2013年2月起施行);(11)《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甘肃省人民政府,2004年10月施行);(12)《甘肃省实施办法》(2018年11月29日修正,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的通知》(甘政发[2007]65号);(1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甘政发〔2020〕68号);(15)《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甘环发〔2024〕18号);(16)《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酒政发〔2021〕53号);(17)《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更新版)>的通知》(酒政办发[2024]10号);(18)《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甘政发[2024]33号);(20)《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甘政发[2024]32号);1.1.4技术导则、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NBT31087-2016);(10)《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9.1);(1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8)《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1.1.5其他相关资料(1)《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环评委托书》(附件1);(2)《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风电场部分》(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其他资料。1.1.6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文件《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甘肃天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7日)(附件13)。1.2评价目的及原则本次评价原则为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法评价,科学评价,突出重点,在评价过程中要突出“与区域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达标排放”、“环境功能达标”的原则。本次评价主要目的是:(1)通过现状调查与监测,得出评价区环境背景状况,识别出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利用监测结果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与预测值进行对比,得出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当地环境质量的影响大小。(2)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作出结论。(3)分析论证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有效的环保措施和控制对策使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达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本次评价的原则是: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3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本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分析如下:1.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本工程在施工期风机、箱变基础开挖、集电线路和场内道路施工时将产生一系列的生态影响和“三废"污染影响;工程建成后风机运行过程将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光污染等。(1)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要素主要为风机、箱变基础开挖、集电线路基础开挖和场内道路施工阶段造成的地貌改变、地表植被的破坏、土壤结构扰动、土地利用格局变化;施工临建区、吊装平台等临时占用和扰动土地,造成水土流失;运行期生态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风机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对景观的影响。(2)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3)大气环境施工器械及运输车辆尾气、车辆运输扬尘、焊接烟尘和施工扬尘。(4)声环境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道路交通噪声;运营期:风机机组运行及箱变运行噪声。(5)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废包装材料;运营期:风电机组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废蓄电池等。(6)光污染运营期风机叶片运转时在近距离内产生频闪阴影和频闪反射。根据该项目的特点和场址区域环境状况,对该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见表1.3-1。表1.3-1工程环境影响识别时段环境要素影响识别影响程度影响特征有利不利长期短期可逆不可逆直接间接累积非累积施工期环境空气施工扬尘2√√√√√车辆运输扬尘1√√√√√焊接烟尘1√√√√√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1√√√√√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施工废水1√√√√√声环境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噪声1√√√√√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建筑垃圾1√√√√√废包装材料1√√√√√生态环境植被:施工地段造成作业带上植被破坏、风机、箱变、道路等永久占地改变用途2√√√√√野生动物:施工活动影响野生动物栖息1√√√√√永久占地:风机、箱变、道路建设1√√√√√临时占地:施工作业带、施工便道、吊装平台、施工临建区1√√√√√水土流失:施工扰动造成水土流失1√√√√√生态敏感区:施工对生态敏感区的植被与植物、景观/生态系统、生物群落和栖息地影响、保护对象1√√√√√运营期环境空气无废气产生0地表水环境无废水产生0地下水环境环境风险:检修废油、变压器油等事故泄漏下渗影响0声环境风电机组、箱变运行噪声1√√√√√固体废物事故油、少量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废蓄电池1√√√√√土壤环境环境风险:检修废油、变压器油等事故泄漏1√√√√√光污染风机叶片运转时在近距离内产生频闪阴影和频闪反射1√√√√√生态环境景观:永久占地区域的植被损失1√√√√√野生动物:风机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1√√√√√鸟类:风机运行对鸟类的影响1√√√√√生态敏感区:施工对生态敏感区的植被与植物、景观/生态系统、生物群落和栖息地影响、保护对象1√√√√√注:3-重大影响;2-中等影响;1-轻微影响;0-无影响。1.3.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拟建项目特点结合现场调查结果分析,各评价要素的评价因子筛选为表1.3-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见表1.3-3。表1.3-2项目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阶段影响类别评价因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施工期环境空气扬尘(TSP)、汽车尾气(CO、NOX、HC)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地表水环境pH、SS、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生态环境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运营期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事故油、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废蓄电池生态评价因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要素主要为道路施工、集电线路塔杆、风机塔基基础、箱变基础及施工平台的土建施工造成的地貌改变、地表植被的破坏、土地利用格局变化,施工临建区、吊装平台等临时占用和扰动土地,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工程施工噪声对动物栖息和繁殖的干扰的影响。运行期风机的运行将间接影响鸟类在风电场范围的飞行;场内道路造成生境切割,影响陆生动物迁徙、栖息、觅食活动和物种交流。表1.3-3生态影响评价因子筛选影响时段受影响因素评价因子工程内容及影响方式影响性质影响程度施工期物种分布范围、种群数量、种群结构、行为等风机塔基施工、箱变基础施工、施工平台基础施工、场内道路建设、架空线路杆塔、风机吊装平台、塔基施工场地以及施工临建区等施工建设造成植被破坏,造成植物物种个体数量的减少,直接影响长期、不可逆中生境生境面积、质量、连通性等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导致生境丧失和破坏,直接影响长期、可逆弱生物群落物种组成、群落结构等风电场边缘效应等造成群落结构改变,直接影响短期、可逆弱生态系统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工程永久及临时占地,地表扰动等造成生物量减少,植被短期、可逆弱系统功能等覆盖度降低,直接影响生物多样性植物丰富度、均匀度、优势度等工程永久及临时占地、地表扰动等,造成局部区域生物多样性降低,直接影响短期、可逆弱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功能等临近生态敏感区工程施工局部破坏地表植被、地貌破坏,易造成施工扬尘、水土流失等,对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功能等造成影响,间接影响短期、不可逆弱自然景观景观多样性、完整性等工程施工局部破坏地表植被、地貌破坏,易造成施工扬尘、水土流失等视觉污染,会对区域景观造成影响,直接影响短期、可逆弱自然遗迹遗迹多样性、完整性等------运营期物种分布范围、种群数量、种群结构、行为等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生物量减少,直接影响长期、不可逆弱生境生境面积、质量、连通性等工程永久占地导致生物生境破坏,直接影响长期、不可逆弱生物群落物种组成、群落结构等工程永久占地对物种、群落造成影响,直接影响长期、不可逆弱生态系统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生态系统功能等由于人类活动造成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系统发生变化,直接影响长期、不可逆弱生物多样性植物丰富度、均匀度、优势度等风机的运行可能会使微观层面上鸟类的分布格局产生变化,运行噪音使风机周围的动物分布区域发生改变,使风电场物种多样性降低,间接影响长期、不可逆弱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功能等项目建成后,风机运行可能对生态敏感区保护对象迁移造成一定影响,对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功能等造成影响,间接影响长期、不可逆弱自然景观景观多样性、完整性等项目建成后,风机和铁塔将形成新的景观斑块,增加生态景观斑块的数量,提高了沿线生态景观的多样性程度,也加大了整体生态景观的破碎化程度,对于自然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间接影长期、不可逆弱响自然遗迹遗迹多样性、完整性等------1.4环境功能区划1.4.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关于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的规定,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有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以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一类区;其他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表1.4-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范围划分依据区划结果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以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自然保护区一类区其他区域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二类区1.4.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无地表水体分布,最近的地表水为西侧的石油河至花海段。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修订)》甘政函〔2013〕4号,项目所在地属于“石油河玉门工业、农业用水区”,属于IV类水域功能区,水功能区划见附图4。1.4.3声环境功能区划本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区。1.4.4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本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内蒙古中西部干旱荒漠生态区-河西走廊干旱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44玉门镇荒漠风蚀控制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区划图见附图5。1.5评价标准1.5.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影响范围涉及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以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拟建项目评价区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标准(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以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与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5-1。表1.5-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一览表序号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依据一级二级1SO2年平均20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24小时平均501501小时平均1505002NO2年平均404024小时平均80801小时平均2002003CO24小时平均44mg/m31小时平均10104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00160μg/m31小时平均1602005PM10年平均407024小时平均501506PM2.5年平均153524小时平均35757TSP年平均8020024小时平均120300(2)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见表1.5-2。表1.5-2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标准等级(GB3096-2008)评价标准标准值Laeq(dB)昼间夜间2类60501.5.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1.5-3。表1.5-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点:1.0mg/m3(2)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5-4。表1.5-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值昼间夜间7055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详见表1.5-5。表1.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3)废水本工程运营期风电场设备运维人员从光热区内调用,本次不新增生活污水。(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1.6评价工作等级1.6.1大气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工作等级分级标准,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确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1.6.2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本工程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工程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只作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1.6.3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为IV类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6.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工程所在区域声功能区为2类区,且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原则,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1.6.5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为Ⅳ类项目,不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6.6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中有关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原则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等级。本工程生态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6-1。表1.6-1本工程生态评级等级划分序号划分原则评价等级本工程情况a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时一级一级:拟建风电场场址评价范围涉及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以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本工程24号风机距离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边界最近,距离为126m,52号风机距离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最近,距离为20m。b涉及自然公园二级不涉及c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二级不涉及d根据HJ2.3判断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设项目不低于二级不涉及e根据HJ610、HJ964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低于二级不涉及f当工程占地规模大于20km2(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改扩建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包括陆域和水域)确定不低于二级不涉及:本工程总占地0.635km2g除本条a)、b)、c)、d)、e)、f)以外的情况三级不涉及当评价等级判定同时符合上述多种情况时,应采用其中最高的评价等级1.6.7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按照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根据下表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表1.6-2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潜势Ⅳ、Ⅳ+ⅢⅡⅠ评级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Q按下式进行计算: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Q值确定见表1.6-3。表1.6-3建设项目Q值确定序号物质名称最大储存量(t)临界量(t)Q值(Σqn/Qn)1变压器油25625000.10242废机油0.0625000.0000243废弃的含油抹布0.012//4废蓄电池///合计///0.102424根据计算本项目Q值为0.102424<1,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故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I,做简单分析即可。1.7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等级,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1.6-4,噪声评价范围见附图6,生态评价范围见附图7。表1.6-4本工程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备注大气环境三级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无需设置评价范围。/地表水环境三级B//地下水环境//Ⅳ类项目,地下水不评价声环境三级风电场场址外200m范围/土壤环境//Ⅳ类项目,土壤不评价生态环境一级风电场场址外1km范围/环境风险简单分析简要分析,不设置评价范围/1.8评价重点本项目属生态类建设项目,根据工程特征与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以及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等综合分析,确定评价重点为:(1)重点分析项目主体设施及临时设施选址、选线的合理性;(2)在深入分析工程选址、选线方案及施工组织等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施工期施工活动对所在区域植被生物量、物种多样性、完整性影响;(3)重点分析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以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4)在深入进行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基础上,重点分析“三废”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同时注重对产生噪声的分析预测。重视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1.9评价时段本次评价分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时段。1.10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环境敏感目标根据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1.10.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5.3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施工期产生少量扬尘,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无评价范围,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1.10.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周边无地表水体,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1.10.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工程为Ⅳ类项目,地下水不评价,无评价范围,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1.10.4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本工程风电场场址外200m范围内无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区域。故本工程无声环境保护目标。1.10.5土壤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工程为Ⅳ类项目,土壤不评价,无评价范围,无土壤环境保护目标。1.10.6环境敏感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名录》”)及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风电场场址评价范围涉及“《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陆上风力发电”所列的第三条(一)中的环境敏感区自然保护区——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以及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本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具体情况见下表1.10-1,本工程与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8。表1.10-1涉及环境敏感区一览表序号敏感区名称行政区类别类型级别主管部门穿(跨)越情况1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玉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第一类环境敏感区自然保护区省级林业和草原局拟建风电场场址评价范围涉及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本工程24号风机距离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边界最近,距离为126m。2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黑山实验区)金塔县拟建风电场场址评价范围涉及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本工程52号风机距离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最近,距离为20m。1.10.7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敏感区包括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其中,法定生态保护区域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划定或确认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重要生境包括: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2)生态保护目标生态保护目标为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本工程风电场场址评价范围涉及生态敏感区——玉门市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金塔县沙枣园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具体见表1.10-1。2工程概况2.1工程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4)项目投资:130881万元(5)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运营期风电场内设备检修不专门设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光热区内调用。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装机规模为40万千瓦,拟安装64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每台风机配置1台6900kVA箱式变压器,共计69台,布置在距各风电机组约20m处。风电场年上网电95745.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394h。风电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35kV侧,经主变升压至330kV以1回输电线路接入在建的750kV玉门变电站。最终接入方式以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为准。本工程风电场主要由64台风力发电机组、64台箱变、35kV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组成。本次评价不包括330kV升压站及330kV输出线路内容及电磁辐射评价部分。2.2.1本工程基本组成本工程基本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2.2-1。表2.2-1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风电场工程本项目安装64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为400MW,轮毂高度125m,叶片数为3片。本工程安装64台容量为6900kVA的华式箱式变压器,型号为S18-6900/37。辅助集电线路长度35kV集电线路共18回,全长176.4km,(其中单回路架设50.7km,双回路架设125.7km),全线采用铁塔+门型水泥杆。工程线路工程线路出线拟建35kV箱变出线,采用架空线路向西北出线。导线导线选用3×LGJ-120/25和3×LGJ-240/30型钢芯铝绞线。电力电缆箱变高压侧至架空线路之间、终端杆至35kV开关柜之间以及35kV集电线路至升压站使用电缆,电缆型号选为ZR-YJY23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从箱变处采用一根ZR-YJY23-26/35kV-3×95mm2电缆经隔离开关引接至临近的35kV架空线路上,每回线路终端杆侧使用一根ZR-YJY23-26/35kV-3×300mm2电缆引接至330kV汇集站35kV开关柜。地线本工程架空线路全线架设双地线,架设一根24芯OPGW-1C/24B1-58光缆和一根(GJ-50)镀锌钢绞线。杆塔共计新建842基杆塔,其中门型水泥杆330基,铁塔512基。储运工程道路风电场进场道路:风电场进场道路由S301省道接入,利用现状砂石道路,横穿场址区,道路宽6m,施工期需对进场现状道路进行修理维护。临时道路:施工期采用永临结合方式(施工道路与设计检修道路采用同一路线),场内道路长50.63km,路面宽度均为4.5m,路面20cm厚碎石,施工期结束后修整为3.5m宽,作为运营期检修道路使用。集电线路工程风电场外集电线路设长4.2km,宽3.5m临时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公用工程供、排水本项目运营期风电场内设备检修人员从光热区内调用,不设给排水设施。供电本项目运营期不设供电设施。供暖本项目运营期风电场内设备检修人员从光热区内调用,不设供暖设施。通风本项目通风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环保工程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风电场内设备检修人员从光热区内调用,不涉及废气排放。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风电场内设备检修人员从光热区内调用,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叶轮转动噪声、风机机舱内设备噪音以及箱变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该噪音属低频噪音。在设备选型时已对风机设备噪音的控制提出要求。固废危险废物箱变产生的事故油由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废蓄电池均暂存于1座62m2的危废贮存点(拟建330kV升压站内),定期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环境风险每个箱式变压器各设置5.83m3的事故油池1座(共64座),收集事故状态产生的废油,收集的废油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工程施工场地每处塔基施工临时用地面积约120m2,合计101040m2;风电机组安装平台用地面积约192000m2;每处箱变施工临时用地面积约50m2,合计3200m2;直埋电缆临时占地39520m2。临时堆土场风机、箱变、杆塔基础施工开挖土方就近堆放,即时回填,多余土方用于吊装平台场地平整;电缆直埋敷设管沟挖方分层沿线堆放,后期分层回填;施工临建区本工程设置两个施工临建区,分别布置于场区西北侧与西南侧的空地上,地势平坦,各风机位由场内道路相连,便于风电场施工。施工临建工程主要有临时宿舍及办公室、砂石料堆放场、材料、设备仓库、木材、钢筋加工场等,两个施工临建区占地约19200m2。2.2.2风电场电气接线本工程风电机组与箱式变电站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风电机组所发电能先经3kV电力电缆引接至箱式变电站,升压后再经35kV电力电缆引接至临近的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采用汇流于线的接线方式,将电能汇集至升压变电站外的终端杆后,以35kV电力电缆引接至升压变电站的35kV母线,最后经主变压器再次升压后送入电网。2.3主要设备本工程主要设备见表2.3-1。表2.3-1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发电设备1.1风电机组--台641.2额定功率6250KW----1.3风轮直径221米1.4轮毂高度125米1.5箱式变压器S18-6900/37台64变比37±2×2.5%kV/1.14kV2风电接地2.1镀锌圆钢φ12m715703电力电缆3.135kV电缆ZR-YJY23-26/35kV-3×95mm2m4480电缆总长9880m3.235kV电缆ZR-YJY23-26/35kV-3×300mm2m54003.3绝缘线JKLGYJ-35kV-70/10m28803.4电缆终端头与ZR-YJY23-26/35kV-3×95mm2配套套1283.5电缆终端头与ZR-YJY23-26/35kV-3×300mm2配套套364场内架空线路单回3×LGJ-120/25km16.90架空线路总长176.4km5场内架空线路单回3×LGJ-240/30km33.806场内架空线路双回2×3×LGJ-240/30km125.707地线GJ-50km55.738复合地线OPGWkm194.049铁塔--基5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名称: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建设单位: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J-编制日期::O二五年七月1.概述2024年6月,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能源局印发《甘肃省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要着力推动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和陇东综合能源基地新能源开发。2024年7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推进新时代甘肃能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打造能源安全保障新高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重点,加快推进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和陇东综合能源基地开发。在此背景下,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30881万元建设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本工程建成后,可将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当地的风能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为地方电网提供电量,进而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快速向前发展。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宽滩山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建设内容主要有风机、箱变、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本工程总装机规模为40万千瓦,拟安装64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及其对应的机组升压变压器设备(箱变)。本工程风电机组与箱变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风电机组所发电能先经3kV电力电缆引接至箱式变电站,升压后再经35kV电力电缆引接至临近的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采用汇流干线的接线方式,将电能汇集至升压变电站外的终端杆后,以35kV电力电缆引接至升压变电站的35kV母线,最后经主变压器再次升压后送入电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2024年11月31日,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甘肃鑫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3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平台”发布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于2025年6月18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平台”发布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同时在酒泉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在拟建项目场址所属花海镇张贴了公告,自一次公示到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广核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于2024年11月31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平台”发布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为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和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2.2公开方式2.2.1网络公示情况采取了网络公示的方式,项目于2023年8月9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3?id=3080980LFz。首次公示截图见图1。公示证明【中广核新能源甘肃玉门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40万千瓦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 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 风电工程 精细化学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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